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随风

岁月如流,往事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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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让不自爱的人见鬼去吧”

(2010-12-06 16:45:26) 下一个

和蜜瓜这两日切磋过,对这位才女的思维有了解,所以我得拉上名言给自己的帖子打气。见笑了。


1。本人以为,在一个不爱或不再爱的男人眼里,任你千娇百媚,诗书满腹,精明强干,还是贤慧温柔,通通是没什么用的。他的心里只是希望你赶紧离开他的世界,好有他自己的生活。同理,在不喜欢自己的女人眼前,男人的攻势也不一定总是奏效。


所以呢,优点要在爱自己的人面前展现,而且这也是一种自爱。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一个有自食其力的能力的女子,才可能持久地追求爱情这种奢侈品。 如果在经济上依附男人,就势必失去某种程度的独立性和一定的选择勇气。


这样不是说家庭主妇没有爱情,尤其不包括那种选择作家庭妇女的同胞。我说的是如果一个女子,如果只能做家庭主妇,而丈夫又不爱的情况下,许多人会以放弃爱情追求来保持长期饭票的。


这个不完全是女人的怯懦。而是这个社会让女人面临更加残酷的现实。比如女人找工作,提升方面比男人的机会就是少。离异后的女人也比离异后的男人机会少很多。这种社会现实,让更多的女人在选择时瞻前顾后,而且很多时候放弃不能当饭吃的爱情。


3.尊重理性选择


我是不劝遭受家暴的女人离婚的。因为如果她们觉得受到的家暴伤害超过离婚丢面子,自己弄孩子的辛苦,经济上的不稳定等等的负面总和,不用劝,她们自然会离。如果不离,她们就是做出了在现有条件下最让自己感到幸福的选择。这也是一种自爱。


另外,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去追求爱情这种东西的。


人年纪日长,就要知道感恩吧。如果有个幸福的家庭,还能感到爱情,那就是福气了。不是所有人都有,更不是所有人都有条件一切重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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