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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侃那泡尿

(2014-04-27 14:15:04) 下一个
最近,一位两岁内地女童在香港公众场合解决内急的新闻,闹得纷纷扬扬,上了众多媒体的头条。细看,有内地背景的,对孩子父母的行为,大多能宽容谅解。俗话说,人生有三急,这‘尿急’赫赫名列其一。所以以俺穿着开裆裤长大的经历,虽觉得确实有些不太妥,但也没觉得什么大事。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看见一只小狗在我前院的草坪上撩起了后腿,虽说不愿意,也还不至于要和小狗的主人谈谈,小狗尿会在草坪上留黄斑等等。两岁,按咱家乡的话说,还是在撒尿和稀泥玩,憋尿,似乎有点天方夜谭,没有尿不湿的年代,谁还没画过几张地图,要是硬憋着的话,那位孩子最后的结果不外乎淋湿裤子。
        憋尿的经历,都有过,滋味确实很痛苦。记得一次长周末,南下美国,汽车长龙是神龙不见首尾,过关的时间要远超平时。凑热闹的是,胃里那杯早上提神的咖啡,在不断地刺激大脑中枢神经,没两三分钟就要伸出脑袋张望一下,盼着早点到关口,也好解决一下快别不住的内急。终于看见了第一吃螃蟹的人,一位绅士很勇敢地从车上下来,跨过隔栏,走入马路对面稀疏的灌木从中,紧接着,第二位,第三位,空空的对开马路变得熙熙攘攘,男人,女人,孩童,纷纷仿效。众目睽睽之下确实有些不妥,但在松开腰带的瞬间,真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感觉。倒是让我想起,幼时居于乡间,哪有那么多的厕所,按孩子们一边尿,一边唱撒尿不看人,看人尿不成,找一个背人处,就地解决。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用不着那么大惊小怪。带着孩子到处找厕所的经历咱也有,尤其是在孩子憋得厉害,开始哼哼唧唧时,也就很体谅那孩子的父母的纯属无奈之举。
     如果说那位女童在公众场合撒尿不是很妥,但那两位用手机拍照的年青人可以说不该了,可以指出不妥,但绝不可拍照。如果在加拿大,孩子的父母打911,说有人在拍我两岁女儿撒尿,估计几分钟之内警察就会到,没有二话来一个大背,个中的缘由大伙也都清楚。其实,要是如加拿大一样,热闹的商业区,三步一个麦当劳,五步一个Tim Horton,它们的对公众开放的厕所,那位孩子的父母大概也不会出此下策,让自己的女儿大庭广众之下小便。
    就事论事,不就是孩子的一泡尿吗?该,还是不该,其实没那么重要。但看着香港,内地一些愤青们的网上对立,大打口水战,我看,那才是真正的不该。香港与内地是相互依存,早些年,香港是内地通往世界的窗口,内地也一直提供着从水到蔬菜,成熟牲畜等生活必需品,现在香港对内地的需求要更大一些。依存中的磕磕碰碰有所难免,相互间的包容,才是最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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