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罗曼的发小。这一点我是三年前才知道的。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罗曼的老同学,或者顶多是老朋友。所以三年前,在纽约第五大道萨克斯百货的咖啡厅里,罗曼庄严地说出这两个字时,我几乎吓了一跳。
言重了,言重了,我打着哈哈说:咱们从初中才开始同学。穿开裆裤时就认识的才算发小吧?
罗曼还没回答,他身边的姑娘笑嘻嘻地说:苗大哥您就别谦虚了,您绝对算得上老罗的发小。他念叨得最多的朋友就是您。再说,据我所知,他从来就没穿过开裆裤。
罗曼说:老苗,这是黎红袖。
我说:哦哟,那苏蓉蓉和宋甜儿呢?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这不分场合乱开玩笑、乱抖机灵的习惯怎么就改不了呢。我想说点什么来弥补,可是那个名叫红袖的姑娘已经嫣然一笑,说:
跟苏蓉蓉和宋甜儿在一块儿的是李红袖,我是黎红袖。李红袖只是楚留香的红颜知己,黎红袖是罗曼的太太。
这个红袖姑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我还以为87年出生的女孩子只知道安妮宝贝和韩寒。她的对答如流让我有点激动,一激动,我说话就更加放肆了。我说:哦,按照港台的习惯,你现在应该叫“罗黎红袖”了吧。
罗黎红袖大大方方地说:苗哥说得太对了,我们家老罗就是个萝莉控,要不怎么能找我呢。是吧罗曼?
说完,她夸张地掐了一把罗曼的胳膊。罗曼得意地受着,眉头都没皱一下,笑得只见牙花子不见眼睛。
由于黎红袖的善解人意和伶牙俐齿,我与她的第一次见面比我预料中要轻松得多。说实话,之前我对这次见面作了各种不善甚至悲观的想象,我承认这种悲观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的多管闲事和咸吃萝卜淡操心。当初我得知罗曼打算跟他同学的学生结婚时,曾经大大地义愤填膺了一把。
罗曼你这是老牛吃嫩草,我在电话里不客气地说:按辈分人家算是你的师侄,你娶个这么年轻的太太,就不怕罩不住?
罗曼在电话那头笑得稀里哗啦,说:我还怕她罩不住我呢。你见了她就知道了,就算上刀山下油锅,这姑娘我必须娶,非娶不可。
如今罗曼死活要娶的红袖姑娘就坐在我对面,十个指甲涂着四种不同颜色的指甲油,正专心地用勺子把面前碟子里的一块长方形覆盆子慕斯蛋糕凿成心形。凿下来的边角料被她陆续送进嘴里,偶尔她也送一勺到罗曼嘴边,罗曼躲闪着说:我不爱吃这东西,太甜。但是黎红袖固执地举着勺子不放,于是罗曼就张嘴吃了。
那块蛋糕就在他们的打情骂俏中慢慢变成心形,又在他们的举案齐眉中慢慢化为乌有。
趁红袖去洗手间的功夫,我狠狠拍了一下罗曼的肩膀。
行啊罗曼,我羡慕嫉妒恨地说:你这哪是下油锅?完全是掉进蜜罐的节奏啊。看来晚婚还是有好处的。早知道我也读一堆博士,先立业后成家,一步到位娶个年轻漂亮的师妹,啊不,师侄,连抛弃老妻这一步都省了。
罗曼直起身子,作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严肃地说:老苗你把我说成个色鬼。我是那样的人吗?亏你还是我发小,根本就不理解我。
我说:那你说说为啥要娶人家?我愿意承认你有高大上的动机,但你得先给我个高大上的理由。
罗曼突然脸红了,红得满脸的褶子都闪亮起来。
其实我的动机也不算很高大上,他红着脸说。我娶她是因为,是因为……
他往左右看了看,凑近我,神秘地说:你不觉得她很像某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