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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在伦敦 (Anglophile是怎样炼成的)

(2010-01-05 16:11:49) 下一个

搁浅在这个岛上,即使只在伦敦里转悠,并不需要到别处去,仍然会感到局促,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撞到它的边缘。好在这个岛还不错,如果你能欣赏这里的一些小事,包括在阴雨天打着伞在公园里散步,在大英博物馆的中间向上看那玻璃棚顶上的天空,在黄灯一闪一闪之中过马路让汽车给你让路,在查令街上的书店里慢慢的品书,。。。

然后你会默认,伦敦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城市了。她比巴黎少了些华丽,多了些朴实,却不失皇家的大气。她的活力逼近纽约,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纽约,比如更久远的历史,更浓绿的公园,更文学的报纸,更多的剧院博物馆等等。还有那些让人舒服(cosy)的小主街(high street),小后街,小花园,小书店。小说里的一个人物走过贝克大街,过了玛丽邦路,绕了一圈,很有文学味道,其实在纽约的话,就是过了第四大道,穿过第四十四街,文学味道就差了不少。。。

除了破旧的西斯儒机场和那个白发黑眉的财务大臣(要上台的娃娃脸看起来也不怎么样),还有经常下雨的天气,我觉得伦敦可以说是近乎完美。就连天气,感觉也会因人而异,对我来说不是问题。冬天不冷,夏天不热。烟雨过后,街道干净亮丽。路边的树和草,在冬天也绿油油的,让人有不识节气的感觉。

从伦敦中国城出来向北走,穿过沙福兹贝里大道, 两分钟就到了在瓦多街上的圣安妮小教堂。有一天我散步到那儿,去看散文家威廉·哈兹里特的小墓碑。因为他,英国散文才可以说是到了巅峰,不只有哲理,更多了一种恰到好处的浪漫。阴雨天读他,会感到阳光的温暖。蜗居在都市,能听到山野的呼唤。读他对不朽青春之描绘,会感到一振:“去看金色的太阳、蔚蓝的天空和一望无际的海洋;去出行在青葱的原野,体验做万物之首的情怀。去俯视那令人惊愕的陡峭悬崖,眺望那遥远的阳光峡谷;世界在脚下延伸,星光不再遥远!去读史,领略帝国的兴衰和世代的交替。去倾听泰尔,西顿,巴比伦和苏撒昔日的荣耀,然后说:皆为往事,逝者如斯。此时此地,是我的世界!”

哈兹利特的散文用优美的文字谈艺术,评文学,论政治,说出游。如今伦敦大报小报周末版的内容,都能看到哈兹利特的影子。

有一天读桑塔亚那的《世界是我的东道主》,感到有一些共同的细微感情。我们都喜欢英格兰,但却都是流浪者,不会和她永远在一起,知道有一天会离她而去。他曾描述过:

[1932年]最后这次访问之后,我与英格兰的告别几乎就像是逃跑。想到这内容丰富的一章已经永远结束,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就像埋葬一位早已离婚的妻子,最终有了和平。不再想修修补补,关于往昔的拥抱的记忆不再被新的失望所笼罩。我曾经以深沉宁静的欢乐拥抱过英格兰。她简朴、杰出,有怡人的生活习俗,几近完美。她的待人接物之道正派、明智、温和,她的目光和声音多么美丽动听,她的感情多么健康!虽然我是个坚定的流浪者,不适合做她的情人或丈夫,然而她有时候看起来是有点爱我的。她理解,我是可信赖的,实事求是,不会见到真相而震惊。她感到,我像一位诗人那样爱她,没有要求,没有恭维,只是在他真挚的狂喜中夹有一丝无法治愈的痛楚。



离开伦敦的时候,会不会也像比尔 布莱森在他的《小岛日记》中说的: 忽然,在一瞬间,领悟到为什么会喜欢伦敦 - 实际上,是她所有的,每一处,好的还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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