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再回首(15)
(2007-12-02 18:06:31)
下一个
周五办公室的人一般走的比较早。但即便是早,大家也要在六点以后才陆续收工。百合今天穿了一身便装,米色的羊绒衫,灰色条纹的毛涤直筒七分裤,脚上一双低跟黑色绣花短靴,颈间一条真丝精印的大方巾——这种装扮,既适合办公室办公,也适合周末的约会。
偏偏有人不识相,坐在办公室里滔滔不绝,一点眼色也没。这人就是郑北风。
他在滔滔不绝不绝地说昨天要百合一起参加的饭局。他说:“你知道那些人为什么没对你下手吗?因为你一直不动声色,他们以为你是高手。以前这批人碰到过一个女人,以为人家好欺负,硬是要跟人家拼酒。结果那个女的看上去轻声细语,喝起酒来却是千杯不醉的——最后一群男人全都趴下,那女人连脸色都没变一变, 哈哈。”
百合按住头:“我不喜欢这些人,都是夸夸其谈之徒。”
郑北风说:“这是北京文化跟南方文化不一样的地方——南方人喜欢单干,闷声发大财,北京人注重圈子中的交流,很多灵感和火花,就在这种牛皮哄哄的环境中诞生的。”
百合笑道:“真要进军娱乐界?那可是资本游戏。据我看来,北风广告的收入还不足以支持我们到娱乐圈去烧钱。”
郑北风笑笑,问:“要是我再找几个合伙人呢?或者是以我集团的实力进入。。。”
百合摇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这一摊。”说罢看看表。
郑北风敏感地问:“有约会?”
百合淡淡地回答:“有点私事。”
郑北风尽管有些失落,还是很绅士地问:“要不要我送你?”
百合连说不用,打车很方便。因为是周末,她早早地给她的驾驶员放了工。
当百合先到春江大酒店办了入住手续,拿了房门钥匙,才匆匆赶到春泥酒坊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半了。她向来不迟到,心中便有些忐忑的歉意。她站在门口东张西望,就有服务员迎过来。
百合便问一剪梅厅,服务员领她到包房门口。
她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只见一个穿着便装茄克的男人正低头跟服务员研究菜谱。
百合微笑着说:“对不起,我迟到了,让你久等。”
对方抬起头来,一脸的震惊和错谔。看清楚了那张脸,百合的震惊更是十倍于对方。
居然是邱志诚!“为什么活着”居然是邱志诚!这世界是不是太小了点?
脑子里两秒钟的空白之后,百合一声不发,转身就跑,几乎把从隔壁包房里出来的人撞了一个跟头。接着邱志诚就追出去,椅子被撞得东倒西歪,哗哗乱响。
百合跑出酒店,直觉地知道自己不能回家,只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对面的春江大酒店,直接冲进电梯,跑进自己定的房间,拿起电话给前台,要求把自己的信息保密。
邱志诚被一个红灯阻挡住了,马路中车水马龙,这个城市从来没象今天这么繁华,他也从来也没有象今天这么憎恨这种繁华。等他进了酒店向前台打听,前台服务员只会一个劲地摇头:“先生,我们不能透露房客的资料。”
邱志诚恨得发火,捶着柜台要他们把经理找出来。经理来了,跟服务员小声地交换了几句话,也无可奈何地摊摊手:“先生,这是酒店的制度,我们不能违反。”
邱志诚只能坐到一边的沙发里,浑身发抖地给百合拨电话。拨了几次,才算输入正确的号码。他只想跟她好好谈谈。
可是她的手机关机。
看来她是真的提前订了房,并且已经办过了入住手续。那么网上的那个百合是真正的百合,这些年来,跟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玩着这种一夜情的游戏。
他有一种跌入冰窖的感觉,一种彻骨的寒冷。
难道她真的被他伤得那么深?或者她不再相信爱情,或者她不再相信人性,或者她不再相信男人,还是她根本连自己都不相信了?
一个南方初冬的晚上,春江大酒店的温暖如春的大堂里,一个男人坐在沙发上簌簌发抖。仿佛他是坐在外面湿冷的露天马路上,从皮肤冷到骨子里。
他的胃一阵阵地发紧,感到自己呼吸困难,说不出的难受。忽然他干呕起来——也只能干呕,因为他还没有吃晚饭——接着软软地顺着沙发倒在了地上。
朦胧中,他感觉有很多人向他跑过来,他失去了知觉。
百合躺在酒店的房间里,脑子里一片空白。许久才想起给家里打个电话,对妈妈说自己今天有急事出了趟差,在外地,赶不回来。百合妈妈早就对她频繁的加班习以为常,也没说什么,只叮嘱她注意安全。
然后她就思索自己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这种游戏不是第一次玩,以前的几次并没有什么问题,从来没碰到过现实生活中的熟人。她选择男人,外地来本地出差旅游的是最优先的,其次才是常驻本市的人口。
她知道“为什么活着”是本地人,但是他们网上交流了那么长时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就是邱志诚。邱志诚永远是精力充沛的,永远是野心勃勃的,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满足,什么后退。可是“为什么活着”却是有些慵懒,有些颓废,甚至有些不知进取。他几乎对任何东西缺乏兴趣,聊天也似乎是为了打发时间。
可是她到底还是碰上了他。芸芸之中,老天是不是在操纵一切?或者是过了这么多年之后,他们都改变了很多,改变之后,他还是那个吸引她的人?
见面之前,不是没有挣扎过。真的要那随着那一宵火花的消逝,颇为谈得来的人从自己的朋友列表中抹去,从此不再有任何交集?
可见两个有好感的人,相见不如相忘于江湖。
感觉肚中饿了,她打电话叫餐,在房中吃了,趁着血液中糖份高,容易入睡,洗了个澡就想睡,翻来覆去,哪里睡得着?
正当百合一个人在酒店里辗转反侧,张勇和郑北风却正在一个酒吧喝酒。一番闲话之后,他告诉郑北风,邱志诚是陈百合的前任男友。
张勇说:“说起来,邱志诚当年的离婚闹得那么轰轰烈烈,全拜陈百合所赐——这个女人不简单啊!她那个孩子,从年龄上推算,很可能是邱志诚的。”
轰的一声,所有的酒精随着血液往头上涌。
郑北风对百合,不是一般的好感。这些年来他寻寻觅觅,感情生活一波三折,终身伴侣没有找到,却落了个花花公子的名声。他是个不要离婚的男人,一旦认定一个女人,便准备跟她一生一世过下去,直到地老天荒。他曾经想过,百合在他面前一再退却,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有几种可能:一、她和所有的人一样,对他有误解,认定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这一点,他可以用时间证明给她看;二、她离过婚,受过伤,对男人有戒心;三、她有个孩子,不能肯定他对她孩子的态度。
要说他没有过犹豫是不可能的。可是杰西卡是那么可爱,跟百合长得那么相像,随着对百合好感的日益增加,对杰西卡的好感也水涨船高。感情上,他开始把他们看成一体,准备全数接纳。
可是如果张勇说的是真的,那么百合就曾经是圈内前辈兼竞争对手的女人,她的女儿就是那人的女儿。
往事一幕幕闪过,饭店里跟邱志诚的意外相逢,邱志诚错谔的表情;据说在客户公司门外狭路相逢,邱志诚对百合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还有最近一段时间来每天一束的鲜花——电光火石之间,他相信了张勇所说的都是真的。
那么就算他敞开心扉,怎么能保证有朝一日百合不会带着女儿一起倒戈?
他闷闷地喝酒,半天才问:“你听谁说的?”
张勇冷笑一声说:“城里的老广告人,十亭中有九亭都知道。可怜邱志诚的老爷子,活活被气死在医院;邱志诚的老婆,被气得当场昏倒在酒店茶座,被酒店保安打120送医院。本来邱志诚移民早就批下来,他一拖再拖地不肯去登陆,他老爸一火化,就被他妈妈押上了飞机。只是不知道这个陈百合怎么会忽然人间蒸发——现在看起来也是被家人强行送出国。”
有一首老歌怎么唱的?要爱就爱得腾云驾雾,要爱就爱得天翻地覆。
很难想象现在沉静似水,不动声色的一个女人,曾经有过这么“辉煌”的恋爱史。
“对了,”张勇把脸凑过来,小声说,“你看她左腕总戴着一个奇大无比的镯子是吧?那是掩盖当年切腕自杀留下的疤。”
郑北风头皮一阵阵发麻。
“听说一开始邱志诚根本没打算离婚,家里一施加压力,就要跟她分手。结果这位小姐倒也刚烈,男人摊了牌,前脚走,她后脚就切了脉。从那开始,两个人合了分,分了合,才搞出那么大的动静。”
“看不出来。”郑北风不知道是对自己说还是对张勇说。
张勇说:“现在当然看不出来。据说当年的她很是张扬,也很不会做人,说话做事不留余地,得罪了不少人。要不是邱志诚罩着,她早就混不下去了。”
是吗?她曾经是那样的一个人吗?青春,美丽,飞扬,跋扈,随心所欲,全不顾别人的感受?如何能跟今天的陈百合联系起来?一段没有结果的不伦之恋,究竟是能毁灭一个女人,还是能造就一个女人?
但是他知道,他喜欢今天的陈百合。而今天的陈百合却拒他于千里之外,不欲与老板有任何感情纠葛。
多讽刺。
郑北风和张勇,你一口我一口,每人干掉两瓶啤酒。最后还是张勇清醒,打车把他送回家。
张勇扶他进房,就见郑北风的妈妈沉着脸坐在客厅等着郑北风。
谢谢纠正, 已经改过来了:DD
嘿嘿, 这个比较好办: 上床要戴套:DD
谢谢老师光临指导:))
呵呵, 这个交流的时间长, 彼此很有好感.
而且男的没有要求要照片, 一般来说, 都是男人先要求交换照片
最后一点, 因为见面地点是包厢, 没有识别问题, 所以照片就不那么重要了
I'v always believed that one-night-stand is a choice of life style...morally, my position has always been it's none of my business...
But, I have always been curious about people who choose this life style---don't they ever worry about hygiene problem, i.e., how do they know that the other person is disease free?
hehe...just curious...
and the story is so...good ...btw...I am on the westcoast:)
喜欢,会继续关注。
难道大家都在西部?
看来她是真的提前订了房,并且已经办过了入住手续。那么网上的那个百合是真正的百合,这些年来,跟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玩着这种一夜情的游戏。
他有一种跌入冰窖的感觉,一种彻骨的寒冷。
写得好啊。。。配合着音乐。双方内心的痛苦都写出来了。说实话, 这篇比全职太太更加摄人心魄。那个导演慧眼识英雄,拍成电视剧。
可又有点不象,主要是小说描写的这段她很老到镇定
和“全职太太”不一样的是,前者的前半部几乎是平铺直叙,精彩是在后面展开,这篇是从开始就没想着让读者平静:)
一天贴两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