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1)
警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哪位,一旦被媒体曝光,上电视新闻,照片见报,,,就得请大伙儿吃蛋糕。结果,上周,我们天天均有蛋糕享用。因为整个警队,包括我在内,几乎全军覆没,都上了头版头条:《人妻,于丈夫乱刀下做鬼》,《前伊拉克士兵杀妻后自缢》,《首都最新家暴人命案》,,,
惠灵顿市郊的一个穷人区,接近午时,邻居街坊被惨叫声惊动,迅速围向案发现场,一家新移民的后院儿。数分钟内,警察尚未到达,互联网微博上已出现醒目的标题新闻。媒体报道车,追逐着消防车,救护车,以及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的警车,争相进入该街区。
事发当时,我们有七八辆警车,正在市中心码头,布阵设防,准备拦截一艘从南岛来的轮渡。情报通知,渡船上有一伙黑帮摩托党徒。我们的任务,就是找他们的麻烦。测酒精,查身份,送他们出城,尾随他们一段,然后向沿途警区报告他们的去向,,,
中心码头,商务楼黄金地段。众白领们,端杯驻足于各个层楼,围观于海景大玻璃窗前,下望这班警察。正不知这里要出什么事儿,就见,一瞬间,这些警察,又纷纷跳进各自的警车,闪灯鸣笛,呼啸而去。我们的耳机里,简单,淡定的系统广播:XX街XX号,男性凶徒,持刀伤人,伤者已死亡,,,警长当场抓狂:homicide!go!go!go!
在惠灵顿,毕竟是少见象今天这样的,成军的警车排着队往前冲。曾经,局里几十个重案组警员,苦苦等了五年,才出现一个谋杀案。那次,我正好在警校学习。也是铺天盖地的新闻,毒品交易黄了,引起毒贩间仇杀。那是一个分尸案。死者的两只手,被砍下,扔了,找不着了。警察因此无法确认指纹。我们两个班的警校士官生,还被叫去垃圾场翻垃圾。于臭气熏天之中,找死者那双手,不提。
黑帮摩托党的事儿,顾不上管了。我们离开了码头,直冲现场。
(A)
几个月前,有一个家暴案,转到我手上,是从片儿警那儿转过来的,因为受害人只会中文,不会说英语。
这是一对儿老两口儿,七十八十的年纪了,到新西兰来投靠儿子。却被儿媳妇,在儿子回国期间,打了。咽不下这口气,老人找了翻译,向家庭医生哭诉。她居然拿筷子戳你的脸?这还了得。家庭医生赶紧就报警了。
我接案,从寻找受害人开始介入。打电话到家里去,那儿媳妇一上来就很不配合:谁呀?警察?我不会说英语。我跟她说普通话,她马上改说广东话。我只好又跟她说广东话:我是警察,接到报案了。只想先见见你的公公婆婆。公公婆婆?搬出去了。搬哪儿了?不知道。谁报的案?他怎么知道是吵还是打?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个警察,就少管闲事。嘿!
通过从国内回来的儿子,我找到了这对老人。看到身穿警服的我,他们如同常宝常猎户见到了深山问苦的杨子荣,字字血声声泪地控诉了儿媳妇长期以来对他们的蛮横欺压。我填好了家暴调查表,教他们在上面签了字,可转天他们就反口翻供了。在电话里求我,不要找她儿媳妇的任何麻烦。他们那晚控诉的,都纯属捏造,是气话,不是事实。儿媳妇根本就没动手打他们。哎哟啊,猪警官,你可千万别再管这事儿了,我们老了,经不起这折腾啊。我说:怎么了?她闹你俩了?没有啊,没有啊,猪警官,是我们自己不想闹了。
我跟这老两口儿解释,两点:一,在新西兰,说打,不是非要打着了才算打。瞪眼,抬手,把人吓着了,就算打了。二,更重要的,你们这叫翻供。在家暴案里,这是我们警察经常会遇到的。没关系,到时候上法庭,警方可以宣布你们为敌意证人。这样一来,有效证词,还是维持你们原先签署的那份证词,用作衡量犯罪事实的根据。我并且引用了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详细。呵呵,那个案例,正是今天发生杀妻案的这家伊拉克人,之前的一次家暴案。
我于数月之后,终于找到机会,亲自面见了这位儿媳妇。她一直拖着不愿见我,指望着事儿就这么了了。怎么可能呢?我跟她说:这事儿,一经立案,在没有见到你,没有听到你对这事儿的解释之前,是不能结案的。新西兰有家暴法,对警察该从什么角度,层面,何时介入家暴,都有具体规定。如果你认为这是家务事,那我们的本职工作,就是要管一管,断一断。
这儿媳妇,在我发出逮捕的警告后,很不情愿地到警局来见我,得了一个口头警告。
(2)
这是一个我记忆犹新的地址。这家人的上一次家暴报案,就是我们去处理的。一户伊拉克难民,丈夫妻子,带着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小的十一岁,最大的也才十七岁。来了才一年多的时间,都还不太会说英语。
来到异国他乡,丈夫无能,妻子主外。可她每回跟男人说话,他就吃醋。回家来就骂她骚,不要脸,成天价想给他戴绿帽子。还经常打她。几个孩子同情妈妈,几次想报警又不敢。怕爸爸火大,会报复,杀了妈妈都有可能。中东那地儿的人我不太了解,是不是男的都不太尊重女的,上来就劈头盖脸往死里揍?
巴基斯坦我是常驻过的,马路上的男人,看见我们这些老外男人经过,就用鞭子使劲儿抽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都还盖着头盖遮着脸,好像他知道他的女人正在偷看我们似的。唰!唰!又是两鞭子。当然了,那是穆斯林,极端分子,或许可以理解。可这家人是伊拉克的亚述民族,不是穆斯林啊?
案发当天,爸爸打妈妈,打得太厉害了,几个孩子拦都拦不住。要烧她的护照,要破她的相。摔盆子砸碗的,就因为看见她跟了一个本族的男人说了一会儿话。她提出要跟他离婚,更令他暴跳如雷。我他妈的先宰了你!他去厨房,从锅台上抽刀,失去理智地要杀了她。二女儿,十三岁,跑到另一间房子,反锁上门,报了警。
他不知道有人报警。我们的突然出现,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案子按常规办理。人抓走,刀收缴留做证据,全家人带回警局分别录口供。他被指控犯有打人,威胁杀人等罪,附带了严格的保释条款,送交法庭。保释条款包括:隔离住所,禁止嫌疑人与受害人证人之间的任何沟通。我录口供的,是大女儿,一五一十地把经过都说了,然后还签了字。
没几天,全家人都翻供了。首先是法庭没有批准警方提出的保释条件,将爸爸直接放回家了。暂时的平静,团圆,使全家忘记了曾经的险恶,集体原谅了爸爸,欢迎他回家。今天,发生了杀人案,警察措手不及未能阻止时,我很想听听,那修改警方提出的保释条款的法官,会怎么说。
直到此次案发,前一次的家暴案法庭程序仍在进行中。我因参与了现场处理,取证,还要作为警方证人听候出庭传唤呢。这下不用了,直接改为谋杀案的警方证人了。
(B)
新西兰的家暴法案是九五年通过的。之前,警方找不到法律依据对家暴苗头进行早期介入和处理。都是只等杀了人了才马后炮,立案,刑侦。而两口子打架,到了人家里也只是当时劝劝,转身人就又打起来了。还往往因为把警察给招来了,过后打得更凶。
后来逐步的措施,有家暴案人犯二十四小时拘押,保释隔离条款,不够逮捕程度的当晚隔离等等。直到最近,还增加了警察隔离令(Police Safety order),不够逮捕程度的,可签发一至五天不等的隔离令。长久的解决办法,有法庭保护令,子女看护令等。尽管如此,据国家统计,所有杀人案中,因家暴引起的仍占四成,高具榜首。
还记得九三年在新西兰奥克兰激流岛上发生的顾城杀妻案吗?顾城杀妻然后自杀,和今天这个案件很有相似之处。在此之前,我时常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顾城的故事发生在现在,由于警方的早期介入,那出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今天,在亲历了前伊拉克士兵杀妻案之后,我似乎找到了该问题的答案。
顾城,也是一个对生活中哪怕是几近微弱的变迁都无所适从的无能之辈。人文,地域,语言环境的改变,本来,不但是对他顾城,而是对每一个流落者,每一个新移民,都有着东山再起的要求的。而他,却是一个稀泥糊不上墙,绝对起不来的人。他原先的辉煌,(我早就说过,)是一件皇帝的新衣。靠的不是他个人的努力,而是时代造英雄,大馅饼砸他脑瓜子上了,仅此而已。
顾城身边的女人,谢烨,英儿,又都是那种,扶桑蚕蛹,终要化蝶,脱颖而出的,上进之人。当初蒙住她们的双眼,令其自投罗网的,是顾城头顶的光环,好大的一片桑叶,而不是后来才逐渐清晰的那么一个窝囊废。对于她们内心所起的变化,顾城也是无法积极面对的。他觉得唯一起作用的,就是加强对她们的控制。此一招法,与眼前的这位前伊拉克士兵,不谋而合。
在犯罪学理论中,有讲到此类权欲控制型罪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要追求的,是对受害人的控制,而无法面对的,是失控的局面。杀人,杀妻,是控制欲的最终表现。而当案情暴露无遗时,他们更不愿面对法律的制裁。下大狱,连自己每天吃什么,什么时候吃,都无决定权的日子,他们将难以忍受。所以,最佳方案,就是先杀人,而后立马自杀,令自尊得以保持到终点。
(3)
在今天的犯罪现场,具体发生了什么,要等案件开庭以后才能知道全貌。大致的情况,妈妈死于爸爸乱刀之下。爸爸然后踩在妈妈喷血的身体上,从容上吊。是及时赶到的街坊邻居,把已经断气的爸爸救了下来。而妈妈,经医护人员就地施行抢救无效,失血过多,死于现场。
杀妻现场,(与顾城杀妻也是不谋而和,)不在三室两厅的家里,而是选择在后院儿的杂物房里。(顾城是选择在屋外的山坡上。)上吊用的绳子是事先准备好的。在杂物房里,对妻子施行的是突然袭击。大女儿想要阻止,爸爸挥刀喝令:我,连你一块儿杀。关好门,他在里面冷静杀人,女儿在外面声嘶力竭地哭喊:杀人啦!救救我妈妈,,,(顾城杀了谢烨后,也很冷静,回屋一边洗净血手,一边跟姐姐顾芗说:我要自杀,你别拦我。)
我们赶到现场,迅速集合人群,拉起层层隔离带。医护人员已经在抢救那一男一女。我们的一个年轻女警员,最先冲进后院儿。看到血泊之中的妈妈,于是冲着已经死过去的杀人凶手,仍然大喊一声:我以谋杀罪,逮捕你。她因此创下两个第一:第一个上来就以谋杀罪逮捕人的警察,第一个发令逮捕断气的人的警察。据她自己说,她还给丫上来手铐,完成逮捕程序。所以,后来大家出蛋糕,她的最大。
新闻媒体的摄影机,在最外一层警戒线外,将镜头拉近。警队不少的警员,都出现在第二天的新闻里。有站岗的,拉警戒线的。还有我,看护受害人家属,那个我曾经给录过口供,后来还翻供的,大女儿。现场控制住了。重案组在现场搭起了值班帐篷,那里日夜都有警察守护着。死者被送去医院太平间,等候验尸。杀人犯,被送进了重症监护,昏迷不醒。当班警员,回到警局,都要写经过,越详细越好,汇集到重案组。
大家都不希望那前伊拉克士兵能活过来。他要是也死了,案子就不用上法庭了。不用花那么多纳税人的钱,请陪审团来审判了。可这家伙,命硬,于案发第三天早上,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I am sorry。于是,警察立马要重兵把守重症病房,防止逃脱。还要向法院提请,在病床边紧急设庭,把法官请到医院,对他进行谋杀起诉。(依照新西兰的司法程序,这样做,才能免掉后期法庭对警察抓错人,Identification的质疑。因为罪犯当初是直接上的救护车,进的医院,而没曾被带回警局按手印儿,取DNA,确认ID。)
唉,可怜那四个孩子,来新西兰才不到两年,成了家暴的牺牲品。
你的文笔镇的一流。
你还记得那个什么岩的,写了很多小说,一米阳光,拿什么拯救我的爱人,....
你是未来的大作家。除了书别忘了通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