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所谓“国有企业”应当正名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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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术语——“国有企业”——几乎迷糊了所有的地球人,可是,它只是“全体国民公有的企业”的不恰当的别称而已;2既然是全体国民公有的企业,它所产生的利润,作为一个公民当然要吼:“我要分红”!因为,即使政府有理由控制所谓“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权以及产品流向指定权等,也没有理由占有所谓“国有企业”的利润的权利;3 同时,应当说,公有企业实现了向全体国民的分红制度,才能解决与自身发展有关的诸多难题和弊端,例如,贪污腐化问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问题,关系风气盛行问题等,从而令社会和谐、国家稳定,并使企业自己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