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读到新浪上博名米兰的博友对拙作[墙内的女人]的评论文章,不由联想到多年前写此作时的情景。
那时的我, 很年轻,晃着脑后的马尾巴,对世界充满憧憬;尽管会为一些黑暗的事实震惊,会为人性的弱点遗憾,却总不肯直接地相信。写[墙内],正是让身为记者的一种不羁的意念驱使,企图在社会和人性的阴影里挑出一丝光亮,让安生的人庆幸,让不幸的人心怀希望。
其实,比起一些没有记者舅舅人脉关系的其他冤案,冯娟还算不幸中有幸,至少她恢复名誉了,在狱中侥幸遇到同情心未泯的严队长,在苦难中有份特殊的关怀。。。
如今来看,当时的冤案是小巫见大巫了。
古今中外,有史就有冤案,这其实也不稀奇。社会由人组成,人,就如美国社会学家卡内基对人性的解读“人到世上,并不是腾云驾雾的天使,他是从一个自私自利的寄生小动物进化而来的….. ”
由此而论,靠天生不完美的人类,要组一个完美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于是,为了有相对完美社会,人类社会的制度、道德、法规、便相应而生。从冤案引生至这个题,就很大很深也很关键,非我等之辈能考量。
如今的我,脑后的马尾巴早丢失了,梦也随着岁月老了。
去年,为了抢救脑中频临荒芜的方块字,拒绝与珠宝石头同化,呵呵,重新修改了旧的铅字 ——中篇纪实文学[墙内的女儿国]和 [风尘女]。感觉自己的文字功能恢复了百分之六十以上,有些概念却已不日而同了。
梦,老去,未亡。音乐声起,旧梦还会手舞足蹈。于是,就有了这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