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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余毒到基因婴儿

(2018-11-27 08:28:46) 下一个

据报道一位深圳的副教授贺建奎搞了,一对基因编辑双胞胎并在中国健康诞生。据说良好的愿望是,基因经过修改,他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件事在国外没人(敢)做。因为会承担巨大的风险,因为有做错的可能,伦理,和改变人类基因池,导致人类变种等。卫生部在2003年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九款明确表示:“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 

网上浮现出该婴儿基因编辑经过一个所谓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有七个人的签名。可深圳卫计委发布声明称,这个委员没有按要求进行备案。就是说这个委员会是非法的。而且有的签名人声称不知道这么回事。

据说,贺建奎2017年2月,在科学网博客上发表了《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安全性尚待解决》一文。一个月后,这个试验就获得了“审批”。关于道德,贺建奎称,要帮助患有致命遗传疾病的父母,要保护他们的孩子,否则“不人道”。“那么基因手术在未来二三十年后也会合情合理。”

中国一百多位科学家联合声明谴责这种行为。认为程序不正确会导致将来继续执行带来的对人类群体不可估量的潜在风险和危害。

我不搞生物医学,不是内行,不谈其试验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只是让我想起文革时候的抄家批斗会。

当年的红卫兵也是报着 “为了不让中国改变颜色”,“整走资派”“为了解放人类”“横扫牛鬼蛇神”等良好愿望。一腔热血的闹革命,保卫红色政权。造反派经过什么造反委员会的商量(签字不签字的不知道),就可以认定谁是特务,谁是反动权威,谁是走资派。就去抄家,批斗,关到牛棚里。肯定还有很多是打击报复。

抄家这事情 古今中外都有。在美国,经过法庭审判,警察会到某人家里去搬走几乎所有的东西,这是一种抄家。中国过去,现在抄家的不少,主要是贪官,过去有和坤现在的太多了。不同的是,经过了法庭审判,有证据,有执辩,有判决,这就有了抄家的正当性。

文革中的抄家为什么臭名远扬?因为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几个人一商量就干了。所以文革余毒的重要之一是,没有程序正义,违反法律行事。可随心(愿望)所欲。

这位随便就敢编辑婴儿基因的副教授,据说是有“良好愿望”,其实从那个申请表上可以看出,是“同行竞争”,“诺奖”在驱动,而在辩解中,冠了个“良好愿望”之名。

有良好愿望,在正常社会,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愿望”行事,你说你的愿望是良好的,也许社会认为并不良好,也许你很多风险没有估计到,劫富济贫是不是良好愿望,可不可以现在大家都来干一番。大夫可以按照自己良好的愿望开刀(不经病人同意)。改变人类基因的事不是一家一户的事,因为孩子将来要结婚,改了的基因会扩散的整个社会。如果做错了,不可逆转的错误怎么改?

不按程序走,不敬畏法律,是文革(造反)的后遗症之一,至今在各个领域都有,这次按照“愿望”编辑婴儿基因就是其表现。还有前几年的黄金米让儿童的试吃。

所以 这件事上国家应该负起责任,立法限制,管控,在没有经过足够的动物试验,风险评估前,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应该完全禁止这种会危害社会的“鲁莽”行为,不能仅凭个人(或者几个人)的愿望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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