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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徒子好色论

(2010-05-03 05:40:27) 下一个

登徒子好色论

玄野


登徒子与宋玉不睦,互斥好色,因逊于文彩,遂成色鬼代言人。然个中曲直,宋玉亦多调侃,无义理之辩,故登徒子好色戏言而已。余好色,尤好有德之色,更乐见美色之德加焉。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念评价女人时,首先在德,后为才貌。可悲的是,人对德才貌俱全美色的追求,绝大部分情况下会落入一个自毁悖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徐志摩。当年他慧眼识美,对林徽茵穷追不舍,几乎以狼的意志支撑。但是,徐公追求虽然炽热,对家中妻儿的无视却凸显其广义之爱的冷漠,林徽茵拒绝得极其断然。可见林氏在个人悟性与对外审视上的天赋。徐志摩对林徽茵的感情的确是崇高的爱情追求,结局却以徐志摩的失败告终。反之,如果爱情成功了,则意味着对道德的背叛和对另外两个善良无辜者的伤害,其中人性的美被击碎,建立在人性美之上的爱情也消逝了。这种成败皆错的爱情宿命是在传统价值下和社会整体和谐之美前提下的自毁悖论。其后徐志摩退而求其次,忽视道德之美,为人生悲剧埋下伏笔。因为王赓的纵容,张幼仪的隐忍,徐陆的潇洒不羁成功地在婚姻上放纵情欲,没有任何道德理由地各自抛弃元配而走到一起。这构成了与道德美的绝决,无论这个绝决是出自事件前的积累,还是事件后的发展。这宗爱情虽然绚烂凄美,却毫无崇高可言。陆小曼的奢侈与放纵,构成徐志摩否定个人既往的理由,也促使其回归爱的根本--心灵孤独宿命的慰藉。因此,为了聆听林徽茵的讲座,明知天公不许却执意登机,终成千古之恨。其实,这并非徐公之错,灵魂隔绝,一日如十年,落此境地,生死已然度外。可惜可惜,若徐公逃过此劫,以其天成之笔,披露爱情之妙,时下痴情男女当不会如此众多。

徐志摩遇到的悖论境地并非时运不济造成的,这种悖论是很普遍的。德才貌俱全的美女,在绝大多数的追求者面前都是情有归属的情况,若想载得美人归,必然要拆散一段姻缘,打碎一桩婚姻,甚至毁坏一个家庭,搞得骨肉分离。如果让美人舍彼取此,以传统道德判断,必然丧失了道德的美,也就不再成为美色了。而面对绝世佳人无动于衷,爱美之情就更令人怀疑了。悲惨啊,爱美在于中国传统男士的确是一个无论如何都失败的追求。不过,如果女同胞们认为爱美对于女性也是同样的悖论,愚者也不反对。

从道德在审美观中的定位看,徐志摩虽然才华盖世,却不如金岳霖的执着来得成功。金岳霖曾经调侃梁林夫妇道:梁上君子,林下美人。梁思成纳,林徽茵不快。作为审美功底出类拔萃的建筑学家,林徽茵生气是必然的。我说:人的首要价值在于其超越性的主动。美人之谓的前提是将人置于审美客体的位置上,人的主体意义被极大地淡化了,人的首要价值也变得模糊了。梁思成虽然喜欢这样的评价,但是却有过奖的嫌疑。梁上君子之名应该放在梁启超先生的头上比较合适。当年任公假公济私地将林徽茵收作儿媳妇,一时乐颠儿了。如果不是其职位的原因,梁思成如何有结识林徽茵的机会呢?审美主体意识,或者说人的超越性主动,可以作为在道德之后于才华上评价人性美的一个标准。

国人崇洋媚外,抛弃传统的价值判断,效仿西人崇拜希腊海伦的方式,只追求颜色超群,在欣赏当代美女的同时,也将古代陈国夏姬南朝张丽华等翻出来膜拜。既无道德追求,林徽茵之美色已成绝唱,中国人在眼目之享的一瞬后,内心颓然承受那经久不息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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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野 回复 悄悄话 这是审美层次的问题。从外在的审美,到内在整体的审美,到一个家庭的完满的审美,人生整体的审美,再发挥一步,就是自己所涉足的朋友圈生活圈的审美,甚至于社会整体的审美。毛头小伙子对美的崇尚是其活力的标志,至于其眼界是否足够开阔则难以渴求,即使胸襟很开阔的人在少年时代要在自身感情生活上悟得这审美的多层次,也需要一定的感情纠葛之后才行。
歌德的成名作"少年维特的烦恼"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而欧洲的追捧可以看出,欧洲人的道德观念和审美层次比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有不小的差距。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而面对绝世佳人无动于衷,爱美之情就更令人怀疑了”。

这里的前提假设是要体现一个人的爱美之情,就一定要把美丽的人或物据为己有。可能吗?若是这样,大家去博物馆看一圈,发现好东西是不是都要开始盘算怎样搞到手?看杂志封面美女也要想着都娶回家?

爱美是要懂得欣赏美,保护美,创造美。美人若是已成他人妇,就祝福她,若是自己已有家庭,就远远欣赏美人,若两人都独身,才可投入追求。并且美是多方面的,屹立在婴儿摇篮边的少妇是美的,为家庭而操劳得粗糙的母亲的手是美的,再美的人看久了也会厌倦,只有美的思想,美的言语,美的行为,才能把静态的美转化成动态的,更持久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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