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让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赐我以你的眼光把他们看待, 让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诸于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宽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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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描绘爱情的模样? (图) (推荐)
(2005-05-28 14:28:04)
下一个
文/齐宏伟
别忘了张爱玲幽幽地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问世间情为何物
什么东西最难画?有人说是云雾,因为没有固定形状。有人说是鬼,因为鬼更没有形状,不可捉摸。于是许多人认为爱情就像魔鬼,概因爱情似乎比魔鬼更没有形状、更不可捉摸。问一千个人什么是爱情,大概就会有一千种答案。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看,我觉得有那么一个男人,还有那么一个女人的爱情故事,极其撼动人心。这个男人是张爱玲《红玫瑰白玫瑰》中的佟振保,女人是北村《玛卓的爱情》中的玛卓。
相比之下,现在喧嚣、吵闹的当代文坛,爱情题材的作品不胜枚举,但深刻程度远远不及这两部。我们打开小说和电视,诠释爱情的经典模式,是"成功男人+不幸婚姻+性感情人"的三角关系,把复杂的爱情问题简单化了。
这种流行思路其实回避了《红玫瑰白玫瑰》提出的严肃叩问:红玫瑰们在贡献出自己的肉体后,何以避免成为一抹蚊子血的命运?白玫瑰们在进入婚姻后,何以免遭成为一粒饭黏子?
还记得《红玫瑰白玫瑰》中,八年之后,佟振保和再嫁的王娇蕊,在公共汽车上偶然相遇的一幕么?从电影上看到,车窗外雨水潺潺,车窗内振保泪水滔滔。应该哭的是被抛弃的娇蕊啊,为何偏偏是振保?他在哭什么?他只不过玩了一场性爱游戏啊。是不是振保发现娇蕊面对他,竟没有一丝一毫慌乱,也没有多少憎恨?因为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
娇蕊还在相信着、爱着,但振保发现自己其实从来就没有爱过,对自己的妻子只有憎恶。他把慾望当成爱,慾望得逞后,唯余空虚和绝望,所以他才疯狂嘲弄和戕害亲人的感情,以此表达对生活本身的失望。
既然红玫瑰之"慾",与白玫瑰之"情",总难以调和,那么,谁会陪伴振保度过这婚姻的汪洋,蹚过这日常生活的河?我们相信疯狂嫖妓的振保,真如小说结尾说的洗心革面成了好人?别忘了张爱玲幽幽地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北村的小说《玛卓的爱情》中,刘仁一生中只有一个女人,他娶的白玫瑰正是他所爱的红玫瑰,她就是玛卓。在大学里,玛卓是校花,是诗人,会跳土风舞,色艺双绝。刘仁自知不配,就悄悄给玛卓写了一千多封从没有发出的情书。
一个偶然机会,玛卓看到这些情书,被深深打动,说我怎么是个死人,有人这么爱我我居然不知道?她接受了刘仁的爱情。两个人幸福地结合了。
但结合之后呢?生活中那些琐碎的细节和小小的磨难,把两个人的爱情慢慢"磨"掉了。刘仁发现自己的白雪公主,在现实生活中什么都不会做,也什么都不愿学。而玛卓发现,深爱着自己的刘仁,其实也和别的男人一样,见了漂亮女人就回头多看一眼。
两个人最常做的事是看电视,有一次突然停电,他们觉得进入了地狱,在黑暗中两人无话可说。为了维系爱情,两人生了孩子。
一次,玛卓过生日,刘仁决定一定得给玛卓买一件皮大衣,才发现自己的钱入不敷出。刘仁跑了一天买回大衣,玛卓却把大衣给扔掉了。她说:为了买大衣你跑了一天,却把我一个人冷冷清清撇在家里,是不是你的爱已经少到只能用大衣表达的地步了?
刘仁怒而离家,在楼下抬头看天。多么有秩序的星空,而我们的生活为什么却如此混乱?生活,我向你投降了。
刘仁拾起了大衣。他认为两个人之所以无法相爱是因为生活太贫寒。于是他离开玛卓到日本打工--其实是因他在玛卓身边生活不下去了所以逃避。等他赚了很多钱邀请玛卓去日本时,玛卓却在到了日本即将见到刘仁的时刻,把刘仁写给他的情书散发在空中,跳车自杀了。悲痛欲绝的刘仁也驾车闯进了大海。
生活啊生活,看看我们把你活成什么样子?有没有什么人来指导我们怎样生活?因为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准备好生活。这是作品中不断响彻的叩问。难道爱在生活中如此脆弱么?正如玛卓写的诗歌--"我向你举起双臂,不知以什么姿势放下。你颅腔深处我的家乡,是不是要我用死来到达?"
(1)不管是振保的妥协还是刘仁的决绝,不管是娇蕊的冷漠还是玛卓的自戕,都迫使我们深思,在日常生活中,爱何以成为这样一个严峻课题?我们的作品中,多的是对不幸婚姻的揭露和批判,少的是对爱正面描述和阐释。慾望到底能不能上升为爱情?婚姻难道真是爱情的坟墓么?爱何以承载生活?
到底什么是爱?元朝词人元好问的"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确是一千古之问,问了千年,今天还在问,明天还会问下去。
不单单中国人在问,各个国家的人都在问。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文学作品其实就是围绕几个大问题,在永恒追问而已。难怪英国文学评论界泰斗约翰逊说:文学是描写永恒的人性。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写灵(特丽莎)、肉(萨宾娜)二分,和轻(萨宾娜)、重(特丽莎)斗争的交响曲不必说了,就以最近刚看的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Kieslowski,1941-1996)导的《第六诫》为例来说:少年多米克爱上了比他大好多的少妇玛格达,玛格达却只觉得,这是为自己放荡不羁的私生活平添了一段插曲而已,她早就不相信爱情了。所以她引诱多米克做爱。但多米克因着自己的爱情遭到对方如此亵渎,所以回家后割腕自杀。
此片看后令人唏嘘不已。影片对圣经中"不可奸淫"这一古老诫命的阐释,令人感动和沉思。刘小枫在解读这部影片时认为主旨就是:不可玩耍的感情。基斯洛夫斯基自己也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艰难的时代,在波兰任何事都是一片混乱,没有人确切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甚至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活下去。或许我们应该回头去探求那些教导人们如何生活,最简单、最基本、最原始的生存原则。"
(2)
所以,很有必要"回头去探求那些教导人们如何生活,最简单、最基本、最原始的生存原则",从基督教经典圣经中来看看爱之为爱。
基督教爱观研究
有"思想界的浮士德"之称的德国思想家舍勒(Max Scheler, 1874-1928)在《爱的秩序》中一针见血指出:"普遍草率地对待感情事物和爱与恨的事物,对事物和生命的一切深度缺乏认真的态度,反而对那些可以通过我们的智力在技术上掌握的事物过分认真,孜孜以求,实在荒唐可笑。"
(3)
基督教对爱观的探索与研究,有着卓越的贡献和奠基意义。探索基督教爱之理念的经典名著,非瑞典神学家虞格仁(Amders Nygren , 1890-1956)的《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一书莫属。
在书中,他非常简洁地区分了Agape和Eros两种不同的爱。前者是自上而下的爱,以神为出发点,后者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爱,以自我为出发点;前者是基督教之爱,后者是一切哲学和其它宗教所谈到的爱。
这是两种不同的爱,人绝不能凭藉自己的努力由后者达致前者,而必须借助前者的赐予,开始后者的生活。"一个人为善,是想赢得'功德',而增进他自己的福,这不能算完全专心从事于善的本身。我们教人为善和称赞善工,不是因为我们可以藉它而上升达于天,乃是要服事邻舍,关怀邻舍的福利,和供应他的需要…… 神的工作是由上而下……反之,我们自己的工作,仍在下面,只供作尘世的生活和存在。"(4)
韩国的郭善熙这样总结上书这两种不同的爱:
Agape是神给我们的爱,Eros是我们对于神的爱。而且Agape是向对方付出的爱心,而Eros是因为爱别人,希望对方也献出的爱。
一般恋爱属于Eros,不是有Erotic(情慾)一词吗?Eros是爱对方,同时也千方百计想从对方得到爱。所以,带着妒意,伴着不平和埋怨,以爱的名义折磨的,就是Eros。
那么,什么是Agape?Agape是牺牲的爱。所以,自上而下的神的爱是Agape,人与人之间的爱是Eros (5)。
刘小枫把这两种爱,Agape和Eros,分别翻译成"挚爱"和"慾爱",应说是相当不错的翻译(6)。而舍勒在《爱与认识》一文,也特地讨论了基督教从神出发的爱,超越了理念和知识,和希腊人和佛教等从知识出发的爱之不同。
舍勒把基督教爱的理念和其它哲学爱的理念,作了二分(7)。这种对爱的区分,也影响了非基督教界的爱学著作。如德裔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在《爱的艺术》一书中,就从个体心理成长角度区分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和"成熟的爱"。前者是"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后者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8)。美国的欧文·辛格(Irving Singer),在他的著作《爱的本性》中,总结了古往今来所有关于爱的评价,认为爱的本质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爱是一种评价;第二种,爱是一种给与 (9)。这也遥相呼应了前边对爱的区分。
于是许多人认为基督教的"挚爱"(圣爱),完全排斥了"慾爱"(俗爱),贬低了人的慾望。天主教更认为,只有独身的圣职人员,才是圣洁的,一切婚姻、家庭、爱情都不圣洁。于是乎,将圣经看成了一本禁慾主义之作,从圣经看爱情和爱之为爱似乎相当可笑。
真这样么?
其实圣经中对爱情和爱的看法相当平衡,并没有贬低人的一切正当慾望。若是不相信的话,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从《雅歌》看爱之为爱
圣经中的爱观,可用两个字来表达:一个是"悦"--"两情相悦"之"悦";另一个是"许"--"生死相许"之"许"。前者大概类似于慾爱(Eros),后者类似于挚爱(Agape)。我们以圣经的《雅歌》和《路得记》为例来看看。
《雅歌》让我们看到,爱是一种积极评价,是一种吸引和激赏。
《雅歌》是约三千年前,所罗门王所写的一首情歌。在教父时代和中世纪解经传统里,倾向于把这首情歌寓意化解释,认为此歌表达的是神与他的子民、教会之间契合无间的关系。
正如黄朱伦所说:"中古世纪教会的禁慾主义和神秘主义,使寓意解经的发展更变本加厉。这是因为教会向来有一种错误的柏拉图或诺斯底式的信念,认为物质的世界(包括肉体,尤其是那些与性有关的),本质上都是邪恶的,是那些追求属灵生命的人应该避开的事。"(10)
其实,这并不是圣经观念。今天来看《雅歌》,还是解释成一首情歌,更合乎这首歌的实际内容。(编注:这是解释《雅歌》的看法之一。)这首歌的原文,从头至尾没有出现任何宗教字眼,但描绘爱情心理却非常地道适切。
不妨欣赏一下圣经里所描绘的这种丝毫不比现代人逊色的浓烈奔放爱情:
首先,一上场就写少女爱上了的牧羊小子,被他吸引,写出了爱情的甜蜜与幽怨、吸引与矜持、大胆与羞涩、患得与患失等微妙心理,活脱脱就是初恋心理的描写--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
我心所爱的啊,求你告诉我,你在何处牧羊,晌午在何处使羊歇卧。
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边,好像蒙着脸的人呢?
(《雅歌》1:2-7)
你看多么精妙细微,因爱上对方,倍觉自己不配;因爱上对方,连对方名字和牧羊所在,都成了膏油一般,散发着馨香。初恋就在于这种微妙的不知不觉的吸引。
初恋之后进入两情相悦的佳境,下边就写约会的情境。还是从少女的视角来看,真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
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
求你们给我葡萄乾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
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
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
(《雅歌》2:3-7)
当然,这里并非在写婚前同居,但也不一定没有道学家所排斥的相拥相吻。写起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情浓慾殷、雅洁芬芳。这里既有"为君消得人憔悴 "的相思之苦,又有"不知今夕何夕"的如梦佳期,同时又点出了相爱的秘密:"等他自己情愿"。
接下来,女子和良人的关系进入磨擦生隙阶段,就像宝黛的那种关系,有争吵、有不和,但又全是一腔急愿更加亲密的殷切情怀才导致的--
我脱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
我的良人从门孔里伸进手来,我便因他动了心。
我起来,要给我良人开门。我的两手滴下没药,我的指头有没药汁滴在门闩上。
我给我的良人开了门。我的良人却已转身走了。他说话的时候,我神不守舍。
我寻找他,竟寻不见。我呼叫他,他却不回答。
城中巡逻看守的人遇见我,打了我,伤了我。看守城墙的人夺去我的披肩。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嘱咐你们。若遇见我的良人,要告诉他,我因思爱成病。
(《雅歌》5:3-8)
爱不见答的悲痛和相爱过程中的磨合,在这里细腻地表达出来。在爱的过程中,女孩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自我中心,也逐渐学会了为爱付出,并因为爱的脆弱与曾经的失落,而更加学会珍惜爱。
这份感情由初恋时的娇羞、矜持,变成了热恋时的坦露和炽烈。前边还不要别的女子说出她内心的感情,现在却嘱咐众女子赶紧去说。
之后就进入嫁娶阶段,当时何等快乐!情歌通过对轿子的描写,表达新娘的喜悦之情。之后,新娘子对良人的评价渐渐进入高潮--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
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
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鸽子眼,用奶洗净,安得合式。
他的两腮如香花畦,如香草台。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没药汁。
他的两手好像金管,镶嵌水苍玉。他的身体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围镶嵌蓝宝石。
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金座上。他的形状如利巴嫩,且佳美如香柏树。
他的口极其甘甜。他全然可爱。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这是我的良人,这是我的朋友。
(《雅歌》5:10-16)
你有没有发现,这非常像中国的《陌上桑》,也是歌唱自己的良人何其美好、俊雅和出色?但《陌上桑》比较注重良人的社会地位,这里却是坦率、大方地对良人身体恋慕和推重。相比之下,《雅歌》更近于现代人的爱情观,因为爱一个人,爱的不是他的地位,而是他这个人,这个有形有体的人。所以,新娘最后发出爱的誓言才那么水到渠成--
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
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雅歌》8:6-7)
这又多么像是我们中国的民歌《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达到《诗经 ·击鼓》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境界。爱达到爱的纯粹本质,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单单因爱而爱。这种爱可在神面前立下永远誓约,可以超越时间,甚至可以和死亡的力量来抗衡。因为经不起时间考验的爱情,说到底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情慾而已。
我们再来看看《雅歌》中那位男子(良人)对情人的评价--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地上百花开放。百鸟呜叫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
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我的鸽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
求你容我得见你的面貌,得听你的声音。因为你的声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
(《雅歌》2:10-14)
这段描写中,有一见锺情的喜悦和爱慕的话,更有对情人的呼唤与"好逑"之意。爱与被爱能互相应答,这何其美好。何况这个女子并不特别美丽(她还因自己肤色黑而感到自卑),但在良人眼中是唯一的、独特的、最美的。那种美藏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一般人看不到,但当爱上对方了,情人却能发现了对方惊人的美丽--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这样挑战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爱对方:男孩子看女孩子是自己唯一的、最美丽的白雪公主(哪怕别人看来很丑,她却总是你的唯一,有让你心动之处)么?女孩子看男孩子是不是自己唯一崇敬的白马王子(哪怕别人看不起他,女孩子必须从心里尊重他、崇敬他)呢?
这段文字文采华美但又质朴蕴藉。接下来,良人对自己新人的歌颂,就真是绚烂丰瞻、浓艳芬芳了--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
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
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要往没药山和乳香冈去,直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回来。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
(《雅歌》4:1-7)
这是纯然对造物主之造物的歌颂,是对不染纤尘的美的欣赏,是因着爱而昇华为一种最积极的评价和赞赏。这里尽可大声朗诵而没丝毫猥亵之感。真佩服作者的比兴之妙和典雅之美。
这样的描写怎么能是禁慾主义?在以色列人看来,智慧和爱情都是神美好的赐与,从根本上就是属神的礼物,用神圣的眼光来看待并用感恩的心来接受,连凡俗也成了神圣。
从更本质上来说,生命就是神的礼物,怀着感谢的心来领受,就没有可废弃的、羞耻的。所以,奥古斯丁说,神把万物赐给人,是让人藉着万物来享受神(11)。
从《路得记》看爱之为爱
看圣经中的爱,不应忘记爱的本质,就是圣经《罗马书》5:8所讲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还有《约翰壹书》4:10所讲,"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和4:19-21所讲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这是建立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被钉十架的事件上。由此看到神的"挚爱",因而能怀神圣心入凡尘世,接受爱后也分享,按照神爱我的爱来接纳别人,爱别人和给与别人爱。于是,爱就成为接纳和施与,不计回报地付出,和甘心乐意承担责任。
我们以圣经《路得记》为例来看。路得的故事在西方可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女孩子起名就叫"路得"(Ruth)。《路得记》在旧约叙事文学中被称为是典范之作,其文笔简洁生动,写的是三千年前的一曲真实、温馨、优美而又深具戏剧效果的爱之颂歌。当然,它的主题不单是爱,而是和以色列人的"救赎"有关。我们在这里只看爱这一方面。
路得本不是以色列女子,却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没想到过了不几年,她的公公、丈夫和丈夫的兄弟都去世,只剩下路得和嫂子与婆婆拿俄米。
婆婆拿俄米绝望了,决定搬回故乡伯利恒去居住。因为考虑到三人都是寡妇,尤其是嫁给以色列人又成了寡妇的外邦女子,在以色列人中备受排斥、侮辱。所以,拿俄米就劝自己的两个儿媳回娘家去,趁年轻改嫁。
路得的嫂子离开了婆婆,但路得却舍不得离开拿俄米。于是,路得为了照顾伤心绝望、孤苦伶仃的婆婆,就跟着婆婆来到了以色列人的聚居地伯利恒。
路得随着婆婆来到伯利恒后,恰逢当地大麦丰收季节。婆媳二人无依无靠,路得只好去田间地头拾些人家遗落的麦穗充饥。可以想见,很多以色列人大概会对路得侧目而视或不屑一顾。谁知,路得竟遇到一个好心财主波阿斯,对她敬重尤加。路得很感激。
婆婆居然要路得去向波阿斯求婚。这怎么可能?原来,波阿斯是路得死去的丈夫的近亲。根据以色列人记载在《申命记》25:5-6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虽律法上这样说,但这却是吃力不讨好之事,因为万一只生一个孩子,那娶这寡妇的人的产业,岂不就归了别人名下?所以,本来有比波阿斯更为至近的亲属,但那人不愿娶路得。波阿斯就心甘情愿娶了路得为妻。
后来,路得成了大卫王的曾祖母,成了在耶稣基督家谱中出现的人物。这美好姻缘,当然是因为路得甘心付出的爱心所致,也是波阿斯乐意接纳外邦女子所致。
由此看到,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与;不是情慾的满足,而是甘心乐意地承担责任;不是计算和比较,而是付出和牺牲;不是按我的想法改变对方,而是按对方本来的样子接纳对方。《哥林多前书》用极其美好、千古传颂的文字写到--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
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1-8)
你看,这种伟大的爱,战胜了一切自私和猜疑,超越了时间和死亡,穿透了知识的虚空和善行的肤浅,真就像神爱人那样"天生烝民"无私之爱,像母亲爱孩子那样不计代价甘心付出之爱,像海纳百川那样浩瀚无边的博大之爱。这也就是前文虞格仁所说的Agape 之爱。
上述两种爱的本质,就是"悦"与"许"之爱。两情相"悦"的爱,比较注重纯净慾望的吸引;生死相"许"的爱,比较注重美好感情的施与。前者强调被爱,后者强调去爱;前者被动一些,后者主动一些;前者强调感觉,后者强调责任(我们世俗爱观显然过分强调爱的第一种定义)。两者都反对情慾喧嚣与自我满足,都反对以自我为中心的爱。
基督教爱观的现实意义
但长期以来,我们多认为基督教是禁慾主义,它的爱观不值一提,是过时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基督教爱观并非禁慾主义。遗憾的是虞格仁的《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有点过分夸大了挚爱和慾爱的差别,甚至有把慾爱排除出基督教的倾向,或认为二者是冲突的。
刘小枫也认为:"基督教的爱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法则,人之生存的本体结构依循的是纯粹肉身的法则。精神法则与肉身法则之间的冲突,是基督教挚爱观中一个不可规避其解决的冲突。解决这一冲突,并不等于要认可希腊思想的爱慾观。换言之,解决精神法则与肉身法则之间的本体性冲突,乃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项难题。" (12)
真的吗?基督教爱观不能和希腊爱观混同起来,这是真知灼见。因为从柏拉图的《会饮篇》中,可看到柏拉图讲到爱与美,是从爱具体的形体,到爱贯通的形式,再到"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加可贵",再到"行为和制度的美",再到"学问知识"的美,最后达到爱最高的美,也就是永恒的理念。
"于是放眼一看这已经走过的广大的美的领域,他从此就不再像一个卑微的奴隶,把自己的爱情专注于某一个个别的美的物件上,某一个孩子,某一个成年人,或是某一种行为上。这时他凭临美的汪洋大海,凝神观照,心中起无限欣喜,于是孕育无量数的优美崇高的道理,得到丰富的哲学收获。"(13)
所以,在柏拉图哲学里,把人的肉体和慾望看得很低,造成了希腊哲学灵与慾二元冲突。但这一冲突在圣经是不存在的。相比之下,基督教却强调"这一个",强调爱的当下性。
基督教从来没有把物质本身和人的肉体本身当作邪恶,因为耶稣基督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所以,文化中抬高物质的倾向,与文化中贬低物质的倾向,其实和圣经都没有关系。圣经也从来没有像佛教一样认为慾望本身是邪恶的。人的犯罪不是因为"慾望",而是因为"私慾"--也就是对神所赐美好慾望的不当使用。
这样一种重视行动和承担的、爱"这一个"的基督教理念,激励了像史怀哲和德兰修女这样的"爱的使者",使他们撇下一切到最贫穷的地方去,与贫穷者认同,去付出爱和关怀,而非坐而论道。因为基督就是这样行动的勇者和爱者。
排斥了挚爱的慾爱,只不过是"力必多"(Libido,性慾)的发泄。所以,佟振保在日常生活的慾望中深深沈溺,最终发现自己所迷恋的只不过是对方的肉体。发现了这一点,生活成了他不能承受之轻,唯有一次次在欲望的大海中沈浮和逃离。
而玛卓的爱情,其实她只把爱定义为被爱,总在乎对方的付出和爱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她的猜疑和索取,使刘仁不断逃离。
刘仁在爱面前,忽略了爱的平等和自尊,一直崇拜玛卓为他的女神,拒绝接受现实生活中的玛卓。他甚至希望玛卓是个瘫子,好更好地爱她。
刘仁和玛卓并没有在爱中建立稳定的价值观和生活观,把爱情当成了宗教,结果使爱不堪其重、不堪其累。
所以,真正的爱在于"挚爱"与"慾爱"的平衡。只有在超验之爱的光照下,才不被慾望牵引,在爱中共同正视同心同行。
在中国道德资源亏空的今天,在爱已成为刺激和感觉的今天,让我们重温基督教爱的理念,看看古老典籍对爱情模样的描绘,不失为一种守望与回归。
注:
1. 北村:《玛卓的爱情》。见《收获》1994年第2期。
2. 刘小枫:《沉重的肉身》。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8页。
3. 舍勒:《爱的秩序》,林克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56页。
4. 虞格仁:《历代基督教爱观的研究》(第二卷),韩迪厚等译。香港:中华信义会,1950-1952版,第429页。
5. 郭善熙:《恩典的福音》。韩国启蒙社,1992年版,第137页。
6. 渝之:《挚爱与欲爱》。见《基督教文化评论》(第七辑),刘小枫主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307页。
7. 舍勒:《爱的秩序》。第1-29页。
8. 弗洛姆:《爱的艺术》,李健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9. 欧文·辛格:《爱的本性--从柏拉图到路德》(第一卷),高光杰等译。昆明,1992年版。
10. 黄朱伦:《天道圣经注释 雅歌》。鲍会园主编,香港:天道书楼1997年版,第26页。
11. 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20-321页。
12. 渝之:《挚爱与欲爱》。《基督教文化评论》(第七辑),第305页。
13. 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71-272页。□
作者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