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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新文化运动》(居中为陈独秀)
陈独秀1879年降生,1942年辞世,他在不算太长的一生中,有五次被捕入狱的经历。从1919年6月11日第二次被捕起,此后他每一次被捕,都成为大小报章的新闻热点,成为轰动一时的政治事件,也都引起有关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介入。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曾出版《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一书,收录了陈独秀历次被捕后报刊的有关报道、社会各界的反应以及陈独秀在狱中的表现等资料,对研究陈独秀颇为有用。
1932年10月15日下午7时,陈独秀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这是他第五次被捕,也是最后一次被捕。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此次也是作为“共产党领袖”被捕的。我们知道,1927年后,国共两党便不共戴天。对于捕获的共产党要人,国民党通常只给予两种选择:要么投诚,要么赴死。1935年2月,国民党捕获前共产党领袖瞿秋白后,劝降不成,便将其“就地处决”了。在国民党眼里,陈独秀的“罪孽”应该比瞿秋白更深重,也是比瞿秋白更“要”的“要犯”。陈独秀此番被捕的后果“凶多吉少”,是其时人们的普遍看法。
陈独秀狱中照片
国民党当局闻知陈独秀在沪落网后,便令将其押赴南京受审。1932年10月19日夜11时,陈独秀在上海警方的严密戒备下,被押上了开往首都南京的火车。
陈独秀一生漂泊,人在旅途的滋味本不陌生。但此番“旅行”却非同寻常,其终点很可能就是刑场。在这被“押赴刑场”的途中,陈独秀想了些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有想。没有心潮起伏,没有思绪联翩——他一上车便呼呼大睡,直到车抵南京被叫醒。
高语罕在1942年6月4日重庆《大公报》上发表了《参与陈独秀先生葬仪感言》,最后特意提到陈独秀“后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押解南京,先生在京沪车中,酣睡达旦,若平居无事者然,其临难之从容不迫而怡然处之,往往如此”。台湾1977年5月1日出版的《传记文学》第三十卷第五号刊载了任卓宣的《陈独秀先生的生平与我的评论》和尉素秋的《我对于陈独秀先生的印象》。
任文中说:
尉文则说:
我想,押解陈独秀的那些人,看着这老先生的睡态,听着他的鼾声,一定纳闷不已。
电视剧《觉醒年代》剧照(于和伟饰陈独秀)
陈独秀被解到南京后,宋庆龄、蔡元培、胡适、杨杏佛、翁文灏、傅斯年等社会知名人士都以各种方式进行营救,国际上知名人士如杜威、罗素、爱因斯坦等也致电蒋介石,为陈独秀说情。当时,国民党内的极右派力主用军法审判陈独秀,也就是“处以极刑”。而胡适等人营救陈独秀的最关键一步,是争取让陈独秀案在法院公开审判。只有进入正常和公开的司法程序,才有可能使陈独秀免于被杀害。蒋介石最终采纳了胡适等人的意见,决定将此案交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营救陈独秀的过程中,傅斯年在1932年10月30日出版的《独立评论》第二十四号上,发表了《陈独秀案》一文,满腔热情地肯定了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卓越功绩。文章最后一段写道:
陈独秀被捕后,国民党当局照例也要劝降。包惠僧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一文中说,其时任国民党军政部长的何应钦曾接陈独秀到军政部,“何应钦客套了一番,陈独秀无动于衷”。何又请陈独秀写字,陈挥笔写了“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劝降不成,陈独秀案便于1933年4月14日、15日、20日三次公开审理。对陈独秀的审理,也成为当时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第三次审理时,旁听席上拥挤不堪,“有远自镇江、无锡、上海等地专程来京者,惟庭地不敷容纳,后至者多抱向隅”。陈独秀在法庭上毫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在回答审判者的提问时,侃侃而谈、议论风生,常把审判官驳得哑口无言,也引发旁听席上阵阵笑声。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中,对此有较详细的描述。当时国民党的《中央日报》曾报道审判情况,标题就是“隽语风生法院审理陈独秀”。
在审判之前,法院方面曾问陈独秀是否请律师,陈独秀答以无钱可请,并表示可自己为自己辩护。但章士钊愿义务为陈独秀出庭辩护。章氏其时是名闻全国的大律师,寻常案件,即以高酬奉请,也难得应允。章与陈虽是留日时代的好友,但后来在政治观念和文化观念上都属于敌对阵营,且都是各自阵营的代表性人物,相互也打过笔仗。章氏此次挺身而出,时人称之为“有古义士之风”。但对章士钊力图为陈独秀开脱“罪责”而发表的辩护词,陈独秀却并不全部认可,并当场反驳章士钊。任卓宣在《陈独秀先生的生平与我的评论》中说:
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中叙此事更详。章士钊在辩护词中说:
章士钊
听到章士钊把自己的政治信念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挂上钩,陈独秀急了,“陈独秀当庭发出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状为准。’旁听席上有‘革命家’‘革命家’的赞声。”陈独秀也在法庭上宣读了自撰的辩诉状。从作文之道上说,这篇辩诉状可谓典范之作,逻辑严密却又大气磅礴。陈独秀以这样一段话开始自己的辩诉:
辩诉状大体以文白夹杂的语言写成,陈独秀说非如此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心情。陈独秀的辩诉状和章士钊为陈独秀所作的辩护词,在当时是轰动全国的名文,各大报纸都想刊载,但遭到国民党当局的禁止,只有天津的《益世报》在当时刊载了全文。上海的沪江大学、苏州的东吴大学还将陈、章的辩诉状作为法学系的教材。这两所学校因为是教会学校,才敢如此“放肆”。
电视剧《觉醒年代》剧照(于和伟饰陈独秀)
审理结果,陈独秀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后经上诉,改判为八年。在狱中,陈独秀潜心研究文字学。这并非是为了消磨时光,也是与他的社会理想紧密相关的。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中说到陈独秀的狱中生活时,写道:“他对文字学最有兴趣,成天埋头研究《说文》。据他说从文字的形成和发展,可以看到社会和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在狱中陪同在陈独秀左右的濮清泉还写下过这样一件趣事:
然而,“隔了一会,陈独秀又和程老先生和好了。他写了一封信给罗家伦(时任中央大学校长),推荐程老先生教文史,罗家伦以程老先生迷信鬼神而拒绝了”。
电影《建党伟业》剧照(冯远征饰陈独秀)
西安事变爆发后,陈独秀在狱中闻讯大喜,以为蒋介石此番定“难逃活命”。然而,十多天后,陈独秀等在梦中被爆竹声惊醒,这一夜,南京城爆竹声通宵达旦,原来是市民庆祝蒋介石平安归来。有人告诉他,这爆竹可能是警察下令放的,陈独秀则说:“下命令放的,最多放个把小时,昨天放了一夜,能说是命令的作用吗?”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寇开始全面侵华。8月15日,日军飞机开始对南京进行大规模轰炸。有一天,炸弹落到了囚禁陈独秀的老虎桥监狱,陈独秀及时躲到床底才免受伤害。也就在这一天,原北京大学学生、时任金陵女子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中凡先生来探望陈独秀,见此情景,陈中凡回去后即与正在南京参加会议的胡适和张伯苓(时任南开大学校长)相商,谋求当局提前释放陈独秀。据陈中凡在《陈仲甫先生印象记》中说,当时国民党方面暗示陈独秀“只要本人具悔过书,立即释放”,陈独秀则愤怒地表示:“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并声明“不要人保”。
“附有任何条件,皆非所愿”。但陈独秀的友人们仍积极为其奔走,以胡适最为尽力。胡适其时刚被蒋介石委以重任,即以非官方身份赴欧美访问游说,揭露日军侵华暴行,同时争取各民主国家对中国的同情与支持,可谓受命于危难之时。出国在即的胡适致函其时在国民政府中握有重权的汪精卫,请汪与蒋商量,提前释放陈独秀。汪精卫于8月19日复函胡适,告知“已商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矣”。8月21日,司法院便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递了“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国民政府当即批准。8月23日,陈独秀出狱,先住在傅斯年家,后因傅宅附近也屡遭空袭,又住进了陈中凡家。9月8日,胡适也离开南京,踏上了征程。顺便说一句,从陈独秀第二次被捕起,此后的每次入狱,胡适都积极参与了营救。
陈独秀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致函《申报》编辑部,为自己辩诬。原来,司法院在给国民政府的呈文中,有陈独秀“爱国情殷,盖深自悔悟”之语,《申报》发表了此呈文。陈独秀于8月25日致函《申报》道:
不久,陈独秀离开南京到了武汉,1938年7月又到了四川,最终在四川江津定居。1942年5月27日夜,陈独秀在江津辞世。社会各界闻讯都发表悼念文字。陈独秀卧病和辞世期间,共收到各界人士捐赠的医药费和赙仪费法币33750元。
电视剧《觉醒年代》剧照(于和伟饰陈独秀)
如今,我常在沪宁线上行走。坐在火车上,我仿佛仍能听到陈独秀当年留下的鼾声。那一夜,在押送陈独秀的火车上,发出鼾声的一定不只陈独秀一人,但其他的声音都随风而去,独有陈独秀的鼾声至今仍清晰可闻。这鼾声告诉我,这个人尽管在政治信念和个人生活上都可挑出或大或小的毛病,但在胸怀坦荡上却少有人可与之相比。这是一个通体透明的人,一个不知阴谋诡计为何物的人,一个喜怒不屑于藏于心的人。这鼾声也在告诉我,什么叫大英雄,什么叫真豪杰。
文章来源 | 《大道与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