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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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成因ZT

(2012-04-10 09:12:40) 下一个
同性恋产生的原因  在与同性恋挣扎的过程中,一个常常困扰我的问题,便是为什么在冥冥众生中,偏偏我是名同性恋者?我读了很多书籍,它们都无法给我满意的答案。我被这问题困扰了许久,感觉就好象是一名对病情束手无策的医生般,不知道病情的根源,又怎能医治它呢?表面上我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就如控制病情的恶化般,但能「对症下药」总是再好不过了。后来我去找赛.罗杰斯的最大原因,便是想知道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产上的缘由。  先在此声明,同性恋的产生是个复杂的课题。撇开同性恋的生理因素不谈,我相信没有一套理论是完全适用于所有的同性恋者,因每个同性恋者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性格等都有不同之处。但在辅导同性恋者的过程当中,我们发现到他们都有两个非常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与同性父母的关系的疏离及幼时受到性侵犯。   1.与同性父母的关系疏远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Dr.Elizabeth Moberly)未发表她的专论之前,很多心理学家及精神病医生都相信同性恋的产生在于同性恋者与异性父母的关系过于亲密,导致他们与异性父母而非同性父母认同。另同性恋者也因此与母亲的心理相一致,寻求受男性的庇护。这些心理学家及精神病医生的统计也显示男同性恋者的母亲大都是属于过份溺爱他们、独立性强、强悍的一类。他们的父亲则多数都是属于内向,不苟言笑,与自己的孩子的关系不怎么亲密,甚至疏远的一类。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则认为与异性父母过于认同是同性恋的结果而非产生的原因。她认为同性恋的产生在于同性恋者与同性父母的关系破裂,而同性恋者则希望通过同性恋性关系或恋情来弥补这个缺憾。  什么原因导致男孩与父亲的关系疏远呢?答案是多方面的。最常见的因素,便是父亲忙于赚钱,没有时间与孩子相处,久而久之,双方的关系也会越来越疏远。又或许是某种原因造成父亲一开始就不大喜欢自己的孩子,如孩子的倔强性格,或把生意的失败归咎于孩子等。许多时候也是由于孩子本身的缘故。有些孩子过于敏感,有时不是父亲不爱他,而只是他自己本身觉得父亲不爱他,因此便主动与父亲疏远。赛.罗杰斯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孩子性格的关系,与父亲本身无关。很多人问我,为什么生长在同样的家庭,其中一名会成为同性恋者,另一个却完全正常呢?其中的一个答案,我想或许与孩童的性格有关,比如一名孩子或许比较懂事,了解到父亲没有时间陪自己,而是因为工作忙,并不表示父亲不受自己。另一名孩子则可能过于敏感,无法接受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另一个可能的原因便是两个男孩受到的待遇不同而造成心理的偏差。以我本身而言,我与父亲的关系比起哥哥与父亲的关系,可说是有天渊之别。我的哥哥与父亲的性格比较相似,因此他们比较合得来。我则常常觉得与父亲格格不入,无法与他相近,就好象在圣经里雅各比较亲近母亲利百加,以扫比较亲近父亲以撒般。  我们相信一名男孩从出世开始,若要顺利正常地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在他的家庭里他除了需要母爱及看到父母之间的关系融洽外,还需与父亲有亲密的关系。因为身为男孩,父亲才是他真正的模范。只有父亲才能够让他真正的感到什么是以自己的性别为骄傲,他需要与父亲认同,并获得父亲的爱、关怀及认可。没有了这些,他便会感到自己犹如一片浮萍般,没有安全感及认定的方向。  很多同性恋者便是因某种原因而无法与同性父母认同:反之,他们过份的与异性父母认同,有些甚至出现男性化或女性化的举止,我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到了入学年龄,除了那些比较孤僻性格的孩童外,一般的孩童都比较容易与同性的孩童结交成好友,与异性的关系则相对的比较疏远,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我们很少听到小学生在那小学时就对异性产生浓厚兴趣,这样要等到大概他们上中学时才会发生。  上了中学,由于身体开始发育约缘故,也有了性的冲动,很多孩子会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很多同性恋者却因在小学时就与同性朋友的关系疏远,或是性格、举止女性化、男性化的关系等(很多来到抉择机构接受辅导的同性恋者都有此背景),而使他们继续停留在希望与同性相近的阶段。也因此他们对异性完全没有兴趣。他们反而对同性发生兴趣;也因身体开始发育的绿故,这种兴趣便可能被「性化」,使他们对同性产生性的幻想。很多同性恋者告诉我,他们与同性的性行为都是大概在中学时候开始,我本身也是如此。如果不制止的话,这种现象便会持续到青年、成年、中年甚至老年期。  我本身及其它众多我祈接触到的同性恋者的经历也印证了与同性父母关系的破裂是同性恋产生的最大主因这一点。超过90%前来抉择机构寻求辅导的同性恋者与同性父母的关系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国际出埃及组织及我所事奉的抉择机构也以此作为帮助同性恋者战胜同性恋的出发点──那就是通过正常而非罗曼蒂克或性关系来弥补与同性父母关系的不足。  我们相信,同性恋者追求同性爱及亲密的关系非但没有错而且是需要的。同性恋者因某些原因而导致自己与同性父母的疏远,使他们无法获得同性父母的爱、鼓励、了解及认同,要弥补这一缺陷,他们除了要尽可能与同性父母重新建立关系外,还需与其它同性别的人建立健康且亲密的关系。遗憾的是同性恋者不是完全疏远同性,就是盼望或已经与同性们有罗曼蒂克或性的关系。他们要学的一门最重要的功课,就是与同性建立亲密但健康的关系,学习如何控制自己,避免把这种关系罗曼蒂克化或性化。  同样的,教会中的非同性恋男士能给予同性恋者的最大帮助,便是与他们建立亲密的友谊。遗憾的是,教会往往知道某人是同性恋者后,便对他们退避三舍。很多时候,是因偏见的缘故。他们或许认为同性恋是个非常罪恶的东西,深怕与这些人交往便会被玷污,有些父母甚至不允许他们的孩子与这些人有任何方面的接触。这就好比同性恋者是麻疯病人般,必须受到隔离。耶稣基督若今天在我们的教会当中,祂不知要为我们对同性恋者的态度感到多心痛,因这与祂在世时对那些患难的人的态度有多大的距离。我恳求教会人士在认识这些人后,要像我们的主耶稣一样,对他们伸出友谊之手而不是排斥他们。   2.性侵犯  抉择机构的调查显示,来到抉择机构接受辅导的人员当中,有大约87%的男性及67%的女性在十二岁之前就已受到了性侵犯。我们相信这与同性恋的产生有密切的关系。为什么性侵犯对一个人的心理发展有如此重大的影响呢?  对女性来说,那些侵犯她们的男人,可能是她们的邻居、父亲、哥哥、舅舅、叔叔或家人的朋友等。这些人应是她们的保护者,一旦她们受到了这本应保护她们的人的侵犯,她们便会对这些人及世上所有的男人失去一切的信任。很自然地,她们也会憎恨及厌恶这些人。为了保护自己,她们便会把这些人完全拒于她们的内心世界之外,不再对他们有任何的信任。但我们都知道,要求受到保护是女性的一种很自然的心理。没有了男性的保护,她们便会转向同性,如果她们所认识的同性之中也有同样的倾向,那么很容易的两个人便会跌入同性恋的圈套。  有些女性可能自己本身没有受到任何的性侵犯,但她们可能在生命中经历一些痛苦的事情,促使她们总结男人都是不可靠的东西──譬如在家里母亲常被酗酒的父亲毒打,或者她们本身一而再的被男人拋弃,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同性恋心理的产生。  那男性呢?  很遗憾的是,受到性侵犯的男性,侵犯他们的人,一般上也都是男性。这些人同样的可能是他们的亲戚、邻居、父母的朋友。甚至老师等。当他们受到性侵犯时,他们可能起初不了解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而他们受到的性侵犯可能是一次性,也可能是连续性的。性侵犯的最大伤害,在于它使一个人对自己的性别与身份感到混乱。一名曾受到性侵犯的男孩,长大后当他回想起这些事时,他可能会问自己:「为什么我会受到另一个男人的性侵犯?是不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天生的同性恋者?」他也可能记得在受到性侵犯时,整个过程带给了他些许的快感。如果内心存有内疚,那只不过是事后的事。也因此他们总结自己必定是同性恋者,不然怎么会受到男人性侵犯,且从整个事件中获得快感呢?  另一点,很多受到性侵犯的男同性恋者,他们都来自破碎的家庭,与父亲的关系尤其疏远。如果有另一男人与他们做出亲密的行为,虽然有时他们知道这些都是错的,但因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内心所渴慕的关怀及爱,虽然性行为不等于这些,但能得到另一男人的青睐就已经是足够了。这会导致他们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那就是要得到爱,就要从性方面获得。也有些人纯粹是因为从整个事件中获得了性的满足及快感而沉溺于同性恋性行为,最后变得不能自拔。曾经读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如果你所做的一件事带给你莫大的满足,虽然有时那不是一件好事,但若不控制自己你便可能会继续做下去,因满足感是一般很强的原动力。我非常同意这个论点,同性恋性行为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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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回复 悄悄话 转贴继续转贴,下面的分析,结论no comment:(((
(一)、什么是同性恋

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是指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同性恋者则是以同性恋为性爱对象的个人(男人或女人)。虽然同性恋现象古而有之,但同性恋这一概念却是晚近才出现的。随着19世纪对人类个性发展与人类性行为研究的开展,人们才开始了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创造出同性恋这一概念。
(二)、浅析历史同性恋现象
同性恋问题古来有之,而且形形色色。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是有帮助的。
(三)、同性恋产生的原因分析

同性恋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根据我长期心理咨询中接触到的同性恋求助者以及对此问题的研究总结如下:

1、先天遗传因素

只有极其少数的同性恋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是可以通过DNA鉴定出来的。

2、后天因素社会、文化、心理因素

A、家庭环境

同性恋者的父母未能为其子女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 因此其子女的性别自我认定就不完全。如:亲密亲切型母亲不恰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

另外,父母婚姻的不幸也是一个重要因素。R君和Q君是我的两个求助者,他们走向同性恋与其父母婚姻的不幸密切相关。R君是一个很精干漂亮的女孩,其父母天天吵架,而且很多时候拿其出气,R从小对家有一种不安全感,厌恶男孩子,害怕走入婚姻,有一次有一男孩骚扰她,被一女同学保护,从此爱上那个女孩,感觉与她在一起特幸福。Q君是一个男孩,自小父母离异,跟随父亲成长,父亲教育方式粗暴,天天“教导”他天下的女人都是不可信的,都是骗子,使其性格懦弱、恐惧女性,而寻求强壮男性的保护。
B、早期性经历

早年的性经验,尤其是首次性经验,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如果按照个人性格发展史的时间顺序看,童年环境的影响当然在前,而青春期经验在后;但是二者相比,后者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绝不比前者小;在许多个案中甚至比童年家庭环境的影响更强烈。

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的后天因素社会、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多数同性恋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有的十三四岁、有的十七八岁,有的二十出头。

一旦进入青春期,人就有了性发泄的生理与心理要求。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严格说来,除了婚姻形式之外,任何方式的性发泄都是被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所禁止的。

概括地说,性发泄的渠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手淫或遗精。虽然没有法律禁止手淫,但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认为,手淫不是好事,民间流传着种种关于手淫有害身心健康的说法,尽管有过手淫经历的人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低;遗精当然无法禁止,但许多父母在男孩发生遗精时,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如果父母发现女孩子手淫,更是不能接受,结果使他们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困惑当中。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年龄是约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恋行为。而且同性之间亲密接触的机会很大,而且一般也不会轻易被怀疑。

“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之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
有一位男同性恋求助者在谈到自己的性取向的形成过程中谈到上中学时曾追求过女孩,应该说在性角色认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后来因偶然机会有过一次同性恋经历,随后虽一再克制自己,仍难奏效。在压抑自己达四五年之后,心理上仍旧"一直渴望",最后终于再次开始同性恋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一个人十三四岁已开始性成熟,产生了性追求、性发泄的要求,但婚姻规定异性结合年龄要到二十多岁,这中间十余年空隙使人类性饥渴不好满足,便发生困惑。其间异性的接触要遭到社会、家庭的非难,而同性接触的机会随时存在,一旦两人间发生了性的满足,便会深深吸引,影响终身。一个人成熟过程中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词语不会忘记(比如儿时学会的方言),最初习惯的饭食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终身回味的留恋的。如果一个人最初的性伙伴是同性,这种习惯形成规律,不能说是生理的反常。 "

强调首次性经验重要性的理论称为"空白占据"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性行为方式和性角色认同这二者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毕竟是两回事。人们可以在认同了某种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里性行为方式还是空白。一旦某种性行为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的性取向。而这种被选中的性行为方式同性别角色认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那些性行为方式以同性为对象的男子并不一定认同女性角色;那些在心理和生理上完全认同男性角色的男子也并不一定将性行为方式固定到异性间的阴道阴茎交上

C、异性恋中受到严重挫折

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

D、恋母情结

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淫母之意。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 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E、性教育被忽视

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青春期性发育而出现的一系列涉及两性的心理及行为,而家长往往“谈性色变”,更别说给孩子进行性教育了。孩子只能通过自身切身感受和网络等媒体“自学成才”。

一位同性恋女孩咨询后写的咨询感想:现在觉得自己挺幼稚的,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对她有一种依赖和超出对别人的信任,更多的是有一种好奇心理。由于已经习惯于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所以会难受,现在心情平静了很多,对于男孩我也没有真正的用心去了解过,只是凭借自己的想象和朋友的讲述去评判一个男生!

F、特殊的性经历、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

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如童年时受到同性恋者的诱惑或者性暴力等等事实。

(四)、关于同性恋治疗

同性恋并不是什么病态,它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我们不能因为大多数人选择了异性恋的生活方式,就认为同性恋生活方式是病态的。各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恋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待。我个人认为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取向自由,只要个人感到幸福,不违法不犯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好,也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与尊重。

对于一种生活方式个人有选择的自由,也有不选择的自由,对于不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同性恋,如果其在生活中感到痛苦,并且主动求治的,是可以完全心理咨询调进行调整的,但心理咨询调整并不能以回归异性性取向为首要目标,而应以让求助者获得更好更高的生活质量为首要目标,通过心理咨询调整,求助者对自己有一个更综合立体清晰的认知,在这种全面认知的前提下,求助者选择一个有利于个人生活质量提升的最优选择。
20090909 回复 悄悄话 此文为作者观点,系转贴,本人并不十分赞同这个分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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