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立国兄弟》作者的对话:美国立国以及国家和个人的矛盾体关系
约瑟夫埃利斯 和 老白
老白:我们今天来谈您书中关于美国立国时期的矛盾,看看是否对今天的状况有所启迪。
约瑟夫埃利斯:革命一代的大多数先锋成员之所以能走到一起,关键是都认为从大英帝国分离出来是合理的,理由很多,除了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说的那些光彩照人的语句,诸如不言而喻的权利等等,主要的说法是一个遥远的岛国不能管理一个大陆。英王无法了解每一个殖民地的情况和利益。
但这同时也削弱了他们组成新国家政府的合法性。因为这个国家政府同样要有能力管理如此幅员辽阔的人口,制定统一的法律,将十三个主权州和三四个不同的地理和经济区域捆绑在一起。
否定议会和英国君主的权威,即所谓”辉格党原则”的主要来源,是对任何在遥远地方运作的中央集权政治权力的强烈怀疑,因为这种权力无法直接监督或监视它声称要管理的公民。战争期间根据《邦联条款》建立的国家政府准确地体现了革命时代共和主义的基本信念,即任何有权胁迫或约束公民的中央权力机构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只是重复了美国革命所要摆脱的君主制和贵族制原则。
结果就成了革命时代的核心悖论,也是革命一代面临的难以解决的困境。总之,新独立的美利坚民族的长期前景充满希望,几乎是无限的。但短期前景极为暗淡,因为国家事业的规模和尺度,也就是使未来如此充满希望的因素,与革命所认可的唯一共和体制,即邦联的治理能力相矛盾。
除了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比任何人都更关注这个问题,但他主要是看到困难,时不时就想举起双手,宣布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亚当斯说:”古代的立法者......为单个城市立法,但谁能为20或30个州立法,而每个州都比当时的希腊或罗马大?既然要想获得长期的荣耀,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短期的考验,最安全的赌注就是,早期的美国共和国将解体为一个州或地区主权国家群,但像之前的所有共和国一样,在距离应许之地还很远的地方就寿终正寝了。"
至少从纯粹的法律和制度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没有发生的主要原因是,1787 年,来自几个重要州的极少数杰出政治领袖合谋起草并批准了一份旨在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共和原则的文件。
老白:这主要要感谢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对吧?
约瑟夫埃利斯:是的。
在随后的两个世纪里,对制宪会议的批评者呼吁人们关注制宪会议的几个不体面的特点:制宪会议做了非法的事,因为其明确的任务是修改而非取代《邦联条款》;制宪会议是在完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制宪会议的 55 名代表是有产阶级精英,几乎不具有代表性全体人民。南方代表利用会议程序获得了几项保证,即不会在波托马克河以南消灭奴隶制;批准机制并不要求获得条款本身规定的一致同意。这些指责都有道理。
与此相反的说法也有道理:制宪会议应被称为”费城奇迹",这并不是习惯上的准宗教意义上的"奇迹",即一群半神聚集在一起获得了神的启示,而是更世俗、更平实的意义上的"奇迹",即《宪法》声称解决了一个显然无法解决的政治问题。因为《宪法》建立了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其权力足以强制人们服从国家法律--实际上是约束一个真正的大陆联盟--同时忠实于1776年的共和原则。至少从逻辑上讲,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共和原则的核心动力,即最初的"76 年精神”,是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性政治权力的本能厌恶,以及对看不见的统治者聚集在遥远的地方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腐败的彻底恐惧。反联邦主义的宪法反对者正是提出了这些观点,但在九个州的批准大会上,他们被一群执着的国家拥护者耍得团团转、辩驳不休,并最终被淘汰出局。
老白:我对“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这个说法有些看法。您继续说。
约瑟夫埃利斯:美国革命由此进入第二阶段,1787-1788 年的宪政解决成为第二个"建国时刻",与1776年的最初时刻并驾齐驱。第一次建国宣告了美国的独立;第二次建国则宣告了美国的建国。这两次建国的不一致性反映在对后一次建国思想的分裂性上。《宪法》的批评者,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谴责《宪法》背叛了美国革命的核心原则,是法国热月 (Thermidorian) 反动政变的美国版。严格来说,反对意见过去和现在都是正确的。宪法的捍卫者则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将其视为自由与权力的明智调和,以及与国家领域要求的现实妥协。随着时间的推移,事实证明这一点是正确的,尽管当时连倡导者也不能确定。
事实上,不确定性是当时的主要情绪。历史学家们强调了费城代表们为达成宪法共识而斡旋达成的几项妥协:大州与小州的利益;联邦与州的管辖权;关于奴隶制的区域交易。在这一妥协主题中,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在每个问题上,双方都可以貌似有理地认为自己得到了最好的协议。在至关重要的主权问题上,同样存在巧妙制造的模糊性:主权不属于联邦政府或各州,而是属于"人民"。这意味着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因为在这一形成阶段并不存在所谓的美国"人民"。事实上,《宪法》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框架,将分散的民众汇聚成一个更一致的集体,从而配得上"人民 "这一称谓。
老白:嗯,人民这个词臭名昭著,现代人深有体会。您接着说。
约瑟夫埃利斯:对于后一点,我们需要对最近的学术研究进行反思性回顾美国建国的复杂起源。根据我们现在对前大革命时期英美联系的了解,即在这种联系被切断之前,最初将殖民地人口认定为"美国人"的说法来自英国人,他们对这个词的使用是负面的,是指不配与大英帝国都市中心的纯正英国人享有平等地位的边缘或外围人口。这个词被当作一种侮辱,指代劣等或从属的民族。殖民者独立的全部理由就是拒绝这种称呼,理由是他们拥有英国公民的所有权利。而这些权利的最终来源并不在于任何美国本土的血统,而是据称世界各地所有人共享的超越自然权利的领域。因此,至少在语言层面上,我们需要还原十八世纪的事物背景,而不是将它们在下个世纪所获得的神圣含义解读回那个年代。美国人(American)一词与"民主人士"(democrat)一词一样,最初都是一种蔑称,前者指的是低等的外省的人,后者指的是迎合大众粗俗、无意识的奇思妙想的人。总之,无论是在社会层面还是在语言层面,美利坚民族都是一个岌岌可危、问题重重的项目,充其量只是一项正在进行中的工作。
1789 年,新当选的联邦政府成员齐聚纽约市,开始检验后来亚伯拉罕-林肯在葛底斯堡提出的著名命题:”如此构想、如此奉献的国家能否长久存在"。我们已经注意到他们带来的一些资产和负债,也就是好处和坏处。在历史账簿的资产方面,完整的清单包括以下内容:远离欧洲干涉隔着一个大洋的丰饶大陆;近 400 万的年轻人口,其中约一半年龄在 16 岁以下,因此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肯定会成倍增长;白人人口中财产所有权的广泛分布,因为很容易获得可用的土地;对共和政治体制的明确承诺,这种承诺植根于殖民地议会的能力和实践,在成功的独立战争中被奉为唯一的典范,并在各州宪法中得到了制度化;最后,但绝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几乎一致认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将由乔治-华盛顿担任。虽然只是一个人,但却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
在负债方面,有四项内容名列榜首:首先,从来没有人建立过美国这样规模的共和政府,最受尊敬的权威压倒性的判断是不可能做到;其次,《独立宣言》中所载的革命的主要思想遗产鄙视一切集中的政治权力,甚至以最恶毒的形式将政府权力的任何有力表现都描绘成一种异己力量,所有负责任的公民都应该对其予以摒弃,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推翻;第三,除了战争期间对大陆军的支持(这种支持本身就是零星的、不均衡的,而且几乎不足以确保胜利)之外,组成新国家的各州和各地区没有作为一个国家的共同历史,也没有作为一个连贯的集体行事的共同经验(例如,1776 年 6 月在费城起草《宣言》时,杰弗逊曾写信给弗吉尼亚的朋友说,发现自己在那个有利的时机被部署在离"我的国家"将近 300 英里的地方,真是令人不安);第四,也是最后一点,根据 1790 年国会委托进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新生的美利坚共和国有近 70 万居民是黑人奴隶,其中绝大多数(超过 90%)集中在切萨皮克地区和南部地区,他们的人数也在成倍增长,这个事实在藐视着自 1776 年激情燃烧的岁月以来所有的共和主义言论。
如果允许对"十年"进行宽泛的定义,那么下一个十年就是美国历史上最关键、最具影响力的十年。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称号的其他主要竞争者--1855-1865 年和 20 世纪 40 年代—都可以提出有力的自我证据,但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我们历史上的第一个十年将永远占据首要地位,因为它是第一个。它开创了先例,以明显的事实确立了宪法概述的内容,但也有一些故意含糊的理论,从而为之后的所有历史开辟和关闭了选项。例如,南北战争的直接后果就是在共和国最脆弱的早期决定回避和拖延奴隶制问题的直接后果。同样,如果美国没有在一开始就建立起稳定的国家机构来巩固美国大陆,那么美国就不可能在 20 世纪 40 年代成为世界霸主。(当然,从美洲原住民的角度来看,这种整合是一种征服)。将这一形成阶段中最杰出的政治领导层成员大写特写并神话为"开国元勋"的冲动显然是不可抗拒的,这既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也有一定的心理基础,因为从非常现实的意义上讲,我们在政治上,甚至在基因上,仍然在继承他们的遗产。同样的原则也解释了为什么会同时出现妖魔化他们的冲动,因为对他们成就的任何讨论都暗含着对美帝国主义在外交和内政方面的独特性的讨论。
在我看来,革命时代和早期共和国的核心事件和成就都是政治性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因为它们塑造了美国后来的历史,包括我们这个时代。剧中的核心人物不是比较典型的边缘或外围的人物,而是掌握着权力处于国家故事中心的政治领袖。更重要的是,政治体制的形态和特征是由相对少数的领导人决定的,他们相互了解,相互合作,在人格和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合作和碰撞模式不断复制《宪法》中的结构性制衡原则。
这些公众人物大多是男性,全部是白人,很难说是整个人口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是英国或欧洲的政治精英。不仅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这样出身贫寒的人,其所有成员如果生活在英国或法国都会默默无闻。美国革命所产生的压力和紧迫感呼唤并汇聚了他们的才华;没有有头衔的世袭贵族阻挡他们的崛起;也还没有出现全面的民主文化来削弱他们的精英优势。他们是美国第一个,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是唯一一个天然贵族。尽管最近有人试图在二十世纪寻找这一称号的人,但以任何明智和公正的标准来看,他们都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代政治人才。他们缔造了美国共和国,并在早年动荡而脆弱的时期将其维系在一起。他们一直坚守岗位,直到国民习惯和风俗扎根。就我们刚提到的短期和长期的区别而言,他们让我们从短期走向了长期。
长期以来,有两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两种方式都是革命时代本身的政治派别和意识形态阵营的表达,每种方式都是在革命一代的几位成员还在世时撰写的最早的历史中首次阐述的。梅西-奥蒂斯-沃伦(Mercy Otis Warren)的《美国革命史》(1805 年)定义了”纯粹共和主义”解释方式,这也是当时的共和党人所接受的版本。
老白:这应该不是指今天的共和党人,而是杰弗逊和麦迪逊组成的党派,后来变成了民主党,不过,美国今天的两党都继承其大部分精神,除了极端对共和不满的人士。同时,共和党在近年拉拢社会底层,尤其是穷白人之前,与大企业和资本家联系更紧密,因此更像杰弗逊共和党的敌人,即联邦党。是这样吗?
约瑟夫埃利斯:你可以这样理解。我继续。
这后来被称为”杰弗逊解释”。它将美国革命描绘成一场解放运动,不仅是与英国统治的彻底决裂,也是与欧洲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历史性腐败的彻底决裂。因此,联邦党人在 17 世纪 90 年代的上台被视为腐败的朝臣和财阀(汉密尔顿是罪魁祸首)对革命的恶意接管,最终被共和党人在 1800 年大选中的胜利所击败,革命的真正精神才得以恢复。根据这一解释传统,革命的核心原则是个人自由。它具有激进的含义,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自由主义(libertarian)的含义,因为它认为任何将个人自由与政府纪律相调和的做法都是危险的。在更极端的形式下,这种共和是认同无政府状态的,它对任何中央集权政治力量的有力反抗的态度都可能达到偏执狂的程度。
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在其长达五卷的巨著《乔治-华盛顿生平》(1804-1807 年)中首次最全面地阐述了另一种解释。它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萌芽中的国家运动,其深厚的渊源(即使是潜在的)来自殖民时代。因此,1787-1788 年的宪政解决成了这个运动的自然实现,而 1790 年代联邦党的领导人—亚当斯、汉密尔顿以及最重要的华盛顿--是革命遗产的真正继承者(杰弗逊则是罪魁祸首)。这种观点的核心革命原则是集体主义而非个人主义,因为它认为 76 年的真正精神是将个人、州和部门利益良性地让渡给美国国家的更大目标,这首先体现在大陆军中,随后体现在新成立的联邦政府中。它有保守主义的含义,也有原社会主义的含义,因为它不认为个人是政治等式中的主权单位,而更愿意将政府纪律作为国家发展的集中和引导工具。在其更极端的形式中,它将个人权利和自由置于国家的更高权威之下,国家是”我们"而不是"他们",因此它既有社区的含义,也有专制的含义。
老白:我认为,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没有美国这样一个政体的国家,包括他的机构和原则,就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反之,没有个人的自由精神,这样的国家与其它尤其是之前的国家没有区别。你继续。
约瑟夫埃利斯:当我们意识到关于革命时代和早期共和国的历史争论不过是当今意识形态争论的翻版,历史学家们本质上一直在反复进行着革命一代成员之间最初进行的同样的战斗,这确实令人感到惭愧,甚至可能令人沮丧。尽管许多历史学家在随后的岁月里采取了妥协或分裂的立场,但基本的选择一直未变,因为历史学家们宣称自己是杰弗逊主义者或汉密尔顿主义者,是坚定的个人主义者或执着的国家主义者,是自由主义者或保守主义者,然后写出的文章偏向于一个阵营而不是另一个阵营,或者通过以另一个阵营的眼光来看待某一方来丑化另一方,就像当年的竞争者所做的那样。我们或许可以声称,所涉及的基本价值观是永恒的,突出的问题也是经典的,所以,今天还在讨论这些问题也是应该的,从而避免知识分子的尴尬,但尴尬的事实是,我们一直在党派诉求的明显无休止的循环中追逐自己的尾巴。也许正因为我们仍在继承他们的遗产,所以我们尚未对革命的一代形成真正的历史观。
老白:知识分子或所有关注这一事情的人,只有意识到,这两种观点虽然不好调和,但又是必须同居在一个屋檐之下的,这与很多中国人熟知的一首歌的歌词相像,那就是,“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反过来也成立,“没有我哪有家,没有家哪有国?” 也就是说,没有国家制度的保障,就没有个人自由,不仅如此,没有一个强大的美国的保障,很多国家的自由,都不能得以保障,这包括日本,韩国,甚至欧洲多国。
约瑟夫埃利斯:我没听过这首中文歌,蛮有意思。我继续。
但是,同样,潘恩可以告诉我们这是常识,杰弗逊可以告诉我们这是不言而喻的,辩论的双方都有对历史真相的正当要求,双方都代表了美国革命最深刻的冲动。在美国革命中,与所有革命一样,不同的派别为了共同的事业走到一起,推翻统治政权,但在胜利之后却发现,他们彼此的目标有着根本不同的、政治上不相容的观念。在构成 1790 年代政治史的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事件中,他们之间的分歧暴露无遗,他们对美国的不同议程也迎头相撞。
美国革命与后来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名副其实的革命的不同之处在于,在争夺霸权、争夺革命”真谛”的战斗中,双方都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
老白:如我之前所述,二者离不开彼此,因此没有一方可以得到完全的胜利,这是不可能的,根本不要奢望。也因此,我们在今天的党派之争中,智者必须在中间周旋,去支持势力变弱的一方,这倒不是完全同意这一方,也不是完全反对另一方,只是因为我们不能让钟摆永远在一边挂着,因为那是错误的。你继续。
约瑟夫埃利斯:在这里,我并不只是指美国革命没有”吞噬自己的孩子”,没有导致断头台上或行刑队墙上血流成河的场面,尽管这也是事实。相反,我的意思是,革命的一代找到了一种方法,以持续争论或对话的形式来遏制辩论的爆炸性能量,而政党的建立最终使这种辩论制度化并变得安全。随后,美国的政治史就变成了旧的紧张局势在新的版本之间的摇摆,而这种紧张局势只有在内战时才会以暴力形式爆发。这种紧张关系在 19 世纪占据主导地位,其最常见的形式是在宪法上表现为州与联邦主权之间的冲突。然而,分歧的根源要深得多,涉及到对政府本身的冲突态度、相互竞争的公民身份的版本、对自由与平等这两个目标的不同姿态。
但关键在于,这场辩论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融入了我们的民族特性之中。如果这意味着美国是建立在矛盾之上,那就这样吧。
老白:恕我直言。如我上述所说,根本不是这样的矛盾,而是互相依赖的两个因素,最多可以说是矛盾体。你继续。
约瑟夫埃利斯:除了一个血淋淋的例外【即内战】,两百多年来我们一直成功地与之共存。林肯曾说,美国建立在杰弗逊在 1776 年写下的命题。我们的立国之本其实是关于这个命题含义的争论。
这并不意味着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史可以被理解为由一群表现出色的半神主持的彬彬有礼的鉴证活动。恰当的形象也不是一个交响乐团;或者,鉴于参与国家政治最高层的人数有限,也许是一个室内乐合奏团,每个国父演奏一种特定的乐器,将自己和谐地融入共同的乐谱。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共同的乐谱,没有指定的乐器,也没有融合的和声。1790 年代的政治是一场真正的喧闹。
老白:恕我不得不提出有点不同的看法。我不同意这个比喻。本质上恰当的比喻是量子力学里的测不准原理,当然,大多数人了解音乐更多而不是物理学。但是测不准原理从根本上预言,没有十全十美的答案,答案都是一种建设性的妥协,矛盾性的双方最终需要彼此,当自己成为唯一的力量的时候,自己就成为或产生出对方。例如,完全的个人自由导致无政府状态,后者必将产生强人来剥夺个人自由,反之完全的政府必将导致革命。虽然革命可能并不容易出现或成功,但政府自身如履薄冰,无法发挥建设的作用。把大量资源花在维护自己不倒的事情上。
约瑟夫埃利斯:好吧,我对物理不是那么熟悉。
以前的历史学家将其称这个时期为”激情时代”是有道理的,因为就尖锐的指责性言辞、意识形态顽固性的张扬表现、激烈的个人竞争以及对即将发生的灾难的夸张宣称而言,它在美国历史上无出其右者。革命一代最高层内部的政治对话是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叫喊比赛。
那么,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曾指出,在西方历史上,一个新兴帝国的领导层,回过头来看,其表现与任何人的合理预期一样好的情况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凯撒-奥古斯都时期的罗马,第二次是 18 世纪末的美国)。为什么怀特海的看法可能是对的?为什么说美国革命的独特图景中蕴含着真理的内核,而这个图景描绘的不是大规模屠杀的戏剧性场面,而是衣着光鲜、摆着古典姿势的人物画廊呢?
我自己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载于这本书的以下故事中。这些故事试图还原共和国早期八位最杰出的政治领袖的紧迫感和即兴感,以及他们的样子和感觉。按字母顺序排列,他们是阿比盖尔-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夫妇、亚伦-伯尔、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托马斯-杰弗逊、詹姆斯-麦迪逊和乔治-华盛顿。虽然每一集都是自成一体的叙事,旨在以我所能调动的讲故事的技巧来阐明一个有利的时刻,但总的来说,它们有几个共同的主题。
首先,革命一代的成就是一项集体事业,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个性和意识形态多种多样。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并置产生了一种动态的平衡和均衡,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完美无缺或无懈可击的,而是因为他们相互之间的不完美和缺陷,以及他们的怪癖和前科,就像麦迪逊在《联邦党人》第10章中所说的那样,在一个庞大的共和国中,多个派别会相互制衡。
老白:不好意思打断。这也是基于我之前说的,个人自由与国家机构相辅相成,所以这些人虽然有不同,但是互相牵制的方式互相补充,达成目的和最好的效果。如果都是杰弗逊派或汉密尔顿派,反倒不能达到目的,也不能有这么好的结果。也因此,麦迪逊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位,因为他两面的位置都曾逗留过。在写宪法的时候他与汉密尔顿一起偏向于建立国家,成立联邦,这也多亏天意把杰弗逊调到了巴黎,使他不能直接管理麦迪逊。如果他在美国,每天管教后者,可能我们就没有今天的宪法。但是宪法有了之后,如果不能牵制大政府,个人自由的精神可能会被牺牲,当时汉密尔顿和华盛顿的联邦派占上风,天意就把杰弗逊调回来,也把麦迪逊的心态转变,促进个人自由,正如我之前所说,哪边弱支持哪边。固然,一个人有自己的感情偏好,但是我的原则并不是在其中一边,而是任何一边的独大都是危险的。
约瑟夫埃利斯:其次,他们都相互认识,用俗话就是说,他们一起”掰面包”,一起参加无数次会议,就私事和公事相互通信。政治,即使是在共和国早期的最高层,仍然是一种面对面的事务,在这种事务中,竞争者,即使是那些陷入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中的竞争者,也不得不就频繁的个人交往所产生的情感亲和力和共同的亲密关系进行谈判。亚当斯和杰弗逊的竞争和友谊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在一些关键时刻,个人的信任而促成了关键的妥协。虽然美国成了一个法治国家,但在初期阶段,它必须是一个人治国家。
老白:这个我同意。今天也一样。极端分子每天叫嚷把对方送进监狱都是祸害。
约瑟夫埃利斯:第三,他们成功地将最具威胁性和分裂性的问题从政治议程中剔除。当然,这个问题就是奴隶制,无论拥护哪种版本的奴隶制,奴隶制显然都不符合美国革命的原则。但它也是新国家中社会和经济根基最深的政治问题,因此,消除奴隶制有可能破坏正在凝固的脆弱联盟。是否有可能在消灭奴隶制的同时又不消灭国家本身,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无论人们对这一假设性问题得出何种结论,在事后诸葛亮和现代种族观念作为道德指南的优势下,革命的一代人认定在当时解决奴隶制有风险大于成功的前景;他们非常自觉地选择了推迟解决奴隶制问题,在国家和联邦层面上将任何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都置于禁区之外。
老白:我同意这个观点,这与我之前说的国家与个人自由的关系紧密相关。如果不能建国,就没有个人自由,就无法实现独立宣言中陈述的目标。奴隶制也不能解决。这样看来,拖延也是后来解决奴隶制的唯一保证。如果没有国家,谁有能力去解决这一问题呢?因此,立国之父的选择是最优的。
约瑟夫埃利斯:第四,在约翰-特伦布尔、吉尔伯特-斯图亚特和查尔斯-威尔森-皮尔的肖像画中,那些带着古典尊严俯视我们的面孔,那些用抒情语调向我们诉说的跨越时代的声音,之所以显得如此具有神话般的英雄气概,至少部分原因是他们知道我们会关注和聆听。革命一代的所有先锋成员都敏锐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历史意义,即使他们仍在创造历史,而这正是他们声誉的基础。他们开始为后人摆姿势,他们给彼此写信,其实就是给我们写信,尤其是在他们各自事业的末期。如果说他们有时看起来像大理石雕像,那就是他们想要的样子。(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你会看到,因为他先天无法保持这个姿势。他那令人耳目一新的、常常是无厘头的坦率,为我们提供了一扇最清晰的窗口,让我们看到推动他们前进的更深层次的野心和相互冲突的虚荣心)。如果说他们有时表现得像历史剧中的演员,那往往是他们对自己的看法。从真正意义上讲,我们是他们成就的同谋,因为我们是他们表演的观众;他们知道我们会观看,这有助于他们保持最佳状态。
老白:您这些说法很棒。
约瑟夫埃利斯:俗话说,编年史是弱智者的最后避难所,也是历史学家的唯一手段。我的叙述虽然故意采用插叙的方式--并没有声称全面涵盖所有事件--但遵循了时间顺序,只有一个重大例外。第一个故事讲述的是亚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间的决斗,没有按照顺序。这不仅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旨在吸引读者的眼球,而且还作为例外情况证明了规则,从而引出了影响后面所有故事的主题。这是革命一代中唯一一次政治分歧以暴力和死亡而非持续争论告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伯尔是共和国早期精英中的异数,他是一个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人物,但他的人格定义并不符合标准。
论证和概括到此为止。如果我书里的故事汇聚在一起是为了表达某个更大的观点,那么最可靠的方法就是通过故事本身来实现。这是 1804 年一个炎热的夏日早晨。亚伦-伯尔(Aaron Burr)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分别乘船横渡哈德逊河,前往威霍肯平原赴约。水面平静得可怕,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雾气。
老白:我读了,非常引人入胜,深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