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约翰这个名字的人太多了。一听到有人叫这个名字,一片忽忽悠悠的疲倦,悄然爬上脑门,就像听见王大明、张小丽这类没有一点想象力的名字一样,攒眉蹙额,摇头抱怨,为什么那些父母们当初如此草率不动脑子。这名字起的,还真不如乡下人,小孩儿生下来时,爹妈看见周围有什么,小孩儿就叫什么,石头、二狗子、驴蛋儿,充满当下时髦的乡土气息。
那天为了生意上的什么鸡毛蒜皮的事,刚和一个叫约翰的家伙吵了一架,不记得为什么了,反正摔了他的门,旋风般冲出他的办公室。出门一看,天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铁锅,一群鸟飞得低低的,张惶掠过头顶,箭一样射入黑暗。铜钱那么大的雪花一片片砸在玻璃上,本来寂静的白色世界里,竟然是一片隐隐的沙沙簌簌作响。
开车冲入雪雾中,刚要开上高速公路,忽然穿过雪幕,见到一辆趴窝的车,打着紧急灯正在滑向路边。一只手臂从车窗内伸出,左右摇摆着。我看了看后视镜,后边一辆车都没有跟上来。放慢了车速,和那辆车平行停在一起,按下右侧车窗,问:要帮忙吗?
先生,您有手机吗?我的车坏了,想叫拖车公司,可我的手机没电了。我摇了摇头,说:前边两公里多就是一个购物中心,有投币电话机可用。我可以开你过去。
那人大喜过望,钻进我的车里。原来是个相当绅士味儿的美男子,衣着考究。他看上去四十来岁,一米八几的个子,不胖不瘦,身子挺得板板的,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一副修身有道的样子。运动帽下,金边眼镜后面,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两腮偏瘦,一簇小板刷一般灰色的唇须,平添一副绅士的面相。他循规蹈矩,一上来就和我握了一下手。
谢谢!我叫约翰。
“嘎”的一声,下意识猛踩一脚刹车。约翰茫然四顾,公路上前后无人。他显得有点儿纳闷。我重重吐出一口大气,意识到有点儿失礼了,连忙松了刹车,继续前行。
你也叫约翰?
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约翰有些莫名其妙:您还认识其他名叫约翰的朋友吗?
不不,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个狗娘养的。
嗯?!
对不起,我刚才跟一个叫约翰的家伙大吵了一场。
约翰大笑起来,很爽的样子。感谢上帝!你刚跟一个约翰吵完架,又对另一个约翰伸出帮助的手,这就是上帝对人类善良的品性的巧妙安排。刚才很可能是上帝在试探你呢。
不由得仰天长叹:既然上帝都这么折腾我,还能说什么?
在购物中心等拖车的时候,他坚持为我买了一杯热咖啡。
约翰,你是干什么工作?
约翰是一家GM汽车组装厂的工程师,住在尼亚加拉市(居然还算得上是我的邻居呢),以前在位于尼亚加拉地区的圣凯瑟琳市的 GM 组装厂工作。十一年前, GM关闭了那个工厂,约翰面临解雇,但作为管理层的技术人员,他多了一个选择:到位于奥沙瓦市的GM工厂去工作。公司撂下一句模棱两可的保证:一旦公司决定重开圣凯瑟琳市的GM组装厂,他会被优先考虑回到原来的工厂工作。工作难找,饭碗难得,约翰无可奈何,接受了这份工作。
真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啊!
打开google地图一看就知道了:尼亚加拉到多伦多是120公里,多伦多到奥沙瓦还有60公里!可怜的约翰,每天驾车往返360公里!遥远漫长的征途,让人听了,冒冷汗,起鸡皮疙瘩,浑身发冷,头皮发麻。
约翰,当年我住在多伦多,在离奥沙瓦5公里的威特比镇上班,只有55公里的路程,每天往返110公里,我都受不了,只干了一年,就不干了。你脑子有点儿癫吧……
拖车到了。这些拖车司机,争分抢秒如从天降,明目张胆冲着钱来的,反应速度快得有时令人讨厌。看着约翰高举咖啡杯离去的背影,禁不住大吼一声,说出了闷在心里的一个问题:约翰!你就不能搬到奥沙瓦去吗?他回头笑笑:以后再说吧。
都说洋鬼子脑子里少根弦。我以前曾经在威特比的宝马—加拿大总公司的IT部门工作,小组里七个人,竟然有两个住在横跨多伦多市区的密西沙加市,每天来回,在路上要耗去三个钟头,真是咄咄怪事。听多了这种傻事,心里憋得沉沉闷闷,像是能拧出水来,觉得他们整天喝牛奶吃芝士,把脑子给腻糊住了,老是想找个机会点拨一下他们,可看着他们每天乐呵呵的样子,本想脱口而出的一大车慷慨激昂、循循劝诱之词,全都咽回肚子里。再以后……再以后,我辞职而去,那段黏黏糊糊的故事,也就渐渐淡出了记忆。这下好了,和眼前这个约翰一比,当年我那两个同事的长距离奔波,根本不算个事儿,还差着160公里呢。不知道约翰能不能算世界之最,但可真是堪称一绝啊。
每隔十天半月就认识一个约翰,这个名字泛滥成灾,闹得人有些脑残。这些约翰们,环肥燕瘦,高矮不一,有当医生做律师的,有搞装修换房顶的,也有清厕所倒垃圾扫大街的。 老婆为了记着方便,开始给这些约翰重新命名:红脖子约翰、绿眼睛约翰、瘸子约翰、疤子约翰、裤子老是快要掉下来的约翰…… GM的约翰,在记忆中就像一张又漏光又退色的老照片,融入白泛泛的背景中,渐至无形。
一个夏天的周末,几个摄影发烧友,雄纠纠气昂昂,背着他们的尼康、佳能和500毫米望远镜头,悄然沿着尼亚加拉河上游向南行,要将传闻中在这一带藏身的红鹭和灰鹭收入他们的镜头。
路过一个高尔夫球场的入口时,听到有人直呼我的名字,转过身一看,居然是GM的约翰。这家伙!不注意的话,就是迎面走来,也认不出来了。约翰一身白帽白衣白裤白鞋,肩上潇洒地挂着一个高尔夫球袋,三两根球杆的手柄伸出。好精神!约翰晒黑了不少,依旧是挺拔的身板,整齐的板刷唇须,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为他的形象得分不少。
不知道他还好这几杆子!
还没聊上几句,摄影发烧友在催了。只好和他道别,约了再见面的时间。
再见面是在一个酒吧里。
约翰喝着啤酒,侃侃而谈。啤酒的反射让他的眼睛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泽,天花板上的吸顶灯,细碎星辰一般,点点落在他的镀金的眼镜架上。轻度的酒精燎烤,他的记忆在慢慢发酵,搅拌着浸入酒液中的艰辛和快乐。
这才知道,高尔夫球对于约翰来说,远远不是那几杆子那么简单。他是这个俱乐部的资深会员,最可夸耀的顶级球员之一。这个俱乐部曾经在尼亚加拉地区俱乐部之间的比赛中七次夺冠,几乎都和约翰的参与和策划有关。
当年GM组装厂关门,约翰面临失业,准备搬到奥沙瓦去,俱乐部里上上下下,一片悲鸣。大家说,你一走,这群人就要散伙了。有些六十多岁的会员说,我们本来准备退休以后,和你一起享受高尔夫的快乐,现在,我们马上就要退休了,你却要跑到180公里以外去工作了,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没有了快乐,没有了老朋友和老球友……他们把俱乐部的墙上贴满约翰的大幅照片,甚至把俱乐部的那些奖杯拿到他家去陈列,说是只有他才有在自己家里陈列集体荣誉的资格,还把约翰的夫人拉进他们的阵营。他太太总是强调搬家的坏处,说如果在奥沙瓦买了房子,轰轰烈烈搬过去了,圣凯瑟琳这边的工厂又恢复了生产,又要再搬回来吗?
一片亲情难舍友谊无价的狂轰滥炸,约翰终于打消了搬家的念头,开始了长途奔袭的征程。他太太计算着突然增加的额外花销——汽油费,也明白这不是长久之计,她轻轻说:你先开车上班吧,咱们看看再说。没想到这一“再说”,就是十一年光阴悠悠逝去,约翰脑门上的几条横纹渐深,终于在自己的耳鬓处揪下来几根白发,浓密黑亮的唇须也变成了银灰色。
那个高尔夫俱乐部,就是个一帮乡下老头消磨余生的地方,风光如画,走着,玩着,聊着,一棍子把那个小白球打的不知去向,输了赢了,有那么重要吗。可对约翰来说,那个高尔夫俱乐部已经融入血液浸入骨质,和他的生活快乐指数水乳交融。那是一种另类的意志的执着,一段和吃饭睡觉无关的有尊严的生命,一种人间仅有的、游离于肉体的精神润泽。
人如果失去自由,蹲上十一年大牢,够长的。可一个大活人,在外边自由自在的,偏偏选择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一个生存的企望,奔波十一年,更显得遥遥无期,因为在心态上,完全可以选择海阔天空,不用自己画地为牢。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开过长途,从德国往意大利送货,动不动几千公里,经常是开得迷迷瞪瞪,半睡半醒,手边上又是可乐饮料,又是薄荷糖,烟卷当然是必不可少。和约翰坐在一张桌子上,他身上果然有淡淡的烟草味儿。
约翰站起身,说抱歉,他要出去抽根烟。回来时,烟草味儿更为浓烈。
你抽雪茄?好像是“布拉克船长”的牌子。
这回轮到约翰惊奇了。我模棱两可地指指自己的鼻子:我会闻。
约翰问我:你开车的时候困了怎么办?
嗯……我唱戏。破锣嗓子,拉开了,可着劲唱,那真叫一个声嘶力竭。你别说,文明世界,想找个撒野的地方乱吼乱叫一阵,还真不容易。 开车唱戏过瘾啊,唱上一阵,就不困了。
约翰说,我不懂你的戏是什么,是一种音乐吧。我开车也放音乐,摇滚,我抽烟,想很多事情……
想什么事?想你老婆?
我只要一出门,就不想家里的事。想的最多的是……以前在球场上犯的错误。我挥杆的动作一直有问题……要是能改过来……
哎!等等……你开车的时候想练挥杆?要是你下意识里,忽然比比划划挥上几杆,你那辆车,就让你给挥到高速公路外边去了!
约翰笑了笑没说话,提起挥杆,他淡蓝色的目光穿越了我的身体,投向远方的天空和丘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他的脑子里,大概苍天之下,全都是高尔夫球场。
洋人脑子里真是只有一根筋啊。有人一辈子买赌票不娶老婆,有人不上学,苦练打响指头,每分钟285下,超过吉尼斯记录了。看看吉尼斯世界纪录吧,百分之九十都是脑子里一根筋的洋人干的。
约翰的脑子全让高尔夫给占了,这和烟瘾毒瘾是一回事儿。
其实,我年轻时又何尝不疯狂。足球世界杯老是后半夜开打,家里没有电视,等老婆睡熟,轻手轻脚,像小偷得手,溜出家门,像个幽灵游荡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公交车早已收班,飘乎乎脚不点地,疾行六公里,到老爸那儿去去看足球比赛。
猛然间GM的约翰出现,像一记棒喝,脑子里嗡的一声:是洋人一根筋,还是我的脑子里有太多的拧筋和疙瘩?
看看现今的我都成了什么德行。一听哪有便宜货就拔足欲行;一提到地产投资就热血喷涌。又是统筹策划又是利弊分析,又要住好又要便宜还要投资翻倍,杠杆不能低,利率不能高……一提起挣钱,就严肃,就板脸,就较劲,就摩拳擦掌,要拼命挣上一大笔钱,给未来购买幸福,却从来没想过,人原来可以一边挣钱养家糊口,一边有快乐终身伴随。
刚想说这是生活态度的不同,又觉得太学究,还是离思想家哲学家远点儿为好,天底下的什么事,要是让他们一说,就变得晦涩难懂莫测高深。
其实约翰也就比我高上那么几公分,可看上去比我高了一大截。不同的心境和生活态度,让我们俩看上去截然不同。我常常被钱和事业困扰,云里雾里心力憔悴,又用钱买来胡吃闷睡,弄得身宽体胖;约翰虽然被那条高速公路折磨,生活节奏却是简约明晰,取舍有道,终身有快乐相伴,他健康规律,瘦削挺拔。他说着,我听着,这家伙越发伟岸,我越发渺小。
分手告别时约翰说他还要到那个街角小店去一趟,白天买报纸时,他忘了买雪茄。为了强调他的健忘,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他,风趣地运用了一个斯文扫地的句子:我总是把我的“蛋儿”掉在什么地方(I always lose my balls somewhere),让我窃笑不止。再一想,我哪有资格发笑,我的问题更严重,不止是“蛋儿”,我早就把鲜活的生命遗忘在什么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