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Wisewind
最近在美国发生了好几起与华人有关的伤害案件,使人有理由怀疑,美国是否还是一个安全的,适合华人居住的地方?
先是王立山医生枪杀他的印度裔同行。能把一向胆小怕事的华人知识分子激发出血性来,并持枪杀人,可以想象在这之前王立山医生一定受了这个印度人的许多欺负!
接着在旧金山,接连发生了4,5起非洲裔公然在大街上袭击华人的恶性事件,华人死的死,伤的伤。数百华人集会,抗议政府无能,治安不靖。
再接着就是在纽约的闹市区,一位从中国大陆来到美国仅有两个多月的女留学生遭到墨西哥裔的强暴殴打致脑死亡,数天后死在医院。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女留学生呼喊求救,而来来往往的行人居然视若无睹,没有一人出手阻止歹徒行凶。
我很多年前就听人说,纽约人和其他地方的美国人是不一样的,纽约人对人很冷漠,看来可能此言不虚!
如果一个地方的人对光天化日之下凶徒在闹市杀人都冷漠到视若无睹,这个地方还是适合人住的地方吗?
中国古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意思是说,身分尊贵的人,不应坐在房檐下面,因为风可能把房顶的瓦片刮下来砸在头上!
孔夫子他老人家2000多年前就谆谆告诫我们:“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意思是说,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的国家,不要进去!经常发生动乱的国家,不要居住!
美国现在已经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首要目标,同时美国国内经济不景,种族矛盾加剧,而性格懦弱,身单力薄的华人更容易成为某些少数族裔及底层“Losers”的袭击目标!
呜呼,素来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已沦落到连街上行人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的地步了吗!这不就像是孔圣人说的“危邦”,“乱邦”了吗?
孔圣人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说的也许就是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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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说的也许就是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呀!
美国有地方是安全,有的地方是根本不能去走的。您上面的结论是片面的。美国许多地方天天都有发生大大小小的案件,很多受害者是黑人和穷人因他们就住在被我们中国留学生称为“沦陷区”的地方。而且这已有很长历史了,并不是现在才成乱邦!中国人来到异国他乡应该知道美国从来就不是处处安全,天堂是没有的!!!!!要学会保护自己,要知道这个国家和家乡是不一样的。出门在外要安全第一!!!!
您真是一个博学的人!“博学”到连最起码的同情心和正义感都没有了!
连最无耻的懦夫都可以从您这儿获得为自己辩护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如果那个正被凶徒强暴殴打的女孩是你的姐妹,估计您也会袖手旁观,等待“执法者”的到来!
就是因为您这样的人太多了,这些地方才会成为“危邦”,“乱邦”啊!
是的,要说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勤劳是真的,勇敢很欠缺!历史上之所以有这么些英雄流传千古,就是因为物以稀为贵啊!
真难想象那么些人能目睹一个小女子被恶汉拉扯而不去过问!
您说得对,确切地说,这个女孩应是“间接地死于纽约华人的冷漠”。
不管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华人“见死不救”的新闻屡见不鲜,实在太令人愤怒及汗颜!
我们中华民族,在古代曾经出现过聂政,荆轲那样为一句口头承诺就可赴汤蹈火的侠客义士。在近代也出现了无数杀身成仁的壮士和舍生取义的英雄。
可是今天,却有那么多人对他人尤其是弱者身处险境而冷漠以对,视若无睹,道德沦丧以至于斯,真是令人痛心疾首!
对不起!本人没有看到你的道歉。如果你已经在什么地方道歉了,而本人还揪着你不放,那么本人向你道歉!
这里都是就事论事,不是针对个人,所以除非伤害了对方的人格尊严,通常是不必道歉的。
不过,本人仍然坚持自己的观念,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存权”就是最高的“人权”!
应该说是间接死于“纽约的华人”的冷漠。因为在那个地区华人占绝大多数,当时情况跟国内见死不救的情况完全一样。
谢谢指教!阁下说的有道理!
这里的“危邦,乱邦”确切地说应是指美国那些治安极差的大城市,而不应是指整个美国这个国家。
那个踏进美国国门才两个多月的23岁独生女孩就这样走了,她直接死于泯灭人性的歹徒手下;她间接地死于纽约人的冷漠之下!
而这里的某些网友,所表现出来的漠不关心和冷漠,也同样令人震惊!这就是本人写这篇短文的直接原因!
这个“危邦”与“乱邦” 不是美国而是纽约!美国大城市都是治安差的平民窟。有钱的中产阶级多在郊区.华人新移民住在大城市中心,自然危险性高些。
希望大家看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要以偏概全。
我都说对不起,给你道歉了。干吗还揪着我不放啊。
你用那么重的词句。而我只是觉得一个是政治概念(民事/罚款),但侵害人身是刑事(监狱)范畴。简单的common sense罢了。
当然从国内的角度没有区别。我承认文化意识差异造成的。
生活中有些东西我们无偿的享用着,很可能觉得“也是分文不值”,可一旦失去,还是会有艰辛的。站着说话的,感不到跪着的腰疼,也是常理。
谢谢指教!
可是,本人并没有说纽约发生刑事杀人案很奇怪。本人只是说,歹徒公然在大街上杀人,受害者呼喊求救,而行人们居然视若无睹!这种冷漠的态度很奇怪!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而不加改善,那么这真不是适合居住的地方!
难道你认为我说得不对吗?难道你认为,行人们对歹徒在大街上杀人视若无睹,这种冷漠态度是正常的吗?是可以容忍的吗?难道你认为,即使经常发生这样的冷血杀人事件,这样的地方也是适合居住的吗?
如果你真地这么认为,那么我们之间真的无话可说---道不同,不相与谋!
至少,你总不能说,“纽约法拉盛的行人们对歹徒在大街上杀人视若无睹,这种冷漠态度,纽约以外别的地方的人无权置评”吧?毕竟,被杀的女孩是中国人,任何中国人都有权评论!不管他(她)居于何处!
至于本人住在何处,其实与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完全无关!与你更没有任何关系!
但至少,我住的地方,虽然大多数人和纽约人一样是白人,但都很朴实友善,绝不像纽约人这么冷漠!而且,很庆幸,这里没有那么多黑人,墨西哥人什么的......。
显然你是一位是非分明,嫉恶如仇的女孩子!
在这件事上,我和你的看法是一样的:在有那么多行人的大街上,把这个女孩从歹徒手中救出来,并不需要救人者冒多大风险!也许几个人高喊几声就把歹徒吓跑了。而这么简单的事竟然没有一个人肯做,这样的冷漠,真是太可怕了!
看新闻,说那里正在组织巡逻队,希望治安状况会有所改善!
对于阁下这一套关于“人权”的“高深”理论,本人敬谢不敏!
难道还有比人的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吗?难道还有比人的“生存权”更高,更重要的“人权”吗?
如果连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任凭你口若悬河,舌灿莲花,你那个“人权”也是分文不值!
阁下说的非常有道理!可能全世界的华人社区情况都相似,有些人就在“中国城(Chinatown)”的厨房打工,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英语,这些人与主流社会沟通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就会比较差。
您的看法很有启发性,谢谢!
阁下说的有一定道理!
据说此事发生在华人社区,对于这些路过的人中多数人,很可能您说的这三条中某一条,某两条适用,甚至三条全适用!
这倒是本人没有想到的!
本人数十年工作在西人公司,部门里就我一个华人。除了偶而打电话,上班8个多小时都说不上一句中国话,不知不觉中,真地忘记了周围还有不少英语不太好,甚至连合法居留身份都没有的华人!
再次谢谢指教!使我考虑问题的思路开阔了许多!
1. 有些人不懂英文,不懂如何去叫警察。
2. 有些人身體弱小,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3. 有些人是非法移民,怕被警察做記錄。
逻辑不通:第一,保证你政治上基本人权就等同于保障你日常生活中的生命安全吗?你不是小孩?这么幼稚的逻辑概念混淆?起码清楚民事或刑事之别吧?个人的生命安全,除了社会治安,你自个也还要小心谨慎。毕竟爹妈授之,丢了,就回不来了。
第二,即便推崇维护“人权”再好,也不等同于(不可能)各个面面俱到。每年都会有许多侵犯“人权”案例发生。你所举出的具体案例,实际上是非常个别的(相对而言)。比侵犯“人权”案例要少多了。但侵犯人权是要罚款的,而不是去蹲监狱。
为什么总是袭击华人?不袭击其他人呢?华人有钱,性格懦弱,不懂英文,是主要原因。频繁发生案件的地方往往就是那种华人多的地方,那些地方的华人看中文电视,还没搞清楚美国的法律,很多人仍习惯于国内的立场和倾向。所以,他们容易成为凶徒的袭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