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刑事案件,是否要陪审团审理,是由检察院决定的。大案重案有陪审团,小案子由法官就审理了。所以上高院的案子都有陪审团。
庭审之前,要有几次听证会,检控官要把指控的证据给辩护律师,谁指控谁举证。
庭审是检控官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博弈。双方都以自己掌有的证据,试图说服陪审团或法官。
在没有判定有罪之前,被告都被认为是清白的。辩护律师要根据被告所说,为其提供法律建议和辩护。
假设案件1:
被告在超市踢打了不听话的5岁儿子,被周围的3个人报了警,她被指控虐待儿童而上了法庭。但她对辩护律师说没打。指控证据显示,3个证人和录像都证明她打了。这时候辩护律师就会告诉被告,这么多证据都证明你打了,我建议你认罪,争取减轻惩罚。如果被告听取律师的建议,她就认罪不需要庭审了。如果出于什么原因,她仍然坚持说没打,那么辩护律师就会根据她说的,上法庭为她辩护。
假设案件2:
一个人车里放了一把刀,警察路过看到了。问他这把刀是干什么用的,他说防身用的。被指控携带武器而上了法庭。
辩护律师不可以给他建议,你应该说这把刀是别人的,我拿去还给他。
在英国携带武器是违法的,如果携带的目的不是用作武器,就是合法的。
辩护律师不能教人说假话给伪证。
翻译的工作一般都是单打独斗。翻译之间很少有交集。但在法院有的时候就不是这样。比如,被告和证人都是讲普通话的。庭审时,被告的翻译就可以听到证人的翻译是如何翻译的。我对别人的翻译从来都不议论,也没有遇到过别人出现重大错误的情况。
翻译的工作就是这样,你进入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你知道了那个人在那件事中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很有趣也很震撼。往往一个案子结束以后,翻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作为一名普通的翻译,做到法律这个层面就是最高的台阶了。大部分的翻译止步在医疗的翻译。我之所以坚持往上走,还是出于喜欢。很多年轻的翻译,在法庭上工作几年以后,就去法学院学法律了。我要是年轻一些,也会这样做的。有时我会遇到已是律师的前同事,她们几乎每个人都说,她们很是怀念那些在法庭做翻译的岁月,因为是很愉快的岁月。
我偶尔也会在民事法庭工作,但是不再去移民法庭了,移民法庭是用到同声译最多的法庭,又累又很枯燥。
律师及法庭工作人员和翻译,进法院不需要安检。保安都认识我,不用出示证件也可以自由进出。与大部分的法官和律师都在工作中接触过。其它语种的翻译也都是老熟人了。工作就这样继续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