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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两种心态
(2020-06-01 09:22:55)
下一个
感觉一个国家的制定宪法的人有两种不同的心态:
你们和我们
探讨和制定法律的“把自己包括在内”,“我们”(We the people)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建立什么样的国家。这类似美国,开国的人都是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然后制定宪法,我们需要如此如此保障自己的各种自由(宗教自由,言论信仰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等等),如此如此保障不要被人奴役和恐吓,其他的事情,别人就不要管了。这种国家就是正常的。
探讨和制定法律的人“不把自己包括在内”,他们是为别人制定法律和生活方式,“你们”(Our People, 不是“我们-人民”,而是“我们的人民”)需要什么样的生活,“他们”自认是特殊材料造成的人,他们认定自己决不关心自己的生活,只关心给“你们”(Our People)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怎么样管理你们(因为你们是“我们的人民”,"Our People"), 这种都是集权的国家。这是有些人想充当上帝,在他们看来,要求自由是一种非分之想,“我们”就是来管理和领导“你们”的。我们是特殊材料,最后的结果都会发现特殊材料不特殊,而开始说谎,篡改原始数据。说谎不想被人发现和质疑,就要言论管制了。
精神和物质,有形和无形
美国的宪法不规定具体的、物化的目标,不会说我们在什么世间一定要达到什么具体的目的。大家只是保证自由,在自由的天空下,各自发挥。
而物化的国家的宪法会把具体目标放在宪法里。这就混淆了国体和所有物的差别。误以为如果达不到某个具体的目标,就国将不国了。这其实是完全无视了人的精神世界,把精神的自由放在了物质之下。
搞好自己生活的人,反而会尊重别人的自由;
“太想帮助”别人的人,反而会变成限制别人的自由。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成功、生命的唯一价值就是改造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