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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在审批一开始就对审判官说,希望这次能够公平审判。在法庭上,薄熙来侃侃而谈,严词反驳所有证人和公诉人的指控。从民主与法制的角度看,他做得很对。这是他的人权,犯罪嫌疑人有做无罪辩护的权利,不必自证有罪 (就算他知道他真的有罪)。而被当局控制的媒体,使用“狡辩”、“抵赖”的指责之词对一个犯罪嫌疑人是非常不公的。就算薄熙来真的有罪,假如最终法庭无法作出他有罪的判决而无罪释放,也是体现了无罪推定的法律精神。
不过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中国凡是被抓的大人物,都在被捕、被关押或者被审判时才大力呼唤“法制”、“公平”、“民主”。在位时,他们何曾呼唤过法制、公平与民主?他们为官的历史上就没有凭自己的喜好而将别人投入牢房里的?他们是否时刻有给别人公平、公正机会的想法?他们是否时刻有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应该平等的概念?
下面略数几个名人看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有识之士就提醒刘少奇,初建国最要紧的是建立国家法律体制。听说刘少奇当时不以为然。大概刘主席当时认为他辅助皇上登基有大功不用担心。但少奇主席后来的结局大家都清楚。此外还有彭德怀、贺龙等等。可能有人说,当时有老毛独裁,他们想做也做不了。其实要是这么多后来冤枉而死能够想到民主是保障自己的生命的,他们就应该不顾一切去推动了吧。
陈希同在被审判的法庭上,没让他说话就被宣判拉走。他当时在法庭高叫:你们是法西斯!陈书记其实幸运了,他要是在他支持“平暴”的伟大行动中高呼同样的内容的话,其后果是吃子弹的。
胡长清在被判死刑后也有一个感叹:要是有公开的监督自己也不会走到今天。
所以,归根到底,大人物想要法律能够保护自己,必须在自己有权有影响力时极力推动法制的实施才是基本之道。
这次薄熙来的审判能够这样公开,也算是有进步了,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