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11)
2009 (325)
2010 (320)
2011 (163)
2012 (36)
2017 (1)
2018 (1)
某日网上聊天,说起情感问题,某女人对一个女人说,别离婚,你问问你周围离婚的人,都很惨。
我周围的女人,婚姻幸福的有,离婚的也有。离婚后再嫁幸福的有,嫁不成看起来好像比较惨的也有,啥时候变成“都”很惨了呢?
接着聊下去,女人又说,她有个朋友离婚后接触的 45-55 岁离婚男都不想结婚,有钱都花在孩子身上。
话这么说起来,又重复了以前我提起的一位悲观的女读者所说的“事实”,男人不想结婚,只要同居,以后遇到年轻的也许会结婚。
因为我们当时在讨论 ABUSIVE PERSONALITY (施虐性人格)的问题,所以我说,一般来说再嫁成功的,都是性格可爱的。
女人问:什么样的性格可爱。
我说:善良,开朗,阳光,积极。如果说男人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娶错了,那么有了人生阅历之后,没人愿意娶个施虐成性抱怨成性的女人回家给自己找罪受。
林黛玉只有贾宝玉去配她,千古一人;薛宝钗整天把大道理挂在嘴上,男人也不见得爱听,史湘云知书达理性格豪爽不拘小节宜室宜家,是最畅销的老婆人选。
这时候另外一个女人插进话来说:实在嫁不掉可以跟前夫复婚。
我说:只怕这前夫已婚。如果前夫已婚,那么前面说的 45-55 岁的离婚男都不想结婚就是个伪命题。
女人说:那前夫已婚。他是个婚姻爱好者。
至此我得出结论——不是所有的 45-55 的离婚男都不想结婚,只是你那女友没有找对人。这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男人都有,总有想老老实实过日子的男人,总有灵魂漂泊厌倦的男人,总有在寻找归宿的男人,你没找到,或者你笨得找不到,不等于没有。
离婚只需要一个人同意,可是结婚却需要两个人同意。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结婚,而你想结婚,那么你可以 SIMPLY WALK AWAY ,也只需要你一个人同意,再简单不过了,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一个根本不可能跟达成一致的人身上?
女人说:女友觉得对方等孩子长大,也许会想着结婚。
我长叹一声——我没看到养孩子和结婚有什么冲突。很多中年离婚男不想结婚,说到底是因为孩子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西方的婚姻家庭法下,配偶的权利先于子女的权利,尤其是在子女成年的条件下,更是如此。所以对方在孩子小的时候不结婚,我看不到他们在孩子成年后结婚的理由。
听朋友说过一个例子,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跟一个大她十多岁男人同居多年,男人丧偶,有钱,带着她到处旅游,也算享了几年福。可是好景不长,年纪大,心脏病说犯就犯,一下子去世,女的没有任何福利和权利,财产全部孩子继承,女的还念着多年情分给老头办葬礼。
人到了四十多岁,该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怎么能要到。我上次在《再嫁指南》里说过,再次结婚,要目标明确方法对路。人家 B 女士目标很明确——再婚丈夫的赚钱能力不能比前夫低,那么她去住豪华公寓,终于遇到有钱人并把自己嫁了出去。
很多人说,这里面只有功利,看不到爱情。
我奇怪——为什么她住在简陋的公寓里遇到个穷人就算有爱情了?她为什么不能跟有钱人产生感情?有钱人也不是说拉来一个就能结婚的,有钱人也不傻,人活了大半辈子,娶个对自己没有感情的人跟自己分享银行里的存款?
人都有爱子女之心,女人有,男人也有,这无可非议。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完全可以通过婚前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共享人生的伴侣,你享受了她的温情,也要给她合理的保障和权利,否则两个人之间还叫爱情?别恶心我了。
女人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清楚,那是你笨,你不能由此断定 45-55 岁的离婚男都不想结婚。遇到这种男人,你不转身走开留在他身边为了什么?为了 SEX ?找个年轻点四十以下的老外不是质量更好更享受? 45-55 岁的离婚男能给你什么 GREAT SEX? 为了感情?帮帮忙,只要享受不要付出的男人谈什么感情?!
是的,孩子成年后他有可能再婚,但是再婚对象不一定是你。如果你玩不起,到时候会更惨。
你笨,不懂得怎样去寻找自己的想要的东西,你不能怨社会上没有这样的东西供应。
这种笨女人一般都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性格悲观,负面
2. 不那么善良,有些还有施虐性人格。
3. 离婚前多多少少有点不切实际的幻想,离婚后经不住一次两次的失败,轻易地跟所谓的现实妥协
三者必居其一。
这个网站是挺好的,谢谢推荐。十月见!
给泥山姐一个重点突出,俺都觉得自个儿不够厚道了。赶快赔罪。还是说点正经的,给大伙儿回国玩,推荐个网站。大众点评网。到个新地方,找个景点,餐饮,购物啥的多一个参考。
http://www.dianping.com/citylist
虽然简单了点,其实是挺实用的。当地有朋友就更好了。
国内玩的时候东西不适合带太多。人挤东西多了不方便。但是水和纸不能忘了。等花雨MM回来给我们多讲点好玩的。
彼岸的灯火关博了?太可惜。但愿她会回来。
好的夫妻关系,一定是平等的。朋友要处得长,也肯定是平等的。我的那位单身女友, 她需要人气的时候,会到我家来热闹热闹;我和老公别扭或被孩子闹烦的时候,她的小窝就是我的喘息地。
她真是一个相当好的女人:善良,聪明,独立,还加漂亮。她就是还在等。
哈哈,等着看你家的“毛片”!
成全了他不是:“壮士一去不复返”!
洗头按摩?没准人家乐不思蜀,扎根中国了。
毛片就毛片吧。总比看不到的好。
既然敢离,干脆这次就好好修理修理他。
从头到脚,(洗头按摩)给他点颜色看看。
看他还听不听话。
他那个认真劲上来烦死人,我都跟他说没准从中国回来我们就离婚了。:)
要是不离婚的话可以考虑上一些远距离的模糊片片。这可是跟你学的。:))
哈哈,你老公太逗了,啥时候全副武装地上副照片???
这次回国,我和我老公是照着去亚马逊丛林探险的方式打扮滴。老公头一次去中国,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迈之气。我好不容易说服他其实我老家那里也挺现代地,可他一听新闻说京藏公路堵车堵了六天,立马又把野外生存的装备翻出来了,好象准备徒步穿越中国似的。俺俩光置备中国旅行用的行头就用了一个多月。:)
你看到的这件衣服算是好看滴,俺带到中国的衣服才叫看不出性别。
你这个做朋友的,够讲情谊的了。你女友还是蛮有福气的。
等些日子我去找个地儿,把自己的杂物收一收好了。
到时候向你讨教。
前些天去看“彼岸的灯火”,发现关博了。
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
"你的文章能给一部分读者一个冲击,让人深思。 更深层的医治还要靠女人自己。我了解的一些失婚女的经历,那样的心理伤痕是伴随一生的。带着这种伤还要积极对待人生,大家也要留给她们一些耐心,理解和尊重。"
非常同意。桔子你真应该自己写一个博客。
我的那位单身女友,不爱读书,不爱看博客。她是我身边的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的博客的人。为了把她拉下水,我把自己都豁出去了,可惜她不上钩,呵呵。
问候花雨MM。回国玩好吃好。顺便带件花衣服回来。这件旧了:)(开个玩笑)
俺?俺归期遥遥,着急上火呢。
俺觉得无论男人女人,都要有很明确的概念——在你的生活中,究竟什么是最重要的。前夫赚钱再多,如果缺乏对妻子的尊重,以为有钱就是大爷,这钱买不来尊严。
"这个“好”是什么意义上的却是一团浆糊——前夫好你离婚干啥???" 这个也是俺最不理解的地方:总听人说自己的ex 怎么怎么好,当自己是个宝,和自己多么心灵相通啥的。既然那样,你为什么要离婚呢?是不是有点不知好歹呢?咱总觉得人要是走到离婚那一步,肯定是有非离不可的理由,毕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说不玩就不玩了。
后来和这些人聊多了,发现她们的ex并不是象她们描述的那么“好”。有些人是很健忘的,时间沉淀在这些人的记忆里的都是比较美好的回忆,而当初离婚的那些理由反而被淡化了。其实如果让她们再回到前夫(妻)那里去,她们也一样不会开心。再婚不幸福的一个原因是有些人不肯放下过去,总用现任的缺点去比前任的优点,或者说前任曾经的优点。感觉orange88说的很对,觉得自己没准备好的时候千万不要投入到另一段感情中去。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能美好吗?
有时间给你讲一个姐们的故事,用她老公的话说就是“嫁给谁谁不好”的那种人。俺下周回国,你呢?
按俗话来说,中年失婚的常常一方是完全被迫的,也就是给Dump掉的。(我自己虽是离家出走,但是本质依然。)这种经历,对女人的自信心是极大的打击。也容易有GetEven和Revenge的心理。
因为被夺走的是她本不愿意失去的生活,女人的内心还是怀念着过去。对我本人而言,如果不是认识到前夫是罪恶的,也不容易走出来。这样的情况,自己要有意识的多走走, 看看外面的世界,扩大视野,至少也多看看书,多同人交流,否则容易同前夫依旧牵连在一起。老以他为标准,不能自拔。
你的文章能给一部分读者一个冲击,让人深思。 更深层的医治还要靠女人自己。我了解的一些失婚女的经历,那样的心理伤痕是伴随一生的。带着这种伤还要积极对待人生,大家也要留给她们一些耐心,理解和尊重。
等待下篇。支持你的好文。
同意你最后两段。你说的那个女友的现任,“已海归的前夫比起来,外在的因素要平淡很多”,其实这就是很多女人过不去的一个坎——国人的日子不是自己过的,是给别人看的。
嫌前夫赚钱不多的,总是想着要找个比前夫赚钱多的,也不管这个男人想不想结婚,人家的钱给不给她用,呵呵,本文中的那个傻女人差不多就是这样。
找了钱比前夫赚得多的,又可能觉得对方对自己不如前夫好。俺觉得很多时候听故事,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定要比前夫“好”。
这个“好”是什么意义上的却是一团浆糊——前夫好你离婚干啥???
挺晕的。
泥山姐:几天前看过大嘴JulieRoberts的电影Eat,Pray,Love。 现在在读原作。有一个感触是相同的。You need to be able to find yourself in peace, love yourself and have good self-esteem, before you are able to love others again. 同Liz比我是笨拙的,因为我依然还在那个找寻自我的道路中摸索。蜜瓜的文章有时候象对我敲着警钟一般的,叫我不要迷失。所以我会跟读和参与。
我觉得离婚的姐妹不要为嫁而嫁,急于再嫁。能找到美好的二次婚姻当然是最让人祝福的。我最亲密的好友JJ,她先生是个白人,我们出去滑雪,两家一起住了十多天。我看到她现在的生活非常为她高兴。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性情十分相像,而有分歧的时候讨论一下也能自己迅速协调起来。朋友们都说她先生是个天使般的男人。待她的两个Teenager的孩子亲密自然,朋友聚会他为我们忙前忙后,听不懂中文,他也常常过来,默默地坐在JJ身旁,握着她的手,陪着她。他是一个普通的IT男,以前从未结过婚。 同JJ已海归的前夫比起来,外在的因素要平淡很多。但是JJ说,同前夫一起的时候,她是个免费被使唤的佣人,还经常被责骂。而现在,she feels be loved.
中年再婚能如此美满,机会有时候可遇不可求。中年离异,女人对自己未来的安排有着各种选择。只要是积极而自主的,便是一种美满。小说《The Starter Wife》讲了一个Hollywood Producer’s EX-Wife fell in love with a “homeless” life guard after he rescued her from a kayaking accident. In《The First Wives Club》, three middle aged women started out seeking revenge against their own ex-husband who dumped them for younger women, turned to a journey finding back their own self-confidence and eventually their own business and their well-bounded friendship. 这些戏剧般的故事其实也是生活中真实人生的浓缩版。机会是人创造的,我想我们不必要对中年的不幸过于灰心。而关键是找到自己需要什么。做一个积极和理性的选择。
我提到自己身边一些选择Stay单身的姐妹,因为她们在自己营造的环境中已经为她们Built up their own comfort zone。 特别是有些长期单身的姐妹身边已有很多同性,异性朋友,自己生活已很满足,碰到别人关心她的再婚会是很大负担。 象JulieRobert在角色里说的那样:”I’m sick of people telling me that I need a man”. 我初读蜜瓜的文章也不太接受她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其实也是误会她的好意了。It takes a good heart to understand others.
因为有一些姐妹确实是想嫁而苦于不能成婚的。但是所谓不想降低要求,有时候要推敲。比如说是不是十分清楚自己的要求。如果本质上还同初婚的要求一样,或者是要求更高,是前夫作到的加上他没能做到的。抱这样的想法当然找不到更好的了。目标不明确,不现实,容易是最大的错误。既然同前夫的婚姻不成功,何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择偶标准。好像蜜瓜的第二篇里讲的也是这个意思。
下次再去你微博里一定报到。你的女友有空,让她来外边多玩玩。一个人有自由的权利要多享受
其实包括很多国内的离婚女人不愿意再婚是因为不想降低要求。
不能拣到篮里就是菜,饥不择食。
人年轻的时候恋爱,像一团火,中年后再恋爱,一般是细水长流了。
桔子:同意你说的。你的观点可以和蜜瓜互相补充。
劝离婚的人别急着再嫁,你说比蜜瓜说更有说服力。蜜瓜如果这样说,会有人说她“饱女不知饿女饥”的,呵呵!
你去微博了?怎么没说话?我那一地鸡毛,一般都只和我那个单身好友一起消化了。她至今不敢再婚,没准就是被我那些鸡毛给吓着了,哈哈!
她五年前决定离婚时,我就说:“你要作好最坏打算:1. 找不到比他更合适的,2. 你没机会做母亲。要是不怕这两条,我就不劝你。”她说她不在乎。五年过去,她不言后悔,但肯定还是希望找到真爱的。生活圈子太小,又不愿意熟人介绍,担心安全不愿上网找,洋人她不要,所以,机会几乎没有。当然,我相信,大部分时间她是快乐自在的。如果她真的着急要嫁了,她自然会调整生活方式和心态的。
有些人同居不结婚是因为一方没办完离婚手续。这中同居关系虽然有承诺关系,但是不能算“婚姻”。
这个时候就要靠某些纸面的东西来保证双方的利益,比如共同房产和共同账户。
判定事实婚姻的依据,也是要看两人共同的生活中有没有真正的commitment的证据,如果都是随时可以准备走人的状态,一起生活多久也不算.在美国人看来,最有说服力的是经济上的共同经营了.比如结婚移民来说,拿出多少生活照片,甚至有了共同的孩子,移民官都会怀疑假婚姻,都不如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对方有说服力.
其实美国承认Common Law的州,如果判定事实婚姻成立,事实婚姻中的配偶是享有所有合法配偶应该享有的权益的,但是现在承认事实婚姻的州越来越少了,据说是因为发生了一些欺诈现象,以及取证比较复杂。我所在的州在90年代中期以前还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在96年左右的时候宣布所有认为自己在结婚状态而没有登记的必须去申领证书,否则都视为非法婚姻..听说这样一夜之间,很多人就自由散伙了
其实说到底,承诺要体现在一定的实际行动上。如果双方什么都不为对方考虑,俺不明白这种关系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真的寻欢作乐,那就找年轻英俊身材强壮的好了,总算趁着大好年华未逝去的时候享受过了不是?
你说的很对。
"有人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但财政上人际关系上都是各顾各,就无法证明两人的关系了"
听起来比较Chanlege。而且经济的问题等到死后再去说,也太无准备了。LivingTrust是一个办法,但是是Revocable。二人要有绝对信任才有意义。一部分的帐户上可以考虑JoingAccount。 房产上Title可以加人。但是都有赠与税的问题。最终都需要在LivingTrust上列清楚。归根结底,非婚姻的关系受到的法律保护都是有限的。有些离婚女在Dating时急于看到经济利益,也是出自这种不安全心理。
年长了对经济问题有些男人是很计较。如果不能合情合理,女人同他混一起干啥?中年了,做决定不能再拖泥带水。感情,习性相随,经济,健康状况和子女问题,取舍得失都要明确。哀哀怨怨的时光就混过去了。
问候“老”朋友 ==:)
蜜瓜是最维护女性利益的了。 俺当她是大熊猫,保护都来不及。批是决然不敢的。而且就冲她的笔头,俺也不想找麻烦不是?
只是说说自己的观点补充一下。我也觉得她这个系列想帮助的是两类姐妹,婚姻不幸却不敢走出来的,还有是失婚但是继续沉溺在消极之中的姐妹们。蜜瓜说的是技术问题,比如说是如何再嫁,从观念到行动,怎样去营造下一个婚姻。我补充的是认识问题。我想说的是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的朋友,别把失婚后的再婚的问题看的那么重要。失掉两个人的世界并不是失掉完整的人生。
我的女友A,美丽聪慧的女人,当年在国内,管几百号人的女厂长。前夫很帅气但总是躲不开女人。收不住地花痴。女友离婚后,一个人来美,从英文不能开口,到自己再创业。两年前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让我看她的男友,Early Retired Ex-VP。 一个台湾男人,长着学者样的PhD。 外人看着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是中年再婚有很多生活习性,子女和ExtendedFamily Isse。 总之,女友想婚的时候,男的不想,而女友彻底割舍开这婚姻之情的时候,男的发现真的离不开她了。我女友说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是永远的把她放在第一位的,就是她的前夫。她要把他办到美国,但不要再婚。她选择的是忙碌于自己Business, 旅游跳舞,和女友们去Casino。男朋友依旧,说清了相伴但不相随。我其他的女友中,失婚而选择(至少暂时)不再婚的,其实心态更安定,都有事业,爱好,或者其他的责任与寄托。我想人能有意识的选择便是积极的。而恐惧,焦虑,担忧,这些不健康的心态才是自己要克服的。
我觉得中年女,要自己成熟起来,做事情不能象年轻时,不清不楚的。蜜瓜文中的那位替同居前男友出资办葬礼的女人,可以选择不婚,但是长期稳定的同居,而且年长,应当同婚内关系一样,彼此对资产问题有个协商。即使是婚外,也可以通过LivingTrust的方式有所安排。女性对经济的问题尤其不能太天真。人不需要掉到钱眼里,但也不需要过于清高。
泥山J你的生活可不是“一地鸡毛”。你微博里的那份平和愉悦我羡慕的来不及呢。你的女友也不必“孤灯独影”。单身的女人多着了,想玩哪里没人?当然若是她自己欣赏的方式,也就为她放心好了。谢谢你分享。
呀呀呀,这点真不好。我还以为法语系的人更开放点呢。Quebec 婚纱店的生意估计比别处好。
多问一句,同性恋婚姻是联邦通过的,在Quebec 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Quebec有没有在联邦通过前先合法化呢?我只是用于参考一下魁省到底是比其他地方开放还是保守点。
94没RETIRE大约也花光了。今天欧洲明天南美的,都要钱滴。
人老了想法不一样,要享受一天是一天,根本没为小女友以后的生活考虑。
在其他省份,COMMON LAW PARTNERS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可能100%等于婚姻中的丈夫和妻子。俺有个朋友交个老外男友,提到结婚那个人跟她大谈COMMON LAW也是一种COMMITMENT。俺朋友那个时候没搞清楚状况,但是她头脑很清楚,问他,如果两者一样,为什么不干脆叫MARRIAGE而来个COMMON LAW?
那男人无语,呵呵。
俺觉得你朋友可以找个DATING PARTNER,呵呵
MM可能有所不知, 这完全可能发生在加拿大的Quebec. 因为在这个省, 在财产继承等等方面COMMON-LAW是不享受婚姻的同等权利的. 同居多少年都没用.
“Québec lawmakers, respecting the freedom of choice of couples living in a de facto union, have deliberately chosen not to extend to de facto couples the sam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at married or civil union couples have under the Civil Code of Québec, regardless of the number of years of cohabitation”
问好,桔子 :)
赞成你说的。很欣赏你的心态。我身边也有单身的女友,她不嫁,是因为她不想降低要求,宁缺勿滥。她比我活得潇洒,但也比我寂寞。人,都是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我得忍受婚姻生活的一地鸡毛,她要忍受日复一日的孤灯独影。谁也比谁优越不到哪儿去。
我觉得,蜜瓜这篇的对象,是想嫁而找不到合适的,或者是那些婚姻不幸,却不敢离婚的MM的。你就别批她了,呵呵!
就算有,分到手可能还不够支付律师费的呢。
Only the 财产 after they have lived together. If they lived in a house, only half the house incresed part after she moved in.
大她十多岁的男人 might already retired, It was hard to have lots of money after they lived together.
分财产不是分所有的财产,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这个财产就说不清楚了。一个严肃的承诺关系确实不一定非要结婚,但是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双方决定共同生活之后会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一起联名买一栋新房产,至少在书面形式上将双方连结在一起,互相给予法律上的保障。
如果女方搬进男方的老房子住,这房子她很难CLAIM有她的一半。
其实婚与不婚是自己的选择,别人无可非议。别说中年离婚,俺还有大龄未婚的女友,人家过得比俺潇洒多了,她说她周围的已婚朋友(包括俺),没一个劝她嫁的。
你要看俺这题目是“人傻不能怨社会”,为啥要“怨社会”啊?就是想嫁嫁不了啊。
不想嫁不愿嫁,很ENJOY单身或者同居生活,那就不会“怨社会”了。
想嫁而不知道怎么嫁,怨天尤人的,才是本文的对象。
加州好像也有这样的法律。同居多年构成事实婚姻,要分财产的。
感动的还是蜜瓜的热心肠,和积极心态。能为中年离婚女打气,想办法,出主意。很多的观点,让我这个被“指导”对象,也能换一个角度思考,颇有新意。
因为这份感动,批评也就成了探讨。提出来同蜜瓜罗嗦几句。
我读这个系列,不知何故,会感到作者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作为一个中年离婚女人,自己身边有很多婚内婚外的朋友。婚与不婚,不是分别女朋友的因素。人到中年,我想用“嫁”字再去想象婚姻不太合适。做小姑娘时,初嫁的心态,对婚姻对爱情的理解同中年,特别是带着感情伤痕之后,是绝然不同的。
中年离异,婚与不婚,何去何从,包含着自己对人生未来成熟的思考。应当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不必要同情每一个离异后没有再婚的女人。因为这种同情本身其实也是一种轻视和无知。
离婚女性,首先需要学会好好爱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生活充满希望。用一个平衡的心态,看自己看世界。这个功课比再嫁更重要。事实上,没有好的心态匆忙再婚,可能就象是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一般.所以大多数研究都不赞成两年内再婚.要给自己一段平静的生活.也有一些朋友,就从此选择了单身生活,投入自己喜好的事业,也过的满足Balance的日子.只要不是每天自抱自怜,或者是从此愤世嫉俗,苦大仇深似的,仿佛全世界都欠了她一般,女人自己选择的方式,婚与不婚,做朋友的不需要去加以评论.
建议蜜瓜也谈谈另外的话题,比如同中年离异女谈再嫁与不嫁的生活。用讲故事而不带有严厉的批判。可能更容易沟通,能有更大的指导意义。谢谢蜜瓜关注.
不是这么简单的。
我不知道美国的法律,但应该有搞头,他们应该也会保护配偶的应有权利的。这种事情就要请律师了。
啰里啰唆讲这么多,是不想有的女士一看这例子泄了气。其实欧美对女方的利益保护得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