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分地分老婆和闺女,晋绥土改的许多凄惨故事zt
(2009-07-05 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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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分地分老婆和闺女,晋绥土改的许多凄惨故事
我说的土改从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通称“五四指示”)开始。这份《指示》由刘少奇起草,旨在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政策。在这之前,也就是抗战时期,中共中央提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的口号,故,对富农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对农民实行交租交息的政策。抗战结束后,民族矛盾迅速转化为国内党派之争的矛盾。中共中央认为,要打倒国民党统治,必须争取广大农民站到共产党这边来。要站到这边来就必须给他们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好处。只有用武力将解放区内的地主之地全部没收,分配给农民,农民就会心甘情愿听共产党话,自觉跟共产党走,一起推翻国民党统治。
关于“五四指示”,其内容有以下6点:
1、 使群众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
2、 不侵犯中农土地。
3、 一般不动富农土地。
4、 适当照顾开明士绅及中小地主,但对、恶霸、豪绅,只留下维持生活必须土地。
5、 保护富农、地主工商业。
6、 对罪大恶极者除少数引起公愤必审判处死外,一般也宽大处理,不可多杀人。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土改政策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和宽容性,那些没文化的农民们,在理解程度和认知感上表现出十分的模糊性、迷茫性、随意性。到底什么样地主属于或不属于宽大处理对象,《指示》没有作具体细分,只是作过一个补充的红头文件。然,对地主、富农、中农的划分往往由村干部一人说着算,至于地主手里的肥地和荒地,该交出哪一部分地,则由地主自己作主。
也因为《指示》没有明确性,导致土改运动不伦不类地进行着。为此,刘少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灵机一动,起草一份中共中央致各中央局电报,电报要求各地报纸做到两方面:一、除宣传反奸、清算、减息等群众斗争之外,尽量不要宣传农民对土地的渴望;二、各地报纸应该尽量揭露、恶霸、豪绅罪恶,申诉农民之苦难,并且多找一些类似《白毛女》这样的悲剧故事刊登,目的是为了激起群众的阶级仇恨,由此掀起对国民党统治制度的不满(见《刘少奇年谱》下卷,P45)。
这一招管用,但土改目的是为了招兵买马,进行战争总动员,最终向国民党军队开战。土改问题一天不解决,农民就一天不会行动起来。这些无文化的农民本来就没什么政治觉悟,不会踊跃报名参军。他们对征兵和参加支援前线工作无过多的热情。中共中央意识到这点,于是在1946—1947年间发动了一场名叫“复查”与“填平”的运动。要求是:“任何对于土地改革的动摇、畏缩、旁观、甚至妨碍,都是不能容许的。”其中,冀鲁豫分区党委在1947年1月召开的一次党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土地并没有完全分配给农民,地主也没有被彻底打倒。一部分地区对待地主仍旧‘相当彬彬有礼’允许他们住在自己的好房子里,保留最肥沃的田地,藏匿有价值的财物。干部们也没有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将土改和军事工作统一起来的指示。从‘爱国自卫战争’起,群众的士气就一直在下降。”
1947年7月17日,全国土地会议在河北平山召开,刘少奇主持会议。会上,刘承认,自实施《指示》以来,解放区内仍有1/3地方没实行中共中央提出的土改政策。在实行土改的解放区,出现土改运动不到位现象,没有将农民很好地组织起来。刘发言说:“全国土地改革只晋冀鲁豫及苏北比较彻底;山东、晋察冀、晋绥都不彻底,尚须激烈斗争,才能解决问题……”刘认为,土改运动之所以不彻底,原因在于干部队伍中存在严重不纯现象,很多抗战时加入革命队伍的地主富农分子表现有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之人占比重很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经过贫农团和农会,发动群众放手发扬民主”,才能彻底改造各级党、政干部,完成土改任务。刘知道并明白:“这个方法,……若在全国实行,必致有数十万党员及大批干部被群众抛弃,或被批评斗争与审判,若干事变,亦将不可避免要发生。”(见《刘少奇年谱》下卷,第86-88页)。
会后2个月不到,也就是9月13日,一份令解放区所有地主闻风丧胆的、比《指示》更为激进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全国土改会议上出炉了。该大纲具有共产主义早期社会理念框架,其内容也是6点:
1, 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土改前的封建性剥削债务。
2, 乡村农会将上述接受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平均分配。
3, 乡村农会接受地主的房屋、农具、牲口,粮食等其它财产,并徵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再按乡村全部人口重新分配,地主与农民一样,也可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4, 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经营不受侵犯。
5, 土地改革之合法执行机关为各级“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
6, 政府组织骨干分子建立人民法庭,审判一切对抗或破坏此法的罪犯。
不可思议的是:当全国土地会议在平山还未结束,晋绥边区这边已闻风而动,率先成立乡村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告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论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隐藏了财富装穷的地主,化装成商人,化装成农民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 不管他是甚么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和地主不同,但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一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恶极大的富农,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为了帮助其他农民翻身,中农必须拿出长(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的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傻瓜、懒汉帽子。看不起穷人的观点应当取消。
……
《告书》最后强调说:“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支持,那么,我们“该批评的,该斗争的,该处分的,该撤职的,大家都可以批评,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如果是共产党员,大家认为可以开除党籍的,也可以……开除。”(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版)。
当时,兴县有个出名的开明绅士,名叫刘象坤,他是个热心肠人,却因为有财富而被当作恶霸地主活活打死。他的儿子为了表示自己与父亲一刀两断,竟一把夺下民兵手里带尖刀的步枪,在其父尸体上补上两刀。刘象坤哥哥刘少白(其名写入《毛选》,见《毛选》第四卷“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一文,毛认为他是抗战时期开明绅士),他担任边区参议会副议长,也被农民们押回老家斗争,撤消一切职务。该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说了几句公道话,即被打得晕死过去。众人以为他死了,就把他拖到黄河岸边,准备扔进黄河,没想到刘玉明这时苏醒过来,几个土改积极分子端起刺刀,就在他胸口猛扎两刀,直到他停止呼吸为止。(刘少白于1942年写过一首歌颂朱德的诗:“古今名将兮,但知事君,一将成功兮,万众牺牲,专治(制)君主兮,杀戮功臣,以暴易暴兮,千古痛心!”倘若刘少白在天之灵发现这个国家还是在以暴易暴地轮回,一定会失望透顶。)
在兴县,还有一个名人,名叫“牛友兰”,他的名字也写入《毛选》,被毛认为是抗日爱国绅士。毛泽东1948年路过晋绥时住的窑洞(即:当时的晋绥军区司令部,现为蔡家崖革命纪念馆),就是他家的房子。抗战中,他把房屋、店铺、工厂、土地、金钱等值钱的财物全部捐献出来。土改前,他已落得身无分文,过苦日子。土改到来时,却在劫难逃。就因为他曾是晋西北首富,成份不好,秋后算账。也因为他姓牛,斗牛大会上,有人别出心裁地拿一根铁丝穿过他的鼻子。当时,铁丝把鼻翼下脆骨搞断了,老牛鲜血直流,会场上人人震惊,而他的儿子——牛荫冠(时任晋绥边区行署副主任)大摇大摆地牵着其父游街示众。牛友兰受不了这种污辱打击,回家后即绝食。三天后含恨去世,终年63岁。
姚依林之妹姚锦女士曾编著《姚依林百夕谈》(2003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该书谈到他1947年亲自参加的一次土改会议,里面这样记录:“此会甚‘左’。会上支持农民对地主挖浮财,没收工商业,人身消灭。当时农民仇恨地主,往往一来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厉害。如搭个‘坐蒋台’,让地主站上去,下边拆台,把地主摔下来。晋绥行政委员会主任、共产党员牛荫冠的父亲是晋西北兴县首富、大地主兼工商业主,在县城有四万白洋买卖。他因是开明绅士,曾捐款一万元抗战,成为边区参议会议员。土改到来后,他被斗,用绳牵鼻,让他的儿子牛荫冠拉着游街,牛荫冠不敢不划清界线。”
土改中,对付地主富农的办法五花八门、惨绝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锥子捅、绳索綑、石头砸、火钳烫、石灰扑眼,耳朵插*点灯之外,还有好多种。比如“磨地”,所谓磨地,是把棱角锋利、黄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后把要斗的人衣服脱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双脚在这上面来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为止。
另一种办法叫“坐圪针柜”,就是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剁碎的枣树圪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进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柜里的人从这边滑到那边,又从那边滑到这边,全身被圪针刺得肉肿皮烂。
还有一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四方墩就是长城的烽火台,有三丈高。墩下铺满石头弹子,被斗的人从上面被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干脆拿大石子朝他脑袋砸去。直到脑浆迸裂,七孔出血,方才住手。
有个姓韩的教书先生,他的老婆被一个姓田的土改分子兼少先队员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将她摔死不算,田某还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她的裤子被没收,转手分给其他妇女穿。
另有一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脚朝前,被人撵着一路狂磨。他的身上还坐着一个女人,压着一个石磨,为得是增加身体与地面摩擦力。没多久,他的后脑勺被磨塌,脊背上的肋骨全部裸露出来,一根一根的,脑浆与鲜血一路都是,惨不忍睹。
牛荫冠在晚年编写《牛荫冠纪念集》一书中这样写道:“曾经看到一位乡长被綑在树上,被人们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
确实,在土改积极分子眼里,天下所有地主都是剥削农民的坏人,是坏人就必须坚决打倒。诸不知,中国社会阶层有它的特定结构。很多地主其实是发了财的富农,而富农来自中农。换言之,地主就是发了财的农民。然而,这些发了财的农民,其权宜在土改中得不到任何保障,转而成为无地之民斗争对象。不管他们对红军或抗日战争曾作过多少贡献,都将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的祭品。而农民,不管他如何坏,如何恶,都是好人。比如说,李佩芝(王若飞夫人),从延安来到晋绥边区从事土改工作,她所依靠的土改积极分子有小偷小摸毛病的二流子,因为小偷小摸,曾经被村里一个富裕中农打过。土改时,此人见公报私仇机会来了,一下子就把那富裕中农打死了。群众对此不满,李佩芝却回答说:“你们怎么能不懂得贫雇农的穷苦呢?正因为贫穷,所以他才去偷人。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就模糊阶级界限。”只是此人极不争气,后又偷了军区一匹布,让军区给抓了起来,当作斗争对象押到会场。李佩芝端着碗饭送到会场给这个人吃。当即遭到群众围攻,李佩芝振振有辞地推销着她的那套阶级界限理论。群众心里好坏分明,此事后来闹得很大。
闹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闺女,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又忙着分起地主的老婆和他的闺女来。因为地主都被斗死了,或者自己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
《山西日报》记者鲁顺民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配给了贫雇农。
据《中国的土地改革》一书记载,一些地区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财宝”运动成为风潮,不仅仅如此,还发展成了“打堂子”运动。开始还以村为单位,即让地主、富农净身出户,把他们的财物都拿来分掉。后来觉得本村的是熟人或亲属,不好下手,便发展成为以区、甚至以县为单位的“联合打荡”,在村与村、区与区之间互相“扫堂子”。 在重新划分阶级,彻底平分土地的大风潮下,不仅仅是地主,就连一些中农也未能幸免,在山东黄县,“同一时间封了全县各村地主、富农和部分中农的门,将其全家扫地出门,没收全部财产,实行武装管制,并责令一切富裕些的农民献房、献地、献东西。”
面对土改中耸人听闻的“暴力化”、“左倾”现象,毛泽东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晋绥当事干部一番。他在1947年12月25日发表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说:“农村户口中,地主富农只占百分之八左右……中农、贫农、雇农合占百分之九十。”毛的意思很明确,革命要胜利,必须要见鲜血。他在其后发表的几篇文章中(见《毛选》第四卷)均肯定了晋绥土改的成绩、意义和作用。即便是在1948年2月15日起草的《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一文,也没对主持土改工作的刘少奇提出半点批评意见。就是由上海市高校“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编写组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对当年轰轰烈烈的晋绥土改只字不提。
历时一年半的土改运动使解放区的整个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许多地区几乎颗粒无收,饿死的党员干部的普通群众不计其数。这里,我引据《山西历代纪事本末》于“老区土地改革运动”一文资料,上写:“据1948年6月22日统计,兴县8个区域290个村,打死1050人,其中有地主380人,富农382人、中农345人。贫雇农40人;自杀共863人,其中地主255人、富农285人、中农310人,贫雇农11人;被斗争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的63人。”
悲剧!悲剧的一页历史。孟子曰:“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总结历史,土改运动由刘少奇全权负责,刘埋下这笔历史老账没人提,也没见后人站出来说“清算”与“赔偿”四个字。但见一片沉默,心底多善良的中国农民呵!
这里,我倒觉得智效民先生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一文中说得一针溅血。他说:“如今,大家都对刘少奇在文革中遭受的迫害深表同情。殊不知在土改,‘四清’和文革初期,由于他的存在,惨遭迫害的人真是不计其数。这就提醒我们:一个暴虐时代的形成,还有许多无耻的帮凶,这固然是他们自己的可悲之处,也是我们民族灾难深重的主要原因。”(见该书“引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