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孩提时代
从洛杉矶飞回芝加哥时我的皮包里躺着刚刚与麦当劳兄弟签署的合同,而我永远也忘不了发生在1954年的这一天,这真是决定命运的一天呀!按说已算得上是生意场上的老兵了,但我仍然为这一新的战机的出现兴奋不已,恨不得马上投入战斗。尽管我年已五十有二,身患糖尿病和风湿性关节炎,胆囊及大部分甲状腺被摘除,但我相信前途一片光明,我依然年青、依然在成长,我此时的心态比这架飞机还要高。天空中晌晴薄日,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一望无际;鸟闞大地,波浪般绵延起伏的山峦从克罗拉多河直奔密支根湖。然而当我们就要在芝加哥降落时,天气忽然转坏,天空变得灰暗而恐怖,不知那是否是预示我前途多劫、充满荆棘的征兆。
我的思绪随着穿过云层徐徐下降的飞机,不禁渐渐融入夜幕下芝加哥的那片大街小巷之中;我生于斯、长于斯,在脚下的这片土地上已经生活了半个世纪。
我于1902年出生在芝加哥西部近郊的橡树园。父亲路易斯﹒克洛克是西部联盟的成员,他年仅十二岁、只读完初中二年级就开始工作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打下了一定基础。父亲决定要供我读书到高中毕业,但我想我不是读书的料。弟弟鲍博小我三岁半,他之后五年我们又有了妹妹劳蕊,弟弟和妹妹都是愿意读书的人。鲍博现在是教授、医学研究员,他和我没有任何共同点,多年来我们发现彼此之间很难找到共同的话题。
我的妈妈柔丝是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她把家布置得整洁异常、井井有条,而我的外婆更是嗜洁如癖。我永远也忘不了外婆的厨房,地板上整个星期都铺着报纸,到周六又要将旧报纸揭去,将本来干净得如同修女的头巾一样的地板用带有肥皂水的热蒸汽全面喷刷一遍,然后再铺上新的报纸。这是外婆从波西米亚带来的旧传统,她改不了了。妈妈要靠教授钢琴补贴家用,因此她希望我可以帮助她做家务活儿。我帮妈妈扫地、铺床、做清洁卫生,不仅根本不介意做这些事,反而感到非常自豪。
在我童年的时候,小孩子是不能参与大人的活动的,但我从未感到孤独。父亲是一个合唱团的成员,大人们经常在我家聚会。当他们来我家唱歌时,妈妈在楼下给他们弹钢琴伴奏,我和弟弟就躲在楼上自己玩儿。每当音乐一停下来,我们就会立刻放下手中的游戏冲进缝纫房。缝纫房的楼下就是厨房(当时还没有中央空调,楼上房间的地板上有一个可以拉开盖板的通风孔,这样一来楼下的热空气就可以升上来温暖楼上的房间),我拉开通风孔的盖板,妈妈就会把一个带长把儿的托盘举上来,盘子里放着她做的点心。看到妈妈假装在躲开其他大人,偷运食品给我们,我的感觉非常兴奋,就象在探险一样。
我小的时候读书从来都不好,觉得书本太枯燥,而我喜欢行动。我还喜欢长时间的思考,设想各种情况发生时我应该如何处理。妈妈有时会问我,“雷蒙,你在干什么呢”?我通常回答说,“没干什么,想事儿呢”。妈妈就会说我又在白日做梦,并会说“梦想家丹尼又来了”。
他们总是叫我“梦想家丹尼”,甚至后来我上高中了也还是被这样称呼,因为我经常会想一些自己觉得很有趣的事,并为此兴奋不已。我从不认为幻想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因为我所有的幻想都或多或少地被付之以行动。例如我想开一个卖柠檬水的摊点,没过多久我就真的开了,而且我工作得非常努力,卖了不少柠檬水。还是在高中阶段,我就打过很多份工,例如暑假期间在日用杂品店打工,或是在我叔叔的食品店工作,我还和两个朋友一起开过一个很小的唱片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可能我就会干点什么。如果把人生比作汉堡包,则工作对我来说就象汉堡包里的肉一样必不可少。人们常说,只会工作不会玩儿的人是傻蛋,我根本就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工作对我来说就是玩儿,我从工作中得到的乐趣一点也不比从打棒球中得到的乐趣少。
当然,在我的童年时代,棒球真的是一项全国性的娱乐活动,而我家后面那条街里的比赛对我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大赛事了。我爸爸就是一个棒球迷,我七岁起他就带我去老西区的球场看芝加哥幼狐队的比赛了。爸爸和我同属一个球迷阵营,而且他同著名球员庭克是朋友,这使我在小伙伴们中很有面子,我知道所有球员的战术特长,甚至他们的鞋子是多少码。当年街区里的小伙伴们常常为跟棒球有关的事争论,他们谁也争不过我。我们曾经用许多土办法制作棒球、球棍,甚至用垃圾桶的盖子当作棒球的垒来比赛。回忆童年时代我们激烈的比赛和有关棒球的争论,对我来说真是一件无比甜蜜的事。令我最沮丧的事就是有时正当比赛激烈进行时,妈妈却站在后门口大声向我喊:“雷蒙,该回来练琴了。”这时候其他的小伙伴们就会一齐起哄,并模仿她的声音来嘲笑我,而我这个平时在人前非常自负的“棒球专家”却垂头丧气地一边应着“我来了”,一边拖着脚走回家。
我天生就有弹钢琴的细胞,而妈妈也非常欣赏我在键盘上的表现。尽管那时我常常抱怨妈妈对我的要求过高了,但至今想来,我仍然感激她对我的严格训练。我的琴艺渐渐在街坊邻里间有了些名气,很快就被哈瓦德基督教公理会教堂合唱团的指挥请去为他们的唱诗班伴奏 – 这是他一个小小的判断失误。我愿意也能够胜任这个职务,但圣诗中的和弦我总是弹不好,整个合唱的下半场我慌慌张张地坐在琴凳上,一次次重复同样的错误,真不明白那些唱诗的人怎么能在这样的一次次干扰下唱完了整个章节。另一方面,和缓、冗长的音乐简直令我在伴奏台上快要窒息了,因此当终于完成了最后一个音符,指挥对大家说:“今天就到这里,女士们、先生们,晚安”时,我本能地弹出了一段古老的轻音乐,名为“理发和刮脸,一共两角五分钱”。指挥理所当然对我的失礼非常生气,尽管他没有因此责怪我,但从此再也没有让我为他们伴奏了。
我对音乐的兴趣更多地体现在商务方面,例如我很尊敬在芝加哥闹市区的大型商场里面演奏的钢琴师。他们边弹边唱,为商场里的音乐制品店招徕客人。如果客人对某张唱片感兴趣,想试听一下,琴师就会为客人演奏一段。我梦想有一天自己也成为那样的钢琴师。就在我刚刚升入高中的那年暑假,机会来了。
我曾经利用那之前一年的暑假以及整个学年中的午餐时间,在我叔叔位于橡树园的杂货店打工,卖汽水饮料。在那里我学会了用微笑和热情去影响客人,使那些本来只想买一杯咖啡的人又多买了一个雪糕。我尽可能地节省所挣到的每一个铜板,直到终于攒够了钱与另外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音乐商店。我们每人投资一百美金,租了一个月租二十五元的小店卖唱片和稀有乐器,如奥卡利那笛、口琴和尤克里里琴等。我负责弹钢琴并唱歌来吸引客人,但成效不大。事实上我们做成的生意太少了,而每月还要付租金,几个月后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了,把存货卖给另一个音乐商店,将剩下的钱三个人平分了。
高中二年级这一年对我来说就象是经历了一场丧礼一样难过。我觉得学校对我来说新鲜劲儿早就没有了,就象当初在童子军一样。我曾经积极要求加入童子军,并被分派作号手。刚开始时我很兴奋,但不久就发现号手只是一个小角色,作用非常有限,每次开会时我都是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我觉得一点进步也没有,因此退出了童子军。现在我认为学校对我来说就象童子军一样乏味。
学校里唯一让我感兴趣的事儿就是辩论。我在辩论时非常投入,如果对我方有利,我会毫不犹豫地咬对手一口。我热衷于为大家所注意,并说服听众我们一方是正确的。有一场题目为“是否应该禁止吸烟”的辩论令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象多数辩论一样,我作为反方来为吸烟者辩护。这是一场精彩的辩论,但我的对手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把用来作道具的香烟模型画得太黑、太丑怪、太邪恶了,以至引起了别人对他们这种过分的做法非常反感。其实适当地用一些修辞手法是可以的,但不能与实际情况脱离太远。我抓住他们这一过火的做法加以攻击,给听众讲了一个关于我的祖父和他所钟爱的烟斗的故事:我们叫他佛西爷爷,意思是长着络腮胡子的爷爷。他生于波西米亚,年青时生活非常困苦,后来想方设法来到美国,并历尽千辛万苦使我们后代有了这个家。现在爷爷年纪大了,来日无多,而他除了扔一根骨头出去并让他的小狗给他叼回来以外,唯一的乐趣就是衔着他那古老的烟斗,看着喷出的一个个烟圈,沉浸在对以往的快乐时光的回忆中。我详细地讲述了爷爷的一生,然后向听众问道:“各位中有谁忍心抢走佛西爷爷所钟爱的烟斗,剥夺他在世上这一唯一的享受呢?”讲完后,我欣喜地看到听众中有些女孩子的脸上已经挂满泪珠。我真想让爸爸听到当时场上爆发出的掌声,并以此来弥补他因我对学习不感兴趣而产生的失望。
那年春天我高中毕业时,美国卷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上门推销咖啡豆和小礼品。我对自己非常有信心,自信一定可以在这个世界立足,没有任何理由再回到学校读书。此外,更重要的事是参加战争。那时,最流行的歌曲是“上前线”,而那里也正是我所向往的地方。父母亲非常反对我参军,但最终我说服了他们,成为一名红十字会中的救护车司机。当然,因为太年轻了,我必须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就连我的外婆都赞同我这样做。在我们的新兵训练连中还有一个人也是虚报年龄入伍的,他被认为是我们中的另类,因为当所有人都利用休假进城去追女孩子时,他却躲在营地里画漫画。这个人就是沃尔特﹒迪斯尼,他后来成为举世闻名的迪斯尼乐园的创始人。
就在我刚要登船去法国时,停战协定签署了,因此我不得不又长途跋涉回到芝加哥,并重新思考下一步应该做什么。父母说服我再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但只上了一个学期我就放弃了,因为我对代数依然不感兴趣。
出去卖东西或弹钢琴挣钱是我唯一所希望的。我负责在一个地区内销售用缎带制成的小礼品,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就象鸭子见到水一样。那时我已经在所有我住过的旅馆里设立了产品展示厅,并学会了如何鉴别客人的口味从而向他们兜售适当的礼品。棒球比赛中那些没有自信的投手,投出的每一个球都是一样的,而不分对手是谁;同样道理,没有自信心的推销员也是不分顾客对象,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待所有的顾客。想当初在1919年,很多人每周挣二十五到三十美金就算相当不错了,而我没过多久,如果运气好而可以有多些弹钢琴的工作的话,挣的钱就已经超过了我父亲的收入。
我十七岁的时候与其他同年龄段的小青年没什么不同,自高自大,四处惹事生非。鲁道夫﹒华伦天奴那时正四处放荡地追女孩子,而我将他作为自己的偶像。当我外出约会时,总是留着中间分开的后背头,粗硬的头发上打着发胶、油光发亮,穿着名牌的时髦服装,嘴里叼着装在用软木做成的烟嘴上的土耳其香烟。为了显示自己的老练,每次约会时,我总是装模作样地将我那质地高档的进口烟盒放在桌子上的显眼处。尽管这些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但至今回忆起来仍令我感到非常尴尬,因为我最讨厌那些虚张声势、故做姿态的人。实际上我也喜欢怀着一些负罪感在晚上独自回忆那些年青时代的故事。
有一个名叫赫比﹒铭茨的音乐届人士,他总是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伴奏的工作。有一天他告诉我,有家夜总会在找一个我这样的钢琴伴奏。虽然地点在考鲁米特市,路途遥远,但薪水远较一般人给得高,我表示愿意一试。从地处芝加哥西部的橡树园跑到东南部的远郊,我换了几次火车和公共汽车,终于在晚上九点钟开门时准时赶到了。
我们演出的场地在夜总会楼下的带有歌舞伴唱的餐厅,其装修奢侈豪华、光怪陆离、俗不可耐得令人难以想象。乐队主管是个体重约有两百磅的女人,我从未见过象她那样打扮的人,其发式和装束都与这家餐厅一样的轻浮。她在乐台上边唱边走,黄色的珍珠项链在那硕大的胸脯上一颤一颤地晃动,短粗肥胖的手指上戴着的戒指闪闪发光,唱歌的声音有些嘶哑,而她走过我身边时身上散发着阵阵廉价香水的气味令我不住地打喷嚏。
场间休息时,她要到楼上的卧室去休息,走过来跟我打招呼。她问我,“亲爱的,你住在什么地方”?我尽最大努力抑制自己的惊恐,告诉她我是从橡树园来的。她说:“你这么晚回去,路途太远了,今天就住在这儿吧。”我不敢当面说不,在剩下的时间里坐在琴凳上心中一直忐忑不安,不停地用眼角瞄着她,生怕再她走近我。
夜总会里的客人都是些粗暴无礼的人,弄得我很不开心。于是,在最后一场表演开始前,我走到吧台前把管钱的人叫到一边,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惧以使我说话的声音不至发颤,尽可能装得很随意的样子跟他说:“嘿,我们只还有一场就结束了,而我家住得太远了,为了不耽误时间,你能不能现在就把工资给我?”这是一个面无表情但看起来很精明的人,他没说一句话就探身从吧台下面拿出钱来给了我。在这样的地方我不能相信任何人,于是我接过钱来马上跑到洗手间去把它藏在了袜子里。演出结束后,当其他人还在收拾乐器时,我已经冲下楼去跑到了大街上,因为我想尽量离那个体重近二百磅的女人远点,并且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去过。
我的礼品推销生意早就没有什么潜力可挖了。尽管这个工作很有趣,但我还是认为,向村姑们兜售她们用来绣在袜带或床罩上的绢花这样的工作不是我要从事的职业,所以我就在1919年夏天辞了职,另外在密支根州一个叫狍爪湖的地方找了一份在乐队演奏的工作。
那真是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整天穿着带条纹的运动衫,头戴草帽,谈论的都是诸如“如火的青春”和“查里斯敦的疯狂青年”等流行音乐。我在一个名叫“湖畔乐园”的廉价舞厅弹钢琴,当时的狍爪湖是一个非常出名的避暑胜地,我们每天都从周围的酒店里吸引了大批客人到舞厅来。我们的乐队每天下午就登上一条游船,一边沿着湖畔航行,一边疯狂地演奏着。其中的一个男孩就站在船头上,用扬声器一遍遍地喊着:“快来吧,来湖畔乐园跳舞吧,别错过这快乐时光呀!”
在这伙年青人中,有一对来自伊利诺伊斯州麦尔柔丝园的姊妹,爱茜奥和梅芭丽,她们的父母在“湖畔乐园”的湖对面经营一家酒店,这姐妹俩是利用暑假的时间来帮忙的。她们的父亲是一个工程师,在芝加哥工作,平时很少来酒店,而她们的母亲则显然是个精力充沛的人,她负责酒店的经营并承担了所有的厨房及大部分的房间清洁工作。每天傍晚,爱茜奥和梅芭丽就会划船到舞厅来同我们在一起,舞会结束后我们大家一同出去吃宵夜或者就在月光下的湖面上划船。爱茜奥跟我从一开始就经常结伴而行,到暑假结束时,我们已经恋爱了。
暑假后我在芝加哥市内金融区里的一个名叫伍斯特—托马斯的公司找了一个工作,刚开始时我还认为这个公司挺不错的。我的工作是将从纽约股票交易所 - 也就是后来的美国股票交易所用电报传来的股票交易数据翻译出来,并写在黑板上供经常来我们公司的客人参考。我后来才知道,伍斯特—托马斯竟是一个用客户的钱买空卖空、做股票投机生意的公司,他们向各地的客人出售“清水股票” (指超出实际价格的股票 – 译者注)。
1920年初,我父亲被提升到西部联盟位于纽约的一个称为ADT的下属单位做经理。我很不情愿离开爱茜奥,因为当时我们已经考虑该尽快结婚了,但妈妈坚持要我同他们一起搬到纽约去。我只得在伍斯特—托马斯的纽约分公司又找了一个工作,这次是在柜台里做收银员,但我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工作,它比在黑板上抄数字还要枯燥乏味。这样熬了不到一年,有天早上当我去上班时,发现公司被封了,司法部门的封条上说这家公司已经破产了。我真是太倒霉了,他们还欠我一周的薪水和年假呢!我原本计划下一周休年假,到芝加哥看爱茜奥去,现在不用等了,我决定第二天就走。妈妈听说我要离开并不准备再回来时,感到很不高兴,但她也没有其他办法,因为她自己也不喜欢纽约。我走了以后,妈妈也一直在说服爸爸,最后他终于同意放弃在纽约的工作而搬回到芝加哥。
到了1922年,爱茜奥和我都认为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虽然我还一事无成,但无论如何我要结婚了。爸爸听到我告诉他这个决定时,目光炯炯地盯着我说:“不可能!”,他对着一脸疑惑的我喊道:“雷蒙,你现在不能结婚,因为你连一个稳定的工作都没有。我指的稳定工作,不是东走西窜去伴奏或在酒店当服务员,而是找一个有稳定收入并且能持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