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百姓 性 身体零件
(2008-02-13 17:33:28)
下一个
一、州官百姓与性
听上去好像风马牛不相及,可是网络就是那么奇妙,能把这些不相干的东西搞在一起。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蜜瓜想大家都听说过,大致说某州父母官名讳中有个“登”字,于是要求广大子民百姓“避尊者讳”,不仅仅不能写“登”字,说“登”字,就连其同音字都不能说。某年元宵,按习俗照例要举行灯会,于是官衙发榜,因为“灯”与“登”同音,要避开,所以把城中点灯三日写成“放火三日”,于是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成语。
这个成语,现在的意义就指某些“马列主义”人士,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严于律人,宽以待己。
蜜瓜偏偏就碰到这种事情,给大家八卦八卦,大家看看好笑不好笑。
蜜瓜的博客中,有很多故事中都有性描写,有些含蓄,有些比较暴露,根据故事需要吧。《全职太太》里面写得比较含蓄,因为那里的性只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主人公之间的性生活没有什么大的不和谐,或者两个人不是因为性走在一起,没有必要做大的渲染;《孽情》就比较露骨,因为这一对宝贝的爱情就是从床上开始的,没有爱情的时候,两个人中间就只有性,除了性,没有啥好写的;另外性吸引和性和谐在两个人的关系中占着重要的比例。一切根据故事需要,蜜瓜对于“纯真”爱情的描写没有鄙视过,对“欲望”的描写也没有鄙视过,因为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感情也是丰富多彩的,没有什么可以厚非的。
蜜瓜的博客,有个专栏,叫“蜜瓜夜话”,只要是高中毕业,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就该明白那个栏目是个成人话题栏目,是在蜜瓜开博的时候就有了,里面最初只有一篇文章吧,从别的网站上转载来的,是篇科普文章,最初的意图是想让更多的姊妹和他们的丈夫或者伴侣读到,能提高性生活质量,给姊妹们带来更快乐的“性福生活”,这很可耻吗?
后来收录的《夜诱》,是蜜瓜的一个女网友在另外一个网站做性坛版主,请蜜瓜友情支持一下,蜜瓜就写了这么一篇纯情色的文章贴在那里。当时很多熟人去捧这个女网友的场,蜜瓜一小段一小段地写,边写边让大家参与讨论,比如,那片菠萝是做什么用的等等。后来蜜瓜这博客被文学城锁住,蜜瓜就没法再更新。等到博客开锁,蜜瓜才开始贴《全职太太》,看见放浪的心在原创贴的情色小说《外遇》,就想起自己的这篇,于是到那个网站找了过来,收在自己的博客里。跟放浪的心不同,她的小说还有些内容,涉及到家庭伦理情感等方面的问题,蜜瓜这个是纯情色,实在不适合贴在原创,所以才只贴博客,没贴原创,而且是收在“蜜瓜夜话”的栏目下。
蜜瓜一向以为,性是天赋人权,如果作为一个课题来讲,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蜜瓜在婚坛泡的时候,也会碰到一些网友上来就一些性问题向大家请教,蜜瓜从来就怎么想怎么说。比如一个女网友对口交很反感,说她是搞科学的,动物界好像没有这么回事,有些男人为什么这么热衷,是不是因为一种征服感等等。这个问题实在太敏感,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回复她。蜜瓜当时就回贴说,这个东西没有对错没有美丑,全看两个人能否达成一致。如果他要求你这么做,你也可以要求他这么做;如果他不肯为你做,你也可以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他。如果他肯给你做,估计你也不会反感了。还有就是,事实上,动物界口交现象比人类多,因为动物没有手可以用,人类因为上肢进化了,很多其他方面的功能就退化了。
这就是蜜瓜对性的态度。说蜜瓜拿“教人口交来增加点击”的人,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因为就在他们自己的博客里,里面的故事中,性描写也篇篇可见,甚至于某些“自传”里,也有这样的描写。当时就有人批评这种做法(批评者不是蜜瓜),人家好像振振有词地说了几个排比句曰:道学家见啥啥,啥啥见啥啥。。。(具体怎么说忘了,这应该是句名人名言的引用,哪位知道,帮忙说一下,蜜瓜不是某粉,实在懒得考古。)
那么如果我这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你看见蜜瓜的性描写,做出这种反应,就是那道学家见啥啥,不惜手段搞点击者只见点击?
你们故事里的性描写,或者以“做爱多生女儿”来暗示自己性生活幸福无边,那是剧情需要,那是故事需要,那是纯洁,那是啥啥,蜜瓜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点性,贴点性,就是“以教人口交搏点击”?这可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代版的精彩解释啊!!
不服都不行。套用大家都知道的一句话来说,那真是“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广大网民怎么说阿娇的?你自拍没错,错就错在你虚伪!
二、性与身体零件
本来“身体零件”这个词想用“器官”的,后来想想,中间空一格,如果某些同学忽略了那个空格,把这俩词连一起,就比较可怕,而且蜜瓜不能明确“手指”算不算“器官”,所以还是用“身体零件”比较保险。
口交是性行为的一种方式,蜜瓜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非把这个词单独拎出来,对蜜瓜冷嘲热讽,感觉好像这是一种很肮脏的行为,是正人君子所不齿的。蜜瓜知道,好像过去的某些年代里,美国的很多州把口交列为非法,据说犯了要判刑的。鉴于蜜瓜以前收到过关于法律的恐吓留言,着实地吓出一身冷汗,心想这啥啥法律啊,连人家男男女女床上的事也管!当初制定法律的肯定是共和党,哈哈。
蜜瓜仔细一想,不对,如果口交是肮脏的,羞耻的,那么“手交”呢?某人的好多故事里,不都有手指头做爱的描写吗?难道在这种科学昌明的网络时代,还有人有等级贵贱的观念不成?不光把人分为三五六等,还要把自己身体的零件们也分三五六等?手指头,嘴巴,或者你身上的任何一个零件,谁比谁高贵些,谁比谁低贱些?你的泌尿系统如果出了问题,那么你很可能得尿毒症,那可是致命的;如果你的排泄系统出了问题,你有可能得肛肠癌,那也是致命的;你的阑尾和扁桃体可能被认为是没用的,可也不见得就低贱,而且据说这些地方出了毛病,可以减少你其他地方出问题的机会。
所以,说到这里,蜜瓜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为什么用手做爱就是高贵的,值得歌颂的,值得提倡的,用口做爱,就是低贱的,是要遭到鄙夷的,不能宣扬的。是因为手比口高贵,还是口比手高贵,抑或是性是肮脏的,性玷污了口?如果性玷污了口,那么性为什么就玷污不了手?
或者是,只要是出自某博的,不管啥,都是无比英明的,正确的,伟大的,光荣的,只要是出自蜜瓜博客的,不管啥,都是无比傻冒的,错误的,低贱的,耻辱的,这,这,咱们不是又绕回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题目了么?
同学们,晕了没?谁去做点醒酒汤,给大家分一下。
这简直是一个课题,难倒所有的具有正常思维的现代人的课题。蜜瓜很严肃地呼吁“人类学博士”和“医学博士”一起来研究一下这个课题,这个课题不解决,社会将不能进步,人类将不能前进,世界可能面临毁灭。
套用姜岩的一句话:让我们静静地等。。。
等这个人类的课题被攻克。
同感同感。 就象在做那什么“口交”
本来偶也跟你一样的想法, 后来想想, 贴子都删了, 怎么能让大家瞻仰到这种稀有物种涅?怎么能让大家看看这世界有多奇妙涅?
呵呵
呵呵, 你让她自言自语, 她还以为她是在法庭上做结案陈词呢...
蜜瓜,你也不要再理TA了,犯不上。
又: 以往读到好文章, 心里有千言万语想跟作者交流一下的时候, 唯一的手段是写读者来信寄到出版社. 然后盼着出版社的编辑将自己的万言书转到作者手里.望眼欲穿地盼着人家作者不弃给俺回信. 木兰儿童和少女时代就干过几回这样的事情:)
如今的网络使作者与读者之间产生更直接更亲切的互动交流关系成为可能. 这是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所没有的. 而且这种互动关系的亲切程度也可能是空前的.
我们读一个人的文章, 读的其实是那个人: 她的思想,价值观,人生理念....所以呢, 吾读瓜文, 实乃品味瓜这个人; 因为心中有了共鸣, 进而对跟瓜这个人有关的一切东东产生兴趣, 实乃爱乌及屋之举. 这里的前后次序是: 由1)瓜文----->2)瓜------>3)与瓜相关的物和人(小蜜). 说瓜以小蜜打广告其实是把这前因后果的关系都没高清楚.
再有, 前面说到网络使作者与读者之间产生更直接更亲切的互动交流关系成为可能. 假设有一天瓜来到纽约, 木兰也许会为瓜筹备组织一个蜜瓜网上读者见面会也未可知. 这种互动和蜜瓜博客里那个一闪而过对着网友微笑了一秒钟的小姑娘稚气的小脸一样都是人和人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 是道相同则相为谋的例子, 是自然美好,是生活乐趣. 广不广告的, 实在是并不重要.
这位帅哥是干啥滴?
为什么明明是个女人, 要冒用人家帅哥的照片? 介个, 是不是对自己的女人身份很不满意啊?
偶推测...
呵呵, 现在偶看了这张图就从低血压变成高血压...
还非说偶牺牲小蜜, 真是晕死
偶小蜜天天在家活蹦乱跳, 快乐得很
周围的中国人都认识她,比偶名气大多了. 偶的名字叫"小蜜妈妈".
小明星涅
哈哈~~~
好奇地问, 链接怎么做? 你告诉偶, 偶也把声气比较相投的网友的博客都链一块
偶早有这么个想法, 就是不知道怎么搞
:DD
商业时代, 打广告碍着谁了??
蜜瓜, 你的广告打得不够, 这两天在我博客里给你作个连接吧.
节日快乐~~~ 还有你家小美女节日快乐~~~
最后一点偶严重同意你~~
事实上, 任何一种形式前奏都没有口交带来的高潮更高更彻底. 她们描述的不过是她们以为的"高潮", 那其实只是一种快感而已.
哈哈, 不说了, 再说咱们要转移到"夜话"里去交流了
嘿嘿
拜托唐同学把偶那广告找出来, 让偶看看大家上面有没有"口交"的字样.
偶记得偶当时写的是"情色"
偶合理"推测"一下, 您是不是脑残了? 年纪青青这是啥记性...
晕~~~ 你也太大条了, 玫瑰用麻袋装
:DD
想想这几天的艳照门事件, 据说人家张柏之跟LG公开亲个嘴, 阿娇就说人家恶心, 还说什么不提倡婚前性行为, 现在照片这么一公开, 好象她比人家更恶心, 呵呵
所以说, 你自拍没有错, 你虚伪就那啥了
:DDD
其实, 口交是同性恋的主要做爱方式, 尤其是女同性恋
嘿嘿
偶觉得你的"推测"很合理, 嘿嘿
因为那些东西不是蜜瓜写滴~~~
嘿嘿
你接着写吧. "勿睬伊顶顶凶"啊, 哈哈!
情人节快乐, 送你一大麻袋红玫瑰, 顺带小蜜也有一支:)
如果你把口交的贴直接贴在海外原创,我不会说你做广告,但你在那里只贴广告,说你博克里有如何口交的文章,这就是做广告.
你贴照片的事是同样的问题,如果你在博克贴你女儿照片,我不会说你做广告,但你预先在海外原创发广告,而且明说了贴照片的原因是庆贺你博克点击突破百万,那就成了用女儿为你的博克做广告了.
如果你尊重事实,就应该让我这个贴保留在这里,也可以考验一下哪些人是真正支持你的,哪些是受了蒙蔽.
关心一下,希望你别介意那些霸道的威胁。读者本来并不参与网络上的是非,只要文章好看就好,而实际上正是这些无理的威胁和攻击使人看出了是非。以前还去读过一些小说,后来觉得太多的雷同,就是去了耐心,再一想,码子的人如此不厚道,那文字似乎就失去了真诚,所谓清者自清。为此想破脑袋不值。
(\_/)
(-'.'-)
(")(")
算了,别理她们.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我非常喜欢,甚至崇拜你的文字:对人性入木三分的刻画,对婚姻实质的探讨,幽默的笔调,不懂这些人老盯着性干什么,在我看来, 性的描写也很美! 而且,奇怪又奇怪,他们怎么不去攻击黄色小说呢?
嗯, 谢谢.
最近闲了点, 所以写了这么几篇, 以后可能没空写了
:DDD
偶合理推测一下, 网络上有种东西叫" 马甲"
呵呵, 推测而已...
但是我也想附和简月一下.虽然对方讨厌的很难让人置之不理.但是还是算了吧.那样才能显出你的成熟和大度啊.
无论如何,谢谢你的辛勤笔耕.
一开始的时候,我很喜欢那篇平凡事,觉得作者有智慧,诙谐,善良,且包容。后来那个女孩子开始写文的时候,就觉得怎么风格那么象呢,却少了几分包容,多了一些计较。平心而论,故事讲得是很好,可是,人却是骄傲得像只小公鸡,并且有时会有些幼稚偏执的言论。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了。
另外我觉得奇怪的是,那里几个不同ID的写的文章怎么那么相像啊。这个,俺想破了脑袋都想不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