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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痛,你写得过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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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外嫁指南》之后(2 )

(2011-01-27 10:03:33) 下一个

四   痛苦得差点崩溃的原因

《外嫁指南》是我写轻松喜剧的尝试和还算成功的转型。为什么说成功,不是因为写轰动了,是因为我终于以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把它顺利吭哧吭哧地拉上坡,写完了!之前曾经在另外一个朋友的鼓动下写《八卦江湖行》,由于积累不够动力不足,给流产了。

我前面的几部小说,尤其是《悲情姐弟恋》出版后曾经寄给一个资深的编辑老前辈,说他是“老”前辈,是因为他是我父亲的同辈人,资格和年龄俱老。老人家有眼疾,老伴在床头给他读完了那本书,他激动地在电话里跟我父亲说,没想到蜜瓜的文笔这么好。就是故事单薄了点,如果能把构架打大,写得宏伟一点,更好。

那意思是,如果来个百万字,一二三四五部的,那才叫给力。

我当时就跟我父亲说,我写不了那么长,打不了大构架,因为我驾驭不了大结构。

好了,这次的《外嫁指南》因为一开始就是为电视剧特制的,所以对话多,人物多,细节多,构架大,几乎三条线在并排走。我大致计算了一下,全文有五十多万字,可能奔六十万了。说实话我自己都觉得在做梦。那天在博客里跟海外的读者说起,她记得比我还清楚,说,你写了都一年了,还没结文!

我掐指一算,妈呀,可不是一年多了嘛!

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痛苦,第一是因为文字长构架大,写得很辛苦,这一点已经说了。连载期间,曾经有两家出版机构来联络我,要签这本书的出版合同。尤其是第二家,编辑特别有诚意,合同发过来给我,不明白的地方一条条解释给我听。

当时她们的要求有两条:

第一、因为文长,要上下册,所以她的要求是让我停止连载赶书稿,然后上下册一起出了之后再 VIP 。

第二、就是要影视版权一起签。她们看中的其实不是纸书本身,而是这个故事的影视改编潜力。影视版权不签,纸书版也不签。

最后我没签。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影视版权我答应了朋友不卖。这个朋友就是督促我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我这个人一般来说,能力范围之内答应人家的事,一定要履行诺言的;如果我没有履行诺言,那是因为我实在是尽了力做不到了。

比如我曾经策划一本漫画书,但是最终计划流产,是因为凑漫画题材太不容易了。我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相声小品的创作那么艰难,因为要让人哭相对容易些,让人笑实在是太难了。

当时我联络这位在国内的朋友,然而卡尔加里这地方跟国内的时差实在是很混蛋, 15 个小时,往往我这边你能凑好的时间,国内刚好午饭了。

总而言之,我打了很多电话,联络不上,语音电话或者网络留言不回,后来我想了想,还是把承诺放在第一位,没签。

我不能说这个合同没签这是唯一的原因,我觉得我还是诚实一点好。另外一个原因是我的稿子我觉得我要死赶也能赶出来,但是压力太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写多长,需要多少时间。在压力下生活工作,是导致我前些年免疫系统生病的原因,我不想因为一本书一本剧把自己正在恢复的健康搞坏。

所以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我最终还是没签出版以及影视改编合同。主要原因是那个承诺的问题。不过我这个人是比较直,比较傻,直到前几天才由于一个对我来说是偶然的机会,对别人来说是处心积虑的计划,明白了原来联络不上的那位“朋友”,是故意在躲我,因为对我有意见,很气愤,认为我这人杀鸡取卵。

对我有意见的原因也令我啼笑皆非。我不想多讲了,只想用一个跟《山楂树之恋》作者的恩怨来做个比喻。

当年跟女一号(这是海外某网站对《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的称呼)交恶,是在她还没成名之前,因为在她的小说下跟了一个贴,说她故事里的女主角是“狂想帮帮主”。因为前面一直在顶她的故事,说了不少好话,这个贴是个玩笑贴,因为女主太能想了,从中国坐飞机到美国,想了两章还没出飞机场,后面的心理描写更是比比皆是,联想特丰富。

她为了这句话跟我翻脸起冲突。我想破脑袋都没想通她到底为什么会翻脸。 N 年之后她在自己的博客里透露,说她的文风跟老公的一样,我称赞他老公像英国大文豪萨克雷,而说她是“狂想帮帮主”,是说她啰嗦。她的意思是我暗恋她老公。

哎呀呀,真是六月雪窦娥冤啊~~我那个时候三十五六岁的如花似玉的少妇年华,她老公长得像人像鬼像牛像马,多大年纪都不知道,我暗恋他啥呀?就凭他写得像罗里罗嗦的萨克雷我就暗恋他了?我的文笔比他干净利索行云流水,我暗恋他干啥?

结果 N 年之后,这位女一号被八出来,她本人的真身就是《山楂树之恋》的女主角静秋,已经 53 岁了,那么她老公也就大于 53 岁。合着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暗恋一个比我大十好几岁的皱皮拉搭的老头儿?这也太搞笑了!你相信吗?

我提这段往事,就是想说明,这位让我不要签影视版权出让的朋友误会我的事也跟艾米的这件事一样搞笑,至少在我看来就是这么搞笑。

你不拿我当朋友或者你能力不及不能履行当初的承诺了,或者你不愿意履行当初的承诺了,都无所谓。所谓朋友,合则来不合则去,山不转水转,自古华山一条路,那不是古代吗?现代不是都有缆车了吗?我生气的是你不该不跟我说明白——你说明白了,那我在签不签出版和影视改编合同的时候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也许做出的决定就是另外一种了。

写文有多辛苦,我想这位朋友自己也写过,应该知道。在写作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原型,这写过的人也应该知道。想想你自己写过的人物与原型吧!

无论如何,我这个人做过的事就不会后悔,因为后悔没有用。反正这件事上我是问心无愧,坦坦荡荡。我只是比较反感遇到点事就把人往恶意里揣度的做法。我一向是把观点和个人恩怨分开的。我的读者在我的博客里就我的小说也好评论也好发表反对意见的很多,我从来都是有理讲理,不进行人身攻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读者最后跟我成了很铁的朋友,真是不打不成交的交情——交锋之后,才知道人的本质如何,人品如何。

如果你对自己的阅读能力没有自信,对文字没有那么好的感受力,我这个作者也无能为力。

上面说的是这本书写长了,这是痛苦的原因之一。

痛苦的原因呢之二是写幽默喜剧实在不是人干的事儿。在整个连载过程中,我停载过很多次,文字水平也高高低低坑坑洼洼良莠不齐,这一点,跟读的同学们都能体会出来。只要是文字水平差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家里有事心乱如麻的时候,心情平静不下来,写作只好敷衍了事。但是大部分状态好的时候我也写得很艰难。

写作需要激情,也需要生活积累。这方面的生活我不太熟悉,再加上语言上的幽默要求,写得难乎其难。写《孽情》的时候,我最快一天可以写两个章节, 6000 多字,那是被激情推动着。可是写《外嫁》,一天 1500 字左右还算好, 3000 字那是要了我的命。

为了找一些搞笑狗屎的剧情,我在网上狂搜,所有的关键词都用上了,什么“大龄”“剩女”“相亲”,“英语笑话”等关键词的搜索,有一阵我的收藏夹里满是这种链接,长长的一串,害得我提前眼睛老花了。

写这 3000 字,那功夫花的不是敲打这 3000 字这么简单。

后来我又开了一个《罂粟》的坑,再后来国内的一个公司来跟我联络《全职太太》的影视改编,把我一下子推到了崩溃的边缘。

以前不能理解韩寒所说的他一天最多写 2000 字,多了写不了了是什么意思,现在一下子明白了。

我觉得第一手创作,一天 3000 字是我的极限,再多我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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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5)
评论
心灵泉 回复 悄悄话 先给你拜个年
白不八广播电台_ 回复 悄悄话 来蜜瓜这里喘口气。喜欢和支持你
每次来都想起追读孽缘的时候看到半夜。
希望早日看到成书!
兔年问候
木生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多谢了!
piao11 回复 悄悄话 蜜瓜之所以为蜜瓜
就是因为到哪儿都是蜜瓜!

(以前不能理解韩寒所说的他一天最多写 2000 字,多了写不了了是什么意思,现在一下子明白了。)

尽管我的数学不好掐算数字手脚并用
我也还是粗粗帮你计算了一下
就你现在博客论坛里发的帖子包括回复
哪里止3000字啊~

蜜瓜辛苦

我还想跟你说
我想等你的印刷本捧在手里看。。。带劲。

这网上的小说我性子急看着等着急
不过看认识的朋友跟着回复评论有意思

以后我有时间了会争取再一次融入跟读小说、跟复等行列。

以前我跟你孽缘到新浪很久直到不挂架进不去私房才罢休~

那里有我的不注册但是有IP地址的很多回复
你不知道吧~~~~

嘿嘿~





by断肠人在天涯 回复 悄悄话 要不说咱起外号有一套呢,这个女一号的外号,咱起得多好。

个人觉得艾米处于半疯狂状态,我在博克里聊了聊山楂,她追着进来骂,那个执着,真是感天动地啊。。。

码字很辛苦,自己尝试过就知道了,看咱一个长篇还没写完,人已经死翘翘了,非常佩服蜜瓜。希望早日看到蜜瓜写的电视剧。顺祝新春快乐。




Alex15 回复 悄悄话 顶你这句:写作需要激情,需要生活积累。蜜瓜的很多作品都具有改编成电视剧的良好基础,不比那个XX树差,俺真心认为。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木生火的评论:

《罂粟》马上进入核心战了~~

《外嫁》是VIP了。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114572.html

木生火 回复 悄悄话 hi 蜜瓜,外嫁后面是已经VIP 了吗?可以给个链接吗?还挺想念这个故事的。确实辛苦你了!!罂粟我也追看了--不知怎么的,总感觉现在还好像在外围打圈子, 好像prelude, 迟迟不进入主题。 人物都仿佛在很远的地方。 象青春剧,又仿佛不是那么的真实。以前的小说总是爱恨情仇,快意江湖的。。。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orange88/laoloulou 的评论:

当实力摆在那里的时候,机会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俺老爸这么说的,你只管写,以后有你忙不过来的时候。

俺说,俺现在已经忙不过来了,呵呵。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焕华的评论:

谢谢,也祝你新年快乐~~~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ajome的评论:

俺倒没哭,呵呵。

记得有人说过,不要为不能为你流泪的人或者东西流泪,俺牢记这一点。

说实在的,金钱物质真是身外之物,有最好,没有也不要强求,人可以为五斗米折腰,但是不能为五斗米丧尽良心。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周了,不知道算内还是算外,呵呵。

她的同学吴珍珍出口了。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shuimaomao的评论:

谢谢~~
laoloulou 回复 悄悄话 非常理解写作的艰辛。小时候作文一直不好,直到高中才开窍,可每次都是拖到不能再拖才会下笔,虽然每次写出来的都是范文。
另外,真金不怕火炼,相信蜜瓜大有前途,机会一定会再来的。
orange88 回复 悄悄话
尝试一些不同的风格确实能不断提高自己。
看你这写作背后的故事,也像小说一样的吸引人呀。
希望“朋友”终究能看到只是一场误会,依然信守诺言。
应该都是圈里的人吧?
否则也真的是不值得再交往聊。

好东西放几天也没关系。相信会有个好出路的。
到时候,冲俺们这些祝福的朋友,要请客的!
焕华 回复 悄悄话 拍成电视剧也是推广作品的途径之一,更是给作品的肯定。
只要有诚心,一定有解决的方法。应该考虑考虑。
无论如何,欣赏您和您的作品。祝新年如意。
wajom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呜呜,俺也帮你哭了。叫那个朋友赔偿损失。。。不急,一定会有机会的。
花雨101 回复 悄悄话 唉,这么多故事。能不能剧透一下,小曼外了还是内了?
shuimaomao 回复 悄悄话 Jing Li!!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欢颜展卷林中闲坐的评论:

对,这就是天赋+勤奋。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确实有收获,我觉得我如果在某个GROUP里,应该能发挥自己的喜剧幽默细胞的才能。在GROUP里面不怕自己失水平的时候,因为你发挥不好,别的伙伴可以弥补缺憾。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ajome的评论:

这约不是想什么时候签就可以什么时候签的。

所以我才会生气。不是失去这个机会,而是有人害得人失去机会,还要倒过来说人家对不起TA,真是无语。




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想到莫札特在哪都能作曲,短短三十几岁写了那麽多作品,还要演奏,难怪叫天才,不服不行。
小泥山 回复 悄悄话 蜜瓜辛苦了!

确实觉得外嫁写得水平有起伏,说句“看人挑担不腰疼”的话,你没必要太赶嘛!人累坏了不说,东西也没达到你期望的水平。

作为你转型的一个尝试,应该还是有收获的,祝贺你!以后一定会更好的!
wajome 回复 悄悄话 问心无愧就好。写作要有才华,蜜瓜有才华,赞一个。现在可以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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