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闲聊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如果防民之口,甚于防盗,你说是民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2010-01-21 09:11:44) 下一个

第一,国外的盗贼来到了国内互联网,无论如何他并不能偷走什么实际有价值的东西,充其量就是发布了一个反动的帖子,对于国内大部分网民来说,何为反动,何为不反动,还是分得清楚的,实际上产生不了什么危害。就算是CNN的记者,如果过于反动的话,也会被正义的中国网民批臭。

第二,国内的盗贼上网发帖,其实也偷不走什么实际有价值的东西,充其量就是发布了一个反动的帖子,对于大部分网民来说,何为反动,何为不反动,还是分得清楚的,实际上产生不了什么危害。如果过于反动的话,也会被正义的中国网民批臭。

第三,国内大部分网民不是盗贼,只是普通的老百姓而已,发几句牢骚,议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提几点建议,就当是民间的参政议政好了,或者当成是非正式的人大代表提案好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第四,国内的网民浏览国外网站,应该无所谓盗贼不盗贼的问题吧?为什么也要修围墙(封杀)呢?莫非担心咱老百姓的智商和经验低,很容易受骗?买了假货?难道因为少数人受骗了,就禁止所有网民出国?这样低估咱老百姓的智商和经验,究竟是老百姓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因此,如果防民之口,甚于防盗,你说是民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最后,从落实公民宪法权利的角度来看,互联网言论自由的原则其实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原则的技术延伸,因此也就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说白了,通过互联网发布和接受信息,就像我们平时的说话和聆听,写作和阅读一样,属于最基本的思想言论范畴。互联网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就是平时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技术延伸,唯一的区别是没有空间和时间限制。因此,从落实宪法权利、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我们没有理由不实行互联网自由传播信息的政策,除非我们不准备落实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人权。

当然主张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并不否认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并不等于人人就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色情、暴力、诽谤、侮辱、造谣、种族主义、恐怖主义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信息。这一点要区分清楚。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