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车易位

纵是千古,横是八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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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本来就不存在不动产

(2009-12-23 12:52:35) 下一个

中国的城市本来就不存在不动产

所谓不动产,就是搬不走的财产,房地产应该算一个,反过来,房地产不一定是不动产。

在美国,mobile home 就是可移动的房产,mobile home其实条件还不错,厕所,厨房,客厅,卧房,一应俱全,有的专放MOBILE  小区还有游泳池,会所,绿化也相当好,街道干干净净的,在湾区,全新的三房两浴的mobile home,也就四五万美刀,旧的二手货,几千块钱就搞定了,如果你愿意,租辆大车就可以把房子搬走。

Mobile home 摆放的地方要付给地主租金,也就是土地使用费,和中国一样,按政府的规划,地主买下这块地,只能分租摆放mobile home 不能造摩天大楼,商住两用,地主也建一些区内公共设施,在湾区,租金大概是700元一个月,这是前些年的行情。

就像汽车一样,mobile home 是越旧越不值钱,地租涨上来了,你的房子却跌下去了,其实很少有人搬家也把自己的房子也搬走的,多数是就地折价卖了,房子动不动不重要了。

中国城市的房地产虽然在物理特性上是不可动的,但在法律上,在产权性质上却是不择不扣的mobile home。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在香港台湾可以叫卖地,在大陆只能叫“批租”,就是政府按规划把土地批量地租给房地产商,如果是商用地,批使用权50年,如果是住宅用地,批使用权70年,房地产商建房后,再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租给房产业主,如果建设期算1年的话,买新房子的老兄的土地使用权最多69。所以,在中国的城市里买房,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砖瓦的所有权,也就是房产的物理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土地的使用权,六十多年的土地租金一次付清的价格。

从法律上讲,中国政府想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把旧的屋主赶走建新房出售,完全站得住脚,因为国家和那些旧屋主从来就没有土地租赁协议,屋主每年付土地使用费,政府如果说,根据土地的主人今天的需要,这块地要另派他途,不租给你了,没什么不对吧?既然房子的产权是你的,那可以按照房子重建成本然后算上折旧陪给你,很合情合理,如果不折旧,赔给你新的,那就是很讲道理了,如果除了补偿给你新房子的所有权,还搭上额外的60多年的土地租金,那就不是一般地讲道理了。如果你还罗嗦你的破房子地段如何如何,那就是想得太多,不通人情了,因为土地的收益属于全体人民,不是你个人所有的。如果你还要自绝于人民,搞自焚相逼,那就是妨碍政府执法,扰乱社会治安,如果你胆敢和外国人说这事儿,那是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没有错吧?

假设中国能够成功地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土地所有制度100年不会变,那中国第一批的商品房,算起来也有十几年历史了,虽然土地使用权只剩下五十多年了,但市场价却翻了几番了,就是说,租期越短,价格反而越高,房地产的内行说,涨得不是房子,涨得是土地,即越来越少的使用权。更精彩的是,到了70年后的第一天,价格突然在最高点归零,政府开始有权动迁你了,你哭诉这是你祖上用了几代人的积蓄换来的也没用,地主决定要在这里造奥运场馆了,因为中国本来就没有不动产的。

瓦斯弹 2009/12/23 下午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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