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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请自重!
(2011-08-14 13: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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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请自重
(作者:花雨101)
很久以前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某城抓住一个杀人犯,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行刑前,一个人在忏悔室里坦白自己才是真正的杀人犯,被判决的那个人是冤枉的。神父是不可以对外界公布听来的忏悔的,但他感觉自己的良心很不安,于是他去找另一个神父忏悔。这样不久后,全城的神父都知道即将被绞死的那个人是无辜的,而真正的杀人犯还在逍遥法外,但谁都无法向警察通报,于是那个可怜的人还是被绞死了。这个故事是被当成笑话来讲的,讽刺的是宗教的虚伪。但我听了怎么都笑不起来。
我不是神父。我也不关心别人的私事。但如果我知道了一个故事,故事涉及到不道德甚至违法的情节,而且危害的范围可能已经不只是当事人,我不会守口如瓶。作为女人,我对自己的性别有很深的同情。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绝大多数女人的作用不过是男人的工具,但却承担了远超过她们份内该当的责难。中国历史上昏庸无能、残暴嗜血的男皇帝数不胜数,可我们的历史学家总能在他们身边找出一位该当罪的女人,不是他们的母亲就是他们的妃子;泼在仅有的两个位至极尊的女性身上的污水也远超过她们的男性同类。几千年的男权至上导致今天的很多男人仍对他们的性别有着某名奇妙的优越感。他们对比自己优秀的女人嗤之以鼻,认为如果不是撞大运的结果就肯定是潜规则;另一方面,对所谓传统的“贤良女人”骨子里又透着一股轻视,认为她们是靠着男人生存的寄生虫。对这样的男人除了远离我们没什么办法。我所不理解的,是某些女人对女人的践踏。
家庭暴力的话题经常触动某些人的神经。
这个话题没什么可避讳的。在美国这样女权运动兴盛的国家,还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女性在不同阶段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来自配偶或者约会对象的暴力。何况那些传统文化上把女人当男人附属品的社会了。
文学城里经常听到一些所谓的“好女人”为家庭暴力辩护,我猜测她们或者出于一直被“好男人”包围着的幸运,或者出于对外界的孤陋寡闻,又或者,出于见怪不怪的麻木不仁。
我所困惑的是,某些为家暴助威的女性自己并非幸运儿,而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当初遭遇暴力之后也到处哭天抢地,就是不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样的女人在伤疤癒合之后(或者伤疤还没有愈合还在滴着血)却马上换了一幅嘴脸,大叫“打的和被打的都心知肚明”,甚至“很享受”。听起来象是S&M,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当初为什么四处哭喊呢?或者我误会了,你那是高潮之后的炫耀?
女人一定要自尊自爱。不是说自尊的女人不会遇到猥琐的男人,但勇于捍卫尊严的女人确实会让某些有不良企图的男人望而却步。
前一阵有个女id在城里讨伐感情骗子。我不知道详细经过,但看到一些人对她的冷嘲热讽。我其实很佩服她的勇气。很多女人在被骗之后选择沉默,所谓“打掉牙吞进肚里”,这种行为实际上助长了某些猥琐男的鼠胆,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就象我前面说的,国人对男人比对女人宽容太多了。丑闻公布出来不仅男人会骂那个女人,连某些女人也会跟着侮辱受害的女人。但让人认识到那个男人的本质至少可以给某些人敲个警钟,如果有一个女id因为你的警告而回绝了一个男id的挑逗,或者取消了见网友的计划,你就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不见坛里很多女文青、文中对网恋的心驰神往吗?顺便说一句,要约会还是去正宗的约会网站。一个读了你几篇文章就“爱”你爱到神魂颠倒的男人你最好别信。真爱要那么容易这世界早就是玫瑰色的了。
沉默还不是被骗者最坏的选择。还有一些吃过亏的女人上蹿下跳继续和“感情骗子”打情骂俏,帮助他们维护那层“好人”的画皮,这就是助纣为虐了。听过一些故事讲的被绑架的女人最后加入了绑架团伙,被强奸的女人嫁给了强奸犯等等,有人可能会说谁骗谁还不一定呢。确实,如果这样那她当初的指控就是欺骗了我的同情。
这篇文章就算是我在声讨感情骗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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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 我支持母亲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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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护第一重要
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更需要你去保护的对象,例如孩子(很多的家暴源起他人或者自家的孩子~)~
君子不立于危墙
就是叫受害人尽早抽身。。。。远离家暴!
【有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女人吃了亏也不敢声张的心理才越来越嚣张。】
这跟受教的文化传统等有很大的关系。。。需要比较长的过程才能“进化”与先进文明国家的人文习俗“接轨”。
这就更需要我们有强烈的反家暴意识。
再谢花花~
谢谢林妹妹理解~对于公布丑闻或者家丑外扬有着根本的区别~
很多的施暴者着力于“家丑外扬”“恶人先告状”,而受害人往往忍无可忍时选择了“前功尽弃”~令人很痛心。
谢谢谢谢朋友理解和支持。
欢迎常来~为反家暴做努力~
我同意你的观点。“公布丑闻”,不能解决什么实质问题,而且真的能解气吗?
有时候,施虐者一方面控制受虐者的对外接触,另一方面会在周围撒谎以孤立受虐者。有些受虐者只能以暴制暴了----整个大的。
网络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可控制的。任何事物都是上双刃剑,还是慎重为妙。
Yes ,I agre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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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顶!
有关“公布丑闻”或者反击的方式,我认为选择的时候要慎重。最好是走法律程序。。。与人于己很重要~如果碰上无赖,我们反击手段选择不当反倒成为他人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