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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秀:租税和法律须融入「良心」和道德

(2014-05-08 22:21:27) 下一个
陈清秀:租税和法律须融入「良心」和道德
记者蔡佳静/报导
  「恐龙法官」、「恐龙税官」令人诟病,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在响应「良心时代」运动时指出,诉讼法、租税法的研究都必须要融入良心和伦理道德观念;如此才能减少法官和税官侵犯人权的事情发生。
 
  陈清秀说,过去法学的研究较没有注意到伦理观念,现在已渐渐有国家考试开始考相关科目,且有相关理论的书籍出现。然而目前学界所谈的法律伦理都还仅限于皮毛,例如只涉及利益冲突等相关层面,尚未触及核心。
 
  「处理任何事情都要有伦理道德的观念。」陈清秀强调,该如何将租税、法律的伦理融入到整个租税法律制度的构造中,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他在编修「诉讼法」时,在第一章就说明了诉讼程序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也就是将伦理道德的价值观融入到诉讼上当事人诚实信用的义务中。
 
  陈清秀是台北市政府法规会前主任委员,在任期间曾推动「纳税者权利保障法」草案、「台北市人权保障自治条例」草案,期望能藉此保障人民权利。直到现在,他仍致力推动法律和租税人权。
 
  「国税局设了法务科,里面却没有法制人员;就好像开了医院却没有正规的医生,全部都是密医,怎么治病?」陈清秀曾多次抨击国税局欠缺法制人才、导致专业不足而执法失当的乱象。他说,公务机关欠缺专业尊重,便导致课税都是杀鸡取卵,国家无法永续经营。
 
  他也指出,除了税捐机关之外,就连司法单位也有专业不足的现象。台湾行政法院的法官,是从一般法院转任,欠缺行政法与税法专业,司法院的在职训练才一个半月,这么匆促的训练就像新兵连枪不知道要怎么拿,就要上战场了。
 
  「我们要有好的人权保障,必须每个人都发挥大悲心。」陈清秀有感而发表示,若所有人能一起在赋税人权领域播种、施肥、浇水,种下善因,就能够结下善果。
 
  「良心时代」运动已有154个国家响应,432个团体共同推动,网站目前已有超过95万人次浏览,邀请大家分享100 ~ 300字的文字和照片、漫画、绘图等上传网站;30秒以内的录像或录音档案,请寄到info.aneoc@gmail.com信箱,也欢迎团体成为「良心时代」运动共同推动者,共创爱与和平的世界。
    
图说: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在响应「良心时代」运动时指出,诉讼法、租税法的研究都必须要融入良心和伦理道德观念,才能减少法官和税官侵犯人权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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