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加拿大人,象好莱坞的哪个明星。当时他大学毕业以后没有工作,便进了一个电脑进修班。在进修班里,他遇到了他的法国老师。那老师比他大10岁,整整33岁,但那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年龄,而且她站在讲台上那人人聆听的气魄莫名其妙地打动了他。他开始向她进攻。那道防线倒也不难攻,她孤零零一个人在异乡嘛。很快他就上了她的床,并在床上缠绵了一年有余,直到他的进修结束,她也该回法国了。
他提出结婚。她同意了。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同意结婚,也许女人都想有个家,有安全感,但对她来说这些东西也并不是必须的。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想结婚,也许只是想离开这块他挺失败的地方,到法国碰碰运气。23岁的人嘛,指望不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就只有指望女人来助他了。
到了法国,他跟着他一番展转,总算到了她的家,那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她的房子不大,也就够两个人住,再多个小孩儿就成问题了。
而她的职业呢,丢了。过去是搞电脑的,公司裁员,这才到美国搞起了进修,这回来,一切又得从头开始。
他这才意识到现实的残酷。过去没有工作的时候,苦恼的是自己一个人,现在,他有个家 ,他得为这个家着想。她这34岁的年龄,一心想着要个孩子。而此时的他,才知道结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东西。
他不得不出去找工作,但他大学是学英语文学的,能找得到什么呢?只好在一些公司教起英语来。他那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在法国这个国家倒也受到点侧目,聘他的公司渐渐多起来。但终究,他一小时挣20欧元,还得上税什么的,人家公司里比他年轻的小姑娘小伙子都比他挣得多。
终于有一天,他获得机会为公司女副总裁上私人课。他只看了一下这个学生的名字和职位,还没见到人,便决定这次不能放弃这个机会,他要用尽他好莱坞明星脸的魅力,把这个女人弄到手,离开那个小村子。
他如愿了。那个54岁的女总裁让他上了自己的床。
接下来嘛,他一步一步来。他想在公司谋个位置,挣跟那些姑娘小伙一样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