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2月8日宣布第二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与第一次申报方案最大的不同,是第二次方案明确宣布,政府将放弃追究自动申报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新的申报方案的罚款比率从20%提高到25%。所有申报人须缴付海外帐户过去八年内的利息以及滞纳金,款项并要在2011年8月1日前向财政部一次缴清。
这是美国政府加撒下天罗地网,追查海外帐户(financial account)与海外资产(financial assets)的又一新的行动。
2009年3月27日,国税局宣布第一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要求美国居民在2009年10月15日前申报他们1万美元以上的海外帐户。2010年3月18日,国会通过法律,建立海外金融资产申报系统。该法规定「美国居民」每年申报超过5万美元的海外金融资产。「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及在美国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的外国人士。
与此同时,政府加紧对一些跨国银行施压,要求他们交出美国居民的帐户名单。目前,瑞士银行已经与美国政府合作,另外一些大银行也在与美国协商。纽约一些华人会计师称,「最近客户询问的电话明显增多,有的华人甚至表示已寝食难安」。移民律师也透露,有的华人为了少缴税,甚至考虑放弃绿卡和公民,回国发展。
许多美国华人在中港台拥有资产,如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企业股份及民用与商业房地产。美国华人如何应对这种複杂局面?纽约一些会计师和律师说,由於国库亏空,政府到处找钱,海外帐户和资产自然是一块肥肉。不过,国税局的两次自愿申报方案仅要求自愿申报海外的银行帐户与资产等,目前尚未包括房地产。他们建议,最好的办法是按照法律规定申报。「因为如果被查到,罚款将会很重」。
资产申报 几经变革
纽约会计师张国荣说,现在所说的海外资产申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海外金融帐户」,一是「海外金融资产」。金融帐户的申报要求并非新规定,而是由来已久。1970年国会通过「银行保密法」,以拟制猖獗的白领金融犯罪,要求美国居民申报其在海外拥有的金融帐户。从1971年到1976年,1万美元以上的海外帐户依法都要在个人税表上申报。
1976年水门事件发生後,有人指控尼克森总统利用国税局打击政敌。国会立法限制国税局系统以外的人接触税务资料,并加强对国税局的管理和对纳税人隐私的保护。结果,作为国税局的上级,财政部也无法接触包括海外帐户在内的税务资料。後来,财政部将海外帐户申报从国税局收回到财政部。1976年之後,海外帐户的申报表格变成现在的财政部海外金融帐户报告(TD F 90-22.1)。法律规定,财政部不可将通过此表收集的海外帐户资讯和国税局所掌握的个人税务资料进行对照,以保护美国居民的税法隐私不受侵犯。
海外金融帐户报告包含任何在海外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申报的起点是1万美元,接受报告的是财政部。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不能延期。如果漏报海外帐户,罚款是1万美元。如果隐瞒海外帐户,罚款是10万美元或者更多。
金融危机後,美国政府资金短缺。2010年,美国再增「海外金融资产」申报系统,要求国税局藉此整合国内的税务资料和海外的金融资产资讯,以监管居民漏报、隐瞒海外帐户、资产情形。「海外金融资产」申报包括:任何在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帐户,如存款、债券、股票、信用卡、非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与證券等;外国公司发行的金融票据、合同等;外国机构的股份。申报起点是5万美元,接受申报机构是国税局,使用海外资产申报表(8938)和个人退税表(1040)一起申报,截止日期是4月15日,可延期至10月15日。如果申报人在美国境外,截止日期是6月15日,可以延期到12月15日。如果被发现漏报或隐瞒,罚款在1万美元以上。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两套申报系统共存,申报内容也有很多重合。例如,如果有海外帐户,他们要向财政部申报一次,还要向国税局申报一次,这样有人就同样资产会申报两次。
自愿申报 收到成效
张国荣说,国税局第一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截止时,有1万5000多人自愿申报他们在多个国家的海外帐户。之後,又有3000多人提出申报。国税局估计,仍然有人没有申报,故推出第二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给那些尚在思想鬥争中的民众一次机会。
在2009年方案中,国税局并没有承诺放弃追究申报人的刑事责任,导致一些人有顾虑而没有申报其海外帐户。现在,这个顾虑已经解除。他指出,从2011年度开始,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达5万美元的美国居民就要在其个人税表上申报这些资产。「到那时,问题才会突显出来」。
纽约会计师张百瑞说,正在国税局要求美国人要在10月15日前申报其海外帐户时,有人举报瑞士银行帮助美国客户藏匿海外帐户,正好给美国政府一个机会。在美国的压力下,号称为客户保密的瑞士银行拿出4000多个客户名单。1万5000名申报者中2000件已经结案,美国政府追回4亿元漏缴税金。「欧巴马政府发现,其实瑞士银行也不是铁板一块」。
现在,美国政府计画通过这种方法徵收到手3兆元,因此见猎心喜,更下功夫加强执法,以求达到更高目标。他说,国税局只要求申报海外的流动资产,如银行帐户、股票、债券等,而且要报一年之中的最高点,夫妻两人拥有的帐户加在一起计算。海外金融帐户报告不複杂,仅有姓名、银行名称、帐号、存款金额等。他认为,这个新的申报方案目的是调查美国人在海外的总资产以及资金进入美国的路线等。
他说,世界经济现在已经全球化,出国投资已经很常见。国税局也制定许多表格,以满足实际的需要。他举例说,如果美国公司拥有外国公司股份,就要申报5471表;外国人在美国做生意,申报表是5472;与海外合夥成立公司在美国挣钱,要报8865表。
在美华人 申报较少
张百瑞说,国税局的第二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对如实申报者给予宽大处理,「只罚款不坐牢」。如果财产较少,罚款仅1万元;如果财产较多的话,最高罚款可达50%。但是,许多华人还是犹豫。
纽约会计师梁剑光曾经在安永会计公司(Ernst & Young)担任会计师。他说,政府很早就要求申报海外帐户,一些美国人申报了,但很少华人这样做,「许多人不知道,也不想报」。
他说,自从2009年国税局要求申报海外帐户後,很多华人担心自己的帐户被发现。今年2月8日国税局再次要求申报海外金融帐户後,他们更担心。「但是,打听的人多,实际做的人少」。他分析,现在被发现的都是瑞士银行的客户,但华人在瑞士银行存款的不多,对他们影响不大。「许多人还是存在侥倖心理,不想申报,认为报了没有好处」。
他说,许多华人从中国寄钱来美,作为买房子的首付金。但是,政府规定如果每人每年从国外收到汇款超过1万元,就要在税表上申报,不报要罚款。但是,许多华人不知道。
张百瑞也「遇到过几名」中国人来美国买房子。「他们一般通过汇款把钱带进美国」。现在,中国政府规定向国外汇钱一次只能汇出5万美元。於是,一些中国人把资金以5万元一单分批汇出。如果汇款来源是赠与,政府不太管,但是超过10万元就要申报3520表。也有华人寄钱回国买房子。「如果是税後的钱,也没有事」。
纽约律师兼会计师的常健透露,第一次海外帐户自愿申报方案公布後,他曾经办过几例。这些华人在海外银行有存款与利息。「他们把六年的银行帐单交给财政部」。财政部的刑事调查部门负责这类案件,收到案件後再转给民事调查部门。「如果提供的资料正确,案子就结了。如果不正确,案件转回刑事部门,问题就大了」。他指出,从经验上说,与政府合作很重要。「他要什麽资料,就提供什麽资料,不会有太大问题」。
申报种类 相当广泛
梁剑光说,许多华人在中港台有投资。有的是拥有家族企业的股份,有的是加入避险基金的投资,也有的是入股私募基金。「如果投资超过5万美元,他们就要上报,因此海外资产申报方案影响面较广」。他举例说,有位华人的父亲在中国大陆有个工厂,他在其中有股分,就要在每年4月15日前上报给国税局。「如果不报,被发现就会罚款」。
现在,政府要求申报的内容很多。海外存款超过1万美元要申报;进入美国的现金超过1万美元也要申报;从美国银行拿出1万元也要报告,不过是由银行进行上报。「九一一事件发生後,美国政府做出这样的规定」。「你从银行拿出1万元,银行要瞭解一下用途」。另外,用现金购买汽车和支付人寿保险,也要上报。国税局的人要把这些资料与购买者的报税情况进行比较。「如果你只报税1万元,但是存款有好几万,就会有麻烦」。
有的华人在国外属於中产阶级,有退休金。「这样的人应该申报」。他说,如果他们每年收入5万美元,实际上纳税很少。如果他们不报,一旦被查到,罚款很重。有的人在国外是高收入者,有家族企业或者是房地产商。「很多人谘询许多遍,就是不报」。他说,有名台湾移民和兄弟姐妹合夥在台湾做生意,一直不愿意报,因为担心自己一报,把其他人都牵连进来了,「於是决定赌一把」。
他说,一些在美国中资机构的华人雇员也要申报,因为他们在中国有收入。有的人不愿申报,就把钱从美国银行转到当地的中国银行。他说,从媒体报导来看,国税局下一步是要求一些跨国银行和美国政府合作,交出美国客户名单。如果不交,美国政府就不准它们在美国开分行。许多华人在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拥有帐户,「这个步骤对华人影响较大」。
一些华人在中国大陆购有房产,也担心房产的申报问题。他指出,海外金融帐户和海外资产申报方案中没有提到房地产,因此这些屋主现在不必紧张。「如果他们卖掉房子,就要报税」。许多华人不愿申报是有侥倖心理,认为不会查到。政府能否查到很难说。
他说,有的华人卖掉房子後,把钱存在中国大陆,然後一点点往美国带,「每年带进来不超过1万元」。他认为,这种方式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在国外的房子属於自住,每年回国住上一段时间,赚的钱不超过2万5000美元,就是上报也不要付税。
租金申报 影响华人
梁剑光说,到今年年底,美国政府的一系列税法就要开始实施。有的税法与华人关係较大。华人喜欢购买房子,出租房子。但是,如果屋主请人修理房子,一年中支付额超过600元,屋主要报税。同时,房东收取的租金(支票或现金)也要报税。「这就逼迫租客也要报税」。屋主今年底要上报,现在就要準备资料。 (http://bbs.wenxuecity.com/inv-tax/293583.html)
他透露,由於房屋维修费用的报税底线只有600元,许多会计师感到工作一下子增加很多。因此,会计师协会向国税局提出建议,把这个600元提高。但是,国税局尚未答应。
他说,许多华人做生意,在中美之间来回走,触法而不知。例如,一名华人做电话卡批发生意,其银行帐户每天进出的数目很大。几年後,国税局开始查帐,因为银行把其帐目报给国税局。他有外国银行帐户,但是他没有报告。此名华人找到会计师。他说,客户有合理的理由,「他第一次触法,而且对税法不了解」。
纽约律师兼会计师常健表示,许多美国华人把子女办来美国後,自己就回去了,不报美国税。「这样做的香港人很多,大陆人也不少」。有的华人购买房子,不用自己的姓名,而是用公司的名称。「用有限责任公司(LLC)最好,因为个人资讯不要披露」。
不愿缴税 放弃身分
梁剑光说,由於中国大陆发展很好,很多华人考虑回国发展,打算放弃美国身分。他们认为,辛辛苦苦挣的钱交美国税,不合算。现在,他们子女已经移民来美。如果他们将来想来美国,他们的子女可以申请他们。有的华人把钱给孩子,让他们申请投资移民,夫妻两人返回中国。「这和五年前大不相同。那时,大家都想拿美国身分」。来自香港的他透露,他的几个朋友已经回到香港发展。
他说,现在美国政府查税越来越严。例如,支付600元的房屋修理费,屋主要递交1099表,让装修工也要缴税;银行存款超过10万元,要填写3520表。现在,收到税务局查帐的人也很多。许多华人拿现金收入,證明收入很难。但是,税务局现想出调查的办法,用支出反推收入。
例如,一名华人经营中餐馆,报税不多。但是,他有住房和汽车,又有几个孩子,税务局就把他家的花费加起来,最後推出他的家庭每年的收入。算出每年的收入後,他们再往後推叁年,要求这个家庭补税。
他说,最近纽约州集中人手调查医疗补助的诈骗。现在政府人事冻结,但是调查员增加很多,就是準备查税。如果有人报税收入低,享受政府医疗补助,现在又发现外国帐户,将来就会遇到麻烦。
纽约律师汤学武说,他在上海时有人谘询如何退回绿卡,他就让他去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馆的人拿给他一张表,请他填写。「听说,去填表的人还挺多」。他认为,避免报税是一个主要原因。
纽约律师兼会计师的兰岳说,经常有人问这个如何退回绿卡。这些人主要是投资移民,要回国做生意;也有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他就建议他们联繫美国领事馆,律师不做这个业务。
纽约毕斯特、慕嘉模和克莱纳律师事务所合夥律师罗士庭(Martin Rothstein)说,美国每年大约有几千人放弃绿卡,几百人放弃公民权。这位资深移民律师称,放弃绿卡和公民的首要原因是纳税。他表示,美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要求申报全世界收入的国家之一。公民和绿卡都要申报他们在国外的收入,其资本收入也要向美国政府纳税。
他说,放弃绿卡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保持绿卡很麻烦。他们需要在美国住上一段时间,以證明有在美国居住的意图。有的人放弃绿卡是当时移民的原因消失了。例如,在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前,许多香港人因担心香港前途而移民美国。但是,香港回归中国後,仍然保持过去的自由经济制度,他们来美国的原因不复存在。於是,一些香港人又回流了。
许多移民美国的人是考虑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他们移民美国後,子女在美国大学毕业後找到工作,许多父母放弃绿卡,回国发展。「他们子女在美国有身分,很容易把他们申请回来」。他说,最常见的情况是,华人一家移民来美,丈夫放弃绿卡回到中国发展,不报美国税,妻子和孩子留在美国,享受美国的生活方式。
他指出,与放弃绿卡的人数相比,想要绿卡的人还是占大多数。他说,放弃绿卡比申请绿卡容易。他们填写放弃绿卡申请表(I-407),把此表递交给驻在当地的美国使领馆,领事馆官员简单面试一下就行了。但是,放弃公民权要难一些。有关人员要对申请人进行面谈,询问放弃的原因,主要是出於安全的考虑,有的人甚至要面试两次。他认为,目前中东局势发生巨变,拥有美国绿卡和国籍很有价值。
涉案银行 可能合作
2011年1月27日,彭博资讯报导,汇丰银行(HSBC)被认为捲入美国税务阴谋而被起诉。报导称,汇丰银行的银行家与新泽西一名商人密谋,帮助把该商人的银行帐户藏在印度,以避免国税局发现。
报导称,达哈克(Vaibhav Dahake)与「总部位於伦敦的世界上最大的国际银行之一的五名银行家合谋。一名了解这项调查的人透露,伦敦的汇丰银行就是这家涉案银行。这些人要求匿名,因为联邦司法部尚未透露同谋者的姓名。
新泽西居民达哈克被控与五名银行家合谋逃税。这五名银行家中,两名在纽约,一名位於加州,另外两名住在印度。达哈克将面临五年的监禁。新泽西的美国律师费雪曼(Paul Fishman)在书面声明中表示:「银行家应该鼓励客户遵守法律,而不是教导他们如何破坏法律」。
不过,汇丰银行的女发言人在给彭博资讯的电子邮件中表示,「汇丰银行并不宽恕逃税,将全力支持美国努力促使纳税人正确纳税」。
常健说,美国政府认为逃税的人很多。在搞掂欧洲银行後,美国政府现在把目光转向亚洲。在中港台地区,美国公民和绿卡开设银行帐户要用美国身分。如果当地政府与美国合作,银行就会交出名单。「听说香港特区政府可能和美国政府合作」。
申报帐户 自我保护
梁剑光说,现在客户最常问的问题就是:我有钱在国外,下一步怎麽办?他说,国税局的原则是有收入就要缴税,而且还要防止洗钱。「我的建议是,按照要求申报,不然罚款很重」。他说,新移民来到美国前,要处理好个人财务。「他们把资产卖掉後带进美国,美国表示欢迎」。但是,他们来到美国以後再卖资产,就会有问题。
自从瑞士银行与美国合作後,其他的银行很可能也要与美国政府合作,提供美国客户的名单。因此,这些银行的美国客户要向美国财政部申报金融资产。「如果不申报,将来被发现,就会很被动」。
他认为,不上报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上报海外帐户和资产实际上是保护自己。他举例说,现在税法给国税局叁年的时间查税。「我现在申报,叁年不查就没有事了」。但是,如果国税局證明此人有意逃税,可以检查过去六年的税表。「如果你有钱不申报,国税局的回溯年数不限」。
张百瑞说,有的华人在中国大陆有房产。如果今年出售,填写海外金融帐户报告申报即可,因为他们把固定资产变成流动资产。但是,如果是2009年卖房但没有报税,就算违规。他说,有的人当时没有绿卡,可以解释这个财产属於绿卡以前的收入。如果已经是绿卡了,则很难解说了。
他说,一些华人总是怀疑美国政府是否真正能够查到自己在中国的资产。例如,一些华人标会会头携款潜逃,躲到中国。他认为,如果真想查,肯定能够查到。「问题是美国政府是否瞄準了你」。
常健建议,如果海外银行帐户有利息收入,应该主动申报,且罚款不多。如果存款很少,问题也不大。「作为律师,我会告诉客人按照法律去做,并且告诉他们不做的後果」。但是,报不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文章来源: 世界周刊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1103/news-gb2312-1299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