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如何应对海外排华事件?
毛泽东时代中国华侨,特别是东南亚华侨地位、受歧视程度要远远高于今天。
一、印尼自50年代初开始反华排华事件不断外长陈毅1960年表态“华侨问题是小问题”
由于历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双重原因,使得二战后东南亚华侨地位不但没有因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得到改善,反而更加恶化,这其中印度尼西亚表现的最为猖狂,而在毛泽东时代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印尼大规模反华排华行动,只能谴责了事。1953年,中侨委明确向海外侨胞声明,“国外华侨要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主要必须依靠华侨自身的团结”。以下摘录《中国外交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1979)》里记载的一些印尼排华反华行为:
1951年5月,印尼政府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禁运”。同年6月,印尼政府违反国际惯例,拒绝已得到印尼政府入境签证的16位中国驻印尼使领馆工作人员入境。中国政府对此提出抗议。(ps:1949年12月27日,印尼组成了联邦政府。1950年3月28日,中国政府通过印度政府照会印尼联邦共和国政府,表示收到印尼联邦共和国宣布成立的公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愿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印尼联邦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4月13日,印尼联邦共和国政府复照表示同意并欢迎两国互换外交使节,这一天便是两国正式建交日期。)
1957年5、6月间,印尼有势力集团就开始有计划地作排华的组织上的准备。在东南省(即努沙登加拉省)军事省长勒令华侨中小学大部分关闭,使华侨学生一半以上约三四千人被迫停学。这一行动是全面排华的序幕。
1957年7月初,陆军参谋长纳苏蒂安以中央战时掌权者身份公布了关于实施外侨监督联络办法条例,规定从中央到地方设立监督外侨联络机构,置于各级战时掌权者的监督和领导之下,形成了“监督”外侨的一面大网。同时还公布了关于征收外侨人头税的第十六号总统紧急法令,规定每年外侨家长纳税1500盾,家庭成员每人750盾,未成年子女每人370盾。70%以上的华侨根本无力按照这个法令缴纳捐税。
1957年11月,印尼国防部长朱安达以全国战时掌权者名义公布监督外侨教育条例,强使许多华侨学校改为印尼国民学校。迫使华侨学生退出学校和华侨教职员工失业。
1958年4月,印尼颁布了禁止出版华文刊物的法令。接着,在各地方没收华侨土地,封闭侨校,解散侨团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迫害。
1959年底到1960年初,印尼政府开始武力迫害华侨。印尼各地特别是西爪哇地区,对华侨施展了禁止营业、武力迫迁、逮捕拘禁等残暴手段,甚至发生了流血事件。另外,还对中国的领事活动进行限制,阻挠中国接侨船只按计划接回受难侨民,以及强迫华侨片面选籍等。
1960年3月15日,中国外长陈毅写信给印尼外长苏班德里约,重申上述要求,并表示中、印尼是两个友好的国家,两国人民的友谊是长期的,目前不利于两国友好的华侨问题是暂时的;相信两国间进行的会谈会顺利进展,华侨问题会获得全面合理的解决。苏班德里约在复信中说,要给中国接运华侨回国的工作以协助。可是不久,就发生了印尼当局借口华侨出境手续未办完,用武力阻挠中国接运华侨的大宝康轮事件和印尼三马林达军事当局无理强行软禁中国驻马辰领事的事件。
1960年5月下旬,在印尼西爪哇又发动了第二次大规模的武力逼迁。1960年7月3日,在印尼芝马圩甚至发生了枪杀两名华侨妇女的事件。
中国政府对印度尼西亚政府这些举动当然是非常恼火的,但是由于1957年中国国内发生的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东风压倒西风”的论断在侨务工作领域造成了一定影响,使得中国政府在处理冲突时,中国更加强调两国间共同利益,淡化冲突本身。因此中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于1960、1961年两次对印尼方面表示,中国愿意同印尼保持友好关系,华侨问题是小问题,我们不希望该问题扩大化,反帝和反殖是中印两国共同理想和关注的重点。(ps:1961年3月陈毅对来访的苏加诺总统表示,华侨问题在中印关系中是小问题,且已得到解决。苏加诺对此表示同意。)
至于60年代中后期,印尼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三O”事件,印度尼西亚右派军人集团在消灭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同时,也对华侨华人大肆逮捕和屠戮。他们在全印度尼西亚大小岛屿的数百个城镇,进行野蛮迫害、蹂躏。他们调动军警,组织暴徒,对华侨任意逮捕,非法审讯,严刑拷打。他们焚烧华侨的房屋,抢掠华侨的财产,封闭华侨社团和学校,霸占华侨的商店,使无数华侨、华人倾家荡产,流离失所,陷于生存绝境。1966年5月,印度尼西亚政府下令关闭全印度尼西亚的667所华文中小学,之后,又相继关闭了全国所有的华文报纸和华人社团。成千上万华侨遭洗劫一空后又被关进集中营或监狱,遭受百般虐待,有些则被集体驱逐出境。大批华侨惨遭杀戮,其中有数百人被残忍地挖心碎尸。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20万人惨遭杀戮,约30万人被逮捕监禁。中国政府除进行交涉、抗议和揭露外,于1966年9月开始派船去印度尼西亚接回苏门答腊北部部分受难华侨。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还是采取了多宣传少接回的做法。
1965年10月16日下午,40余名全副武装的军人,突然包围了中国大使馆商务参赞处。他们用枪威逼中国外交人员,逐一搜身盘问,并用刺刀劈开办公室的箱柜,搜查文件,抢劫财务。从1965年11月2日起又连续发生了数千人袭击中国驻棉兰、望加锡、马辰等地领事馆和驻雅加达总领馆事件。1966年4月15日上午,千余暴徒在100多名荷枪实弹的军人和装甲车的协同配合下,用卡车撞开中国驻印度尼西亚使馆大门,蜂拥冲进院内,疯狂破坏使馆的办公室、大厅和宿舍,捣毁了门窗、家具和客厅的全部陈列物品,劫走汽车3辆,砸坏7辆。他们把掠去的所有文件档案和书籍付之一炬,并将贵重物品、私人衣物和部分家具用卡车公开劫走。……他们竟悍然开枪重伤使馆护旗的赵小寿。另外4名外交官和工作人员也被殴打致伤。
1967年8月5日上午,由大批军人带领并开枪助威,上千丧失理性的暴徒用卡车撞开我大使馆的大门,狂呼反华口号,用斧头、铁棍、匕首等凶器,打伤我4名外交官和工作人员,砸毁了我大使馆室内的全部家具和设备,纵火焚烧了馆内的两幢建筑物。10月1日凌晨3点左右,印度尼西亚政府再次出动大批武装军警,伙同1000多名暴徒,疯狂袭击和捣毁了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大使馆全体20人均被打伤,临时代办等数人中弹重伤。接着,暴徒又烧、砸了中国使馆的房屋、全部设备、汽车和其他公私物品,烧毁了我国国旗和毛主席画像,抢走了发报机、文件档案和大量财务。更为严重的是,他们非法对中国使馆人员搜身,将使馆的密码搜去。这是军人集团上台后对我驻印度尼西亚外交代表机构的第43次武装袭击。
随着印度尼西亚反华言行的不断升级,表示严重程度的形容词已用尽。从“强烈抗议”、“最强烈抗议”到“最最最强烈抗议”……印度尼西亚枪伤中国大使馆人员后,周总理及时指示向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最紧急、最强烈”的抗议。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内,中国驻印度尼西亚代表机构被袭击43次,人员被枪击和殴伤达68人次。为此,发出抗议照会33份。最终,1967年10月,中方不得不与印度尼西亚断交,两国关系直到1990年8月8日才正式恢复。
二、二战后东南亚各国限制华人经商甚至没收财产毛泽东1958年“华侨把持所在国商业不好”
众所周知,由于华人的勤勉和灵活,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华侨在东南亚各国商贸领域占据相当的地位和份额,二战后东南亚各国局出台各种政策限制、歧视华侨经商,乃至没收华侨财产:
缅甸
1948年缅甸独立后,实行“商贸缅人优先”的“缅化”政策,限制外侨在商贸、进出口领域的经营,进行经济民族化运动。而缅甸大部分华侨都从事工商业,因此,华侨经济受到的影响较大。例如,仅仰光一地就有5000万~6000万缅元的华商资本被排挤出来。1956年,缅甸总理吴巴瑞向来访的周恩来表示:“华侨因缅府将当店等生意收归国有后,出现了游资,如果该游资投入缅甸工业,缅府是同意的,并加协助。”
印尼
印尼副总统哈达(任期1950~1956年)称华裔代表了“外国资本主义在印尼社会的延续……他们永远高高在上,并拥有经济特权。”印尼国民党一名成员在1956年议会中指责华裔操纵当地经济:“我党不希望本国经济受到外来族裔控制,后者自私且功利地只顾及其自身利益。”
1957年9月初,印尼工业部长和商业部长联合发布外资企业管理条例,为全面限制和排挤华侨工商企业作了法律上的准备。
1959年5月开始,印尼有势力集团进一步策动了全面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活动。5月9日,印尼政府颁布监督外侨居住和旅行条例;5月14日,印尼商业部颁布关于吊销县级以下地区华侨另售商业执照的决定,散布在全印尼各地的10万户以上华侨小商贩和零售商因而将丧失生计;同时,印尼广大地区的城乡物资交流和劳动人民的生活将受到重大影响。
1959年11月18日,印尼政府颁布总统第十号法令,规定在第一级和第二级自治区和州的首府以外的外侨小商贩和另售商从1960年1月1日起停业。与此同时,还专门颁布了关于接管外侨另售商资产的条例。
菲律宾
二战结束后的很长时间,菲律宾政府在对华侨采取压制和排斥的同时,一直严厉限制华侨入籍。1945-1965年间,菲律宾政府以立法手段对华侨推行“菲化”政策,尤其是在经济领域限制和排斥华侨企业和资本。对来自中国的移民限制尤其严厉,1949年准许中国移民入境人数减少90%,而至1950年完全禁止中国移民入境,对申请入籍的华侨采取苛刻条件,用高昂费用、繁琐手续、拖延时日的办法加以限制。菲律宾政府限制华侨归化,是担心华侨成为菲律宾公民后,享有与土著菲律宾人同等的投资、经商、就业的权利,不再受菲化法律的限制,增强同土著菲律宾人在经济领域和职业上的竞争力。
泰国
1942年,泰国政府就曾颁布过针对华侨的“职业限制法”,规定多由华侨从事的27种职业今后只许泰人从事。尤其是1947年以后上台的銮披汶政府,对华侨发动了所谓的“经济总攻势”,通过各种立法限制华侨的经济活动,在1949-1956年先后颁布第一、二、三号“职业保留法令”、“防止过度牟利条例”和“统制部分商品出口条例”,给华侨就业、经商、出口贸易造成很大困难。
柬埔寨
1956年,柬埔寨政府颁布的新移民法第26条规定了禁止外侨从事的18种职业。1957年对外侨汇款额规定为月收入的30%,1958年对外侨不动产作出了不能超过99年的规定,并下令取消华人会馆。但这些规定的实施比较平和,寓引导于管制之中,对华侨冲击不大,主要目的是引导华侨入籍。1970年,柬首相郎诺发动推翻西哈努克国王的政变,华人被当作西哈努克和越共的支持者而受迫害。
马来西亚
马来亚(1964年以后的马来西亚)独立以后“,马来人的马来西亚”是历届马来人主导的政府的施政理念。马来西亚是唯一在宪法上规定马来人政治特权的东南亚国家,占全国人口28%的华人族群只能做政治上的二等公民。1969年的“5.13族群冲突事件”导致143名华人死亡,多名华人政党领袖被捕,而马来人仅25名死亡。马来人给奋起争取族群政治平等的华人当头一棒,使其再也不敢挑战马来人的政治特权。1971年以后,马来西亚政府实行马来人优先的新经济政策,以法令形式强行以牺牲华人企业为代价扶植马来人企业。
当时中国由于美国在东南亚的煽风点火,也为了打开外交封锁的局面,在华侨经商问题上不得不站在东南亚诸国一边,中共为此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鼓励东南亚华侨将商业资本转营工业或者与当地民族资本合作;二是要求华侨们尽量适应当地政府的经济民族化政策。
如廖承志所言:“东南亚各民族主义国家对华侨经济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排斥政策,虽然对于华侨来说是不利的,但除那种由于帝国主义的挑拨所酿成的、非法迫害的以外,一般说来,我们是不宜于反对的”。
毛泽东在接见西哈努克时也向对方表示:“华侨把持你们的商业是不好的……你们要学会做生意,你们做了,他们就少了一部分,但还得让他们活下去,譬如说留10%让他们经营,但主要掌握在你们手中”。
三、毛泽东时代中国最亲密的越南与红色高棉也大规模排华
越南和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可以算是在整个毛泽东时代与中国关系最亲密的两个东南亚国家,甚至有许多人到现在都认为中越交恶是毛泽东去世以后的事情,但事实上在毛泽东时代,越南与柬埔寨都发生过大规模的排华事件。但由于毛泽东时代为顾全国际主义大局,中国政府并未大规模谴责和抗议两国的排华行为。
越南(1975—1976)
1975年8月30日,越南当局强令出版多年、为宣传中越友好做出了贡献的河内中文报纸《新越华报》停刊,许多华侨编辑人员被解雇,该事件成为越南采取歧视、排斥华侨的先声。
1976年2月,越南在南方人口普查和选举国会代表时发布一项决定,强迫越南南方的华侨一律按照吴庭艳统治时期强加于华侨的国籍进行登记,这实际上是越南方面完全无视自己曾经对吴庭艳政权华侨政策的谴责,完全否定了自己过去执行的华侨政策。
二是经济上铲除华侨的影响。越南当局通过前后三次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兑换货币、接管华侨社团的产业、向输出的难民索取财物、封闭所有银行,冻结或没收存款,封闭所有进出口和贸易公司等方式几乎将华侨赶出了整个越南经济圈,达到了其铲除华侨经济影响力的目的。越南在南方实行迫害华侨的政策后,又于1976年开始驱赶越南北方的华侨。
柬埔寨波尔布特时期
在波尔布特大屠杀的年代中,柬埔寨的华侨和越侨遭受了比柬埔寨人民更大的苦难。在柬的大约2万名越南侨民几乎被斩尽杀绝,这是1978年越南大举入侵的最直接的理由。柬埔寨的华人在1975年红色高棉上台之初大约有60万,而在1979年暴政结束时只剩下了30万。
朗诺政变之初,中国大使馆曾通知华侨干部去“解放区”参加柬埔寨革命,组织关系留待中柬两党日后协商解决。一千多侨干和男女青年慷慨激昂奔向“解放区”,加入柬人民抗美斗争。
实际上柬共并不欢迎这些华侨干部,因此北京方面决定并宣布,中国共产党和柬埔寨共产党已经取得协议,决定将柬埔寨华运组织的全体成员移交给柬方,“中共已经把你们全交给我们了!”而红色高棉掌握政权后立即开始宣传,“华侨都是资产阶级,有史以来都是吸柬埔寨人血的。
贡布、波萝勉、柴桢、磅湛等省还发生过逮捕从城市来的华人或生长在农村的侨胞及华侨教师的“红色恐怖”,许多人被处以死刑或苦刑。早在1974年4月28日就曾发生过著名的“桔井事件”:大批从前线回来的红色高棉战士开进桔井市中心,把轻重机枪摆在街上,对准华人的住宅,限令全市华人立即到农村种田,并拘捕了罪名是煽动华人回国的嫌疑分子一百多人,这些人大部分都在受尽酷刑后被处决。
1975年4月金边大疏散的200多万人中有大约40万华侨,那时他们根本不可能向祖国的大使馆求救。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柬埔寨问题专家爱德华兹说,波尔布特梦想建立的是以柬埔寨农民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华人在种族和意识上都不符合这一模式而成了整肃的对象。到了1976年,柬共内的华侨干部被屠杀殆尽。
四、总结
毛泽东时代中国应对海外爆发的排华事件,实事求是的讲办法不多;而且也谈不上“强硬”。这里有国力不济的原因,也有当时政府为打破西方国家“国际封锁”的原因,也有毛泽东个人为实现“世界革命”理想迫使中国政府不得不在一些事件上保持缄默的原因;总得来说,毛泽东时代应对海外排华事件既不强也不硬,也不如今天中国政府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