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砸与反砸 -- 兼答林子丹小姐
(2005-09-04 05:52:19)
下一个
在说砸与反砸之前,先说一下我为什么码<<致命的温柔>>,因为我的目的不在林小姐说的“无非两种”当中。
码这篇,只是一种抒怀,有这么一个故事,这么一段情感历程,现在已成过去,想把它码出来,博我的TARGET读者一笑。天天贴在原创,是因为每天还有一些人在看。我没有什么最低点击率的要求,就算没有一个人看,我还照码不误,因为我知道我的TARGET读者会看:)
林小姐威胁说“我压根不点你的贴,还告诉我网友们也这么干,就把你晾到那儿”。
这个听上去象小女孩吵架一样,很不好意思的说:)
我早已说了:码字看字两相情愿,晾与被晾顺其自然。
码字的不要把码字当作是对网人的一种恩惠,看字的也不必把看别人的字当作是对码家的一种恩惠。一旦当作恩惠了,气势就不一样了,说话就有自己是大恩人的口气了:我看你的字,是瞧得起你,我说你两句你还不听?
这不都是两相情愿的事吗,就如爱情一样,你不爱他,不理他就是了。你爱了他,就不要把那当作一种恩惠。你当作一种恩惠,动辄说他应该知恩图报,那就不平等了,爱情就不存在了。
有了这个前提,我想那些把看我的字当作在施恩于我的人,就不用再看我的字了。你也可以号召其他人不看我的字,你甚至可以号召我的TARGET读者不看我的字。别人我没话说,对我的TARGET读者,我要说:GG,不看是你的损失:)
现在来谈砸。
读者为什么砸,我不想谈,因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尽可能避免谈,免得出洋相。实在要谈,我一定会加一些限定词,比如“可能”,“也许”,“就我所知”,“依我之愚见”等等,给自己留条后路。中国人讲究“话不要说满”“话不要说绝”,其实是一种最聪明的做法。
只说说砸的方式。
一种是对故事人物的评价,这反映出读者很投入,真正地关心人物命运。在评价故事人物的同时,我们在思考,在学习,在引以为戒。这可能是故事所能起到的最好的作用。对这类批评,我一向是欢迎的,有回贴为证。
另一 种是对故事中的FACTS的评价,比如说明州究竟有没有大药厂之类。其实这类评价已经无关紧要了,有还是没有都不重要,因为是故事,故事是允许虚构的。当然读者一定要砸,也未尝不可,但应该先自己调查一下,没时间调查就说得谦虚中肯一点,比如“据我所知,明州没有大药厂”。这样就不会让自己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还有一种评价就是对写作手法的评价,这个其实是应该用在那些称得上文学的网文上的。在网上码字的人,有一些是准备出版的,那么对他们的文做一些文学评论是有好处的,可以帮助他们提高,以利出版。对那些只在网上贴贴故事抒抒怀的人,真的是犯不上那么认真。她罗唆,你就跳过;她不切题,你就不看;她平铺直叙,你就不点开。犯得上对她的梦言呓语作文学式的评论吗?文如其人,她就是个罗唆的人,你说了她罗唆,她保证改,但她明天照样罗唆。
而且认为一段文字罗唆不罗唆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你认为罗唆的地方,别的人正在看得过瘾;你认为写得好的地方,别人正在痛骂,所谓众口难调。所以码手只能是你说你的, 我码我的。
更重要的是,网络小说是连载的,一天一点,你说她远离主题,可她还没写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主题向何处行,评了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有关文章详略是否得当,是否紧扣主题这一类的批评,最好留到连载结束后再做。
比如林小姐的<<两颗心相距有多远>>,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讲一对男女的两颗心,所以看了几集就觉得怎么还没扯到这对男女身上去?等到林小姐写了编后语,才知道不是特指某一对男女的,而是泛指很多两颗心的,就庆幸自己没在文章完结之前就乱说一气。
不管是砸的,还是反砸的,都要允许别人再砸回来,不能别人一反驳,就说别人在吵架,说别人态度不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是砸家齐放,楼主禁声。
既然要砸,就要争取砸得有道理。如果砸得有漏洞,就要允许别人反驳。不能指望一砖就把别人砸哑,砸哑了的就是好同学,砸不哑的就是不谦虚。
砸砖的也好,反砸的也好,说话都要中肯,不要偏激,避免犯逻辑错误。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说无名文中的“我”是北美女人的典型代表。
这就是个典型的逻辑上的谬误(FALLACY),叫做以偏概全。北美女人种种色色,一个人绝不可能代表所有北美女性。
这样的逻辑错误,完全是一种常识了,就算自己看不出来,别人一指,就应该明白了,轻松地说一句,我以偏概全了,我改成“是我所见到的北美女人的典型代表”,就没事了。但林小姐偏不,偏要扯到别处去,楼梯就越搭越长了。说到最后,居然说出那就是她的DEFAULT,要我好好记住,这就不是辩论了,我就没兴趣再回答了。
所以真正不让人砸的是林小姐这样的人,对自己太SURE,说话就不中肯,比较偏激绝对。
QUOTE 林小姐一段:
“比如有的贴字的想形容一个男的泛情,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就用了“朝三暮四”这个成语,还用“沾花惹草”来加重语气。看字的眼明心亮,当场就说应该是“朝秦暮楚”和“拈花惹草”。”
其实“朝三暮四”和“朝秦暮楚”,都可以表达“善变”“用情不专”的意思,这个在字典上查查就知道了。“拈花惹草”可能比较正统一些,但“沾花惹草”也用得很广,这个在网上搜搜就知道了。
语言是活的,合不合语法,用词对不对,往往是个约定俗成的问题。比如叶公好龙的“叶”,从前是读“SHE”的,但大家都读“YE”,现在“YE”也是正确读法了。沾花惹草有很多人用,已经是约定俗成,不算错误了。
但林小姐不知道这些,也不查一下,就“眼明心亮”地批评楼主错了。楼主可能没有反驳,表现出楼主有涵养,但林小姐的错误理解也就没有得到纠正,林小姐只到今天发贴,还以为自己是眼明心亮的。这就真的应了她那句:“你写错了我就在这儿看笑话不言声儿”。
我赞成黄颜的做法,既然是半个学术之争,就不必因为顾及自己的形像而不敢辩论,也不必怕失去读者而不敢辩论。道理不辩不明,我只是解释,我不骂人,不发脾气,也不攻击对方,为什么我不能反砸?就因为你看了我的贴,是我的恩人,我就该让你的谬误流传?
我反砸,并不等于说我叫人住嘴,你可以再反砸。
看看林小姐的经典段落:
“可是有人听见批评就反感:你说这坐著唱歌无法谈共鸣,我偏说坐著就是共鸣得更好,下一回我出钱组个合唱团专门坐著唱。你是专家吗?不是的话给我闭上嘴!你说我的人物不real,你井底的蛤蟆见过多大的天,real的人都叫你见完了?你没见过的就不real了?也给我闭上嘴!”
这是批评吗?这是对事实的歪曲。我没有叫谁闭嘴。
第一砸是林小姐的:
“不过,坐著唱歌是没法用共鸣的,因为气息不通,这个描写有失误。”
我的回答是:
“你是不是科班出身?是就信你的,不是就信CAROL爸爸的:) ”
---我没叫她闭嘴, 我只是在问她,而且是笑着问她,因为我不懂唱歌,我不敢装懂。
第二砸是NEXTDOOR的: “Jason sounds too unreal. ”
我的回贴是:
“你是这个坛子里为数不多的一类: 只要是自己没见过的,一律不相信有存在的可能,并且以极其肯定的口气说出来:)) 到更多的地方去走一走,去认识更多的人和事,你的世界不是整个世界:)”
--- 我也没叫她闭嘴,而且我用几个笑脸告诉她,只是说笑。
对照林小姐的引用,可以看出林小姐的又一个致命伤:MISQUOTE,为避免偏激,我就不用TWIST这个词了。
顺便说一句,今天几个匿名批评林小姐的贴子,她肯定要安在我头上的,正如她以前把我批评她的两个帖子安在黄颜身上并骂得他“狗血淋头”一样。黄颜一味忍让,不跟她计较,实际上是害了她,使她变本加厉。
建议林小姐这次在发脾气之前,先请斑竹查一下IP。
怪只怪JJ写得太好
让戏如人生, 人生如戏的无法分清
才怒爱从心中来
所以有人在意
笑也好骂也罢
听是一段交响乐吧
so called " too unreal ", I guess it is the same as" too good to be true"
but the person said this may really mean: how wonderful it would be if it is happenning to me,
all, including me ,is always looking forward for something looks unreal, right?
some are really unreal, and some are reasonable unreal
and that is the fun we will enjoy in thi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