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舟一叶

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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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雪城 (九)雪大校园 之 英文文学系(下)

(2008-11-29 09:30:20) 下一个

 

雪大文学系 -轻舟拍摄于2006年6月
 

   批判原理课学生必须研读一本书,并作读书报告(Presentation),扣罕大约知道我对性文化的抵触,他分配我的书是这门课难得的几本非性教材 - Stallybrass 的《政治和诗歌的超越》The politics and poetics of transgression。期末的论文,我用这本书的原理,将十七世纪中期到十八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和英国社会进行比较,选择了与书里同时期的市场,戏院,节日和诗社等方面分析,引出西方文化的评析原理在东方并不完全适用的结论,期末得了B完成必修课,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解脱。

    文学系主流是所谓的超现代文学(Post-Modern Literature),不少教授专职研究同性恋文化,有一位教授本身是女同性恋者,记得开学初教授自我介绍时,她开场白就是,“我是女同性恋者。(I'm a lesbian)”让我听了目瞪口呆,幸好她的课不是必修课。还有门课名为“医药文学(Medical Literature)",听起来蛮有趣。上了课后,才知道该教授也是研究同性恋文学的。教科书中的一本叫"Positive Women”初看书名,以为是《积极的女士》。看了书介绍,才知道这是艾滋病患者(HIV positive)写的诗集,书名正确翻译应是《HIV检查呈阳性的女士》,英文Positive有双重意义:积极的或阳性的。书里写诗的女同性恋者不少已因艾滋病而去世,这位教授上课时对同性恋诗人的“浪漫爱情”渲染不已。系里还有一对来自加拿大的同性恋女学生,一个光头,手臂刺青,鼻孔穿着孔环。另一个学生头发很短,又用摩丝将短发根根站立在头上。两人个子瘦小,爱穿黑装,皮肤又特别白,有时课间她们到门外吸烟后,一起推门进来,乍一看,很想中国古画里的“小鬼”。两小鬼总坐在一起,挤眉弄眼,勾肩搭背,亲热得很。她们曾邀请我参加她们家的万圣节化装晚会,我没有勇气去。

    当然,文学系还是有不少优秀的教授,我最喜欢的课有哈克斯顿教授(Professor Haxton)的诗歌课,哈克斯顿教授有一对双胞胎小女儿,平时喜欢给孩子们念Mother Goose(鹅妈妈)的儿歌,他也喜欢中国唐诗宋词和印度泰戈尔的诗,曾让我在班上与大家一起分享苏东坡的《赤壁怀古》。自传课的教授玛丽卡(Mary Karr)的自传《说谎者俱乐部》(The Liar's Club)曾获《纽约时报》最佳售书奖。玛丽卡授课很活泼,她选择的阅读有华裔美国作家汤婷婷(Maxine Hong Kingston)的《女士兵》(Woman Warrior),她让我做这本书的读书报告,我还给大家介绍了汤婷婷笔下的花木兰,并用中文朗诵了《木兰辞》,玛丽卡鼓励我们写自传,强调自传的真实性,受益匪浅。还有文艺复兴时期戏曲研究课,教这门课的教授还专门带我们去戏院看戏,记得演员们说英国式英文(British English),穿英王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戏服,演绎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Othello),相当精彩。这几门课我取得了A或A-的好成绩。

    文学系大多同学很冷漠,和同学交往不是很多,好友只有两个,一位是学长彼得,我在以前的文章曾提起。还有一位来自西部华盛顿州的克瑞斯塔(Krista Becker),她大学毕业后,曾和她先生杰夫(Jeff)到波兰教英文,回美后,到英文系修硕士学位。偶尔周末我们聚会,杰夫弹吉他,大家一起唱约翰丹佛的乡村歌曲,真是很开心尽兴的好时光。

    第一学年结束前,系主任找我谈,说系里经费有限,决定只支付我攻读文学硕士的学费,不再支付我第二学年的助教金。我听了,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早在我初到系里的第一周,系主任问过我,因经费紧张,可否自动放弃全额奖学金,当时我听了简直不敢相信,我语气颇坚定地反问道,“我们不是有合同吗?”系主任自知理亏,只好作罢。文科助教金其实很少,一个月只有800多美元,那时足够我支付书费,房租,食物等基本费用,若停止经费,我非得打工来补足费用,于是很快我就申请到工卡,买了二手车,决定利用暑假打工赚钱。那年暑假我只修了两门课,其余时间都在打工,平时在校图书馆做事,周末在两个不同餐馆做招待(waitress),每周还辅导一华裔高三学生SAT英文,也辅导过两个初中小姐妹数学,还教过中文。

    而今,雪大毕业已有10年了,我常常在想,若可以重新选择,我当初还会不会去念英文文学,答案是我还会,不单是文学系的高强度阅读和写作为我日后的英文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是那时内心的迷惘,困惑,孤独,沮丧,徘徊,疑问,强烈的文化冲突,冷漠的校园环境,导致我愿意参与每周末基督教会的国际学生团契,那是多么不同的文化环境啊!在那充满喜乐的灵性氛围里,我们互相祷告,彼此鼓励,我感受到朋友们的爱和神的大爱。英文文学系的磕磕碰碰的日子,原有神的美意呢!

    有次中国大学好友问起我来美后的最大变化,我说,我的内心变化最大。在中国时,认为主观的努力最为重要,人生目的是成功的事业和圆满的家庭。如今,我以为人生的目的是认识真神,和神赋予你独有的人生目的。想起圣经里约翰福音的一句话:“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那年暑假,我受了洗礼,正式成为神的女儿。

两年前,离开雪城的前一天,带着女儿到雪大,与大学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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