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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官不可能按“民愤”去判药家鑫案。

(2011-06-11 23:14:00) 下一个
几年前,陕西有个死刑案子。死囚董伟枪决前4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 刀下留人。

据讲述,那天是“五一”,董伟和他当教师的女朋友及女友的同事一起吃过饭,喝了些啤酒,就去通宵营业的电影院舞厅玩,到了收票的门口,两个女的先进去,董在后面交票时,被坐在一边长椅上的宋阳拦住,宋说:“你好牛,带俩女的,把那个高个子(董的女友)让我睡一夜。”董回敬说:“你家也有,回去睡你们家的去!”宋随即抽出皮带朝董头、身上抽打,董只顾招架没有还手,后被舞厅的两个工作人员拉开。董怕宋继续纠缠,就掏出两盒香烟来,给了宋一盒,请他“留个面子”,又打开一盒给拉架的人散了一圈。此时,宋离开了舞厅,董在舞厅门口等不到女友出来,就去舞厅门外十几米处的磁卡电话亭打电话,刚到电话机跟前,宋已叫了朋友返回,宋揪住董的头发,宋的朋友抱董的腰,董在一条腿已经跪地的情况下摸到一块地砖(当时正在铺设街面),朝宋的头部砸了两下,宋松手后,董从一个小巷子跑了。宋当时被人送往医院抢救,7天后死亡。


后来,董伟被判死刑。朱占平律师知道这个案子后,代理这个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 (北京), 就出现了4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 刀下留人的故事。那时候网上也是一片声,反对董伟的死性。 后来最高法院让重审。结果还是死刑。董伟被枪毙了。


从这个明显带有自卫性质的案子,陕西法院,敢顶着最高法院,又顶着网上的“民意”, 把一个在我看来错误的案子判到底。说明什么哪,说明陕西法官也是“冷娃”。 所以可以推测,这次药家鑫的死刑,陕西法官不会受到什么网民的影响。

要我是法官,我才不在乎什么网民的嚷嚷呢,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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