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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之下的女性婚恋选择

(2011-08-13 17:35:27) 下一个

刚出台的《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再一次向我们表明,中国的婚姻家庭法越走越倒退,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已经完全彻底地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旧的婚姻法规定像房产或者大型生产资料,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八年以上的,可算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条款充分地肯定了夫妻共同生活中产权证上不署名的一方(主要是女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婚姻的经营和付出,保证了其合法权益。

    可是新的婚姻法废除了这一条。最近崭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更是令人膛目结舌,连婚前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都完全属于婚前财产,请问另一方为什么要结这个婚?如果一个女人,她能预料到十年八年之后自己要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为什么还要自己给自己下套钻?

    在这样“伟大的法律”体系之下,女性要保持头脑清醒,除了以下的男人可嫁,其他的选择都不是选择。

 

1.          要嫁就嫁没有房贷,婚后能全部负担家庭一切开销的大款或者富二代。婚后十年二十年之后房产不归自己,没关系,反正自己从来没有付过一毛钱,空手来空手去,虽然没占啥便宜,但是也没吃大亏。婚后不要放弃工作,赚的钱要写婚前协议全部交到自己父母手里,买了房写在父母名下,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指定仅为自己的女儿,没女婿啥份儿。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婚嫁习俗迅速跟国际接轨的范儿。不过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有产者的利益,而在此条款之下,中国的婚前协议保障的是无产者的权益。

中国不愧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婚姻家庭法中体现最突出最典型。

 

2.          嫁一个跟自己一样条件的男人,婚前各买各房,各叫各娘,婚后各还各贷,生孩子前要签好协议,算好怀孕生育的市场价格,让老公负担他该负担的部分,孩子的父亲也要休产假抱孩子喂奶,做到彻底的男女平等。

3.          嫁一个彻底的潜力股,夫妻先租房攒钱再买房,一辈子买不起就一辈子租房,这样离婚时大房子退租各自回娘家或者租小房子各自过活,谁也别叫吃亏,谁也不占便宜,省心。我们的法官和律师都不会有麻烦,一刀切整齐划一,跟国庆阅兵相似。


   
或者干脆,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反人类的反自然规律的社会行为,彻底废除,如果社会需要孩子,那么请社会出资让女性生育,保障女性生育之后的生存权益,所有不生育的男人女人共同负担全人类的繁衍重任。

    孩子叫所有的男性是爸爸,叫所有的女性是妈妈。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世界大同的日子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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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men的评论:

I clearly see your point. If you have an extra house to give to your son, however, not willing to give it to your son's whole family, then don't give it out. Because it might cause some potential problems between your son and your daughter-in-law. One scenario is that (if your son do not love that girl enough, he will not put his wife's name on the paperwork (whatever that is) for the house. His wife will feel like she is living under other people's roof, not her home. They eventually will fight. Another scenario, if your son desperately loves his wife, he will gift the house to her. You will be unhappy.

So if you have a house to give out, don't do it, if you don't want your daughter in law to share.

Ask your son himself to buy the house, then it is his decision.

wome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flowerinthemirror的评论:
you did not get my point - here we were talking about if someone can have in-law's property.I would consider both wife and husband should contribute to the family by themselves - like most of us.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Bill Gates' example is one of the examples in my economics class taught by a professor graduated from Cornell University with a degree in Economics. This example tells you that you cannot afford Bill Gates as a housekeeper. As for the example that the husband ask the wife to quit a highly paid job to take care of the family, he must understand her contribution cannot be measured by a housekeeper's salary.

I really suggest you to read some economics textbook, because all these are the very basic concepts.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It seems to me that you have never taken economics class. Then I suggest you to read some text books.Otherwise, it is very difficult to discuss with you.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men的评论:

You should not give your house to your son. However, I encourage you to ask your son establish himself (i.e., can support his future family) before getting married.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I am addressing your comments to "雪花漂飘". How do you think she cannot make more money than a housekeeper?

I know several female PhDs around me, who quit their job (makes a least 6 digits salary) to take care of children. According to them, being with the children worth more than anything. Housekeepers or a nannys cannot take place of a mother. So they are willing to give up something materialistic. Fortunately their husbands does not belittle them and think they have degraded themselves to housekeepers (I am not to say housekeeper is a bad job, only based on salary).

As I know, Bill Gates is not spending time making money now. It seems he is spending time giving out money.

There is another concept called Willingness-to-pay to measure something less tangible.

So for those people, their time is measured by how much they give up for something else that you cannot trade in a market.
老姐 回复 悄悄话 没想到中国倒退如成此了。
只有王八蛋才不保护妇女儿童的,才跟女人斤斤计较的。

底下的闲坐,别在此发表什么市场股份的大论。博主讲的是婚姻法的不合理,你是在讲生意经吗?结婚若干年后,什么婚前财产也该是双方共有了。
看一个社会,看一人的好坏,就看对妇女儿童的态度。要不是为他们,你们挣钱为啥?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sophylian的评论:
所以才是狗屁法律。
@中国对于离婚的赡养费是没啥规定,这一点上对女性是缺乏保护。@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回复雪花漂飘的评论∶
你说「钱是为人服务的, 不是人生的目的。」这我完全同意。>>好吧。

你要求做全职主妇算钱是合理的,但是要求分一半不合理。我们是讨论能普遍适用的原则。我就提出一个计算公式。你能提出经济模式,说明全职主妇为什麽值得分一半嘛?>>那怎么能说各分一半不合理?我觉得简单的很,婚前的财产写好协议,婚后的就是离婚时各人一半,说也别扯那么多这个那个。因为现在婚姻的不稳定性, 以后女的生育孩子时也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男的先谈好, 否则自己傻就别怪别人。我会把蜜瓜的这个结论发给我的所有女性朋友们提醒他们的后代们别吃亏。

你说「家庭产出不仅仅是财产金钱,重要的是天伦,幸福,养育後代」。这些女性也享受,并不只是付出。老公若有付出,也不能一笔抹煞吧?这些无形的,重要但难以算钱。如果你认为这些事女性付出多,享受少,该算钱,也可以每年与老公开会,由老公评定这一年老婆的付出值多少,离婚时累计给付。这等於职场上的 performance appraisal, 同时总结他重视、感谢你的是什麽,觉得缺少、要改进的是什麽。出钱的有权提要求,要是老婆养老公的情形,一样是老婆对老公提要求。||好办法。

权利是由尽义务而来,这是公平原则。中国人会觉得婚姻中要斤斤计较,伤感情,不过离婚时,就是感情不够了,这时法律能作的,本来就只是帮你把钱算清、算公平。||OMG,不光是中国人这么觉得,欧美人也这么觉得,我认识一些欧美女性她们也不喜欢斤斤计较,但是现代生活又是这么无奈!


我原先写妓女化是有感而发,不是针对你。希望你不介意。||没介意,知道你也没恶意。所以我心平气和, 就是那个pshhe2003上来就出言不善。

我是对你说「分一半」有意见。你家的情况,也许分一半合理。但是作为ㄧ般原则,我认为这并不公平,因为每家的情形差太多了。||婚前谈好,婚后就是个人一半。这个很好鉴定。

我觉得幸福的家庭,还是夫妻理解、相爱、互相支持,不是谁压倒谁,斗心眼,或只想享受,不想付出。||是啊,要是能这样,就不需要法律了, 可是。。。。。
women 回复 悄悄话 MM们是否想到那一个家庭里的男人背后的家庭成员中一样有女人-妈妈.有儿子的MM们: 你们是否愿意养大儿子,再把你的房子送给媳妇?我不愿意,也不想我儿子分别人家的财产.象我朋友那样,借首付给小俩口是个好办法.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flowerinthemirror的评论:
Your example is economically irrational. If a wife can earn more money than doing housework, then it makes sense for her to work and hire a housekeeper. Your choice is like Bill Gates giving up the job of CEO and choose to work as a janitor, and ask to be paid millions as a janitor. If Bill is so stupid, he won't become a billionaire.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flowerinthemirror的评论:

The same theory apply to the case if you ask your wife to quit the job and work at home (as a housewife). It is reasonable for she to ask you to pay the amount she earns from her job that you ask her to quit.
flowerinthemirro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There is a concept called "opportunity cost". (Opportunity cost is the cost of any activity measured in terms of the best alternative forgone. It is the sacrifice related to the second best choice available to someone who has picked among several mutually exclusive choices.[1] It is a key concept in economics.) For example, if you ask Bill Gates to do house cleaning for you, you have to pay him much higher salary than what you pay for a regular housekeeper.
gagaga 回复 悄悄话 活得好累啊!!!
算计半天最后还不是两手空空离开人世???
开心点不好吗???
享受生活吧,多活一天是一天。。。
御树林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武胜的评论:

重新回复你的问题。

你问的不是楼主的文字,是来自我在回复楼主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关于不动产的的说明。

有一点要说清:楼主的博文是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里的若干条款而来;我在本楼的回复是只针对其第十条,且是关于没有经济能力的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在涉及借贷的不动产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指以还贷的比例去计算相应的增值部分。主妇和农妇没有货币收入,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所有婚后所得中的体现相对难以界定。当然去法庭前可以协议,但面临离婚,结果如何也可以想像。这正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达不成协议,就要去法院。如果贷款方出示还贷来自婚前财产,家务劳动的价值就不被法院认定的,就不能得到不动增值部分即净身出户。家务劳动的价值没有体现在不动产中分割的条款中。

不动产,如房屋、汽车等,通常是家庭财产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至于其他婚后共同财产(如锅碗瓢盆,沙发床垫)的划分,请参见其他条款,不属于我的本楼回复的讨论范围之内。

这样回答似乎更严谨些。
花雨101 回复 悄悄话 我支持雪花漂飘的观点。

这个新婚姻法的问题是一刀切,没有考虑到婚姻中的具体问题和弱势群体。不论男方还是女方,如果结婚年限很长,对婚姻也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离婚时恰好处于劣势(经济上、健康上等等),就因为另一方婚前购房,那么这个处于劣势的一方就要被赶出家门,即使他(她)要继续承担照顾共同孩子的责任,这合理吗?金钱补偿说起来好听,国内根本没有财产跟踪体系,另一方要是坚持除了这个房子一无所有那么被踢出去的那个只好自认倒霉了。

如果这就是法律,我奉劝所有的人对婚姻付出的时候一定要权衡利弊,为自己的将来做好打算。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雪花漂飘的评论∶
我原先写妓女化是有感而发,不是针对你。希望你不介意。

我是对你说「分一半」有意见。你家的情况,也许分一半合理。但是作为ㄧ般原则,我认为这并不公平,因为每家的情形差太多了。

我觉得幸福的家庭,还是夫妻理解、相爱、互相支持,不是谁压倒谁,斗心眼,或只想享受,不想付出。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雪花漂飘的评论∶
你说「钱是为人服务的, 不是人生的目的。」这我完全同意。

你要求做全职主妇算钱是合理的,但是要求分一半不合理。我们是讨论能普遍适用的原则。我就提出一个计算公式。你能提出经济模式,说明全职主妇为什麽值得分一半嘛?

你说「家庭产出不仅仅是财产金钱,重要的是天伦,幸福,养育後代」。这些女性也享受,并不只是付出。老公若有付出,也不能一笔抹煞吧?这些无形的,重要但难以算钱。如果你认为这些事女性付出多,享受少,该算钱,也可以每年与老公开会,由老公评定这一年老婆的付出值多少,离婚时累计给付。这等於职场上的 performance appraisal, 同时总结他重视、感谢你的是什麽,觉得缺少、要改进的是什麽。出钱的有权提要求,要是老婆养老公的情形,一样是老婆对老公提要求。

权利是由尽义务而来,这是公平原则。中国人会觉得婚姻中要斤斤计较,伤感情,不过离婚时,就是感情不够了,这时法律能作的,本来就只是帮你把钱算清、算公平。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shhe2003的评论:
你看清了, 是欢颜展卷林中闲坐先说@女性的价值观如果妓女化@我都没有骂TA, 只是讨论, 你起哪门子的劲?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shhe2003的评论:
你他妈别当缩头乌龟, 有本事骂我不要不回复.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shhe2003的评论:
我是女的,我当然要了解法律中对女的不利的一面加以防止。蜜瓜写的就是女性的对策。 我虽然很多时候不赞成蜜瓜的说法,但是我就是赞成她的这个说法。

你看清了我的第一个发言,我招谁了,惹谁了?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shhe2003的评论:
你上来说话就骂人, 你列出来我不讲理的地方?

请你看清楚再说, 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pshhe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雪花漂飘。我发觉你不讲理,强盗理论。法律条文所指的当时人一般都是指的是夫妻一方,觉得你把对当事人不妥或你自以为不能理解的每一条的当事人都对号入座成女性,看问题太偏激了吧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人生活的目的不是经济产出, 而是尽量挣钱保证家庭物质生活而使家庭成员幸福。钱是为人服务的, 不是人生的目的。

大多数男人们在老婆人老珠黄时要求离婚有什么幸福可言?

女人们听蜜瓜的这些建议在心理做好打算,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温柔一点是会真正幸福的。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你也承认@间接贡献(如劳务),可以依市场价格酌加。@。 怎么我要求做全职主妇算钱就是金钱花,妓女化?我怎么把感情算钱了?老公要是讲感情为啥还抛弃妻儿?他不讲感情凭什么要女的讲感情?

问题是不见得在一个家庭里女性就是没才能的, 但是女性生育的特点决定了女性容易没有直接金钱上产出,但有孩子,那孩子就算女的产出了,妈妈就教孩子不要叫爹了,怪不得有的女的不让孩子叫爹。我 以前还怪那些女人不够意思, 对孩子心理不好, 现在理解被男人压迫后只能这么做了。 @从经济原则来看家庭资产分配,就会鼓励有才能的,将精力放在高经济价值的事上,不浪费在取代性高的事上@。

请你先搞清家庭产出不仅仅是财产金钱,重要的是天伦,幸福,养育后代。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雪花漂飘的评论∶
婚姻是有感情基础的生活,法律能保障其中的ㄧ些义务与权利关系,不能保障夫妻感情。感情的事,不能算钱。

主妇对家庭的付出,有经济价值的部分,法律应该保障。离婚时,对增加家庭资产有直接明确贡献的(如负责投资),可以对资产分成。间接贡献(如劳务),可以依市场价格酌加。付首付、mortgage 一方对房子有所有权,是同样道理。

这与就业市场上,有的工作抽成、拿红利股份,有的拿固定工资,就是跟据你产生的经济效益,而不是你投入多少来决定。

从经济原则来看家庭资产分配,就会鼓励有才能的,将精力放在高经济价值的事上,不浪费在取代性高的事上。
youli 回复 悄悄话 没看见外嫁女说吗 ? 找洋帅哥吧, 洋帅哥十全十美, 用不着理会什么中国婚姻法,浪费时间,不如多花时间想好怎套牢洋帅哥更好。

ding129 回复 悄悄话 The writer is too extreme. America marriage law is not fair either. Such as when you die your 401K account will belong to your spouse no matter what your will is. Two university professors of finance decide live together but not married because marriage penety (extra $20000/year tax). The woman does brest feeding and the man changes diapeer.
御树林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武胜的评论:
“共同还贷支付”部分并没有划分谁出过多少,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在所有婚后所得中,怎么叫做“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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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题不是楼主的文字,是来自我在回复楼主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关于不动产的的说明。我们已经在我的博客里面做了比较详细和全面的讨论。

有一点要说清:楼主的博文是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里的若干条款而来;我在本楼的回复是只针对其第十条,且是关于没有经济能力的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在涉及借贷的不动产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指以还贷的比例去计算相应的增值部分。主妇和农妇没有货币收入,就没有还贷行为,无缘财产增值部分。所以在不动产上是净身出户。当然去法庭前可以协议,但面临离婚,结果如何也可以想像。这正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达不成协议,就要去法院。主妇和农妇如又拿不出任何自己还款的证据,是不被法院认定的,就不能得到不动增值部分即净身出户。家务劳动的价值没有体现在不动产中分割的条款中。

不动产,如房屋、汽车等,通常是家庭财产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至于其他婚后共同财产(如锅碗瓢盆,沙发床垫)的划分,请参见其他条款,不属于我的本楼回复的讨论范围之内。
9斤 回复 悄悄话 是没觉得不合理的,如果婚前房是女方的,离婚时男的也没份,挺公平的。
武胜 回复 悄悄话 楼主似乎没看见“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共同还贷支付”部分并没有划分谁出过多少,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在所有婚后所得中,怎么叫做“净身出户”?
sophylian 回复 悄悄话 我的理解是这个解释只是说如果是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如果混湖欧元买房,父母付钱的那部分也不能分,我觉得很合理。
夫妻可以共有的财产应该是婚后产生的财产才是共有,任何一方父母的财产本来就不应该成为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试问,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也担心因为嫁了男人离如果离婚了,男人要分女方父母给女儿的钱和财产。其实对男女都是一样的。

中国对于离婚的赡养费是没啥规定,这一点上对女性是缺乏保护。

但是分对方父母赠与的财产我觉得也不合理,所以这个解释是针对这个的。
天蓝水蓝 回复 悄悄话 这样做的好处是: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一起奋斗吧,找对象时算计别人财产了。第二,女人结婚后还是要奋斗,留小金库,给自己留后路。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秋阳照落叶的评论:
说女的是弱势群体就是看不起?你这是什么逻辑?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就是看不起?美国照顾非洲裔就是看不起?

你不承认这个世界上男人与女人之间有能力差别?平均来说男人比女人挣的多,这个世界还是男人真正控制?

男女平等指的是在人格上, 机会上的平等, 不是什么事情都要男人能做, 女人也要做。

其实问题是完全无法平等,女人生孩子,奶孩子总有耽误一下功夫吧,如何在挣钱上平等。

我觉得蜜瓜的三条说的非常清楚,女性如何在这个法律下保护自己。

男人们, 你们打着平等的旗号要求女人在生育之外还要在能力上和你们一样,这样不讲理的男人没女人和你们生孩子,让你们自己去生或没有后代。

女人们, 你们愿意付出一切在自己人老珠黄时被扫地出门也无怨无悔睡马路可以,不要要求别人这样。



秋阳照落叶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黄金右脚的评论:
说得好!既然男女平等,不明白中国的女权主义者总认为男女关系破裂,女方就是吃亏的一方,是需要补补偿的一方。男女平等,就没有所谓因性别差异引起的强弱之分,说女性是弱势群体,这种看法本来就是看不起女性
lunear 回复 悄悄话 法律并没有规定是男方买房子,女方离婚的时候就净身出户啊?如果是女方买的房子,那不是一样离婚的时候男的得拍拍屁股什么也不带走?我看很公平啊。现在国内的实际情况是女方结婚就一定要男方买房子,没准过不了几年离婚就带走一半的房产,甚至全部。大多数国人家庭还没富到可以轻松承担购买房子的经济压力,很多时候都是要靠父母或借钱来达到目的。万一离婚,按照过去的办法男的很吃亏。而且现在国内女的就业其实跟男的也没太大差别。

再说了,本次解释也列出了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情况。如果一方婚外恋,还有其他解释的。按照通常的办法,是过错方要给另外一方经济赔偿的。这个也可以打击某些包二奶的行为;同时也阻止了二奶们希望扶正并获得家产的想法。

说到底,结婚是2个人的事情,但是更是个人选择的事情。你看中了对方,愿意为对方做出付出,那就不太可能斤斤计较。如果要斤斤计较,最好还是先签婚前协议。如果双方经济能力相差太大,签个协议还是好些。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3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那你说我们女人该如何办?请你说出你的高尚的好办法!
御树林枫 回复 悄悄话 补充关于文中富二代的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你说:钟点工、保母、小姐一样适用你的理由∶因为他们付出时间,将来没有自己的事业和收入。你会因此多付他们钱吗?

你不要搞错了, 有很多人像我一样完全能够有自己的事业,不是只够做钟点工、保母、小姐。但是丈夫太忙,钟点工、保母、小姐无法替代父母为孩子花的时间,孩子需要和父母在一起。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段正豪难道他妻子只是钟点工、保母、小姐的能力?母亲像父亲一样丢下孩子去搞自己的事业吗?

母亲们丢不下, 就该带着孩子睡马路吗?
laocaige 回复 悄悄话 Under old law, 男方的父母始终面对媳妇的强势,天下可怜的男方父母可以安心了。60-70%的离婚由女方提起,使旧的恶法寿终正寝。分家分产真忙的女性可以休矣。今日女性占尽优势,装作弱者,虚伪势力,东方中国的传统必须进一步修复。恶女来战,猛男对峙。
laocaige 回复 悄悄话 男方的父母,天下可怜的父母可以安心了。60-70%的婚姻由女房提起,使旧的恶法寿终正寝。分家分产真忙的女性可以休矣。东方中国的传统必须进一步修复。恶女来战,猛男对峙。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你不要讽刺人,用你的话还给你:换位思考,就知道自己是不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也觉得没有意思,我也不想金钱花,妓女化, 问题是有些女人生育孩子(这些是保姆。钟点工做不来的),为家务花费更多的时间而无法发展自己的事业时(不要和我说也可以,有时就是无法做到,比如海龟父亲,前一段时间吵得最厉害的中科院段正豪),女人以为男人将来的社会成绩也有女人的一份,但实际上有些男人阔了之后把女人一脚踢开,这种事太多了, 不要我来举例。

我是女人,我理解大多数女人都想罗曼蒂克和先生好好生活,也想工作不要压力太大能有更多耐心养育孩子,可是多少贤良的女性遭到抛弃, 受到欺负?

请你告诉我, 婚姻到底什么?
Laocaige 回复 悄悄话 男女终于走向所谓的平等。男权的伟大胜利。西方女权可以休矣
颐和园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的法律越来越向有产者倾斜,居然连婚姻也不放过。

在西方,有产者必须签有婚前协议离婚时才能保住婚前财产。到了中国,有产者连签个婚前协议都不必麻烦了。

我烦一些中国女孩在婚前表现出的贪婪,但女性毕竟是婚姻中的弱者,需要法律的保护。中国的女儿们当自强。
拉拉杂杂 回复 悄悄话 虽然刚出台的《婚姻法》“越走越倒退”,还是比阿富汗最近通过的婚姻法好多了。
人大应该再努一把力,应头赶上。
小流星 回复 悄悄话 这有什么不好的。人家父母一辈子的心血给儿子买了房为什么要被拿走一半、女孩家买的房男孩不也是没分吗。这里并没有涉及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啊。这至少限制了骗婚的坏女人。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雪花漂飘的评论∶
你在家做全职主妇的市场价格,不是这样计算。主妇的市场价格可以分成三部分∶家务照钟点工算,孩子照保母算,性爱照小姐算。额外服务也有市场价可以比照。你要觉得作得比市场服务好的部分,价格照市场价乘二、乘三也可以有标准。作得比市场服务差的部分呢?是不是也要降价?

钟点工、保母、小姐一样适用你的理由∶因为他们付出时间,将来没有自己的事业和收入。你会因此多付他们钱吗?

换位思考,就知道自己是不是屁股决定脑袋。

女性的价值观如果妓女化,婚姻不如变成明码标价卖,谁也不要叫上当。这样有意思嘛?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但是在中国那种以男性为主的社会,女人就职不易。以后实际上会出现更多的女人只要有男人出一笔钱买房和给孩子抚养费,就和谁生孩子,所以二奶,N奶更多,婚姻几乎不会存在了。
雪花漂飘 回复 悄悄话 我的反应也是就是哪以后谁愿意为家务付出?或者家务也要算成工资收入?都做家务者(主要是女性)要明白,都做了也是白做了!

所以我老公以前说我可以在家做全职主妇时,我就说了,你要把你收入的50%让我自由支配,还有保证离婚之后你的收入的50%也要给我,因为我付出时间将来没有自己的事业和收入。

小样的,傻子才会相信爱情的永远。

这个法律的好处就是逼着女人在社会上自立,未尝不是好事。
黄金右脚 回复 悄悄话 不总有人喊男女平等么??
这不是很平等么??
如果结婚前女的有房,男的没有,那离婚了不就是男的净身出户么?
至于孩子,谁养的话另一方给抚养费,应该算合理吧。
springbank 回复 悄悄话 不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没有了制衡作用,还和什么谐?叫得再响也没用!天朝都快成火药桶了!
御树林枫 回复 悄悄话 蜜瓜说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

原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
情况1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也就是说婚前钱都付清了,另一方因为没有参与投资,也就失去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情况2 婚前贷款买房: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头款),大部分的购房款实际是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如离婚时有争执,将房产认定为贷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 则在离婚后获得一定补偿,失去房产。

偶粗看了相关条款和若干文章,感觉基本调调是AA制和谁投资,谁受益。基于现在中国的基本情况,这是为城市富有男性服务的法律;没有对弱势群体(家庭主妇和农村妇女)的房产利益进行保护:

在婚前全款买房情况1中,没有收入的主妇和农妇所付出的家务劳动的奉献价值完全没有被考虑和衡量,以至不拥有任何房产及其增殖部分。一旦婚变,净身出户,流落街头。

在婚前贷款买房情况2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很难量化界定的,因为夫妻的收入、开销不同。从而导致协议失败。此时如将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方在离婚后却几乎还是被迫净身出户。

AA制,适用于象家庭主妇和农村妇女这样的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吗?这又一次提醒国内的姐妹们:妇女能顶半边天;回家做太太,三思而后行。
mimangzhong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现在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真不知会发生什么戏剧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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