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朝栗子的博客

隨心所欲不愈矩,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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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九)

(2009-07-04 04:09:12) 下一个

为了不让两个哥哥把她撇下不理,子沂从小就习惯穿裤装,平底鞋,留短发,以便于跟在两个哥哥屁股后面上山下海,骗吃骗喝的而不会被他们嫌是累赘。

这样的习惯即使在刚和Adam交往时也很难扭转过来。

情到浓时无论Adam如何央求,子沂的头发从未长过肩,鞋子最高不超过2吋半,勉强涂一下口红就算是很给面子了。唯一一次穿裙装还是高中毕业舞会那晚,以粉红露肩晚礼服亮像,当场除了迷倒Adam之外,也把她高中三年的异性友伴们个个电的七荤八素,目瞪口呆,以为见到了子沂的挛生姊妹。

进入职场开始为了维持在外资券商服务的专业形象,子沂的正式工作服只穿两个牌子:George ArmaniMaxmara,其它一概敬谢不铭。二哥取笑她是懒人穿懒服,因为唯有这两个同为意大利顶尖设计大师所设计出来的套装是永远不会退流行的,每年都变化不大,款式都大同小异之故。

衬衫也只有三种颜色:浅蓝,浅灰及浅紫色视她当日心情而定;平时穿浅蓝色,MC来时多半是浅灰色(从她皱眉的频率即可推算得知),心情靓时才穿浅紫色。若是在这天邀她吃饭什么的,被拒绝的机率就降低很多啦。

基于从未有过姊妹为伴的遗憾,子沂一贯对女性朋友比异性朋友要来的友爱热情的多;住往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毫不设防。不过就是这样单纯的理由引起了有心人的过度热情反应可是子沂始料未及的。

自那日在凯悦饭店一番恳谈之后,子沂和主编姐姐交上了朋友。

三不五时邀约一起吃饭看电影打球唱KTV打发时间。开始时偶尔还有严二哥的曾经小女友加入三人行,不久之后渐渐成了两人独自活动居多,子沂亦不以为罕。那个女生逛街看电影是成群结队的,哼!

倒是主编姊姊越来越温柔宠腻的眼神,看似不经意却越来越频繁的亲蜜举动像是拉手,搂肩啦,对于缺乏恋爱经验又神经很大条的子沂来说象征着越来越鈇的革命感情,姊妹情谊。

坏就坏在某一日两人相约上场打高尔夫球,一路走走聊聊,鸟语花香好不快活。

子沂不经意的聊起了令自己心痛不已的初恋及在自己母校U.C.Berkeley,一向是以它的独立自由前卫的风格而闻名天下的,撞上Adam和他的新女友的伤心往事,当时强颜欢笑的场景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还有自己现在不为人知的内心煎熬,不知是否要主动打给Adam探询他的意向,一股脑儿全倾诉了出来。

主编姊姊忙不迭的安慰子沂,劝她要看得开,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紧接着话锋一转,探询起子沂对旧金山文化的看法,其中最出名也最具代表性的当然是同性恋团体啰。

子沂尚未反应过来她的暗示,仍大放厥辞说:人人生而平等,要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意志;只要不妨碍他人,有什么不可以?

没想到主编姊姊打蛇顺杆上,马上问:妳看我们俩这么合得来,不如试着做朋友如何?我非常喜欢妳也非常欣赏妳!

子沂脑袋一轰,半天讲不出话来。向来口齿伶利反应敏捷的她,第一次尝到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的滋味。

半晌,子沂结结巴巴的说:可是。。。我现在喜欢的是男生耶!

话没说完子沂心想:糟糕!怎么被吓得脑袋都不灵光了,说的什么混话,千万不要让她加深误会才是。赶紧再补上一句:以后应该也是喜欢男生,真不好意思。

主编姊姊眼神一暗,故作豪爽状拍一下子沂的肩笑道:妳还是适合当妹妹得了!

原本打完球一起淋浴泡三温暖是再自然不过正常不过的事了.

自子沂进美国学校读书开始,早就习惯了女生们脱的一丝不挂在更衣室的洋派作风,倾刻间好似又回到第一次在美国中学进女生更衣室的感受,扭捏不安,手脚都不知放那儿才是.胡乱的冲了个澡就赶紧落荒而逃了,连再见也来不及说.

自那日起子沂每日都收到主编姊姊寄的情书及小礼物,子沂皆原封不动地以快递寄回,以示心迹。直到一个月后自我放逐到纽约为止,这段插曲才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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