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 4
(2010-06-16 1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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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4
“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 4
三、军队在暴力和屠杀行动中的角色
1966 年底的“文革”高潮时期,各级党政机关曾一度处于瘫痪状态,但很快毛泽东就于1967年1月下令动用军队“支左”,让军队接管各级政权以恢复国家机器的运转,保证毛对局势的控制。于是军队干部成了各级“革委会”——新的国家机器——的主要负责人;军队还对公安、法院、监狱等重要的国家机器组成部份实行了军管。为了让军队控制局面,毛还赋予军队在“支左”中开枪“镇压”的权力。我党的军队历来深受“阶级斗争”教育的熏陶,服务于党的政治斗争目标,因此,在军队官兵看来,由党团骨干、武装民兵组成的群众团体(多半是“保守派”)自然是他们应当支持的“左派”,而敢于挑战军管权力的群众团体(往往是“造反派”,其成员又有不少人出身于“黑五类”)无疑属于他们要镇压的“反革命”。“文革”中因军队开枪镇压而发生了一系列血案。
案例之一:1967年2月5日,内蒙古军区负责人制定了屠杀在军区大院门口示威的“造反派”的计划,该军区军训部副部长柳青故意开枪打死了内蒙古师院的学生韩桐,这是“文革”时期军队杀害平民的第一枪。幸好当时内蒙古的“造反派”组织非常克制,内蒙古军区预谋的屠杀才没有进一步扩大。
案例之二:1967年2月23日,青海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在当时的军委副主席叶剑英的批准下,调动13个连的军队向占领西宁《青海日报》社的学生“造反派”开枪开炮,当场打死174人,打伤204人。
案例之三: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现役军人组织基层民兵屠杀当地属于“湘江风雷”组织的“造反派”成员和“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馀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 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15]
案例之四:1968年7月至10月,广西军区司令员韦国清等人经我党中央同意,调动数万军队,连同武装民兵,对广西的反对派“四.二二”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围剿;同时在农村大杀“黑五类”及其子女,甚至发生“人吃人”的惨剧。仅据今天在官方内部材料上可查的数字,被杀者达11万之众。
军队还参与了其他类型的屠杀案件。例如,1975年春经中央军委批准,昆明军区出动5个师级单位共上万人的野战部队,以镇压“民族叛乱”的名义对云南省蒙自县沙甸村的回民实行惨绝人寰的屠杀,杀死村民不下千人,还把整个村庄夷为平地。[16]1967年8月28日,经康生批准,驻宁夏野战部队某师以“镇压反革命叛乱”为名,开枪开炮,屠杀了青铜峡县的一派群众组织“大联合筹备处” 成员101人,打伤132人。
虽然这些案件本身在80年代都彻底平反了,但血案制造者并没有真正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为了维护执政党的威信,对相关案件真相的讨论仍然是禁区。
四、领导者的责任
“文革”中发生了这么多惨绝人寰的屠杀案件,我党的最高领导者、“文革”发起人毛泽东是否知情,他对这些暴力和杀戮行动的态度究竟是什么?由于“文革”档案至今仍被严密封存,现代史研究者至今无法看到毛本人对这些大屠杀事件的具体批示。而不少我党的官方回忆录都说:毛一直反对武斗和暴力。或许,毛并没有具体地指示那些士兵、武装民兵去残杀平民;但毛显然没有运用他在“文革”时期的超凡影响力制止这类行动,相反却对一连串屠杀事件保持沉默,事实上纵容了它们的发生和蔓延。例如,我党中央和北京市委自60年代开始准备把北京市近10万“黑五类”强行驱赶出北京,毛显然不可能不知情;至少周恩来1966年建立“首都工作组”的计划是经毛批示同意的。在北京和全国的“红八月”恐怖中,毛虽然也讲过“要文斗,不要武斗”,但同时他也表示:“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17]毛的这一讲话当年在施虐一时的“红卫兵”中曾广为流传。既然对“阶级敌人”的暴力是他们“活该”,暴力和杀戮如“星星之火”般地在中国“遍地燎原”,自然就毫不奇怪了。
虽然10年“文革”中的许多类似案例仍被官方掩盖著,仅凭上述案例仍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文革”中的许多著名的暴力屠杀案件完全是国家机器的行为,有些甚至是当局的决策。无论是毛泽东、林彪还是周恩来、叶剑英,在领导这一国家机器吞噬无辜公民时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他们的看法会有差异,对某些高级干部或平民遭到打击会有不同态度,但在纵容和利用暴力迫害和残杀“政治贱民”上,他们并没有分歧。其次,直接指挥和执行这些大屠杀的凶手,多是军队、警察、武装民兵和党团骨干,他们中的许多人至今仍因当年“表现积极”而受益。由此可见,把“文革”中暴力杀戮事件的责任一概推给“四人帮”或符号式的所谓“造反派”,既非史实,也严重地扭曲了国民的集体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