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阿猪的博客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纪实
正文

惯偷 金·柠檬

(2011-08-10 14:57:13) 下一个
 

有同事从奥克兰警局来首都开会,完事后约着去喝茶。难能如此这般海阔天空地胡吹,席间,千杯少的感觉都出来了。其中一个时髦的话题:犯罪现场重塑与罪犯心理画像。好在我多读了几本重案专著,对诸如连环杀手,系列凶残之类毛骨悚然的词汇很熟悉,不然就冷场了。

 

曾经的奥斯卡奖影片《沉默的羔羊》,借用美国FBI总部犯罪行为科学小组(BSU)的影子来摆谱,整得是煞有其事,玄乎其玄。而该小组的一些所谓研究成果,更是几近荒谬,有失科学。一个案件,何人所为?在缺乏证人证词的情况下,如果套用BSU的心理画像,人格画像,行为画像,,,虽然排除了一大批人之嫌疑,却与此同时使另外一大批人成为嫌疑。在我的阅读范围内,对靠画像办案的做法,推崇与批判均摊,其余则保持沉默。最终确定谁是案犯,还是要靠常规侦破手段。笔迹,指纹,监听监视,DNA,,,这些均可成为呈堂证供。而心理画像,不可以。

 

读罪犯心理画像骨灰级人物道格拉斯写的《Mindhunter》,感觉FBI请了个巫婆在狂猜。他本人一副猜中了,吃我的药,猜得不中,分文不取的大师情怀。由道格拉斯开始,直到最近国家地理频道时髦的文献片《Sensing Murder》,把警察完全撇开,真真是巫婆当道。去跟被杀掉的人进行所谓精神乃至肉体的接触,解释警察无法解释的谜团,到了迷信的地步。

 

犯罪现场重塑所涉及的内容,绝大部分又回到了常规侦破的范畴之中。案犯是怎么来的,怎么去的,罪行是怎么实施的,根据现场留下的证据或痕迹,根据证人证词,作出合乎逻辑的判断。简单的说,就是把现场走一遍,一遍不行又一遍,无论是用脚还是用脑,直到走通为止。

 

如果一系列的案子,均系同一罪犯所为,那么侦查人员走(重塑)起现场来,就会有重演的感觉。有一个关键词,叫MOModus Operandi),也叫实施方法。当两个不同的现场,走起来有重演的感觉,我们说,这两起案子MO相近或相同。

 

海阔天空吹到此,手边就有一个案例,案犯金·柠檬(不是真名)。自从前月里我开始到警局偷盗组上班,一直就走的他的现场,直到将其捉拿归案。

 

在刑事案中,偷盗,总是呈量贩式出现的,比如偷盗(含溜门撬锁),偷盗(含撬车偷车),还有偷盗(含在商铺,公共场所的小偷小摸)。对于此类量贩式案件,警局内部有分工:鲜活的案子,即犯罪实施中(例如防盗报警器,安全监护系统突然蜂鸣报警),罪犯已被扣押(例如偷吉列刀片的小偷已被超市保安扣押,呵呵,信不信由你,超市被偷频率最高之商品乃吉列刮胡刀!),或罪犯正在逃离(例如主人在自己家中遭遇可疑的不速之客)接到报警立即出动的,是外勤组。

 

而事后发现的,比如下班后在停车场发现车已被偷被撬,假日旅行结束返回时发现家园已被盗,此类我们称之为过时的案子,则被汇总到量贩案情中心。这个中心存在于报警中心的二线。由他们记录下基本案情后,警局偷盗组才接手进行现场勘查,取证。我现在每天一大早上班,就要打开系统先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盗案需要预约前往, 然后挨个儿去走现场。

 

遗憾的是,有一种案情,很普遍,本是鲜活的,但报警报晚了,成了过时的。

 

一个团伙偷香烟,半夜爬上屋顶,从上面耗子打洞往下钻,目标定位是一家烟店的小小储藏室。贼们花了几十分钟,堂而皇之,大小工具都用上了。他们轮番剪铁皮,拽网布,抽保温石棉,踹天面板,动静之大,打扰了附近一户人家。她家的窗户就正对着作案现场那屋顶,居高临下,听得清看得见。可她老人家,近窗前端详了半点钟,几次拿起电话想到要报警的,却又放弃了,没报!

 

说贼们轮番作业,是因为他们那晚在那屋顶上一共开了三个洞。第一个洞开下去,位置不准,脑袋探进去一看,是烟店隔壁那间银行的保密室,里面一排的保险柜。第二个洞,开进了烟店的店堂,店堂有报警器,也不是他们的要进的地方,于是就又开了第三个洞。从那储藏室里,贼们偷走了价值三万多元的整箱整条的烟。

 

第二天我走现场,当问到这位老太太为何不报警时,她说:当时天下起了雨,我还以为那些人是赶在屋顶上抢修,补漏洞呢。可她接着又说:我也纳闷,修屋顶的怎么没开灯,只闪着一只小手电?而且,从那屋顶上,哪那么些东西要往下搬?哎呀呀,听得我直着急,多好的捉鲜活的机会呀,就这么丢了。

 

当时让她老人家重演,站在那窗户前,手指对面的屋顶,贼人作案的现场,我给拍了下来。回局里跟同事们说这案子,有同事说:阿猪今儿从现场拍回来的这么些照片,只此一张值得保留。照片我确实保留了,但为了保护证人,没有放进案卷里。怕将来案犯一旦伏法,要对本公堂,则现场照片也要对案犯或其辩护律师公开。而如果到时谁拿错了,把这张有目击证人肖像的照片也给公开了,追究起来,是我的责任。

 

还有一家,也是退休老两口儿,男的在前院儿剪修花草,女的在里屋点烫衣服。就听后边厨房里有个人,老太赶紧迎出来,见来人不慌不忙,正往里走。问过是干啥来的,回答说找64号,是这儿吗?老太说不是,这儿是58号,你走错门儿了。那人就往外走,出了后院儿,老太又见他往回拐,就跟了出去。

 

等拐出去一看,眨眼的功夫,人影儿都没了。就见自家老伴儿,还在前院儿剪花呢。这陌生人哪儿去了呢?会隐身术?老太太不敢大意,围着房子查看一遍。当走进地下室的时候,黑咕咙冬的,居然那人就在里面,站着,躲着。把老太太也吓着了,你怎么,这又是干啥呀?我,在找,,,C单元?这里没有C单元,快走吧你。估计这家伙看见老头儿正堵在前院门,没敢径直走过去。

 

这老两口儿,还目送了那可疑的陌生人一段,回到屋里仍后怕,四肢发颤,可就是没想到要报警。直到老太太第二天去修道院,听那些修女们说起来这么一个闯入者,描述的正是闯入自己家的那个陌生人,才在修女的鼓励下,给警察局打电话。

 

此闯入者,就是本文主要要讲的惯偷,金·柠檬。

 

我以为,偷盗案处理起来,有点儿象玩传统游戏打地鼠。地鼠不断地冒出来,锤子不断地砸下去。首先是,案件出现的模式识别很重要。某区域,某时段,频发,可以认为是狼来了。然后再研究各案现场重塑出来的结果,找犯罪特点,共同点,MO,将它们区分开来,看看是几只不同的狼,几只不同的鼠。

 

从九月初开始,南市区偷盗案异常增加,到十一月,保持正常,每周三,五起。上司判断,南市区有狼了,新来的。于是赶紧查该区近期有无入住劳改释放犯,有无重点对象迁入,,,确实有的,照片组做出来,给目击证人准备着,好及时指认。搜查令草拟好,以备及时出手搜赃。如果是一个惯偷给放回来了,更要如此这般地关照他。因为豺狼硕鼠的,太有可能就是他。

 

我们,每天忙着打鼠,走现场的小警察,看似例行公事,其实是在最前沿和贼们打交道。金·柠檬此人,到了最后,简直就像是我的一个熟人,走在路上,我敢打赌我能认出他来。首先是他作案的套路,特征(MO)极为明显:他绝不会在晚上作案。因为,他须要看到有人在院子里干活(多是在前院),做花园,剪草,晒衣服等等,这样就说明了一,人在家呢,屋内报警器一定没开,不会叫。二,人在院儿里,房门,尤其是后门,值得一试,多半没锁,开着的。三,人在家呢,那钱包也一定在,厨房,卧室,台面上很快搜索一下就能找到。如果是女主人,就先找手袋,钱包就在手袋里。

 

此贼只淘金(cash hunting)。偷现钞,支票,信用卡,如此能快速套现,进出又不易被怀疑。不拿笔记本照相机,不用肩挑手提,再穿的得体一点,一副徒步过客的样子,对谁也没有直接威胁,也就不会上来就被当贼抓。等受害人反应过来,发现钱物被偷时,他人早已逃之夭夭。

 

其次是有太多的目击证人。他这么干,属于闯入者类型的案犯。大白天,活生生的,这家在剪草,说不定邻居那家也不甘示弱在院子里忙着什么,只要留心,都看得见。走了几个他的现场,重演的感觉异常强烈。我向上司汇报情况,肯定了他们的判断。是有一只狼在南市区,他被目击证人描述为:一,二,三,四,五,,,(性别,种族,年龄,身高,体型,穿戴,,,)此外还有他的谈吐,他的借口,他的,可能的,接应,,,

 

根据对此贼人的描述,先前锁定的迁入对象一一被排除了。那么,他是谁呢?

 

我老在想,这事儿要是发生在中土,这淘金之贼早死翘翘,入土为安了。广大人民群众,呵呵,就那些个贼眉鼠眼,四处打听,见生人绝不放过的街道办大娘大婶子,具有历经沧海桑田培养出来的革命的,战斗的警惕性,管叫老贼有来无回,走哪儿都跟入了雷区似的。

 

这新西兰可好,大白天,闯入者,似入无人之境,屡屡得手。仅在同一条街,名字好听,叫花园街。花园又好又多。可对于狼来说,等于待毙的羔羊,出手的机会,也多。在这条街上他就先偷了89号,没过多久又光顾了58号,72号,12号,,,还有没报警的呢。

 

对于这种闯入型(intruder)的贼人,警界重视程度相对要高一些。因为有备而来的小偷,与无辜无防范的受害人,在闯入的过程中很容易亲密接触到。就好比前面提到的花园街58号那老两口儿。而在接触当中,小偷很可能在转眼之间就变成大盗,在即将穿帮之前先发制人。倘若行迹,居心,完全暴露,则更会原形毕露,大打出手。古往今来,闯入者气急败坏,下狠手彻底收拾了受害人的案例屡见不鲜。电视上出现的镜头,受害人每每鼻青脸肿,被打变了形。有活下来的,也有的,就此光荣。

 

之所以,我感到责任重大。不能象贼人请来的文书似的,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跑,帮他整理一份又一份的案件报告。这伤及无辜的事情,很可能在他下一次的闯入当中就会发生。他虽然装扮成是个散客,可十有八九,兜里揣着刀子叉子的。哪个贼轻易,甘愿,束手就擒?就是哪怕只想到要防身,也会带上家伙的。

 

通过局里情报处的配合,我在大区系统上发出布告。这贼,作案特征明显,高矮胖瘦已知。与其我个人奋斗大海捞针,不如广而告之招唤提名。

 

布告发出去,第二天就得到一个提名。北城分局情报处一名干警,看到了布告,给我回E。全文如下:

 

阿猪,

你的布告引起了我的兴趣。

大约是5年前,一个外号叫柠檬人的,也正是在南市区,一度造成闯入恐慌。其MO与你所描述的极为相像,高矮胖瘦的也差不太多。

很遗憾我想不起他真名是啥了,只记得每次与受害人亲密接触时,他的借口总是:我在找柠檬。

祝你好运。

 

拿着此回E,我找了上司,上司拍自己的脑门子:柠檬人,哎呀,对,是是,叫什么?看我这脑子!你去问问那谁谁谁吧,他当时负责的偷盗组,他一准知道。

 

我上楼层,蹭,蹭,蹭的,结果重案组那头儿,听了,也是拍自己的脑门子,,,叫什么,想不起来了,你去找,,,情报处。我又蹭,蹭,蹭。情报处,指纹组,少管,家庭暴力,刑警队,交警队,,,老资格们都明白我说的是谁,名字也就在嘴边儿,却没人能叫得上来。情报处的更帮忙我用柠檬人,柠檬,橙子,橘子,,,所有的关键词,在系统里狂搜,希望能掏出点儿猛料来。可这功能差劲的系统,就是吐不出来像样的结果。

 

跑了这么一圈,我也听到许许多多关于柠檬人的故事。我心里清楚,就是他了。上司也极为同意:照这个方向查,没错。及时报告我结果。可没名字,怎么查呀?

 

文职打字员金老太见我走过时一副丢了魂的样子,关心地打招呼:你没事儿吧?嘿!我眼睛一亮。踏破铁鞋,跑遍楼层,怎么就没想到问问咱金老太呢?

 

这金老太,快70的人了,退休返聘的,照顾。在刑警队帮着打打字。我曾经录的口供,做的笔录,越是又臭又长的就越是求她老人家帮打。别看着她象个局外人,其实警队里什么事她都先知道。别看她不爱八卦,扯是非,其实哪个的家长礼短她都很清楚。我平时观察,找她倾心交底倒苦水帮大忙的,她都一一默默地吸收,笑纳,只进不出。而今我这事儿,她一准能帮上忙。最起码,当年抓的柠檬人,她一定没少打相关的文字。

 

是,柠檬人我知道,名字嘛,挺怪的名字,我也想不起来了。当时帮他们打字,打了很多。记得抓到他那天,办公室中间拼起来一张超大的桌子,上面摆满了他行窃的案子。抓到他的,是当时刑警队的张三?李四?不,是张三,我肯定。还在这儿对了半天稿子,我记得的。

 

张三他人现在在哪儿?他?调走了。调走北上了。名字我给你写下来,你可以给他去个电话。金老太立马帮我查了张三的电话号码。人在东岸阳光城,管少年犯呢。

 

我没给张三去电话,而是在系统上调出他名下5年前的文件,再放上柠檬人这个关键词一搜,这回系统总算出活儿了,呵呵,哈哈,金·柠檬(不是真名),找到了。

 

柠檬人,真名金·柠檬,惯偷。5年前坐牢,刑满后说是定居奥克兰,却常流窜各地尤其是本市继续作案。他目前正被通缉,且九月初我还没来偷盗组时,组里就有他在南市区的案子。那应该是本系列闯入案有案可查的第一宗。现场有他留下的指纹,还有亲密接触后受害人对他的描述。由于核查出来的结果,金·柠檬住址显示的是在奥克兰,所以那案子很快就递送奥市警局联办去了。

 

依照南市区MO相似闯入案之排列,我判断金·柠檬自九月初在本市出现后,一直就没离开过。于是将其现住址又核实了一次。新的显示,他的住处是在市中区的一家收容站。我去了那家收容站,经理看过照片,坚称此人不在此。且该收容站早已改换门庭,只做正经住客生意,从今年七月起,就不再接待居无定所的三教九流了。金·柠檬上报新地址时,一定做了假。

 

在新西兰,户口这东东是没有的。有钱人,只要守法,警察系统中无记录,就爱住哪儿住哪儿,没人管得着。穷人则不同,为了领救济款中的一个大项,住房补贴,就得向救济署上报住址,面积,人口,租金等基本情况。每换一住处,就得上报一次。救济署核实如果发现迁移未报或造假,则会立即停止甚至扣除该项补贴。

 

这一环节,有时比查户口还管用。我们核查嫌疑人地址,一个E发到救济署,结果立马就传过来了。只是这金·柠檬,这次骗过了救济署,也使我的调查断了线。不知他住哪儿,就难抓他人赃。说要等他再露马脚,实属无奈。有那么一天,我真向上司要了一辆便衣车,独自跑南市区乱转,大马路上兜风,找金·柠檬。

 

再说,金·柠檬的马脚露的也太多了。闯花园街58号那次,他是看见老头在前院做花园,然后窜入邻居64号院,翻后院墙进去的。这是金·柠檬的一贯做法。那天,64号的主人把我叫去,在他家后院的桌子上,发现了金·柠檬翻墙之前顺手留下的一副墨镜,一个购物袋,里面还有一份超市派的广告。

 

花园街12号,一老太太独居。相隔两个月,他光顾了两次。第一次,老太在国外,女儿定时来打理花园,钱包被偷了还不知道。是银行来通知核实异常刷卡才发现的。报警时因说不清是怎么丢的,就没按偷盗案处理,只做了普通挂失登记。

 

第二次,老太回来了,打理花园时金·柠檬窜进主卧,从手袋里找出钱包,又从钱包里找出现金和信用卡,然后从容开溜。过了两天,老太等要用信用卡时感觉不对了才报警。卡里的钱已经被刷出去很多。只是这一次金·柠檬聪明了,没异常刷卡。银行也是直到老太电话取消时才叫停该卡。

 

花园街12号这个案子,也是我经手的。从银行要来过账明细,我挨家挨户实地勘察,看那间铺子有录像监视。果然,在汉堡包店,在24小时便利店,我都拿到了录像记录。从汉堡包店的录像记录中,我第一次看见了金·柠檬的光辉形象。跟目击证人们所描述的,完全对上号了。

 

在便利店刷卡消费的,换了,是个女人,一看就是个下三烂。这样的人要是以前在我曾经的手机店里刷信用卡,还没有密码要签字的,一定会被我拒绝,甚至报警。

 

有一个问题,想借本文说出来,大家可以探讨,那就是案犯辨认(ID)。说的不是指纹DNA一类科学辨认,而是目击证人指认。新西兰证据法认可两种方法,一是站队指认,二是照片组指认。站队指认,只在好莱坞电影里见过。警局实际操作闻所未闻,操作不起来。而照片组,就时有运用。嫌疑人提名一经上司认可,即准备照片组,拿给证人辨认。

 

老实说,我实验了这么许许多多次,还从未有过成功指认的记录。完完全全都是认不出来。从照片组里认出坏蛋来,或者,按证人们的话说,照片上这些人看着都是坏蛋,只是我们见到的那个,呵呵,不在其中。这百分百的失败率,使我不得不怀疑该方法,程序,乃至理论是否与时俱进,存在现实意义?

 

老老年,解放前,比解放前还早,从上个世纪,这种ID方法就被引进成为警界司法常规。而福尔摩斯那个年代,人要想伪装一下自己,改头换面,哪能象今天这么容易。整容手术,化妆品,染色系列,去唇加眉,这些都放一边。就是瘦身增肥,也是几周内可见35个尺寸的变化。更不用说衣着了,脱一件,加一件,从光彩夺目立马可以变成破儿烂三。

 

头难变。所以照片组只给证人看八个脑袋。可是,不像站队指认啊,除了面部表情,还可以看得见高矮胖瘦,肢体语言,附加信息大大强化了面部识别呀。就是这八个脑袋吧,还有要求:嫌疑人是个阿三,那黑的白的就都不能往上挂,了不起来俩老墨。嫌疑人若是秃顶,其余就不能出长发。嫌疑人纹身纹脸(新西兰毛利土著纹脸的特别多),则另外七个也至少得有个刀疤。这不明摆着给证人指认做难,诸葛亮布迷魂阵,晕菜司马懿嘛。我经常看着看着照片组就在想,这八位长这么象要是互相认识,那随便结拜结拜,成立个帮派,打遍天下无敌手啊。

 

最最令警察头痛的,是除了嫌疑人之外,另外七个不但要如上所说进行类归,还要无未结罪案,叫不活。八个里面七死一活,目的当然是防止错误指认,排除最不可能的可能。可警察摆起这八阵图来,一不小心就出错,放个鲜活的进去。哪那么容易一下子能找齐符合这么多条件的七位呀。

 

这一次,查南市区系列闯入案,那么多的目击证人,光跑照片组指认跑不死我。前面几个嫌疑人提名,在未被排除之前要跑,到了金·柠檬成嫌疑时又要跑。可惜的是,金·柠檬明明在照片组里,就是没人认得出来。我因此对这个方法,是挺没信心的。

 

也正是由于一直有此一迷魂阵之说,再加上电影电视电脑的,令现代人生活中每天的人物类视觉收入大大高于古代,就是照片组里真认出个贼来,到了法官大人那里,此项指认也是毫无权重的。我在局里的一位好弟兄,就曾经在法庭上,亲耳听到法官对陪审团千交代万交代:记住了,我请求大家,在定罪辩论中,一点儿也别,我是说完全不,别考虑被告人照片组指认认出这一因素。靠!我这儿不是纯属瞎忙嘛?

 

既然照片组指认这一传统方法,在现实运用当中受到如此的挑战,病得不轻,几乎名存实亡的状态,那诊断研究是否应该跟上呢?没有人去调查,去统计,去改进,任由其继续如此这般地耗费警力资源,我觉得似乎不妥。

 

对比汉堡包店录像和金·柠檬过去的照片,这5年间,他变瘦了。翻过去的案底对他的描述是个胖子,而最近出现在南市区的是一个身材中等偏瘦的人。我开始胡猜,猜中了,吃我的药,猜得不中,分文不取:金·柠檬掉肉明显,应该是染上毒瘾了,因此缺钱。他的借口从单一的找柠檬,变得多样化,长智慧了,说明狱中接触了一些高人,学了两手。对小件抢手货不屑一顾,可能尚未与本地的销赃渠道联系上。或者是不想联系,没打算长期在此停留。

 

金·柠檬找不到,断线,我又走了一次群众路线。还是通过情报处,将金·柠檬的资料发到每辆巡逻的警车上。对我原来所在的外勤组,还做了个别吩咐,让兄弟们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从救济署反馈回来的信息,金·柠檬最后一次去救济署报到是两周前,被盘问得细了,于是放出话来,说是即日将北上返回奥克兰。

 

我心烦:和我瞎猜的一样?是,他是个流窜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能增加警方缉拿他的难度。可他在本市胡闹了这么久,没能活捉他,又叫他跑了到别处去继续作恶,我心有不甘。而且,还真是快两周了,没有新的案子出现,南市区忽然安静了。我担心他真的走了,拿我开涮,涮完,扬长而去,高手?我一向看低犯罪份子的智商的,这次,稍微有点,郁闷。

 

那天,周一,早班。我打开系统阅案,眼睛随之一亮:南市区,汉森街193号,白天,主人在前院剪草,主卧被盗,丢失现金,信用卡,钱币罐。这个现场我去走!上司会意:如果是金·柠檬的作品,及时禀报。我问自己,明明是罪案当前,我怎么会心生快意?

 

巧得很,当日刚好是我原先所在的外勤组当早班。到了下午,两点左右,系统传出呼叫:南市区某地址,一闯入者正被证人拘押,鲜活中。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激动得找不到车钥匙。就听外勤组的车子已经呼啸着冲出警局。数分钟后,前方单元报告一名疑犯已在押。听声音,是我那好兄弟。他在系统里直接叫我的名字(因为不知道我当前的番号),阿猪,你快来,这可能是你要的人。系统很快就静下来了,干警们各就各位,仍在紧张的工作。

 

我在现场取证,做证人笔录,下面是该证人的描述:

 

我是这家的租客,与主人家合住。下午两点,我接孩子回来,看到主人家在前院剪草,还跟他寒暄了几句。进屋就听有人往后跑,动静挺大。谁!?我知道屋里不该再有人了,就追了出去。这家伙从厨房窜出后院,很快地,翻墙进了邻居的院子。见我追得紧,他停了下来。

 

我冲他喊:你在我屋中做甚?你手里拿的什么?你偷我东西了?你快快交出来。他说:没有,我没拿你的东西,我是在寻我的狗。

 

我见他要溜走,就朝着前院我的主人家喊:有人偷东西啦,跑啦,快追。他年轻,跑得比我快,在邻街追上了这家伙。我们两个他一个,因此不怕他。还是叫他把东西还给我们,就放他走。当他看到主人家给警察打电话了,才急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偷来的钱包,递给我,一边恳求:不要啊,不要报警啊!

 

已经晚了,警察在离我们不远,只几十米的地方,逮住了他。

 

当走完现场回到办公室,上司迎头就问:是谁?是柠檬人吗?我一拍脑门子,赶紧蹭,蹭,蹭,找到好兄弟落实。好兄弟见我,好高兴的样子:阿猪,去看看吧,你的柠檬人。

 

我是下班后,换好衣服准备回家了,才故意绕一圈,去看金·柠檬的。我们互相对视,我看他是久违的眼光。他看我,不,他被我看得很难受,就叫了起来:看什么看?你这%#@&×%!整得身边的武警要上前制止他。我心情那么的愉快,让他骂去好了,说明他也,潜意识里,认识我。

 

第二天,我忽然想起来给当事人去了个电话:啊,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儿好奇。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吧?不,不是。我是,我是工程师,是从德国移民过来的。德国?是德国,还是前东德?东德。我放下电话,自语道:不经沧海桑田,不是共党培养多年,谁有这警惕性啊!?这本不用猜的嘛。

 

金·柠檬归案了,可警察办案的工作远没有结束。好多好多的事情急等着要做。收集证据还要继续,案犯口供要提取,搜查令要执行,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人犯,要要求法院依案情不予释放,要准备择日面对陪审团,对簿公堂,最终将其绳之以法。所有这些,都还是警察故事。

 

只是,我已很疲惫,就到此草草断章了。顺便交代一句:之前提到的那个偷烟团伙,已有一人在押,是在奥克兰抓到的,文件我已呈送过去。

 

 

老警阿猪

零九年十二月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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