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 2006
我的一天
追梦
小学时代
(寂静的柏油马路上,身上穿着那有点小了的红白格子线呢上衣的“套腿”骑在自行车上的妹妹,和跟在旁边的,穿着爸爸的旧军装的我。)
清晨,大约6点半钟,比自行车高不了多少的我和妹妹两个人骑着一辆没有链子盒,没有前闸,有着高高横梁的成人28型的邮政兰的飞鸽牌的老掉牙的自行车,从父亲在军管会的办公室(那里有一张床,我和妹妹晚上在那里睡觉)往在大约1.5公里以外的地革委家属院的家里走去。因为太过幼小,我们只会“套腿”骑车,而且不会带人,只能是两个人替换骑,而另一个人就只好走路。
那时的军管会就是现在的中级法院。清早的文化宫上坡到人民路,使小小的我们感到是那么的陡峭,那么的遥远和那么的安静,常常让我们担心会从路旁忽然飘出一个鬼影子来。虽然,那种想象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是听多了鬼故事的我们,在每天早晨回家的路上的恐惧却是从来也没有间断过。
这样的生活大概持续了半年多,直到妈妈费尽了周折,求爷爷告奶奶的在离家不远的同一个大院的角落,要了一小间可以放下一张床的别人不用的小灶屋给我们姐妹做卧室。
那是我们全家搬到南阳市的最初的一段日子。早在外婆和我们姊妹还没有从社旗县搬来时,在地委下属的卫生局工作的妈妈,在地委西院七排分到了一间房子,爸爸妈妈他们两个人就在那里住了一年多。后来,因为要彻底的把家,把我们搬过来,妈妈历经艰辛,在四排又要到了一间房子,可以放上一张床。外婆,已经是中学生的姐姐和年仅四岁的弟弟就睡在同一张床上,并外加一间小灶屋,以解决全家的做饭和吃饭问题。而仍然在上小学的我和妹妹,就只有到我们感到非常遥远的爸爸的办公室去睡觉。
那时家里没有钟表,而我们的起床时间,则是根据窗外的光亮而定。现在想起来,真使自己吃惊:那时小小的我们竟然能够按时起床,不误了上学,也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但也不是没有过失误。记得有一天,可能是窗外的月亮太过明亮,使一觉醒来的妹妹以为天已经亮了,急急忙忙的把我叫醒,我们匆匆的往家赶,那天早上的我,两条腿前所未有的疲倦,带着“我怎么感到我的腿没有歇过来哪?”的问题回到了家里,才知道那时仅仅是深夜1点多,外婆只好让我们在她的床上挤到天亮。
(一家七口人围坐在红色的小方桌旁吃早餐,桌上是清炒绿豆芽和高粱面,小麦面做成的花卷馒头,每个人的碗里是金黄的玉米糁糊糊。)
到家了,每天都是早已经起床的外婆在忙着做全家的早餐,同时安排我和妹妹洗脸,刷牙,安排弟弟起床,然后是全家围坐在一个小方桌旁,享用外婆的杰作。
记得最清楚的,是外婆带动起来的比赛:看看谁的碗吃得最干净。小小的我们,都想做那个“最”好的。而要想把盛着玉米糁粥的碗吃干净并不是那么简单,不是光靠决心可以达到的,这里还有一个诀窍,那就是绝不要在刚刚盛满玉米粥的碗里搅和,要有耐心,等待碗里的玉米粥放温,使稀稀的玉米粥结成一个大大的象碗一样的软块(注意,这软软的玉米粥块可是极容易碎的,一不小心,便会前功尽弃,变成一碗粥,也就难以成为吃的最干净的一个了),然后,只从一个入口开始往嘴里喝,直到完全消灭那整碗的粥。而此时的碗,则如没有使用过一样的干净。常常是为了得那个第一,我们姐妹都将稀饭放在最后吃,先吃馒头和蔬菜。这种办法也适用于其它种类的粥,象白面汤(河南人称面疙瘩),红薯面粥,高粱(鞱薯)面粥等等。也有不能达到完美的时候,比如当粥做的太稀时。这时,外婆有另外的办法:她将开水倒在碗里,将粘在碗上的剩余粥用筷子将他们洗净,然后喝下去。连做饭的锅,外婆也每每如法炮制,从不浪费一点粮食。“抛米抛面对刀磨研”是不识字的外婆对我们的教诲。我们姊妹四个,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的。
(扎着两条小辫,背着书包走在上学路上的我们。妹妹仍然是那件小了的红白格子线呢上衣,书包是外婆缝制的,象现在人们的钱包一样的蓝色的布包。我仍然是爸爸的旧军装,书包与妹妹的一样。我们背书包的样子是挎在一个肩膀上,而书包则在另一侧的髋部。姐姐也是旧军装,但改得较为合体,她身上挎的是一个军用挎包,而且是垂直的挎在一侧的肩膀上。)
吃完早饭,我们背起书包,沿着人行道去上学。刚刚从小县城来到市里的我们,感到这里的马路是那么宽,人行道是那么干净和宽敞,而马路边,人行道上的法国梧桐树又是那么的高贵,洋气,连秋季从树上落下来的毛针也是那么的新鲜。
(坐在课堂上的我,衣着同上。旁边是打扮漂亮,穿着洋气的女同学:杨亚娜,乐融融,姚建军等。讲台上是有些发胖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赵子惠,她在给同学们念李心田的小说〈闪闪的红星〉。)
我们注册的学校是南阳师范附属学校,是由小学一直可以上到高中毕业的那种,而且当时可称是市里的贵族学校,地委和军分区干部的子弟都在这所学校就读。
那时,正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是文化大革命几近尾声的时代。但是,在地委的大院里,仍然可见星落满布的大字报。当时小学文化的我们,在大院里玩耍,看到了很多的大字报是关于一个叫姚学廉的,具体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仍然记得我们将这个人的名字的三个字念了两个白字,成了“跳学兼”。但心里对大字报本身没有什么太大的关心。只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字报上的“跳学兼”原来是我们班的姚建军的父亲,是军分区的副司令员。而姚建军当时是我们班的副班长兼体育委员,是一个打乒乓球的好手。她扎着两个梳得高高的羊角辫,深深的眼窝,白白的皮肤,常常显得很高雅,很傲气。但不久,听老师讲,她主动与父亲划清界限,所以她仍然可以作班级的干部和运动员。我因为是刚到的新生,对一切全无概念。只记得,当时班里有一个叫曾宪军的男同学,因为家里穷(蔬菜队的),姚建军给他拿了棉鞋和帽子等御寒的东西,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而很多年以后,当中国的高考制度恢复以后,这个当年的走资派的女儿考上了一所大学的英语系,听说毕业以后留在了大学教书。而那个曾经得到过她帮助的男孩子,却因为偷东西而被劳教;也是为此,他沦落在社会上,开始与那些打打闹闹,不求上进的顽主为伍,虽然没有被真正关进监狱,但也终究是没有什么出息。
(一群十几岁的小姑娘在跳皮筋,踢踺子。装束都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小学生的打扮,羊角辫,平布衣服,没有什么花样。)
放学了,和所有的小孩子一样,高高兴兴的回家,写作业,玩耍。在那个时代,我们是没有什么玩具的。我们有限的可以玩的象跳皮筋,踢毽子什么的,都是自己制造的玩具。皮筋是从垃圾堆里拣到的废弃自行车内胎,用剪刀呈螺旋形的剪开而成的;而踺子则是当家里过节杀鸡时采下的鸡毛翎,用布条绑上小皮钱(古时候的铜钱),然后将鸡毛翎查进小皮钱里做成的。还有我们玩儿的沙包,皮牛,铁圈等等,都是自己想办法做的。我们还因为好玩,爱玩,学会了使用缝纫机的线轱辘,钉上钉子,用废旧的线织成当时小孩子中间流行的裤腰带。
记得在一次放暑假的时候,因为百无聊赖,不知道是哪位小朋友建议的,到院子前面一座不知道为什么关门很久的大会议厅去玩。虽然门是锁着的,但是难不倒我们这帮调皮的孩子。有一间屋子的玻璃窗烂开了一个缺口,正好可以将我们的小手伸进去,将窗户打开,这样我们就可以从窗而入,到里边探险。我们是趁大人们睡午觉的时间进去的。到了里边才开心的叫了起来,原来这间房子是一个乒乓球室,里边有摆放整齐的乒乓球桌,还有高级的海绵球拍和高质量的乒乓球。虽然因为长期关闭,屋内到处是灰尘,乒乓球桌上也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但终究是我们这些调皮的孩子有了真正的玩具。以后的整个暑假,我们这帮孩子的午休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因为怕被大人发现,估摸是大人起床的时间,我们就赶快偷偷溜出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喜欢上了乒乓球。
这就是我们的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
(回到文化宫上坡的柏油马路上,这次,是相对拥挤,灯火辉煌的晚间,是我骑在那辆老掉牙的有着高高横梁的成人28型的飞鸽牌自行车上,妹妹在旁边走着,是朝往文化宫上坡的方向去的。)
平凡的一天结束了,我和妹妹又回到了七二年爸爸在当时的法院军管会的办公室去睡觉。玩儿累了一天的我们,照样会甜甜的睡上一觉。然后,开始周而复始的平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