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原创小说《维米风云》第一章 受益过程的人(一)

(2019-10-30 10:40:43) 下一个

第一章           受益过程的人

好大的雾!今天怎么是个雾天?

陈攻看着漫天的雾气,心里闪过一丝莫名的不安。

旧金山一进入冬季,几乎每个清晨都下雾。陈攻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了。但像今天这样的雾,还是头一次看见。

今天的雾确实不同以往。今天的雾气格外地浓,格外地稠。一出家门,陈攻就感到自己像浸到了一锅炖得发了白、炼了胶的老汤里,看哪儿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犹如眼前蒙着一层厚厚的纱。街上无风,浓雾漫延徐缓迟滞,如同胶质。裹在这样的浓雾里,那种胶质流淌的钝涩直令陈攻感到一阵阵的窒息。

今天的雾,真是浓得邪门。

陈攻是海员。在海上讨生活的人讲究多,尤其对天象,心里总是存着普通人难以理解的敬畏。这也难怪,一想到自己马上要被投进变幻莫测的大海里,不管你是谁,恐怕都会从心底冒出一股对自然的敬畏和对自己前途的忧惧。当敬畏和忧惧碰到不寻常的自然现象或者事件,人们便会产生一种神灵附体似的心理感应,并在这种感应的驱遣和唆使下,疑神疑鬼地去揣测那个现象或者事件会不会是老天给的或许有的暗示。

这就是迷信。

陈攻不是迷信的人。但在出海当天碰上这么邪门的雾气,他也免不了要胡思乱想了。

难道,雾气里面有老天给我的预兆?

陈攻看向街对过,街对过的房子已经完全隐没在雾气中。再看看左右,看哪儿都是模模糊糊的,像是眼睛里长了白内障。陈攻伸出双手想拨开眼前的雾气,发觉雾气粘稠得似乎能捧起来。于是,他试着捧起一团雾,小心翼翼地一直捧到眼皮子底下,轻轻地合起双手。他想看看能不能像团雪球那样把手里的雾气团成一团,结果稍一用力,冷凝的雾气就从手指缝里漏了出去。

雾终究是雾,怎么可能团成球呢?

陈攻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感到可笑。他挥手驱赶眼前的雾气,雾气却像粘在了手上一样,怎么甩也甩不掉。陈攻放眼看看四周,心里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雾这么大,还要跑步吗?

当然要跑。暴雨天都跑过,这点雾又算得了什么?

这不是陈攻第一次有退缩的念头,但每一次都是退缩的火花刚一闪现,就被随后的“当然”给摁灭了。当然要跑,已经成了陈攻克制退缩的本能反应。正是有了这个本能,陈攻才坚持了二十多年的晨跑。

人们都晓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一种与一得,按照佛系的说法是一对因果。有什么样的因,就会有什么样的果。而到了经济学家的眼里,种与得便成了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学家对这个关系的解释是,有什么样的投入,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出。

但是,撒下瓜种一定能得瓜吗?撒下豆种一定能得豆吗?

恐怕未必。

一把种子撒下去,如果不浇水、不松土、不施肥,它发不了芽,生不了根。发不了芽,生不了根,撒下去的种子只会是种子。它长不出瓜,更结不出豆。可见,种与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因与果,也不是投入之后必然有所产出。在种与得之间,还有一个过程。如果没了中间的过程,就是说如果没有中间的浇水、松土、施肥,那么撒下去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出瓜,更不要想它会结出豆。

一切的因,如果缺了中间的过程,只能是因,不会收到期望的结果。因,必须要加上过程,才会收到预期的结果。所有的果,所有的产出,都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过程带来的收益。

正如种瓜种豆,人们看见成熟的瓜和豆没有不眉开眼笑的,但是一想到中间的过程,日复一日地浇水,日复一日地松土,日复一日地施肥,是个人就会头大。为什么头大?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艰辛的。在这个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得到锻炼和提升的恐怕不是吃苦耐劳的品格,而是为自己找由头开小差的本事。殊不知,正是这些每天每时的一个小小放弃让他们与瓜和豆渐行渐远。以至到最后,这些人只能守着自己枯萎的瓜秧和豆茎顿足捶胸。

让人顿足捶胸还是轻的,如果在过程中浇错了水、松错了土、施错了肥,长出一批吃了会要人命的歪瓜怪豆,那这个因可就成了邪恶的因。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这些人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人对过程有态度的同时,过程对人也是有态度的。当他们找由头开小差的时候,表面上看是他们对过程耍脾气躲猫猫,但实际上,那不是他们在对过程耍态度,而是过程在对他们进行筛选和淘汰。过程在筛选和淘汰的时候会让人们完全感觉不到,甚至能让人在自己已经被它淘汰了的时候,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

这就是过程的态度,既公平又冷酷。公平,任何人都休想躲过这一关;冷酷,过程在筛选和淘汰的时候,总是那么不动声色、不讲情面、不留余地。

这是陈攻自己总结出的“过程收益论”。由因而果的必然,绝不是熟透了自会掉下来的苹果。一切的必然都是经过了必要的过程之后,才会有的水到渠成。

基于这个认识,陈攻做事一向非常重视过程。他时刻告诫自己,撒种子很容易。难的,是中间的过程。陈攻坚信做事必须坚持。做任何事只要坚持了,熬得住漫长、忍得住艰辛,过程自然会给自己一个不同于旁人的回报。比如晨跑,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二十多年的过程,自己得到的收获是虽已届不惑之年,筋骨却仍像二十多年前那样柔韧有力。现在,自己只要一天不晨跑,浑身的筋骨就会像橡皮筋一样纠在一起、拧成一团,一整天都不自在。

每一天都是过程的一部分,今天也不例外。开始的几步,陈攻觉得脚步还有些沉重。可跑了一会儿,筋骨一热,脚步就变得越来越轻快了,身体也一扫晨醒后的疲累,心境豁然愉悦起来。此时再看漫天的骨头汤一样的雾气,忽然觉得它有了某种难以言说的美感。陈攻边跑边想,难怪有人要跑到塔玛佩斯山去看旧金山的雾,想来也只有那里才能领略到晨雾的美丽。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距离产生美”吧。

美,远在高山之上,而身在“美”中的我却只看见一团浆糊,这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陈攻心里嘀咕着,脚下的步伐却越来越大。

今天是周末,街区格外地安静。平日里,安静的街区配以明亮的朝阳,画面安适静谧。但配上今天的漫天浓雾,画面就不是安适静谧了,而是透出了一丝隐隐地诡秘。陈攻跑在浓雾里,感觉自己像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眼前只有辨不出的方向,到处都是看不透的迷障。

距离能产生美。那么距离是不是也能产生方向?陈攻心里默问着。

要冲破眼前的迷障,只有不停地奔跑。陈攻打定主意,顺着脚下笔直的人行道不停地向前跑去。

周末,正是人们放肆地懒散的时候。但宠物可就不管什么周末不周末了,时间一到,它必须要出去。因此在周末的早晨,当人和宠物走在一起的时候,通常不是人在溜宠物,而是宠物在溜人。此时的人行道上,一只精神抖擞的雪纳瑞正牵着睡眼惺忪的女主人跟在身后。

浓雾里,女主人发现自己的眼睛根本不顶用,无论怎么看,眼前都是一片灰白迷茫。浓雾能让我的眼睛不顶事,但总不至于让你的鼻子也失灵了吧。养你千日,用在一时。女主人看着雪纳瑞,心说现在该是你的鼻子显显神通的时候了。于是,她索性把方向交给了只分得清黑和白的雪纳瑞,自己则顺从地跟在它的后面,只管抓紧了手里的绳子。

忽然,雪纳瑞卷翘的小尾巴欢快地晃来甩去,显然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它跑到街边的一棵树下,绕着树根嗅来嗅去——那里大概有它昨天留下的气味。雪纳瑞自顾自地嗅着树根。女主人则紧攥溜狗绳瑟瑟地缩着脖子等在人行道的中央。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