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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邓玉娇,痛杀乱伦的党领导zt

(2009-05-14 16:36:04) 下一个
好女邓玉娇,痛杀乱伦的党领导

2009年5月10日晚,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杰出的先进性工作者邓贵大先生(44岁的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与其属员黄德智、邓某(取个代号邓贵小),饮酒后去梦幻城休闲,要对女侍邓玉娇开展先进性教育,遭拒后,黄先生质问邓玉娇为何不接受教育,中国共产党的先进党员邓贵大同志开课说:“怕我们没有钱么?”掏出一沓钞票,扇在邓玉娇的脸上,并把邓玉娇按在沙发上...结果呢,邓玉娇用一把比杨佳的杀猪刀还要小的修脚刀,给了邓老师一个说法。黄德智同志、邓贵小同志呢,也都得到了说法。

这则消息,首先让我想起了一位好友阿伟,他是某市的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兼政法副市长的秘书,某晚与三位警界同仁喝醉了,驾着警车去开发区的按摩街。太晚了,只剩一家按摩院,妈咪看看这几位领导喝醉了,赶紧让几位小姐收工。几位警官计议停当睁开眼时,却发现货色都被妈咪放跑了,只好抓住妈咪说:“没办法,就是你了!”阿伟在妈咪被架上警车时,一巴掌推在她屁股上说:“快上去!”...事毕,这位妈咪在当地警界也有后台,告发了,于是正好抓出阿伟来。他老兄当时倒是没有参与操作,只是觉得好玩,让弟兄们尽兴。轮流操作的弟兄们呢,知道阿伟的官大,于是咬住他,希望他的后台能把大家都保出来。结果,哥儿几个都判了轮奸罪,阿伟虽然没奸,却是正处级的领导,判了三年以轮奸未遂罪。

地方越小,权力的绝对值越大。匪国匪党的官僚们,已经到了无恶不作的程度,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权力就像口袋里的钞票,随时可以不受稽核的掏出来,用于购买他们地皮上的一切。他们一个人的作为,就可以代表国家尊严,上面的各级领导都是一级覆盖一级,只要没有派系倾轧,只要没有别的舆论披露。草民如果敢于反抗,官员如果活着就能调动更强力的镇压;如果被杀死了,也要让草民抵命。因此,草民不敢反抗。

还有一个原因呢,1949以后,匪国的一切刀枪归于匪党所有,特别是1958年的公社化、大炼钢铁等等名目,收缴了农民的铁质农具、厨具,农民眼睁睁的饿死而无法用双手夺回被抢走的粮食,粮库是被荷枪实弹的匪兵看守着的。在西藏康巴的理塘寺,藏族人民拒绝交枪交刀,匪军竟能出动飞机去轰炸。匪党的御民之术,首先就是剥夺人民的所有的可能用于反抗的器械,出于任人宰割的境况。运气好的话,可能被宰之后获得平反,但是被宰的时候是绝对不允许反抗的。

民越弱,官越强,想当官的越多,当官的好处越多。因为代价只是被上级宰一下,但对下级可以任意宰杀,同级之间可以交换战利品。一级宰一级,一级宰一方。宰错了宰多了,顶多宣布“误伤”“扩大化”,然而宰的永远是正确的。最后的图穷匕首现,终于现出了杨佳的杀猪刀、邓玉娇的修脚刀。一个共产党的领导怎么会死在修脚刀之下?一个小女子在夜晚被三位国家干部围着,有什么革命工作需要和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只有八个字: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按照匪共的官制,这位野三关镇的招商办主任,级别相当于军队的连长,正职,必是党员,镇上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税务所所长书记也都是他的哥们--这些同僚难道都会清廉吗?当然,当地的英明领导会找出很多借口,羁縻邓玉娇小姐,虽然可能不会杀她,但要防止她及时说出更多的真相,防止她成为民间抗暴的偶像,防止人们纷纷效仿她。

然而邓玉娇这个案子,却让我想起另一件事,也是这个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1881年出生了一位邓玉麟将军,此公1894年投入南洋新军,1908年由孙武介绍秘密加入共进会,在武昌、南京等地运动新军,1911年武昌暴动轰响了第一炮。中华民国成立后任北京总统府军事谘议官,授衔陆军中将,1916年后参加讨袁护法,1926年任北伐军左翼军第一路军总指挥,之后脱离军界寓居上海。抗战爆发后拒绝日本人收买,迁居武汉等地。1943年回到家乡巴东兴办学校、实业,1949年拒绝去台湾,却于1950年底被捕被杀以“组织反革命暴动”罪名。



少女土家族,羌巴的一支

野三关那个地方,姓邓的特别多,那是一个土家族的大姓,巴东县的上级是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巴东现在虽然属于湖北省,但是古时候却是属于四川的巴国,这个巴就是吐蕃语系当中的人的意思。土家族也是古代羌族的一支,“羌”字古代读Kiang,与吐蕃语中的Kham、康巴的“康”,其实是同一个词。由于四川盆地的农业开发,三峡地区的土家族与羌巴断开了,但是他们的原始文化还是一样的。这个巴东的邓氏,不同于湖广填四川的客家人邓氏,而是汉化了的羌巴党氏,就是那个赫赫有名的越过了秦岭建立了西夏国的党项(党羌)。

回到本案,大概这个邓玉娇小姐与邓玉麟将军是同辈,与邓贵大先生是同宗,那么我们就发现邓先生的荒唐了。荒唐何在呢?邓贵大先生与邓玉娇小姐,可能相差一辈,要么是叔姪,要么是侄姑,甚至相差两辈。我们知道以儒道为核心的中国文明当中,宗族制度下是严禁同族相奸的,视为乱伦。不论多么有权有钱,也不能拿同族的小姑或者姪女寻开心,这是对祖宗的大不敬。在古代,乱伦要被凌迟或者剥皮。所以现在呢,邓贵大先生还是痛快的。
再往深里思考,共产党的干部为何没有宗族概念呢?起码寻欢之前,应该问问小姐芳名贵姓?畜牲相奸还知道避亲啊!所以我们看到,共产党的干部已经彻底丧失了中华文化的民族特性--宗族概念,还能算是中国人吗?发展到这个地步,是因为共产党彻底摧毁了中国特有的社会结构,摧毁了中华文化赖以传承的宗族制度。

四川的北川大地震的悲剧,也是部分因为宗族制度的摧毁。在我的族谱所在的昆山千灯,有着庞大的顾氏宗祠。我的近祖在江北的东台,宗祠当中还有自家的私塾,相当于现在的小学。宗族制度下,一个人不论到哪里当贪官包二奶刮地皮,但是搜刮的金银财宝都要带回故居,兴办家族事业。一个家族最好的建筑就是宗祠(祠堂),其中一部分是私塾,重金聘请有学问的先生为族中弟子,穷家的孩子不但可以享受免费教育,还可以得到免费的住宿伙食。我们读读红楼梦,想想毛泽东在私塾中的受教育,就知道旧中国的小学是质量最好的建筑,绝不会发生倒塌学堂压死学生的事情。

宗族制度还为他的每一个族人提供保护,因为每一个家族都有在外地在京城当官的。一个人如果受了欺负,他可以找自己家族的家长,再通过中间人找对方的家长,达成妥协。如果讲不通,那就请在省府的甚至在京城的族中名人出面,官司可以打到朝廷。古代的秀才中举之后都会成为欺负人的贪官,但都会保护自己的贫穷的族人,甚至可以发动自己的师友。清末的杨乃武小白菜的案子就是这样惊动了皇太后。羌巴人的制度呢,受了委屈之后是找自己的喇嘛(上师),再找到对方的喇嘛,讲清道理。杨佳这个案子如果在古代,被衙役殴打之后,很容易找到中间人讲道理,用不着拔刀杀警。

旧中国的宗族制度下,企业都是私家所有、家族所有,城市经济依靠师徒制度和行会制度来调节,每个生意人都会小心翼翼的经营自己的招牌,绝不敢做出三鹿奶粉那样的事情,谁都知道拿毒品喂给别人的孩子是要遭到复仇的,甚至要被扒坟绝户的灭掉。卖酒的会兑水,卖米的会掺砂,但都知道那是绝对不会伤害别人的性命的。否则,中国的古代经济凭什么吸引洋人来通商呢?全世界的银子为何流向中国呢?因为中国的商人讲究信誉。

可见,孔夫子以后,共产党之前,中国的皇权制度无论多么腐败,但都不会伤到这个民族的根本。中国人能在没有人性的皇权制度下繁殖成为世界第一的人口,奥妙就在于宗族制度。虽然皇权制度下不允许本地人当本地官以免割据,但是贪官之间是对等的,你到我的家乡刮地皮,我到你的家乡刮地皮,各自带回自己家乡,建设自己的家族事业。张领导在李家村搜刮是个贪官,但是回去兴办张家的教育,却是一个好家长;讨了二奶八奶,金银财宝都还是留给中国的女人和小孩,肥肉烂在锅里头。“解放”之初的农村小学,大多数都是办在祠堂里面,就是这个道理。

西藏人的寺院,就像汉人的祠堂,它是一方的文化中心,为当地的穷孩子提供免费的教育和营养。去年大地震的北川,原来是羌巴人的地方,他们的寺院绝对不会搞成建筑垃圾。但是共产党来了以后,摧毁了寺院祠堂,没有了告老还乡,而是携款出洋,于是民族资产流失。特别是偷来的锣儿敲不得,贪污来的钱财既不敢也无心用于慈善事业,只有出洋最安全。所以,中国现在的第一公害,应该是贪官外逃,发展国民教育急需的资金都流失了。一个贪官子女在海外的逍遥淫荡,可供家乡的一百个小学生的费用。

家族、行会、寺院。。。,就是现在所谓的NGO非政府组织,他们是习惯法的载体,为表面的皇权制度提供背景的保险。现在我们发现什么呢?四川震殇、三鹿氰胺、杨佳杀警、邓玉娇杀官。。。,其实深层的背景都是同一个:价值观的沦丧。没有了做人的价值观,这个民族与猪狗何异?如何让这个民族不要全部沦为畜牲?

该怎么办?邓玉娇的刀不妨是一个可以选择的答案,一个小女子的刀起码要比温家宝的眼泪和余秋雨的眼泪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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