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何苦痴情,何必情痴

(2012-10-15 09:49:40) 下一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元好问《摸鱼儿·雁丘辞》(也算题记)
    都说时间是医治心灵创伤最好的医生。随着年月的过去,那些心里的创痛也会渐渐淡去。然而,一旦由于某种机缘,那些过去的事还是会沉渣又起,在已经平静的心里再起波澜。尽管说,痛定思痛,痛何如哉。这痛却还是会倔强而且真实地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到我们真正看破尘世的日子,如果真地还有那个日子的话。
    小时候读书,诗词也读过,都是充满了战天斗地革命情怀的诗篇,比如“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等等。那个时候谁要谈感情,那是小资产阶级作风,组织上是会帮助教育你的。后来想想,也的确如此。有多少的家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或者一句话,一个疑问,甚至因为自己一个久未联系的家人,突然在海峡对岸出现,都可能经历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而这革命的最后结果,多数人是选择与对方划清界线,以便自己可以继续留在革命队伍里。而那些社会关系不清的人们,则被听之任之,在各样的运动里自生自灭去了。
    没有个人的感情,更谈不上什么痴情。而人们顽强的生命力,在这些运动的浪潮里以不同的方式得到完美的诠释。
    为了那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妻子揭发丈夫,丈夫出卖妻子,孩子们也在各式场合,狠狠地殴打生养自己的父母。
    还是那句话,少了谁,地球都照样转。没有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于是,新人们掩面不看旧人的哭泣,带着对理想的憧憬和对未来的责任,在一条光明的大道上,继续大步向前。
    一切都是那样的革命情怀。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想主义。而这样的文化,也如实地记载在当时的小说,电影,戏剧和诗词里面。
    等到文革结束,才开始有其他的诗词出现,却也还是以阶级教育为主的,比如《悯农》系列, 比如《伐檀》,比如《硕鼠》。像《雁丘辞》这类的词,最先却是在金庸小说里读到的。
    尽管不是什么“正规渠道”,这词在当时我的同龄人里的影响和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了红文五卷,远远超过那首“大快人心事”的水调歌头。那时候年轻,未能免俗,也整天价幻想着将来能有那么一天,能有那么一个知己,可以一起煮酒烹茶,笑傲江湖。可以一起相濡以沫,可以一起死生相随。
    现在才知道当时真的是幼稚,完全不知道这世界的真实会是怎样。今天再读这词,我只会问,“何苦?何必?”。
    记得刚毕业时,在一家小书摊上买了台湾漫画家朱得庸的两本漫画集,《老公老婆》。记得里面有一折。十几岁的儿子读爱情小说,读得如痴如醉。在饭桌上就问父亲:“都说有爱情的火花,你和妈妈当初也有吗?” 父亲很得意地说:“当然有了。” 儿子又问:“然后呢?” 父亲的脸沉下来,“火花闪过,就剩火药味了。”
    我绝不怀疑多数人走进感情婚姻时的认真和期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沉浸在爱河里的人们,有不少应该算是痴情的。这种近乎盲目的幸福感可以让他们轻易地离弃许多别人羡慕嫉妒的东西,比如父母,比如朋友,比如职业。然而,等到浪漫的期待被无情的现实冲得粉碎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只能在深夜独自面对惨淡的结局,和难以愈合的伤痛。
    你对人痴情,如果对方能理解还好。不论什么代价,也都值了。可是,对方真的懂吗?就算懂,他/她又在意吗?
    记得在上海念书的时候,报纸上有一则新闻。一个当会计还是出纳的二十来岁的女孩甲。为了满足男朋友挥霍的需要,竟然贪污挪用大量公款。后来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因为这公款无法追回,也因为数量巨大,在当时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判她死刑。当记者们采访她的时候,这位痴情的年轻女孩却只想再见那男人一面。出于同情,记者们千方百计地找到了这位年轻人。不料却发现他正在和另外一个女人厮混。当记者跟他转述女孩的愿望时,他矢口否认认识这女孩。记者们把这情形告诉临刑前的女孩,这女孩除了流下两行清泪,已经无话可说。
    到了这时,后悔又有什么用。她的痴情,让她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可是,这样的痴情,值吗?
    后来遇见一个说是被丈夫虐待的女人乙。因为家暴在北美是一个既普遍也严重的问题,对家暴的受害者,尤其是妇女和孩子,大家都很同情,而且也很愿意尽力帮助她们。说实在话,乙给我们的印象很好,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谈吐也不俗。这样的人在纽约的华人圈子里非常少见。她的女儿也是有漂亮,又乖巧。然而,等过了一阵子,才听说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
    乙和她先生大概是网上认识的。她先生先来美国。在这边奋斗了几年后,有了自己的公寓,好像也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公司。不知道怎样就和乙认识了。后来乙从大陆来纽约结婚,并生下了女儿。
    一切都是那样的圆满,直到乙拿到身份。后来因为先生动手打了人,警方介入,两人分开。法庭判女儿跟乙,同时乙得到先生财产的一半。那套公寓也归到了乙的名下。而且,法庭颁布保护令,乙的先生必须离乙有一定的距离。
    本来一切都是这样的顺理成章。可是与其它的案件不同的是,邻居们好像对乙的印象都不好。反倒是非常同情她的先生。甚至说好几次,看见先生只能悄悄地站在远处,只为了看看自己心爱的女儿。
    再后来,偶尔遇见另外一个姊妹,说是乙告诉她自己是某种癌症患者。我只能婉转地告诉这位曾经竭力在精神和经济上都帮助过乙的好心的姊妹,多数情况下,这种癌症,跟某种不良经历有关。
    我没有见过乙的先生,却似乎能体会当初他把乙从大陆接出来时的期待。有没有过痴情,我不知道。如果有,还是那个问题,值不值?
    另外一个朋友丙,和比她大七八岁的丈夫也是网上认识的。她嫁给这个有过婚史和一个读高中的儿子的男人的一个理由,竟然是对方年纪大她许多,可以凡事都让着她,而不像她原来那位做警察的男友,可以为些小事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当她离开年迈的父母,嫁给这个所谓中国驻外使团工作人员的时候,才发现对方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银行账号上没有她,信用卡帐号上没有她,房产证上也没有她。每个月,男人固定给她一笔菲薄的生活费。如果他们有什么争吵,这个男人会毫不犹豫地叫警察。而面对荷枪实弹的警察,不会英文的丙根本没有机会为自己辩白。只能听任警察把自己铐上送进精神病房。
    还记得一个晚上,我还没有下班,就接到一个也是基督徒的同事的电话,说是丙又被她先生送进了精神病房。因为那位同事要预备考试,问我能不能接丙到我家住一个晚上。在征得太太同意后,我下班就直接去了丙所在的另外一个医院的急症病房。一看见我,丙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后来,我们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我却发现丙的思维非常清晰,根本就不像精神病人的模样。 
    等到出院了,丙却改了主意,坚持要回家去见她的先生。我不放心,只能跟她到她的公寓。看着她进了家,我就在门外的走廊上打电话给我那位要忙着考试的同事。跟她说,丙非要回自己家,要去见她先生,而我守在这里不方便。等到同事匆匆赶来,我才离开。
    后来听见同事说,等到大半夜,她先生才回来。一见到丙,竟然转身就走。而丙一下抱住他,在公寓楼的大厅里,当着众人的面,跪在地上认错。而她先生却好像并不为所动。
    再后来,听说她又被送进了精神病房。这次是在我做住院医生的地方。我约上那位同事,通过层层的关卡,进入病房,就看见她在一群目光呆滞的真正的病人中间。这一次,丙没有流泪,反而有一种平静。而我却不知道是该为她这样的淡然欣喜,还是心酸。
    在病房里有碰见他先生。这男人的日子也不好过。一个劲地告诉我们,他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你说他是坏人吗,也谈不上。可是,也就是他,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太太送进了精神病房。
    还有被丈夫虐待而离婚的女人丁,以为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而嫁给了一位没有身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男人。而男人在拿到绿卡后也开始家暴,只为了和她离婚。而从来认为穷人一定道德高尚的纽约律师竟然在帮这位人渣打官司,就为得到丁一半的财产,包括她的退休金。
    这些人,甲女孩,乙女的丈夫,丙,丁,他们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我不怀疑他们当初踏入爱河,走进婚姻时的认真,或者说,或多或少的痴情。我也不怀疑他们幻梦破灭时的伤痛。这样的伤痛,一辈子一次,也就够了。可惜的是,人都健忘。于是乎,又堕入爱河一次,再次情痴一度,也很可能再被狠狠地伤一回。
    还有戊,还有己,还有庚……。还有我原先提到的学兄汪飞。
    我们可以说,这些人太傻,一开始就没跟对人。然而,谁又能保证,我们不是那戊,己,庚,申……。
    从来如此,用情欲深,伤得就愈狠。圣经上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世间一切悲欢离合不过是故事的不断重复。所不同的,只是角色和场合。谁又知道,那些看似幸福美满,堪作楷模的家庭,在层层的高门之后,又在演绎着什么样的情节。比如那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前副总统戈尔,比如那位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前副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兹,再比如那位突然失踪的前南卡罗来那州长Sanford。
    还认识一位也算事业小成,年薪也颇高的朋友。有一次因为晚上加班,第二天还得照常上班,就在旅馆住了一个晚上。想到太太一向节省,连午餐都只吃了一点在超市买的孩子也喜欢的点心。就打算垫一下,等着回家再吃晚饭。省得太太心疼钱。没想到回到家就被太太一五一十地数落,说他如何如何自私。为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强迫她和孩子离开贫民窟和她们那些可以一顿吃掉两只鸡,家里的肉食要用两个冰柜来贮存,却又不肯为孩子存一点学费,只为了让孩子们上大学可以享受奖助学金的街坊朋友。搬到这样的高档社区后,邻舍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就算是家庭主妇,也有很多拥有这样那样的学位,这样那样的技能。更不会出游三百里,却对当地的风光文化毫无兴趣,只愿在商场和电影院消磨时光。当时这位朋友还有力气和太太大吵一场。后来索性什么都不说,什么也都不管了。哀,莫过于心死。一般痴情,也就得到这样的结果。后来为些小事太太报警,连警察都在劝他离开太太。他只说一句,她除了在家里搞阶级斗争,别的什么本事都没有。离了婚,她怎么活啊。也算是冥顽不化,活该他受苦。现在是连发牢骚都没有人再愿意听了。
    自人类偷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以后,那种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的亲密,已经被各样的防备,欺骗所替代。而像《雁丘辞》里的这般情痴,或许只有那些老翅双飞客才当得,配得。
    在过去的几十年,美国人中第一次婚姻有一半会以离异为结局。在再婚的夫妇里,这比例高达三分之二。据说一向保守的国人在这方面也有向国际靠拢的趋势。我相信每一个婚姻的破灭,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会被伤害得很深。那么那些为了各样的理由勉强维持局面的呢?还有那些甚至连婚姻关系都没有的人呢?那一场情痴,又会换来怎样的噩梦。而等到大家都吸取教训,不再痴情,你又何苦为别人情痴呢?
    说来还是曹爷悟得透彻。“……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痴情,不是不想,实是不敢。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