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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维吾尔穆斯林的宗教镇压

(2008-08-09 09:56:24) 下一个


(纽约,2005年4月12 日电)人权观察及中国人权在今天的新报
告中指出,中国政府打着反分裂主义和反恐怖主义的旗号,对中国的
维吾尔穆斯林正进行着一场摧毁性的宗教镇压运动。

这份长达114页的报告,毁灭性的打击:镇压新疆维吾尔人的宗教
信仰,是根据从前未公开的党和政府文件,地方法规,官方报纸的报
道,以及在新疆做的采访而写成的。该报告首次揭露了新疆剥夺维吾
尔人宗教自由并进而剥夺结社、集会和言论自由的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复杂结构。中国的政策和法律执行甚至连在学校和家里也抑制宗
教的活动和思想。一份官方的文件甚至说:“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不得允
许未成年人从事宗教活动。”

人权观察亚洲部执行长亚当斯(Brad Adams)指出,“全球反恐怖主义的
运动给北京一个完美的借口在新疆进行前所未有的严厉取缔。其他的
中国人正享受着渐长的信仰自由,而维吾尔人,就像西藏人,却发现
他们的宗教被作为一个控制的工具。”

维吾尔族是一个说土耳其语,拥有800 万左右人口的少数民族,其传
统的家乡位于藏油丰富的中国西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对着密集
的内地移民运动,维吾尔人目睹在过去10 年里120 万以上的汉族人到
此地的定居,维吾尔人逐渐为他们文化的存活及传统的生活方式感到
恐惧。许多维吾尔人期望能有比目前更多的自主权;也有一些人则要
求一个独立的国家,虽然近来暴力反叛的证据并不多。

无所不在的宗教控制延伸到对筹划的宗教活动,神职人员,学校,文
化机构,出版社,以及甚至对维吾尔人个人的仪表和行为的掌控。国
家当局在政治上定期地检查所有的住持并要求他们进行“自我批评”的会
议;强行监视清真寺;整肃学校中信仰宗教的教师和学生;审查文学
与诗歌中的政治引喻;以及将任何对北京政策不满的表达与“分裂主义”
划上等号—此乃属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中国法律里,可判处死刑。

最为极端的是,那些以国家当局或中国共产党不认可的方式来信奉宗
教的和平活跃人士,均遭逮捕,虐待,有时甚至受到处决。最严厉的
处分则留给那些被控参与所谓的民族分裂活动的人士,作为对国内外
的宣传,官方逐渐称此类活动为“恐怖主义”。

在日常生活中,维吾尔人每天也面对侵扰。 在国家的机构里,包括学
校,均严格禁止庆祝宗教节日,研读经文,或以个人仪表来表达其信
仰的举动。中国审查神职人员的担任,可兰经版本的使用,宗教聚会
的举行地,以及在宗教场合里所发的言论。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Sharon Hom)指出,“北京视维吾尔人的民
族主义为中国国家政权的威胁。当发觉伊斯兰教巩固凝聚维吾尔的民
族特性时,中国则采取极严厉的步骤来压制伊斯兰教,以作为控制维
吾尔民族主义情绪的方法。”

在人权观察和中国人权所获得的资料及采访中显示出一个多层性的监
视,控制和压抑维吾尔人宗教活动的系统。就像新疆区委书记王乐泉
所强调的,新疆当局面临的 “重大任务”是“把宗教管理好,引导好,使
之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祖国统一,民族团
结这个目标。”

新报告详载:

• 现有管理新疆宗教活动的法规;
• 给党和政府的干部实施对少数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读本手册,该
读本在2000 年在内部下发,详尽陈述许多镇压政策,而这些政
策后来均编入法规之内;
• 禁止未成年者参与任何宗教活动的法规;
• 文件承认维吾尔人因被控犯宗教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遭监禁或行
政拘留的人数大增,包括那些经过声名狼藉的劳动教养制度的人
士;
• 法规详述如何将宗教和少数民族事务变成“国家秘密” 。

有些文件是首次公开于大众的,其精选部分列在报告的附录中。
亚当斯还指出,“这些文件资料被视为极度敏感,因此只局限在党内及
政府里传布。这些资料被任意地使用来建立一个针对维吾尔人的法律
依据,让他们对聚会,谈论其所面对的难题或以独自的方式来表达其
文化特性感到恐惧。”

一份官方规范新疆宗教工作的读本里含有无所不包的“违犯,”因此允许
当局可使用几乎任何的借口来剥夺宗教自由,如利用宗教来“进行其它
防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活动,”或“培殖民族分裂份子和反动骨
干。”手册继续说:

凡涉及研究和评价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包括消息
和文章],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党和
国家的有关宗教政策和法律为准绳。

由新疆劳教局副局长联署的一篇文章显示,于2001年几乎一半在
劳教营里的拘留犯是因“[属于]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谭竞嫦也指出,“在新疆的宗教法规是无所不包的,因此其所制造的一
个法律网能捕捉任何当局想要抓的对象。”

毁灭性的打击一文还详载了两项特别的法规—在此首次公开—是如何
建立一个严厉的法令,禁止擅自公开未经批准的几乎任何有关国家少
数民族或宗教事务或政策的消息,即使它们与国家安全无关。

该报告也说明中国如何利用2001年的“九一一事件”及其后的“反恐
战争”来作为打压维吾尔人的掩护。虽然新疆镇压宗教的政策存在于“九
一一事件”之前,但是政府现在声明其面对一个与国际恐怖分子团体和
基地组织(Al-Qaeda)挂钩的伊斯兰教激起的民族分裂运动。然而,北
京却因抹杀暴力行动和和平异议活动之间的区别,而把自己的可信度
大打了折扣。利用欧威尔式的逻辑,官方现在声称恐怖分子伪装成和
平的活跃人士。就如新疆党委书记所说:

“九一一”以后疆独分子改变了斗争策略,他们在
意识形态领域集中精力攻击中国,而不是像过
去那样频繁采取暴力恐怖行动。利用文字手段
和文学艺术来“歪曲历史事实…而不是采取暴力
恐怖行动…”

人权观察和中国人权请求国际社会力劝中国废除这些法规,并停止他
们歧视维吾尔人政策的实行。两组织也强调,必须对中国所谓所有的
分裂分子都是罪犯或都与国际恐怖组织网相连结的强硬声明提出质
问。

亚当斯说,“没有国家应把中国所宣称的涉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或其
他刑事犯罪的维吾尔人遣回中国。鉴于中国过去的纪录,理所当然地
担心那些人一旦回到中国,将会受到虐待或甚至遭遇死刑。”

毁灭性的打击中的摘录

“要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所有的宗教人士都必须政治上合格,这是
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合格就是要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祖
国统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要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讲
经内容的管理…”
                                                                     新疆区党委书记,王乐泉

“这是一个维吾尔人的学校,我们在这儿工作的人大多是维吾尔人。但
是不管是在家里或在工作场所,你都不应与儿童谈论宗教。你要是谈
论,就是违法。甚至跟我自己的儿子,我都不应告诉他任何有关伊斯
兰教的事。这怎么可能呢?”

“一些在我们学校学习的学生,那就是你们的孩子,还没完全专注在他
们的课业上,因为他们祈祷,封斋,以及参与一些宗教活动,此乃违
反了自治区教育委员会1996年的第5 号文件,其中说学生不应参
与宗教活动(祈祷,封斋和其它的宗教活动),并也违反了我们学校
的校规。”

“在我家乡的村子,民兵部队定期地来检查村民。他们晚上的时候来,
一户一户地搜查,如果他们发现了宗教的材料,他们就把你带走审
问。他们说那是‘非法宗教刊物’。我父亲只是一个单纯的农民,他怎么
知道他的可兰经是否合法呢?”

“我的事是这么回事,请注意,我并不是你们所说的狂热穆斯林。只有
在课堂上,我才常谈论宗教歌曲。这些歌到处都流传着,不准你说到
它们实在荒谬。这是我们的音乐历史和传统的重要一部分,也是我应
当教的。但是,等到下个学期,他们(学校当局)告诉我,选我这门
课的学生人数不够,谎言。因此我到现在已一年没教书了。他们还没
开除我,而我也不应抱怨太多,因为我仍吃中国共产党的饭,但是我
只在校园里走逛或坐在我的桌前。真是一大浪费,但还是别谈的好。”

在新疆高等教育机构的一位维吾尔教授,被禁教授地方音乐的传统。

“我设法跟我其他的亲戚一起建立了几个业务,而那是我的自豪处。我
以前在一个办公室里工作,处理各学校的食品供应,但是他们说:“在
这里不准留胡子。连髭须也不行。”我想他们怎么能叫我该对自己做什
么?这是我们的传统,不关别人的事。因此,我有了一个走的机会,
我就离开了。但是,如果你找不到另一个工作,在私人部门,你不刮
胡子就得饿肚子。”

在“交换经验”的会议中,住持们被要求对其他的与会者准确叙述他们工
作里所遇到的“难题”或“事件”。譬如,一个住持会描述“非法的”宗教课
是怎么举行的,或者清真寺如何使用一些“非法的”宗教书籍。他们还可
能叙述他们如何疏于向当局报告有关正在“骚动”的“分子”或有关未经先
前的批准而邀请一位他区住持的事件。住持们还得承认他们个人的错
误,以及他们如何滋生“不正确”的观念。他们还要指出团里其他团员犯
像这样的错误行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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