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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奶的诈死能否终结一个网络人肉的野蛮时代

(2012-02-16 12:02:57) 下一个

本文为《出国》杂志“东张西望”专栏所撰

    
    前几个月风平浪静的网络江湖又掀波澜。继
20071229日姜岩自高楼纵身一跳以生命抗议丈夫的背叛,激发网民们愤怒地人肉搜索他的前夫,让他失去工作不敢出门最后只能隐姓埋名地重新开始之后,20111225日,一个在杭州某期货公司工作的女孩肖艳琴控诉老公出轨的遗书又被传抄于各大网站的论坛。有肖艳琴的亲朋传出这样的消息——该原配(俗称大奶)自杀于珠海姐姐家,尸体已经火化。

    于是愤怒的网民们跟姜岩事件发生时候的表现一样,在立刻展开道德谴责的同时,也开展了人肉搜索,把当事人肖艳琴的丈夫姜宏,和“小三”俞佳的工作单位,地址和手机号码等私人信息公布在网上,供万民声讨。

    网民情绪集体爆发的力量是可怕的。姜宏和俞佳在压力下死抗,辩解,甚至抹黑肖艳琴无效之后也上演自杀闹剧,有亲友出来说他们两个人都自杀了。

    当网民正在愤怒地嘲讽谩骂闯祸的老公和小三之际,编剧都编不出的狗血剧情上演了——原来演出自杀诈死的不仅仅有闯祸的老公和小三,最初并且绝对的悲情女主角肖艳琴也没有真死,据说她自杀后被家人救起,并通过电视向广大网民道歉。

    网络江湖顿时哗然。有誓死捍卫道德者表示,在声讨小三的时候,大多数人是惋惜女主的自杀。现在女主没死,是正义的胜利,符合善良人士的期待。也有网友这么评价:“但现在批判肖女诈死事件的群众,恰恰是一开始并不会同情单纯遭遇背叛,只是同情自杀事件的群众。所以肖女欺骗遭致反噬,悖入悖出,怎么来的怎么去。肖女 复活后,需要面对的谴责和质问,和她所作所为相称。这种利用公众善意绑架大众的问题,不是靠原配两个字就可以横行无罪的。”

这个事件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追踪了两个网站的两个贴子,想写点什么但是终于没写。因为这类事件太多了,我看得十分麻木,不想再说什么。关于婚姻感情,我的博客里有太多的文章,每一篇文章都恨不得提着耳朵告诫女人们,请你们的心灵强大一点,请你们的人格独立一点,我们从小的教育总是告诫女人们要经济独立,却没有告诉我们,真正的独立是在人格精神层面的。

我这样谆谆教导有什么好处?我被那些糊涂脑子的“大奶帮”女人们称为“小三的代言人”,甚至有人断言我是小三出身。

等到我看到“大奶”肖艳琴出来为自己的诈死向群众道歉,并在采访中说事态向着她没有预料的严重方向发展促使她站出来澄清真相——有些网友自发地到她家楼下为她做“头七”。

那是一种祭奠逝去的人的仪式。

是不是如果网友不给她做头七她就不打算出来澄清了呢?

资深媒体人王海指出:老公找小三,只是玩弄了她一个人的感情。她玩出2012诈尸第一案,玩弄的是大多数人同情她的人们的感情。

这个事件中折射出我们中国社会的很多问题:

第一,               私人感情方面的道德问题是不是高于一切,甚至于凌驾于大众诚信问题?

第二,               私人感情方面的道德问题是不是凌驾于法律,所谓的正义群众可不可以任意践踏当事人的隐私,侵犯当事人的生活,哪怕这个当事人在道德的层面是“犯错的一方”?

    在道德方面,西方人跟中国人一样,也尊重婚姻,鄙视出轨者和第三者,但是西方人对道德的尊重并不会以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和正常生活为代价,特别是发生这种大规模的集体人肉活动。因为西方的法制健全,如果有这种事件发生,当事人会报警,警察和法庭都会采取切实的行动来制止。如果谁置法庭命令于不理,那是藐视法庭罪,后果会很严重。

    在生活的很多层面,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是很巨大的,这导致了遇到同样事情的处理方式的差异也是很巨大的。

    比如中国文化的传统就是男人喜欢智力能力都比自己低下的女人,喜欢女人独立性不强,在感情和精神上依附自己,搞得好像整个社会的男人都有幼齿情结,于是整个社会的女人无论什么年龄都在装嫩或者装可爱。在大街上,女孩的皮包背包上挂着毛绒玩具,枕头边放着毛绒玩具,二十七八岁,在智力上和感情上都趋向成熟的女性,会在逛街的时候抱着个毛毛熊或者毛毛狗。而西方的女孩,在十四五岁就开始打工赚零花钱,开始谈恋爱,她们很忌讳别人说她们小,什么都不懂,往往把自己往性感成熟的方面打扮。

    在骨子里,西方的男人女人都欣赏独立自信的女性。撒娇这一中国女性普遍被赞扬的优点,在西方的很多男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男人不接受这一点)。

    如果换了普通西方女人,在遭遇背叛的时候她们会怎么做?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女人都会采取离婚这条路,也有丈夫表示悔改,妻子愿意原谅,重新建设婚姻的。但是如果丈夫死不悔改,或者证据在前死不承认的,做妻子的会把丈夫赶出家门,请律师启动离婚程序。

    哪怕经济不独立的全职主妇也敢这么做,当然前提是西方的法律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财产一人一半不说,丈夫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

    出轨的代价是巨大的,不信邪的可以尝试。

    但是问题是,我所看到的中国所发生几起因为感情问题引发的自杀案,其中的女性当事人没有一个是没有收入的全职主妇,都是经济独立,并且工作体面收入不差的现代女白领,何以她们的神经就这么脆弱?她们离开那个不再爱她们的男人就那么困难吗?那么她们遇到丈夫之前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们的文化就是同情弱者,这种同情有时候会抹杀我们的是非原则。曾经有个女读者因为感情问题向我求助,在我的指导下她打败了小三。当小三声称要自杀的时候她害怕并且心软了。我当时对她说,你不要心软,如果她真死了,那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

    今天,如果有人问我,大奶因为丈夫的背叛自杀了,凶手是丈夫和小三吗?我的回答照样是——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任何人无关。

    在西方,自杀被认为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甚至在某些地方,自杀未遂者要被强制性地看心理医生,接受治疗。

    我不知道这一点是不是文化差异。基督教文化是不允许自杀并且谴责自杀的。而我们的文化中,自杀有时候是一种荣誉,是一种节操。

    男人背弃了你,你可以离开他重新开始;他不肯离婚,你可以跟他上法院;他不肯拿出财产孩子抚养费,你可以跟他打官司,凭你有一千个各种各样的理由,我唯独看不到自杀的理由。

    我希望所有的中国女人能勇敢一点,做自己的主人,自己的生命价值和喜怒哀乐不要被别人所操纵。蝼蚁也有权活下去,何况是你?

    姜岩当初的丈夫据说目前已经改名换姓地重新开始,结婚生子,那些围观群众,你们觉得逝去的人死得值吗?

我也希望,善良的网络群众多一些理性,多一些法制观念,不要那么容易地被别人滥用善良。

当然,我更希望我们的法律不再是墙上的壁画,装饰用的,华而不实。从《婚姻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都需要完善,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不再是一句口号。

不知道这一次的大奶诈死事件能否终结一个网络人肉的野蛮时代。

在一个还有围观群众公然为李阳的家暴行为叫好的社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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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8)
评论
紫萸香慢 回复 悄悄话 同意瓜瓜(此瓜非他瓜)的观点。他出轨是他们的错,她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
老姐 回复 悄悄话 我赞同瓜儿的论点。
花雨101 回复 悄悄话 我属于心灵麻木一族,开始看那封“血泪控诉”的时候就没耐心读完,后来听说没死就更觉得闹剧一场了。

至于吗?不就是一男的吗?他不要咱了咱找别人成不?最受不了的是那些“你当初说。。。”、“我们当初。。。”什么什么的,谁要是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就得负一辈子责任都没人敢动坑儿了。让人骗一次算遇人不淑,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个人骗那是自己缺心眼。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妹妹你太OUT了,呵呵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iao11的评论:

飘姐,现代社会,想不出还有什么境地能让人自杀。自杀未遂的心理治疗,是帮助自杀者走出心理误区,这个误区是他们自己的心理问题。

同样一件事发生,有的人可以迅速调整自己,有的人就要自杀,这是他们自己的心理因素导致的不同结果。

所以,谋杀,谋杀者绝对有罪;但是自杀,所谓的导致你自杀的人是无罪的,比如感情背叛者。

比如A要跟B离婚,B不愿意,A一定要离,B自杀了,A有罪吗?

当然没有。没有道理一纸婚约就变成卖身契,绑着别人一定要爱你到老到死。


御树林枫 回复 悄悄话 俺又老土了一会不是?补课去了哈~~

盲顶!!
piao11 回复 悄悄话 这个案子前一阵很热火,就是大奶的死而复生。。。后来热的太久了没有跟得下去。。。最终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了~
piao11 回复 悄悄话 今天,如果有人问我,大奶因为丈夫的背叛自杀了,凶手是丈夫和小三吗?我的回答照样是——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任何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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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结论好像不是很“周全”有待商洽。
大奶是自杀所以凶手不是丈夫和小三。但是跟他们有关。属于“间接杀人”(吧?)。

这跟法官裁判罪犯犯罪性质和等级一样,必须参照犯罪过程和所有的内外在“配合”和“合作”的因素。。。那么大多数人的“自杀”行为,除非遗传性疾病导致的自杀,其他的自杀行为,哪怕未遂后被强制性的进行心理治疗,那也不能说“跟他人无关”。如果说跟他人无关,就不会去帮助心理调整。因为心理调整的过程就是帮他们疏通和纠正外界因素导致(加强或者加速自杀)的自杀行为。。。

例如文中的大奶自杀,应该不能说跟他人无关。一个人如果好好地跟他人无关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是不会选择自杀的(除非精神有疾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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