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和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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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者

(2006-06-10 23:39:44) 下一个

刚刚关了电脑,突然的,想到了今天的经历,虽然不算是什么惊天动地,但是从中得到的信息却使我从心底里感到了震撼。

我是拿到单子后奉命去给一个在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做心电图的。到了病房,看到的是一个上了呼气机的亚洲女人,56岁,略胖,呈昏迷状。我就例行公事的首先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我是谁,要做什么,然后检查她的手腕上的姓名标签,做我的例行工作。在重症监护病房,看到这样情况的病人并不为怪,这也就是重症监护病房的职责。

所不同的是,我注意到了申请单上所填的做心电图的原因:捐献者。在我的概念里,她是一个为了拯救自己的亲人而主动捐献自己器官的人,很可能就是肾脏。因为我在运动实验室曾经接待过这样的病人,来做实验,只是为了完成医生的指令,因为他要为一个好朋友捐献出一个肾脏。但让我困惑的是,这个病床上的她为什么处于昏迷状态。我给自己的解释是:她已经将自己的肾脏移植给了她的亲人,她还没有从麻醉中苏醒过来。因为她所在的重症监护室是属于外科的。

回到科室,曾经想过要看一看她的病史记录,但是因为医院的规定:只可以了解与自己工作有关的病人信息。因此,也就没有犯规。

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也几乎将她忘记。当我从别的科室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时,心脏科医生和超声心动的技师都在等我,并给我们打了传呼,需要我们的到来。原来是为了这个病人,他们需要立即将心脏科医生读后的心电图编辑,然后送到科室,因为外科医生急需。

接过心脏科医生递过来的心电图,我熟练的将结果输入电脑,而超声心动的技师则等待着将打印出来的阅读过的心电图和他自己做的超声心动的结果带到外科重症监护室去,因为医生们在等待。

“他们可以决定是否将她的心脏取出。”超声心动技师边走,边说。
“什么?要搞心脏移植?”我吃惊的问,因为这与我想象的相差太远。
“不知道。因为她是一个器官捐献者,所以大家要决定是否将她的心脏取出。她是一个56岁的相对健康的女性,不幸的是,在她与家人共进晚餐时,突然发生了脑出血,现在已经证实脑死亡。上呼气机是为了保证她的其他的器官仍然处在存活状态。然后,他们将会把她的身体的器官一一取出,用于其它的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身上。有时他们也许不取她的心脏,因为她的个头相对较小。我也不清楚。他们会给我发一封信的,因为我为她做了心脏超声检查。”

好心的超声心动技术的解释让我非常震惊。到此,我才真正明白“器官捐献者”的真实意义。我不能想象,外科医生们将会将她的遗体内的器官清除一空,只留下一个躯壳给她自己。不,不能想象 … …

我为此感叹了很久。她的家人如何感想?她的丈夫如何接受?她的孩子 … … 曾经为医生的我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病人且是如此的感慨,那么,家人和朋友的感觉便是很容易想象的。我不知道他们如何接受。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先生。他也是一个器官捐献者。我不能想象,假如有一天他有什么意外,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不能想象 … …

在美国,因为每个人都开车,所以,身份证就是驾驶执照。而每一个人在申请驾驶执照时填表都有一项:是否愿意做为器官捐献者?假如愿意,您的驾照上就标明了您是一个“器官捐献者”,这样,在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意外后,假如被判定脑死亡,政府就有权将您的器官取出而用于别人。我在申请驾照时也被问及此问题,我回答:“我需要想一想。”因此就没有填愿意。所以,我不是器官捐献者。

从医疗和病人的角度来说,这也许是一个好的建立器官库的方法。否则,很少有死刑的美国从哪里得来那些主要的生命器官来做移植?而且在人权之上的美国,就是真的执行了死刑的人,假如生前自己没有签订捐献器官的合约,政府也是无权这样做的。好在是多数的美国人对此都是非常开明的,也就很自然的在申请驾驶执照的同时签订了捐献器官的合约(很不吉利,是吗?)。

这就是美国。但是,已经成为美国公民的我,有的仍然是一颗中国心,对于死后的人,仍然是怀有一份敬意,实在是不能想象 … …

但是,我们中国的器官库也是存在的,也是需要资源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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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lilly 回复 悄悄话 It is hard to believe and accept. This is a big culture difference. I will have to say these people "organ donator" are really generous in this 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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