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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公民享有很多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会福利、言论自由等等。当然,也有一些义务,包括缴纳税务(Tax)和做陪审团(Jury Duty)。Jury Duty是指定的公民去法院(Court)当法官(Judger)的陪审团员(Juror), 这是美国公民的义务之一, 收到了法院要你去当陪审团员的通知单, 一定要回(若有特別的理由, 例如自己不是公民等, 可申請延期或不參加)。 在去法院的前一天晚上, 要先打指定的电话了解自己是否需要去报到。Jury Duty一般为期一周(五天)。如果连续五天电话里说你不必去法院报到,你的Jury Duty就算完成了。如果任何一天,你的陪审团员ID号码被电话指定要去报到,那你第二天就必须很早到法院报到,听候安排。这个听候安排的时间很随机,有的几个小时,有的几天。最后你被安排到某个案例,再由双方的律师对你进行面试,你必须符合双方律师的选择标准,成为正式的陪审团员。做陪审团员的时间长短也是看Case而异的,有的案例只要一天,但有的大案时间会很长,象O.J.辛普森这样的案子,陪审团员一做就是半年。如果你是个退休的公民还无所谓,但如果你是一个开业医生,那就不可想象了。。。
今天吃午饭的时候,牙科医生C开心地说:“我终于完成了我的Jury Duty,大家都可以放松了!” 原来C医生的病人很多,平时都忙不过来,Jury Duty对他这个大忙人来说真是有点雪上加霜的味道。从这个礼拜一开始,他必须每天晚上6点零二分打那个指定的电话,如听到他不要去法院报到的消息,他再马上给秘书打电话去约明天的病人,这真是既费力又伤神。本周天天如此,今天是礼拜五最后一天,电话里说:“Congratulations!You finished your Jury Duty!” C医生如释重负,终于可以吃个安稳的午饭了。象这样的如坐针毡的经历,每个美国医生都有过,也都很苦恼。于是午饭讨论的热点成了如何以最短的时间结束Jury Duty,大家讲述各自的经验,听起来真有点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韵味。。。
我自己在做Fellow的时候曾做过一次Jury Duty,因为是学生,再说大学里的政策比较宽松,问题不算太大,但也还是觉得太浪费时间,少学一个星期的专业知识也是一种损失啊!我是在Jury Duty那个星期的第二天就被叫到了,一大早7点半就要到法院报道,然后是漫长的等待,中午一个小时吃饭,下午继续等,这样浪费一天。第二天上午被安排到一个案例。有20来个人荣幸地来Serve这个Case。双方律师向大家问好,并向大家讲明各自的立场。然后问大家有没有困难,如果理由合理,你可以被免除这次Jury Duty。话音刚落,有一个黑人青年高声说:“我有困难,因为我在这里多待一天,我就会失去我的工作,我会破产!” 然后他讲得头头是道,双方律师都被说动点头,于是他就提着书包离开了。
这是一个土地纠纷案,一个私人业主告一个学校在扩建时占了他的停车场,美国的停车场相当重要,没有停车场会大大影响业主的生意。这是一个公与私的较量。校方的律师希望我留下,因为我是学生,会下意识地站在学校一边。而业主方的律师不想我留下,以防不测。我摸清了这个利害关系,我说:“我从小长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切都是国家集体利益为上!” 业主方的律师马上说我有Bias,要我离开陪审团。。。我就这样提前结束了我的Jury Duty,而这正是我想要的。星期四我就回到学校上班了。大家好奇地问我是如何逃脱的,我便如实道来,赢得他们一片叫好声:“Smart, sm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