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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平等到底讲的是什么?

(2020-08-23 20:20:05) 下一个

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里的“不言而喻”是富兰克林的话,本来杰弗逊写的是“神所赋予”。

“神所赋予”比较强势,既然上帝说是这样的,那只好接受。

但不是每个人都信神,不信神的人就无法接受,有人无法接受就不是普世真理。

那么”不言而喻“呢,又有点不求甚解。对富兰克林来说不言而喻的,别人不一定都明白。

其实,富兰克林也没有把杰弗逊的神完全消去,换了个名字还在,那就是“造物主”。

“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如果真是造物主赋予的,应该是平等的。那么到底是什么权利是造物主赋予的?

其实说了半天,这个权利也没有被定义,只是说“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那我们就看看这几个权利:

“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

我们有生命,这是不言而喻的,否则我们就不存在。也可以说是神或者上天给我们的

但是生命怎么是个权利?而且人们的这个权利还应该是平等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自由”是个好东西,但它是神赋予的吗?是权利吗?这个权利是平等的吗?

至于“幸福”呢,虽然大家都更情愿有幸福,而不是痛苦,但其定义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是物质欲求被满足,有人说是精神生活被满足。不仅定义模糊,而且也难说神赋予了我们这个权利,更难说在这个权利上人人平等。

所以,独立宣言里的这段话,尽管我非常喜欢,但一直不太清楚,如果这些话并不是“不言而喻的”,那独立宣言的地基不就是不牢固坚实的吗?

我觉得大多数人和我一样,还没有求甚解。如果是那样的话,大家岂不是一直都在喊口号而已?

我于是一直想理解它,觉得这样我才能完全相信它。

我按下面的思路来分析。

首先,人生而平等指的不可能是经济水平平等,即个人拥有的经济资源平等,或更直接了当的说是财富的平等。世界上没有一个时刻一个地点贫富是均匀的,想改变这个也是徒劳的,因为打土豪分土地之后还是有人更有权更有钱,只不过花了一批人罢了。所以想消灭贫富不均那是乌托邦白日做梦,相信这个,每天说这个的一些人,不是伪君子,就是自欺欺人。而且,逻辑上这也不可能:如果真消灭贫富不均的话,也没人再努力工作了,因为努力工作的人不允许得到更多,何必呢?于是大家都不做事,最后就是赤贫。

其次,是不是机会权利平等呢?就是说虽然各人经济状况有所不同,但都有机会向上发展,甚至对同一个工作,同一份财富,同一份幸福,大家都有同样的权利去得到。很多人觉得对一个社会来说这是最重要的。比如移民从世界各处来到美国,就是因为这里有机会,通过努力工作,实现了美国梦。中国古时的科举制度和现在的高考制度常被认为是中国的优点,因为即使是底层贫民也可以一朝出头。但是,机会的平等也是表面的现象,比如,唐人街的机会肯定没有常青藤里的机会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通过复习,进入好的学校,机会比穷人还是多得多。资源不能平等,机会也不能平等。

所以机会平等虽然是好愿望,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这其实是因为,机会本身也是资源,也是财富,所以机会的平等与上面说的经济资源财富的平等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有些资源就是天生的,比如人种,长相,身材,出生地。这些可能并不是一个人父母打拼的结果,但是不平等就是在那里,天生机会就不平等。

那么这里说的平等到底是什么?

很有意思的是,虽然美国把人生而平等作为立国之本,我并不是在阅读美国的立国之父们那里搞清楚的,我是在日本人福泽谕吉那里学清楚的。我从他那里学到,人生而平等是“基本权利”的平等,最最基本权利的平等,不是所有权力的平等。

这个最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上天所赋予人的感知能力:你怕疼我也怕疼,你嫌累我也嫌累,你怕死我也怕死,你饿我也饿,你需要呼吸我也需要,你想得到财富我也想得到财富,你在乎名誉我也在乎名誉,你想要不受约束我也不想要约束。后面的几个虽然比前面的复杂,但都是人的基本感知能力,基本欲求。

不论强弱贫贱,人人都是如此。这确实是不言自明的,而且是神或者上天赋予我们的。

既然这些感知欲求大家都有,确实也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剥夺了就不是人了,这是人的最最基本的定义,有些,连动物都有。

而且不论地位如何,最最基本的要求也没有大的区别,赤条条来去,基本权利相同。

更正式的说,人的基本权利就是:人人都重视其个人生命、维护其个人财产和珍视其个人名誉。是人就是这样。不是这样的或者不是人,或者是言不由衷的伪君子。

理解了这个,我发现人生而平等并不那么难懂,这就是我们熟知的黄金律嘛:“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在儒教里,基督教里,伊斯兰教里,都是根本。

理解了这个浅显的基本权利,我回去再读独立宣言,就真正明白了他的含义。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每个人的生命对他来说都是珍贵的,推己及人,我们不能以为只有自己的生命才是珍贵的,真实的,而别人的生命都是卑贱的,虚假的,可有可无的,可以随便扔进牢狱,随便暴行。

每个人的自由都是宝贵的,推己及人,我们不能以为只有自己的自由才是珍贵的,真实的,而别人的自由都是奢侈的,虚假的,可有可无的,可以随便剥夺,随便限定。

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都是宝贵的,推己及人,我们不能以为只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愿望才是珍贵的,真实的,而别人追求幸福的愿望都是奢侈的,虚假的,可有可无的,可以随便抹杀,随便压制。

每个人,都有痛苦,有呼吸的需要,有他的财富要守护,有他的名誉要守卫,有他的梦想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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