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应。我又按了按门铃,等了一会儿,木门吱呀响一声,从门缝中钻出个十几岁的小男孩,“你是谁?”
“我想找一个人。”
“你找谁?”他眯着眼睛看了眼头顶上的太阳,有些不耐烦地打量着我。
我找谁?我到底是找谁?他倒把我问住了,我张张嘴,想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却发现嗓子干涩,我咽了下口水,才镇定下来。
“你妈妈在家吗?”
小男孩防备的眼光让我有些心痛,如果这便是我生母的家,兴许这个男孩会是我的小弟弟,他的剑一样凌厉的眼神割伤了我;这时,从门缝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说话很轻,又快,我却听得入神,认为那声音实在是婉转可人。
伴随拖鞋声,门缝被打开,一张年轻女人的面孔露出来。她看起来四十出头,外国女人中年后面貌大多比同龄的中国女人显老些。
“你好,请问您找谁?”
“您好,夫人;”我拿出口袋里捏出潮气的信,摊开给她看,“我收到这封信,寄信地址便是您家。”
“噢,”女人挑着眉毛,她细细看了看信封,随后请我进屋,她自己先扯着孩子回房,我回头看了看让,请他陪同我一起,他摆摆手,在一张台阶上落座,视线正好能投射到12号,我只好孤孤单单地跟进去,虚掩上木门。
“请坐吧。”女人客气地给我倒了咖啡,她悠闲地捏着信纸把玩着,我却提心吊胆。
“请问,您是琳达吗?”我怯生生地问。
“抱歉,我不是,”她说,“这封信不是我写的,我也不认识一个叫琳达的女人。”
“但信是从这里寄出的。”我不甘。
“这封信……不是最近刚收到的吧?”
“十九年前的。”
“十九年前?”女人嚼着这句话,盘算着,好一会儿后她才歉疚地说:“十年来我一直住在这里,从未听说过琳达,亲戚中也不见这个名字的女人;我想,这也许是房子上一个主人寄出去的,我是说,十九年前,住在这里的并不是我。”
“十九年前,这里住着别的人?”
“正是,”她说,“恐怕你要找的人搬了家。”
“那……请问你有旧房主的联系方式吗?”
她摇摇头,说:“在我买下这房之前,这房子是用来租赁给短期生活在因特拉肯的人的,我很抱歉,你可能无法找到那个人了。”
“如何?”让见我走出那幢房子,阔步走到我跟前,热切询问着。
我摇摇头,抬起脸对他笑笑。
“没找到也没关系,她一定是搬家了,有别的线索吗?”
我又是摇摇头,长舒一口气。
“你不要灰心,总有办法找到你家人的。”
我再次摇头,黯淡地说:“十九年前,这房子相当于一个旅店,专门租给短期生活在因特拉肯的外地人,怎么可能找得到。”
我并不打算哭,也流不出泪来,心平静极了,趋向于冰冷。线索断了,正好还我一个宁静的日子。虽这般安慰自己,失望还是像夏天裹在身上潮湿的毡子,包裹得我透不过气来。
我跟让并排坐在一张台阶上,他不知所措地看着一个女人无声的痛苦,“来这儿。”他拍拍自己算不上宽阔的肩膀,我轻轻偏头,轻轻靠在那肩头。
“碰到一个好事之前总要经历各种各样的挫折,并且,挫折越大,好事就会越好。”他说。
“更何况,亲情哪是那么容易被地域阻隔的?有一天,你跟你的亲人一定能重逢,”他又说,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点着头,“相信我,说不定你们已经碰面了,只是彼此不熟悉。”
我们又静坐一会儿,让为了逗我开心,唱了一曲。我忽然觉得,这个大男孩,是多么优秀的人,体贴,细腻,幽默,成熟。让人忍不住喜欢呢。
莫纳夫人对我的失望之旅表示遗憾,我本打算第二天回国,巴蒂西亚苦留了两日,第三天,我才得以离开。戴蒙在我离开的一个星期里依旧忙得昏天黑地,所以并抽不出时间去机场接我。
我回到家里,甩掉鞋子,身子一软瘫在门口的毯子上,没了知觉。
迷迷糊糊醒来时,家里仍旧空无一人,我缩着脚坐直,不由得打了个结实的喷嚏,我这才觉得有些冷了。现在尚是傍晚,四点半,我不过是睡了两个多钟头,戴蒙下班的时间未到。我爬起来,去冰箱拿了杯冰水,就着草莓一饮而尽。胃果然极其剧烈地颤抖一阵子,我哇哇地叫着。这大概便是所谓的自虐,我心里有气,没处撒憋得慌,只好祸害自己的身子。
我回到门口那张毯子上,照着刚刚的印子坐回去,像是在享受自虐一般,我坐在那里,心里风平浪静,只要站起身,心海定要波涛汹涌。
我从傍晚坐到日暮,又坐到夜色,焦灼一点点爬上眉梢爬到额头,我看了眼挂钟,七点整。戴蒙还没到家,通常时候,六点钟总能见到他笑盈盈的眼眸,听见他带着一丝疲倦却很甜蜜的话语。正在此时,突兀的清脆的铃声把我唤醒,我起身跑到电话机子旁边,拿起听筒,“喂,哪位?”
“我顾曼如。”对方焦急地说。
“曼如,打电话什么事?”
“你从瑞士回来了?什么时候?”
“今天中午,大概一点钟的时候。”
“噢,我正跟朋友狂欢,你在哪?”
“你打家里电话,你说我在哪。”我没声好气慢条斯理地说。
“我看见了戴蒙,没错,就是他,他去酒吧你知道吗?”
我摇摇头,又说:“怪不得,我说他怎么还没回来呢。”
“你赶紧过来,戴蒙恐怕没干什么好事。”
我又是摇头,“他不会,他知道我回家了,不会也不敢乱来。”
“你最好过来,男人被灌醉了,可由不得他!你可以假装碰见他,反正我就在这酒吧里,他一定不会怀疑;再说了,你这可不是不信任他,万一他醉酒,你还能照顾他,对吧?”
曼如把我说动了心,我问清地址,套了件白裙子,搭上一件薄薄的银灰色针织衫风火地赶过去。这间酒吧开得相当隐蔽,在街道伸出的小巷的深处的地下室里,但周遭看起来很正规,我便不去怀疑。看到蓝盈盈的招牌后,我推开厚重的松木门,走了进去。
“曼如——顾曼如——”四下里黑漆漆,隐隐约约能听到蝙蝠振翅的声音,我打了个寒战,正欲往门口退。
有人从后面搂住我的腰。
我一个激灵跳起来!未待叫出声,便闻到一阵淡淡的薄荷味儿,这味道熟悉又陌生。我恍惚中碰到搭在腰间的那双手,指指细长而光滑,又碰到那双手臂,毛茸茸,体毛郁郁葱葱,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我转过身,面对着身后的那人,摸索着他的脖颈,反手扣住,喃喃地叫他,“戴蒙。”
“噢,亲爱的戴蒙。”
我把头埋进
“果然又是你的鬼花样!”
“能跟你跳支舞吗?”
我没吭声,只是低头打量一眼他脚上洁白无瑕的布鞋,说:“我不忍心把它踩坏了。”
“那就拜托你小心一些,仁慈一些。”
“我很仁慈,但做不到小心。”我并非想破坏今日此时浪漫的气氛,也无意毁掉此良辰美景,只是,我有些累了,羸弱的身子没有足够的力气去承载爱情的浪漫。
他不依不挠地看着我,忽然弯下腰去,轻轻抱起我,褪去我脚上的皮鞋。音乐声响起,我不忍坏他兴致,只好扎着架子准备扭动身体,突然,脚下踩空,被人抱了起来,短短几秒钟后,再次落地,踩在一片柔软上,我低下头,看见粉色的袜子正压着他那双白布鞋面,我的双脚牢牢地踩在他双脚上。
“如果累了,就趴在我肩头歇歇。”他体贴地说。
我没有说话。跳了两支舞,实在筋疲力尽,戴蒙鼻尖上早渗出了密密麻麻的小细珠,我脚下的那双脚想必早就麻木了。
“放我下来吧。”我说。
他紧紧搂着我的腰,并不打算放手,我一再要求后,他才停下舞步,沏了两杯绿茶,我拿手绢子细细地擦去他鼻尖、额头上的汗星子,两个人对面坐着,互相端详了许久,才埋下头去喝第一口绿水。两个人对视着,怎么看也看不够,不过是分别一星期的伴侣,竟如此想念。
“找到了吗?”
我摇摇头,却不似先前那般沮丧了。
“心里还难过吗?”
“并不太难过。”
他抓抓我的手,说:“如果你想继续找的话,咱们搬到因特拉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