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小泥山与\'所罗门断案\'的看法 --反砸艾园博主

(2008-09-28 01:50:03) 下一个

以下反砸原本贴在文学城的艾园和黄颜新浪网的评论里,被艾黄没肚量的给删了,那篇讲小泥山和所罗门案的文章他们在艾园也自己去掉了,是不是觉得自己理亏?但他们还在新浪里浑搅是非,我就再站出来一次发表对此事的看法。我所写的后半段已经被人转贴到了新浪了,赞,大力支持。 小泥山和毛毛猫的 ID 被文学城给封了,这是什么道理?艾米黄颜你们这么做不觉得羞愧吗?我不怕你们去让网管再删我的 ID, 看你们到底能删多少 , ID 而已,删一个就可以再注册一个。

就小泥山事件,作为一个看客,我来反砸艾米黄颜的观点:(声明:我不是小泥山的支持者,也不是艾米黄颜的知傻,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看不过去而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果艾米黄颜有肚量,这样的贴他们应该留着让公众来评说)

黄艾对私人财产的定义,不在于你能不能进去,而在于它属于谁。我的博克,就是我的私人财产

反砸:艾黄概念不清。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占有权,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你们对博客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没有占有权和所有权:

论据:使用权的定义是,在一个不属于你的地方你可以行使一定的权利,诸如租赁权和展览权,但至于地盘的归属则另当别论。比如,你向网站申请了这个博客,你拥有的是使用权,你可以在这里存储你的东西,诸如文章,你可以办展览向外人炫耀你的财富,诸如公开博客,招揽顾客来参观,但这并不表明这里是你的地盘,这里真正的主人是网站所有者,就象你说的,如果你违法乱纪了,违反了网络的游戏规则,网管看你不顺眼也可以把你一脚踢出去,收回你在这里办展览的权利。你们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在你们鼓动你们的小喽喽向网管告黑状,恐吓威胁要删除小泥山的IDd的时候,就充分表明了你们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你们也知道小泥山的博客不是他自己的地盘,你们可以要求主人(网站)去收回他对他博客的使用权。

艾黄的观点:博克不是公众论坛,博克主人有权决定欢迎谁,不欢迎谁。一个人不受欢迎,还要赖在那里,就是丢自己的脸,而且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反砸:艾黄对使用权限没有搞清。既然你对你的博客没有所有权,只是使用权,就有一个使用权限的问题。你们只是在这里办展览,你可以办私人收费展览(比如用密码限制你的客户范围),你也可以办公开免费展览(无密码全全对外开放)。你们选择的是后一种方式,公开免费展览,既然你办的是公开展览,你敞开了门让人进,欢迎谁不欢迎谁也就不是你能说了算的,而顾客也就可以发表他们的评论,评论里可以说好,也可以说不好,这没有妨碍到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欣赏标准,你不能因为人家的标准和你不一样就说人家丢脸,这么说只是丢了你们自己的脸,说明你们心胸狭隘,容纳不了不同意见,你们只是井底之蛙,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吗?

艾黄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以下引用你们自己的话,这些话用在你们自己身上也最合适)

1 .我的博克不欢迎一知半解,却自以为是,且好为人师的人 ,而你正好就是这样一个人。

话外音:你们自己对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一知半解,还自以为是,总来教训别人,好为人师,你们自己都讨厌自己,还怎么要求顾客去喜欢你们自己呢?

2. 别老像个蒙昧时代来的人一样,孤陋寡闻,没见过世面,总以为自己的活法就是唯一正确的活法 。

话外音:正是啊,你们不蒙昧吗?你们的活法就是唯一正确的?别人有了不同意见,你们就气急败坏,砸这个砸那个,别人都蠢,都是白痴,就你们最聪明,你们是倚傻卖傻,坐井观天,没见过袋鼠就说这个世界上没有袋鼠。

3. 总的来说 , 愚民终究是愚民 , 蠢人终究是蠢人 , 不管装得多么善良宽容道德 , 迟早都会露出愚昧 ( 而且往往恶毒 ) 的真相 .

话外音:艾米黄颜,你们天天愚民蠢人的不离口,看看你们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够聪明吗?你们善良宽容道德,何苦和一个小泥山这么过不去,还要去封人家 的ID, 堵人家的嘴,你们暴露的是什么真相呢?

你们的贴爱发不发,展览办不办是你们的权利,不要把不行使这种权利的责任嫁祸于人,还倒打一耙。所罗门案子的判定很明显:你们这是拿着 “ 自家孩子 ” 要挟别人,你们对自己的博客是什么感情呢 ? 有个梯子就下来吧。

小泥山与"所罗门断案"的文章还在新浪里挂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5d62450100b4fw.html),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个是非,不过不看也罢,一篇逻辑混乱的浆糊脑袋写出来的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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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hairycat的评论:
欢迎猫猫,抱抱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那种把锁和权分不开的榆木脑袋你就算给她打回去重写也写不出个条理清晰的来,美眉就当是听了个笑话,娱乐一下好了。
hairycat 回复 悄悄话 小鹿,我来啦.:) hug hug, kiss until you fall!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哈哈哈哈,删贴权是锁?这是谁家在卖这种劣质锁啊?建议你家博主换把密码锁,高级锁,文学城据说有这种服务哈,不公开博客,有密码的群组,都是这种高级锁。

另外请问哈,谁家这么牛,能租到公园里的房子做私人住家?

再给你这个跟贴评个分——逻辑不通,零分,打回重写!!!

果果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汉代蜜瓜, 删贴权=锁。为什么呢?瞧你想不出我就点拨点拨你吧。估计也没什么用。就算这是写给能被点醒的人看的。你那脑瓜子满脑袋的复仇,估计再有逻辑你也看不进去,也没那种海量承认自己错了。

家有锁是锁君子的,坏人想进也能进,比如ta可以用枪啪的一下就把锁打下来,然后长驱直入。然后主人报警,坏人被关,就象博主删帖。坏人被关放出来后,也可以选择再把人家的锁打下,那主人就再报警,坏人就再被关。就象博主删了贴,那人还可以继续贴,那主人只好再删,烦不甚烦。 一样的道理。
汉代蜜瓜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果果儿同学,你租房住的时候不上锁?还租在公园里,敞开着大门?

如果能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你那篇文章算有逻辑,否则全是废话。

0分,打回去重写。
果果儿 回复 悄悄话 艾友友的反砸。是非在文中: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10&postID=9861
“唐朝游牧人”是在最近的小泥山风波中涌现出来的一个新 ID , TA 写了一个贴反砸艾黄,贴在艾园,被我删了,并给 TA 回了一个贴,希望 TA 能从删贴这个事实中悟出 TA 理论上的错误,意识到TA 的贴被删, TA 却没有权利起诉博主,这说明在他人博克跟贴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是什么合法权益,只是目前技术上办得到的事情。

但唐朝游牧人显然没有这个悟性, TA 没有悟出这个道理,反而把 TA 的贴子贴到了文学城海外原创。

据我观察,凡是涉及到艾米的贴子,在海外原创都能引起轩然大波,会有众多跟贴,所以想吸引眼球的人不妨到海外原创去发有关艾米的帖子。但凡是涉及到艾米的帖子,在海外原创也很可能被删。具体原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事实,而最新的事实就是唐朝游牧人的贴子也被删了。

这说明即使在文学城的公众论坛,你的发贴权也不受法律保护,而是由版主来决定的。

唐朝游牧人也把 TA 的帖子贴到了孤草的博克,在那里得到一片喝彩。有人赞赏说:到底是学法律的,说话就是不一样 ( 大意如此 ) 。

唐朝游牧人是不是学法律的,我不知道,也没看到 TA 自己声明或者承认自己是学法律的。估计只是一些不懂法律的人看见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相当法律的字眼后产生的联想。

我从前是很敬佩学法律的人的,认为他们必定精通法律,但自从发生了海明律师代表十三亿中国人起诉 CNN 之后,我对学法律的人的敬佩就打了折扣。海明能在美国当律师,想必也是有法律学位的,而且是考了 BAR 的,但似乎也没妨碍他干傻事。

( 我希望唐朝游牧人不要告诉我们 TA 真的是学法律的 )

唐朝游牧人的贴子在两处被删,在一处受到欢迎,据说 TA 专门开了博克,把自己的贴子贴在那里, TA 的博克 TA 做主, TA 在自己博克绝对不会遭遇被删的经历。

那么仅仅就我所知,唐朝游牧人就在四个地方发了同一个贴,但却经历了几种不同的遭遇,品尝了几种不同的滋味。照说任何一个能做简单推理的人,就能发现自己论点的错误,所以我没兴趣反砸 TA ,艾黄也没兴趣反砸 TA 。

但有位网友发悄悄话给我,说她知道唐朝游牧人的帖子有问题,但却不知道怎么反砸。既然是这样,我这里就不揣冒昧,来反砸一把唐朝游牧人这个帖子的观点。

唐朝游牧人说:“黄艾对私人财产的定义,不在于你能不能进去,而在于它属于谁”

就我所知,艾黄没有这样说过。艾黄说过“使家成其为家的不是门锁,而是它属于谁,箱子也有锁,但箱子不是家。” ( 大意如此 )

请注意艾黄说的是“家”,而不是“房屋”。艾黄在谈到博克时,一向都是使用比喻,他们把博克比喻为“家”,称之为“网络家园”,谈到“门前屋后的草坪”,“踏上草坪”,“闯入”,“警告” “开枪射击”等,都是比喻的用法。

“ 家”不等于“房屋”,更不等于法律上所指的 PRIVATELY OWNED PROPERTY ,而是相当于 HOME 。当我们谈到房屋的“所有权”时,我们用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等,但当我们谈论“家”的时候,我们所说的“属于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意思,而是一个带有感情色彩的概念。

以前很多大陆中国人都是住在单位的房子里 ( 公家财产,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财产” ) ,现在也有很多人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 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财产” ) ,但他们都有“家”。

所以不是艾黄概念不清,而是唐朝游牧人概念不清,混淆了家和房屋的界线,也混淆了比喻意义与法律意义的界线。

关于博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跟唐朝游牧人没有分歧,我们都认为博克主人对于博克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艾黄也是同样观点,这个唐朝游牧人已经承认过了。

至于“占有权”,我跟唐朝游牧人之间有分歧,但这个分歧不影响我们今天的讨论,所以放弃不谈,只谈“使用权”。

唐朝游牧人的理论是:既然博主对博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那么博主就只能在博克存东西, 办展览,既然博主办的是公开展览,敞开了门让人进,欢迎谁不欢迎谁也就不是博主能说了算的。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只有使用权的地方就一定是存东西, 办展览,而不能是家呢?

我来美国前,住的是学校分的房子,每个月扣房租,但只扣几块钱。后来花几千元买下,不用每月扣房租了,但只买了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我所知,现在中国还有很多人住的是这样的房子。即便是 PRIVATELY OWNED 的房子,据说也只能 OWN 七十年,因为国家对于土地有规定,只允许占有土地 70 年。据说很多人都很担心,怕 70 年后自己的房子就被政府收走了。据说政府对此做了一些解释,大意是 70 年后,你对你房屋下面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

又据说大陆正在进行土地改革,将允许私人拥有土地。但我估计如果改革后效果不好,保不住哪天又会来个解放初期那样的土地改革,再把私人手里的土地收回来。

中国大陆拥有自己房子的人毕竟还不是那么多。即便是在美国,也有很多人住的是租来的房子,他们对房子都只有使用权。

那么这些租人房子住的是不是都只能在租住的房子里办展览呢? 他们门前屋后的草坪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让人踩呢?

当然不是。我想这些租房子住的人大多都不是在房子里办展览,而是把租来的房子当自己的家的。请注意“家”“家庭”“家园”和“房屋”的区别。除了“房屋”涉及到“所有权”之外,其它几个说法都带有感情色彩,当我们说“博克是我家”的时候,并不表明我们认为自己拥有博克的所有权,而是强调这是一个给我家的感觉的地方。而“家”是可以建在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的房子里的。

也就是说,即便只有使用权,你的合法权益仍然是受到保护的,不应该受到侵犯。没有所有权只表明你不享受所有权带来的权益,比如转让权,收益权等,但不表明你连不受侵犯的权益也没有了,要不谁还租房住?

这应该是个常识吧?我想大多数中国人在中国都租过房,大多数来美国读书的中国人都在美国租过房,都应该知道即使是居住在只有使用权的地方,我们仍然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难道唐朝游牧人会不懂得这个道理?难道 TA 没租过房?还是 TA砸艾黄的心太切,脑子转不过弯来了?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唐朝游牧人的父母租住在一套公寓里的一楼,他们对那套房子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某天,两位老人正在阳台上乘凉,几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指手划脚说:“你们的孩子读书读呆了,你们是怎么教育你们的孩子的?”

不知道唐朝游牧人的父母会有什么反应?很可能会忍无可忍,喝令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怎么跑到我的家里来告诉我如何教育儿子?”

( 小泥山这时可以插进来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我不赞成你们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我今天要三次上门来告诉你们这一点。 )

那帮闯入者听罢,更加起劲地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大为光火,喝令道:“你们这群混蛋,给我滚出去 ! ”

( 孤草这时可以插进来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不管怎么说,你们不该骂人“混蛋”。 )

我们的唐朝游牧人对父母说:“父母双亲大人,要知道,你们对这套公寓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公寓老板手里,因此你们只是在这里办展览,既然你们办了个公开展览,那么欢迎谁不欢迎谁就不是你们说了算的了。”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辩解说:“这是我们的家啊,这是我们的私人空间,他们怎么能闯进我们的家里来指手划脚呢?”

(WORLDLING 这时可以插进来说:关于博克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维基百科有解释。 )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气昏:“你别拉大旗做虎皮吓唬人了,难道私人空间就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的意思?”

唐朝游牧人生气了:“父母双亲大人,我再说一遍,你们对这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这里不是你们的家,只是一个办展览的地方。”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见儿子的确是读书读呆了,只好转回去对付闯入者:“你们这群无赖,赶都赶不走,一点自尊都没有,太丢脸了 ! ”

唐朝游牧人厉声道:“父母双亲大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欣赏标准,你不能因为人家的标准和你不一样就说人家丢脸,这么说只是丢了你们自己的脸,说明你们心胸狭隘,容纳不了不同意见,你们只是井底之蛙,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吗?”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大怒,将不肖之子赶了出去。

我们的唐朝游牧人毫不气馁,转身到文学城海外原创发表高见去了。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
我才刚开始,你们就都要歇着去了?姜mm的诗很好看呢,多写几首吧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南山松的评论:
有大家才有热闹,欢迎经常来看看,就是这儿的菜少了点儿,等我有空了上几盘 :)
warmginge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P.的评论: 我也想歇。不过歇之前,先来闹一闹:-)
南山松 回复 悄悄话 "大闹天宫吧,我最喜欢热闹了。"

又热闹看的时候别忘了叫上我!
Eyr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P.的评论:
欢迎欢迎,大闹天宫吧,我最喜欢热闹了。
PP. 回复 悄悄话 歌儿歇菜了,我们来小鹿家闹一闹?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armginger的评论:
正琢磨这事儿呢,左一个洞,右一个窟窿,打理不过来了 :)不过这里的姐妹好热闹。
warmginger 回复 悄悄话 阿敏,来晚了。。。
接着写别的吧;-)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叶8123的评论:
多谢你的高评 :)
借用他们的话说就是: 蠢人终究是蠢人 :)
叶8123 回复 悄悄话
“一个有水平的贴子,被我砸得体无完肤,那该是多么给我长面子啊.可惜,就没碰见这等好事,都是些白痴贴.” –艾米
----------我把你的贴给她砸,她没敢砸.高水平的贴!!恭喜!恭喜!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叹:文学城也是没办法,孩子被人要挟在手,只好滥杀无辜了。同情文学城的城管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ELEVEN的评论:
同感。有些人把讲道理和干涉他人活法混为一谈,根本没有是非观念,还天天反说他人愚,不知道真正愚的人是谁。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歌儿的评论:
又挖洞了:)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P.的评论:
欢迎樱桃妹妹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秋月冬雪的评论:
嗯,找几套衣服马甲去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谢谢跑这儿来看我,跟麦美眉挤个沙发去 :)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这回一一检查过了。不瞒你说,我还真是一个大而化之的人,平常也懒的参与是非。但如果真有邪恶的事情发生,我也不会吝啬言辞,与恶斗,其乐无穷 :)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顶一顶, 阿敏写得好!

"拿着 “ 自家孩子 ” 要挟别人"

哈哈,小泥山风波的最精辟总结:))
ELEVEN 回复 悄悄话 反砸得好,有理有据。只不过有些人,是没法跟他讲道理。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来看土拨鼠。:)
PP. 回复 悄悄话 小鹿,我来啦.:)
秋月冬雪 回复 悄悄话 顶你!你弄个题图,去你的博客就方便了。
我就是 回复 悄悄话 顶!说得有理有据!
果果儿 回复 悄悄话 下面列举的这些地方黄颜的‘颜’字都还是‘彦’。请一一改过:

“艾米黄彦你们这么做不觉得羞愧吗?”
”话外音:艾米黄彦,你们天天愚民蠢人的不离口“

还有你改名的时候把‘颜’改成‘颜色’,读起来是你把名字又搞错了,也请一一改过。看下面:

”小泥山的支持者,也不是艾米黄颜色的知傻“
“就小泥山事件,作为一个看客,我来反砸艾米黄颜色的观点”

看来你做事情比较粗心。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尊重你的意见,名字改过了。
唐朝游牧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热烈欢迎麦美眉。
果果儿 回复 悄悄话 黄彦的彦字写错,应为颜。希望在文中改过以示尊重别人的名字。这已是我第三次提出文中的这个错误。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SF.

hehe,坐上了大沙发。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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