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2008-10-22 09:08:32)
下一个
本文是某网友发给蜜瓜的QQH,蜜瓜经得TA的同意发在自己的博客里,并应该网友要求隐去TA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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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复习完某园对某网友的要挟和指控,觉得某些人真是太无耻了!!!!几个人一台戏,黑白红脸全了。
口口声声告人诽谤,但是他们把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当初告你诽谤是说你凭感觉信口开河,不过是因为你的文章有几点不符合她们文章中的细节,现在对某网友,一句"很有XXXXX的感觉",就把自己的诽谤开脱了???连个道歉都不能说一声???
自己写故事,一向声称没有中心思想,只是告诉你某个人做了某些事;自己转无厘头新闻,则一向是说只是告诉读者有人这么说而已。这样的人,怎么把别人的问题硬是读成了结论?把别人的讨论读成对自己的诽谤???
自己三段论说起来头头是道,对某网友指控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的小前提根本就不成立???
自己和喽罗们三天两头在博客里评论这个那个,说这个白痴那个愚民浆糊脑袋,别人在别人的博客里说了不提名不道姓的几句话就是损害了TA的名誉???自己发文章损网友,傻瓜也看得出他们说的是谁,他们一个“传奇”一个“请勿对号入座”就开脱得干干净净?对了,你当时的文章没有指名道姓,他们现在也已经声称故事纯属虚构,这要是叫诽谤,那些写文学评论的早该进大狱了。还有,他们原来说是真人真事,现在又说虚构,拿读者当傻子啊?还是自己脑子真的进水了?
满口的人性和爱,现在却是利用了别人的信任帮自己做事,然后还要告别人,要挟别人说“找你很容易”???
看他们对别人的批判,简直怀疑文革重来,大帽子一顶接一顶,没脑子的人看了他们的强势说辞,肯定会觉得要是不跟他们站在一起就是白痴。“XX”这个称号,看来也是他们的紧箍咒,不支持TA就不是“XX”。
太PSYCHO了,太LOW了吧!!!!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是个在网上看故事的自由人,这次事件真是觉得非常气愤不吐不快。见笑。
对了,艾氏曾说不再回应你了,这次她应该算是食言吧!
小时候说一口土话,上学后只会说普通话了。杭州话上海话我只能听不能说,呵呵。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回答,我有点自我认知错乱——
祖籍山东,父母都是山东人,从小学开始填的各种表格也显示我是山东人,我在山东生活到上高中;
但是我出生在上海,却没有上海户口,我父亲家的大部分亲戚都在上海,呵呵。
我的整个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期在杭州,我无比热爱杭州,在那里生活了将近十年。
最后,我彻底迷失了,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我跟犹太人一样,平均每隔七、八年搬一次家。
好像还有持续搬下去的趋势,呵呵。
是啊,这种活法比较奇特地说,呵呵。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骂人“白痴”,“愚民”就能惹得人家倒戈,你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蜜瓜的家乡话来相容——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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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某人号称自己从来不骂人,也许“白痴”,“愚民”在TA们的世界里有如叔叔阿姨之类称呼那么平常?你能说什么呢?
据说上网玩的最高境界就是玩到“错误都是别人的,正确都是自己的”,跟伟大领袖有得一拼:DD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骂人“白痴”,“愚民”就能惹得人家倒戈,你能说什么呢?只能用蜜瓜的家乡话来相容——少教!
呵呵。
蜜瓜最头疼的就是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来说,蜜瓜对着中国人说自己是山东人,对着老外说自己是上海人,在网上经常冒充杭州美女,呵呵。
---感觉你的坚持不容易!
说实话,一向最讨厌男人啰嗦,啰嗦起来深更半夜在那里自言自语,真像有那啥啥一样,呵呵。
跟这种男人结婚会不会觉得自己在同性恋?
你厉害,呵呵。
那个全集是不是在十九楼找到的?
几个小喽喽先表演一番,然后某位护教再评头论足,最后教主来个总结性发言。
到底是谁动了她们的奶酪?
很长时间没到原创跟读小说了,最近兴致来了,又开始追了。好像原创那边删的不太干净,我在精华区找到了一集漏网之鱼。《孽情》在网上找到了全集,呵呵。
很长时间没到原创跟读小说了,最近兴致来了,又开始追了。好像原创那边删的不太干净,我在精华区找到了一集漏网之鱼。《孽情》在网上找到了全集,呵呵。
估计她以前没在文学城读小说,是在新浪跟的。
文学城的版本,后半部让我给删了。其实我是想全删的,因为新浪版改动还是蛮大的,从开头就开始改,后半部更是改得厉害。
但是原创的版主们好像不是太配合,以后我发原创的东西要小心,发出去容易删起来难,呵呵。
晕,你怎么知道啊?
最后程陆离婚,陆风荷嫁了孙逢秋
这个结局我看过了呀,xiao5 怎么没看见?
根本不必跟TA们浪费时间了,TA自己内心的凄凉已经明明白白了.要出来行骗,拜托也要做做功课.
这个要等出版了。我争取今年年底把《孽情》的结尾贴上来,《全职太太》要等明年了。
其实从讨论区的讨论你也可以看出来,最后程陆离婚,陆风荷嫁了孙逢秋,呵呵。
Sure,呵呵
Really? LOL!
蜜瓜, I don't care who wrote this QQH, but you have to be my witness that I didn't wrote that! hiahiahia...
更有意思的是,拍马屁的人好象拍不对地方(理解不到位)。人家博主的帖子里说当初发书的三个条件之一是不要暴露真实身份,明显是有所顾忌;可跟贴的愣把出版不署真名与捐款不留名者相提并论,上升到是博主不想争名夺利。笔名和真名的唯一区别是掩盖作者过去和目前真实的社会形象;说到名气, 一个著名的网名和一个著名的真名有什么太大区别吗?至于利,该拿的稿费不也照拿吗?请人代收就是了。:))
声明一下:本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